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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洛东(第1页)

“喔喔喔——”鸡鸣声打破山林寂静。天还朦朦亮,梁小天被屋子外面传来的声响吵醒。他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屋外,看到母亲正在院子里忙碌。母亲早己穿戴停当,头上戴的是火红色头巾,一身天青色衣服,脚上扎着绑腿,打扮地干净利落,脸上更是喜气洋洋,看上去就像过节一样。一个竹编背篓就放在她脚边,背篓里放得满满当当,里面是一只母鸡和一些刚采摘的新鲜蔬果。

“小天,好孩子,你醒了。”看到梁小天,母亲一边忙碌一边笑吟吟冲着梁小天说道。

“妈妈,你这是——”

“小天乖,妈妈今天要去赶集,你呆在家里别乱跑。”母亲告诫着梁小天。“锅里有吃的,饿了自己拿。”

梁小天这才想起母亲和父亲几天前就开始嘀咕这次赶集,说是要把家里的那只母鸡卖了,换些东西回来。

赶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梁小天好奇地想。

他不知道其实他自己已经参加过好几次赶集,但是那时他还太小,不是坐在母亲的背篓里就是骑在父亲的脖子上,懵懵懂懂,毫无感觉,只依稀记得满眼都是人。

“妈妈,我也要去。”梁小天大声恳求道。

看到梁小天一脸祈求的样子,母亲稍一犹豫就答应了。梁小天父亲的病好得很快,现在又能生龙活虎地打猎,一大早已经随族人一起上山去了。把年幼的儿子留在家里无人照看毕竟让母亲感到有些不放心。

母子俩出了院门,母亲回身把院门关好后,拉着小天的手往村口走去。没走几步,一阵沉闷的劈柴声吸引了母子俩的注意。此时天色已是大亮,但太阳还没有升起,俩人看到晨光中一个人影正在奋力挥斧劈柴,那人正是昆沙老爹。

“昆沙大叔。”母亲拉着小天的手从昆沙身边走过,冲着昆沙打了声招呼。“这么早就起来劈柴呢。”

“你们这是去赶集?”昆沙瞟了这对母子一眼,笑着说道。

“是哇,要不要帮你带些什么东西回来。”

“不用了,谢谢。”

寒喧着,两人从昆沙面前走过。

村外的山路上三三两两走着一些人影,无一例外地背着背篓。这些人都是去赶集的。集市在二十多里地外的镇上,山路崎岖有些地方很不好走,来回一趟要花大半天时间。为了一次赶集,许多人甚至会精心准备好几天。“喔喔喔。”阵阵公鸡打鸣的声音从山后面传来,只见一轮红日从云海中冉冉升起,晨曦洒遍大地。此时正是四月天气,天气温暖,草木葱郁,人也分外显得精神。大家说说笑笑,一起沿着崎岖的山路朝前走去。

许多人都去赶集了,村子里显得比往常安静了许多。

昆沙正一个人埋头继续劈柴。太阳渐渐升高,眼看着到了晌午时分,他突然感察到远处似乎有一丝动静。他身侧不远处趴着的黑狗同样警觉地站了起来,冲着村口张望了一阵,然后一声不吭地又趴了下来。昆沙扭头瞟了一眼,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从村子外面走了进来。虽然没看清那人脸庞,但昆沙还是一下就认出那人正是洛东。

洛东不是本村人,却是村子里的常客,村子里所有人全都认识他,也对他十分尊敬。

洛东走进村子,东张西望,似乎正在寻找着什么。他很快就看到了昆沙,两眼一亮,于是朝昆沙走了过来。洛东四十多岁,体形干瘦,肤色黝黑,目光深邃,他今天穿了一身青色大褂。“昆沙。”洛东走到昆沙身边,笑着冲昆沙打招呼。

“洛东,你今天怎么会来?”昆沙停下来问道。

“今天村子里怎么这么静?人都去哪儿了?”洛东疑惑地问道。

“今天邻村有个集市,大家都去那儿赶集了。”

