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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任和支持。到底写什么好呢?他还拿不定主意。要说剽窃,他上一辈子看过的基本上是一些小说,可不方便现在的他在报纸上发表,因为那样也许会给老师留下一个不务正业的印象,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想了想,还是自己写吧,凭借自己这么多年的见识,要在小学生当中都还不能脱颖而出那也就太废了一点吧。
现在的主流文化都还是挺正统的,不会有什么戏说啊什么的,也很少会有什么对什么人物的翻案之类的。但是也可以感觉到人们的认识正在慢慢的多元化,大家也开始有更多的独立思考了。既然这样,那就自己去解读一下那些文豪们笔下的著名人物形象。打定主意了之后,他就开始琢磨,到底有哪些形象比较容易写出新意,却又不会被人当成哗众取宠呢?并且同时还要符合他这个年龄的阅历和口吻,超出太多的话只会惹来大家的怀疑。最后他决定写鲁迅先生笔下的阿,因为他的形象是典型的中国人的形象,看起来是个悲剧,却又总让人唏嘘,“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好是对他的最好注脚。虽然一直以来都是被批判的,但是既然一直以来都是在中国人当中顽强的存在着,那就证明了它的普遍性,那么写这个既容易获得共鸣又可以很轻松的写出自己的见解,就算说错了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的后果,毕竟现在的自己还只是一个12岁的六年级小学生,那些大人总不好意思冲着自己开炮。
人物选好了就开始分析,落笔了,整整一天,一篇《我是阿》终于写好了,这时候,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的刘珊一把将稿纸抢了过去,轻声的念到:
昨天睡那么一会儿居然在梦里还来了一次变身成了阿。
我,阿,无来处,无去处,没有姓名,无人关心。
我低贱,我卑微,谁都可以打我一巴掌,被打了左脸,还必须笑着把右脸奉上。笑是心喜,哭是心伤,欲哭还笑,最是心凉。
我是一棵野草,为什么?为什么?却不能让我长在路边,长在荒野,我不要你们浇水,也不需你们施肥,我自己就可以发芽,长大,死去,静悄悄的,不打扰你们也不妨碍你们,我自生自灭就好。为什么?为什么?却要我长在路的中间,千人踩过,万人踏过。踩肿了我脸,踏弯了我腰,我满身伤痕,我一身泥泞,却还要我如百合纯洁,玫瑰娇艳,牡丹高贵。
我错了,举人老爷三妻四妾,丫鬟成群,我却只想有个贴心的伴儿。我错了,人和人本来就是不平等的,我这样的就不该想女人。我错了,我想找的吴妈本身比我还高一个等级呢。癞蛤蟆怎么敢想吃天鹅肉,它本来就该老老实实地去找母癞蛤蟆,或是更低级的虫髭的。
我愚昧,我无知,我欺软怕硬,我贪生怕死,我以恶为美德,因为不曾有人对我善。既然世界不曾对我笑过,我也绝不会对世界笑脸相迎。
呵呵,革命,是不是真的能革掉举人老爷,或是赵屠夫的命,还有那些曾经欺压过我的。可能么?那样的话,这片儿也该没人了吧,这片儿可能没人么?不可能,那就只是假革命。我冷眼旁观这世界洪水滔天,也不错。
上法场啦。这是我一生最高光的时刻,称得上是万众瞩目了,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啊。我想喊两句豪言壮语,我想跟他们挥挥手,突然又没了兴致。感觉好像上蹦下跳表演的猴子,却不知道是表演给谁看,下面的愚蠢的人,还是上面正乐不可支的神仙?大刀举起来了,好像并不怎么害怕,这世界没有什么可留念的。只是觉得有一丝遗憾吧,我总觉得坐在桌子后面那个正一脸正气的家伙比我更有资格享受这大刀的滋味呢。看着台子下面的人群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也半张着,欢呼着,只是不知道今天台上的是我,明天又该轮到他们之中的谁了,是阿还是阿?
我,阿,一个人来,一个人走。第一次抬头看天,天好蓝啊,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不愿再做阿了,我想做举人老爷,至少也得是赵屠夫吧,嗯,算了,还是不要了,他们是我做不来的,我还是做一只虫髭吧。
刘珊的清脆嗓音很让人舒服,但是等她念完了她却是疑惑的问到,“你这都说的是什么啊?阿是谁啊?”
