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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对种花比较感兴趣,最好是我从前看过的花,能够让我想起从前。太阳东升西落,费那么大劲,吸引人眼球,花一下子就能做到。我想追求花。植物会开花,那是因为蜜蜂、蝴蝶喜欢花。要是蜜蜂、蝴蝶喜欢石头,那么植物的种子一定长在石头里了,我是说如果。蜜蜂、蝴蝶怎么会那么傻。蜜蜂、蝴蝶聪明着呢,它们喜欢花,却不自己种花,欺负我,哼!我一般会在阴天的时候种花,种完的花经过雨水的浇灌,雨水对它好,土壤也对它好,它很快就发芽。我想,后发芽的花一定很羡慕先发芽的花,就像我很羡慕有男朋友的女生。生活一层不变,可是花每天都开出新气象,所以看着花开,就觉得生活变得那么多姿多彩了。我是从理解花的开放来理解生活的,真的。如果有一天,世上所有的花都消失了,而我又没找到男朋友,我真的就不用再活了。人有时候不想面对某种状况,就会撒谎,但是花不会,开了,就是开了,不开,就是不开。花朵这种品德与生俱来。所以我们都觉得是应该的。因为你是花啊,就得开花,就得开完整,不能开一半就不开了。
那么除了种花,我就是比较爱看书了。我觉得每本书中的女主角都应该是我。当然是这样了。我又温柔,又善良。如果女主角不是我,那么男主角的人生有什么意义?谁来欣赏他的才华?有谁能像我这样知晓一个男人能在接近火之前就光芒万丈?不读书的人都是内向的。一般我会挑作者经历跟我相似的人的作品来读。一开始,我觉得很多人经历都跟我很相似,后来,相似的就不那么多了,现在我突然觉得跟我经历相似的人真的不多了。村上春树?显然已经不是了。谁会在三十刚过就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像没有。一个人个子高,一个人个子矮,那么交谈的时候就得有一个人低头。那么我低头吧,原因就不说了。我家人不喜欢看见我读书。毕业了,还读书干什么?他们不理解。读书也是在倾听一个人说话,说话的人把它写成了文字。他在用心写,我在用心读,这样不是很好吗?如果有人来了,他们看见我在读书,就会说:“你为什么又要看书?能挣钱吗?”我没有办法来回答他们。后来,我就在桌子旁看书,把抽屉打开,只要听到有脚步声,我会“唰”的一下把书放到抽屉里,迅速关上。
有自己的想法,就写下来。
我选择用文字来
创造另一种生活,把我的灵魂交给文字。有时候写着写着也会卡住,那个时候一定是我在犹豫是否要继续敞开内心,让灵魂来去自如。唯有思考能打通关节。有时候妈妈的电话会打过来,总是看一眼电话号码,如果是妈妈就接,如果是陌生号码就不接,听一会铃声也蛮享受的。有时候会出门散步,或者在家里跳会儿绳,休息一小会儿。创作跟回忆分开,有时候创作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回忆是会流血的,这就是想当作家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力去写,被自已的内心拷问,指责。
那么真的会有这样一次同学聚会吗?看到网络上那些关于同学聚会的图片,真的有一种冲动来来往往。毕业刚好10多年了,我们会有了一次同学聚会吗?是水,都会流到一起,桃南的水、桃北的水、桃山的水……流到一起的时候,第一句话会说些什么?他会来吗?这场聚会会由谁来主持?是青途教授?珍妮?微信群主?水格不常在群里露面,似乎不太可能是大路他们。地点会在杏花高中吗?如果不是,那么会在青途教授寻欢作乐的蝴蝶谷酒店?因为充满了未知,所以才变得有意义。那么青途是因为不再出现,才有意义的吗?青途是存在的吗?或者我是存在的吗?从前想不明白的问题,现在依然是这样。时间也改变不了的事情,一定不是时间的错。那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其它同学过得好不好,都有怎样的境遇,真的都与我无关。只要看青途一眼,人生才有重量,车才有轮子,草才有根。
“我不是……你是……”,他还会说这句话吗?一句话,经过10年,会不会有别的意思?否定句,经过10年,会不会变成肯定句?告诉我,告诉我……
当初如果不是把信交给叫沙的男生,事件会有怎样的改变?当初如果不是跟沙邻桌,那么结局会是怎样的?会不会是另一种逃跑?爱情为什么会逃跑?仅仅因为它想证明会不会有人追它?为再次回来积累一些土壤,才能扎根于爱人的心田,生生世世不变?听说有因为同学聚会而解散了各自的家庭最终走到一起的。我们的聚会将会出现什么样的故事?是感慨万千,还是无法嫁接记忆?如果记忆是睫毛,时间眨眼睛,记忆便跳动。
在聚会这件不确定的事情上,我却已经开始为它而做足心理准备了,好像就算谁都不来,都能聚会成功似的。我开始买衣服,为聚会而穿的衣服。
喜欢拍衣服的照片。在网上遇到了拍,在商场也遇到了也要拍。搭配多漂亮的丝巾、帽子、包包也挽救不了这呆板、死气沉沉的羽绒服样式。我兴高踩烈踩着银白色地砖走在商场里,就像在十五遇到残月,冬天的衣服真不遂人心愿。
我不懂zz,我只关心衣裳。云想衣裳花想容。
点燃一根火柴:我想要衣裳。再点燃一根火柴:我想要衣裳。把美国总统点了也没用,冬天,真的没有太好看的衣裳。
灰姑娘遇见白马王子,一定是在春天。如果是冬天,仙女也变不出好看的衣裳。
梁山伯与祝英台变成蝴蝶也一定是在春天。若在冬天,刚变成蝴蝶就冻死了。蝴蝶是不穿衣服的。
〞喂,你这只昆虫,你这个布偶,不听话就把你玩死。〞穿上第6款衣服的人都是夏安安,她见到库库鲁王子总是这样一番奚落。第6款给人的感觉俏皮又不失典雅。9也可以,在冲突中寻求一种平衡,陌上花开,风刮过第一片花瓣的妩媚,像谣言,像火。
我解读的时尚:在冬季,感情合不合身,只有羽绒服知道。如果你的感情忽冷忽热爱感冒,你就选第一款,成熟、大方、知性,我就不信你震不住他的花心;如果你散慢惯了,感情也淡了,就选第2款,小家碧玉,温婉含蓄,以点盖面,一下就抓住他的心;我总是太冲动、太不理性,我选6,淑静,又不呆板,希望自己能安静点,老实点,从此不再错过他。
在心里给那些衣服标上123456……
其实时尚不过就是只幺蛾子,也不总是对的,因为它总想用一块钱买下全世界,时尚是一个坏男人,我想安静点,他却老撩私我。
在颜色的选择上,我更倾向于黑色,视觉效果可以瘦一点,可以给同学们留下好印象。可是我又在想,如果其它人也这么想可怎么办?人到中年,身材多少都和上学时有些变化的。大家都穿黑色衣服,场面多他妈的搞笑!那我得提个灯笼去!所以我决定不穿黑色衣服了。女人的衣柜里永远都缺一件衣服,衣柜不满足。那么就闭上眼睛用手摸,摸到哪件算哪件,摸到裤衩就穿裤衩去参加同学聚会。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我就会这么做。他们应该不会感到意外,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都了解我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对于美,都挺有想法。我如果能穿上一件漂亮的衣服,我就能比花还美,写的诗比李白还炫。那么勇敢的去摸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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