“那可真是不巧,白白走了半天的山路。”洛东听了显得很是懊恼。

洛东和昆沙两人相差二十多岁,算起来昆沙可算是洛东的长辈,但是此时昆沙丝毫没有丝毫怠慢洛东的意思,反而显得很是尊敬。洛东虽然无权无势,也不是什么有钱人,但却是远近村子里出了名的聪明人。他还有一个族中独一无二的身份,是本族的传经师,不仅懂得不少本族的秘闻掌故,而且识字众多,更能够完整流利地背诵本族的经典史诗《创世记》。

洛东和昆沙所属的这个部落名叫临泉氏。族中流传着一部史诗名叫《创世纪》。这部《创世纪》篇幅浩大,足足有一百多万字,记载的是临泉氏的创世神在上古神魔大战之后如何与恶魔和天灾猛兽作斗争,带领族人来到大山,开辟家园,生息繁衍,重新过上与世无争的日子的传说。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临泉氏的祖先居住在一片神奇的大地上,一度曾拥有美好的家园和神话般的生活。但是有一天突然恶魔降临,噩运笼罩大地,洪水泛滥,不得已之下创世神只得带领自己的子民背井离乡,穿越千山万水,历经种种磨难和恶魔的堵截追杀,终于逃进了这座大山。如今,时过境迁,族中的许多人都对自己部落的历史一知半解,能识字的人更少。因为生活在大山中,生活不易,读书识字就变成了奢侈,对很多人来说打猎射箭这样的技能远比读书识字来得更重要,再不济,就是砍柴打渔挑水做饭也比读书识字更现实有用。如果族人们都把不必要的时间花费在读书写字上,那么很快就会有人饿死。虽然大多数人都抱着这样一种想法,但是这并不代表族人们对读书写字不看重。正相反,大家都知道读书写字很重要,更何况《创世记》承载着众多临泉氏族人对历史的追问和精神上的认同。但读书写字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背诵上百万字的《创世纪》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天赋和爱好。聪明的临泉族人很快就在这两者间找到了平衡。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的族中出现了传经师。成年的临泉族男子必须狩猎耕种,唯独传经师不用。传经师由所有族人供养,唯一的任务就是读书识字,背诵〈〈创世纪〉〉。每当传经师年老的时候就在族中寻找一些有天赋和悟性的幼童作为学习者,指导学生读书写字,背诵史诗,这些时间完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者日常仍旧必需参与族中的狩猎和生产,这些学习者要随时接受传经师的考核,一旦被认定不合格将遭到淘汰,直到传经师从这些学习者中找到确认的继承者。继承者将作为未来的传经师,彻底地脱离生产,专心地跟随传经师学习。传经师死了之后继承者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传经师。临泉族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通过花费少数的资源高效地传承着本族的灵魂和精神。

“你到底有什么事?”昆沙追问道。

“我真担心传经师会在我这一代断绝。”洛东皱着眉头说道:“我现在挑的那几个学习者没有一个让我感到放心。”

“那你这次来——”

“我听说你这儿有一个小孩很特别。”洛东直截了当地说明了来意。

“你说的是梁小天。”昆沙恍然大悟。看来自从上次的事之后,梁小天的名声已经在整个部落里不胫而走。

“对,我就是来找他的。许多人都在传说他小小年纪,替垂死的父亲向神仙求来了灵药,我觉得,这里面是不是隐含着某种缘份或契机,我不能错过。”

“我明白了。”昆沙点点头:“但是这孩子今早和母亲一起去赶集了。”

“那我改天再来。”洛东点头说道,缓步踱出村子。昆沙看着洛东略显佝偻的背影渐渐远去,继续埋头劈柴。

我宫斗冠军,矜贵世子俯首称臣  被读心后,我的马甲全掉了  娶了个阿姨做媳妇,我乐疯了  末世之咸鱼小散修  只想躺平的社畜被迫开始争霸  神只:从哥布林开始  装植物人?重生后我狂甩渣男耳光  重启1991:从出狱开始崛起  买来的禁欲夫君是太子  夫君过河拆桥,重生奔向他的死对头  闪婚娇妻后,森爷的盲症不治而愈了  带着一车快递闯洪荒  重生七零瞒着离开营长前妻  HP:来自拉文克劳的怀特小姐  云凤翎辛玄坞  网王:游在立海大  离婚后,我成为豪门座上宾  八零:穿到五年后,高冷外交官求复合  快穿之混吧,一起混日子  斩鬼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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