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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1页)

在暖和的下午,在市政厅公园里,那班说话唠叨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阶级的哲学家们举行的集会,使马丁得到了一个大发现。每个月里有一两次,马丁骑自行车穿过公园上图书馆去,半路上会跨下车来听他们辩论,每次总是忍痛勉强离开的。这种讨论在格调上比摩斯先生饭桌上的低得多。那班人并不一本正经、庄重严肃。他们动不动发脾气,开口骂人,嘴里常常发出诅咒和粗话。他有一两次还看到他们大打出手呢。然而,他说不上为什么,这班人的思想本质里似乎有点儿什么生气勃勃的东西。他们的舌战给他的思想的刺激作用,比摩斯先生那拘束而沉着的独断见解所给的要大得多。这班人讲着乱糟糟的英语,像疯子般打着手势,带着原始的怒火,彼此争辩个不休,可是不知怎么着,他们似乎比摩斯先生和他那老朋友勃特勒先生更来得生气勃勃。

马丁在公园里听到好几次有人引用赫勃特·斯宾塞的话,有一天下午更出现了一个斯宾塞的信徒,那是个穿得破破烂烂的流浪汉,肮脏的上衣在领口处紧紧地扣住了,不让人看出里头没穿衬衫。一场激烈的舌战进行着,人们抽了好多支香烟,吐了不少口烟油,这个流浪汉可始终坚持不屈,即使有一个信仰社会主义的工人讥笑他说“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的当儿,他还是坚定不移。马丁弄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讨论些什么,可是等他再上车往图书馆去的时候,心里带着刚被激起的对赫勃特·斯宾塞的兴趣,并且因为那流浪汉提起了好多次《第一原理》,马丁就把那本书借到了手。

这样,那个大发现就开始了。他从前看过一次斯宾塞的作品,第一本挑的是《心理学原理》,结果跟那次看勃拉伐茨基夫人的作品一样,遭到了惨败。根本没法看懂这本书,只得不看完就把它还掉。可是这天晚上,读好了代数和物理,试写了一首十四行诗后,他爬上床去,打开《第一原理》就看。一直到大天亮,他还在看。他说什么也睡不着啦。他这天也没有写东西。他一直躺在床上看,直到身上觉得不舒服了,就搬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仰天躺着,把书擎在空中看,要不,把身子一忽儿翻到左面,一忽儿翻到右面,侧睡着看。当晚他睡了,下一天早上写作,可是跟着那本书又把他吸引了去,就不由自主地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忘了一切,忘了那是个罗丝留给他的下午。直到伯纳德·希金波森陡地推开房门,责问他是不是把他们这儿当饭馆看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周围的现实世界。

马丁·伊登过去一直被好奇心主宰着。他要了解这世界,正是这种欲望驱使他上世界各地去冒险乱闯。然而,他如今看了斯宾塞的书,才知道他根本什么也没有了解过,更知道如果他老这么航海和流浪下去,就永远休想了解什么。他仅仅涉猎到事物的表象,看到了些孤立的现象,累积了些零碎的事实,得出了些肤浅而算不上什么的结论——在一个变幻无常而又杂乱无章的充满着偶然和巧合的世界上,一切事物全是各不相关的。他留意过使鸟儿能飞翔的体格结构,并且头头是道地推究过个中的道理;可是他就压根儿想不到去解释生来具有能飞翔的体格结构的鸟儿的发展过程。他压根儿想不到有这么一种过程。为什么有鸟儿,那可没有想到过。过去不是一直有鸟儿的吗!它们就那么出现在世界上罢了。

鸟儿是这样,一切事物也是这样。他过去对哲学的无知而没有准备的研究是毫无成绩的。康德的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对他没有说明一丁点儿问题,只起了这个作用:叫他怀疑自己的智力。同样的,他研究进化论的尝试,也只限于看了一部罗马奈斯写的专门得叫人摸不着头脑的著作。他一点儿也看不懂,只得到了一个印象:进化论是一种味同嚼蜡的理论,是一帮掌握着一大套晦涩费解的词汇的小人物想出来的。如今他可懂得了,进化论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已经被公认为的确是生物发展过程的实情;他还懂得,科学家们不再对它意见不一了,他们之间唯一的争执是如何进化的问题。

并且这儿有个人,叫做斯宾塞,替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把各种事实综合成一个整体,详细阐述终极的实在,使他惊奇地亲眼看到一个宇宙,明白、具体得像水手们做好了放在玻璃瓶子里的船模型。世上没有偶然,也没有巧合。一切全是有规律的。正是服从了规律,鸟儿才飞翔,正是服从了这同一条规律,泥沼里那不安分的黏液才折腾、蠕动,长出腿和翅膀,成为一只鸟儿。