林杰知道小姑娘为什么困惑,要知道这篇文章可是要到高中的时候才学的,并且其中很多的深意都是不仔细的慢慢品读都是读不出来的,要让现在的刘珊来懂得其中写的是什么,到底哪里精彩,可真的有一些强人所难了。只是这些话却又实在不好跟她说出口。也就只有简单的跟她说了说其中的意思,虽然她还是不懂得到底哪里好了,但是对林杰懂的这么多,却是有一些崇拜了。
刘珊的不理解倒是给林杰提了一个醒,如果真的要给同龄人看的话,必须更多的考虑到她们现在的接受能力,现在可不是后世,经历过了信息大爆炸的影响,很多小学生懂的东西让很多大人都感到汗颜。
这次的这篇文章他还是决定照样投过去,因为现在看这个报纸的基本上都是中学及以上的人,暂时可以不考虑小学生。
同时,他又想起了他计划当中的一个,也是时候开始实行了。他的计划就是利用他自己写的小说,将一些同学团结在他的身边,经过训练,可以让他们帮助自己做事。
现在的网络还不发达,后世那些辉煌的小说网站不是还没建立起来,就是才刚开始成立,都还是一个读者的原始累积阶段。要让自己身边的同学看到小说,当然就不能通过网络了,现在的家庭电脑可不是日常用品。于是只能通过最简单的手抄本的方式流出来了,要知道,这可是自己小说的第一次啊。
说做就做,小说林杰可不打算自己创作了,一是没时间,第二也确实没那个能力。于是只能开始剽窃了。仔细斟酌了之后,他决定还是抄袭《紫川》最好,首先,这是他上一世最喜欢的一本书,他看过很多遍,每次都为其中的兄弟之情,爱情,白川他们的忠诚知心而感动不已,也对那紫川宁有过的背叛而愤怒不已,要知道,当看见那段情节的时候,他可是就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的难受,要说讨厌,那紫川宁就是那本书里最讨厌的人。
这本书里对每个人的形象塑造都特别成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简单的好人,坏人。林杰对这整本书的故事的整体情节和脉络都非常清楚,甚至其中一些精彩的片段都还大致的记得。然后就是自己对这本书整体的优缺点都非常清楚,可以提前进行一些修改。像这本书的早期,估计是因为老猪都没想到这本书竟然会成为神作的缘故,对这本小说的故事风格,感情基调没有把握得十分清楚,一些不算特别成功的搞笑片段反而让开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随着故事的展开,里面有些坑被老猪挖出来了,却忘了最后把土填上,害得最后都还有一些坑在那里,让人觉得未免有些美中不足。所以呢,林杰觉得自己可以通过抄袭这本书,也让自己少一点遗憾吧。
说做就做。林杰开始写小说的大纲,尽量把一些大致的情节都简单的写出来。当他把这些都写好了的时候才发现又是一天过去啦。这时候,他侧过头,就看见刘珊正眼巴巴的看着他,“小美人,你怎么了?怎么这样看着我?”
刘珊可怜巴巴的问到:“你今天又在写什么啊?我看你写了一天都不理我。”
林杰笑了,原来这个小女孩是因为被忽视了而生气啊,转头想一想,自己也确实太忽视了她的想法。于是对她说到:“对不起啊,你昨天不是说我写的你看不懂吗?今天我准备写一些你看得懂的给你啊,这是专门写给你看的哦。”
小女孩听到林杰这么一说,顿时心里就像喝了蜜水一样甜蜜,只要他心里没有忘了自己就好,更何况他还不只是没忘,还是想着对自己好,这怎么能不让她开心不已呢?
“嗯,嗯。”小姑娘使劲的点着头,可爱的模样让林杰看了直想笑,“你写的什么啊,现在可以给我看了吗?”
“现在还不行啊,我开头都还没写呢,就是写了一个大纲,明天我写了给你看好不好?”
“好吧,你可记得要给我看啊。”
“安啦,安啦,我会记得的。”
第七章 此间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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