马丁在精神生活中一级级地往上爬,如今爬到的高度是空前未有的。一切隐秘的事物全把秘密暴露出来了。他懂得了很多,给弄得心醉神迷。夜里睡着的时候,他在惊人的噩梦里跟天神们平起平坐;白天醒着的时候,他像个梦游病患者般走东走西,目光恍恍惚惚的,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新发现的世界。在饭桌上,他听不见别人讲的有关渺小而下贱的事物的话,尽在面前的每一样事物里一个劲地探索、追寻因果关系。在大盘子里的肉里,他看到明亮的太阳光,并且一直回头推想,把它的热能,通过其间所有的变化,联系到远在一万万英里以外的那个光源,或者一直往下推想,把它的热能联系到他胳膊里的那些使他能够切肉的活动着的肌肉,联系到那个他用来吩咐肌肉运动来切肉的脑子,直到最后,他心灵中的眼睛看到这个太阳也在他自己脑子里照耀着了。他大彻大悟了,被弄得出了神,没听见吉姆低声说了一声“这疯子”,没看到他姐姐脸上的焦虑,也没留意到伯纳德·希金波森拿一个指头在打着圈儿,他用这手势来暗示他小舅子头脑里有些轮子在打旋。

就某一方面来说,给马丁最深刻印象的是知识的相互关系——所有各门知识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一向怀着想了解事物的好奇心,一得到什么知识,就分门别类地在头脑中的记忆的空格里归档。因此,关于航海这个题目,他收集了挺丰富的资料。关于女人这个题目,他也有相当丰富的资料。可是这两个题目一向是各不相关的。在这两个记忆的空格之间没有联系。在知识的领域里,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和一条随风转舵、或者在疾风中顶风停泊的帆船之间竟会有什么联系,这在他看来,会是荒谬而不可能的。可是赫勃特·斯宾塞不但对他说这不是荒谬的,反而说没有联系倒才是不可能的。一切事物跟其他一切事物之间全有联系,从荒漠般的太空中最遥远的星辰,一直到脚底下一粒沙中成千累万的原子也都一样。这个新观念始终叫马丁觉得惊奇,他不禁不断地着手探寻天底下的万物和天上的万物之间的关系。他把最不相干的事物列成表格,要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全都建立了起来才高兴——譬如说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虹、宝石、畸形怪物、落日、狮子的吼声、点灯用的煤气、人吃人的习性、美、谋杀、情侣、支点和烟草等等之间的关系。这样,他把宇宙汇合成一个整体,把它举起来,对它察看,或者漫游在它的小道、胡同和丛林之间,并不像一个战战兢兢的旅人那样,在重重神秘中找寻一个前所未知的目标,而是观察,踏勘,把凡是可以了解的事物全弄得清清楚楚。他了解得愈多,就愈热烈地赞叹这个宇宙、生活和处在这宇宙中央的他自己的生活。

“你这傻瓜!”他冲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嚷道。“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是你心里却一点儿可写的东西也没有。你心里有些什么呀?——只有一些孩子气的看法,一点儿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没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团黑黝黝的无知,一颗被爱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般庞大、跟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野心。可是你竟想写作!嘿,你现在才刚沾着点边儿,开始找到一些可写的东西呢。你对美的本质一无所知,却想创造美,那怎么成呢?你对生活的种种基本特征一无所知,却想写生活。世界对你就像一个难解的谜,而关于生活,你写来写去也只可能写些你对生活的方式所不了解的事,可是你却想写世界和生活的方式。可是别灰心,马丁,我的孩子。你迟早写得成的。你了解得很少,少得可怜,可是你如今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可以了解更多了。有一天,要是你运气好的话,你也许会把凡是能够了解的事物差不多全了解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你才能写作啦。”

他把自己的大发现告诉罗丝,把自己所感到的喜悦和惊奇一股脑儿地传达给她。可是她看来对这个发现并不像他那么热烈。她听了以后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似乎从她自己念的课程中早就多少意识到这学说了。跟他不一样,这学说并不深深地打动她,要不是他想到这是因为这学说对她不像对他自己那么新鲜,他会觉得奇怪的。他发现,阿瑟跟诺曼是相信进化论的,他们看过斯宾塞的著作,虽然他的学说似乎没有给他们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而那个戴眼镜的、长着一头浓发的小伙子,威尔·奥尔奈,却叫人不快地讥笑斯宾塞,说的还是那句警语:“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

然而马丁原谅他,让他讥笑,因为他开始看出奥尔奈并没有爱上罗丝。后来,他从种种小事发觉,奥尔奈非但不喜欢罗丝,而且十分讨厌她,不禁吃惊得愣住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他没法把这个现象跟宇宙间所有的其他现象联系起来。然而,他为这小伙子感到悲哀,因为他性格里有个大缺陷,使他不能恰当地赏识罗丝的优点和美。有几个星期日,他们骑自行车上山里去,因此马丁有很多机会来观察罗丝和奥尔奈之间所存在的武装休战状态。奥尔奈喜欢跟诺曼厮混在一起,这使阿瑟和马丁可以跟罗丝待在一起,这一点叫马丁十分感激。

这些星期日是马丁的大喜日,主要是因为他跟罗丝在一起,其次是因为这种场合使他跟她那个阶级的青年们的地位愈来愈平等了。尽管他们受了多年训练有素的教育,他发现自己在智力上跟他们不相上下,而跟他们一起谈话的时光,正是应用他那么辛辛苦苦地学来的语法的好机会。他抛弃了礼节书,又单凭观察来决定该怎样行动了。除了有时候给自己的热忱弄得一时忘形以外,他始终留着神,拚命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学着他们礼节上的小节和文雅的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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