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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几封信。每个人的打算都改变了。菲尔默太太终究不能到布赖顿去了。来不及通知威廉斯太太,雷西娅觉得懊恼之极;这时她瞥见了那顶帽子,心里想……也许……她……可以做些小小的……她那心满意足的、悦耳的声音渐渐轻下去了。
“啊,见鬼!”她猝然嚷道(她这句粗话是他俩开玩笑的一种方式);原来针断了。帽子、孩子、布赖顿、针。她一桩桩应付着:先处理这桩,再对付那桩;她按部就班做着,眼下在缝帽子。
她想拿掉那朵玫瑰,或许帽子会好看些,她要问他怎么想。当下她坐在沙发的另一头。突然她丢下帽子说,现在咱们是完全幸福的。此时此刻,她可以对他随意聊天,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其实,他俩初次相逢时,她就有这种感觉;那天晚上,在咖啡馆里,他和朋友们(都是英国人)走进来,显得有些腼腆,四面张望,想挂起帽子,却掉在地上。她记得那情景。当时,她知道他是英国人,可不是她姐妹爱慕的那种魁梧的英国人,因为他总是瘦削的,不过他的气色挺好,神清气爽;脸上一个大鼻子,眼神明亮;坐的时候有点伛偻,这使她想起(后来好多次跟他说过)一只年轻的鹰;那是他俩相逢的第一晚,当时她和伙伴们在玩多米诺牌,他进来了——像一只年轻的鹰,不过他待她始终是温存的。她从未看见他撒野或喝醉过,仅仅有时,由于经历过可怖的战争,仍然感到痛苦,然而,只要一见她进来,便丢掉一切烦恼了。她会对他讲任何事情,世界上任何事情,哪怕工作上一点小小的麻烦,只要她想说,便对他倾诉,他会立刻理解。即便她娘家的亲人也不如他。他比她大几岁,而且那么聪明——他多么一本正经呵,要她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呐,那时她连英文的童话都念不懂哩!——他的经验比她丰富得多,因而能帮助她。她呢,也能帮助他。
眼下先谈这帽子吧。待会儿(天色愈来愈黑了)就要应付威廉·布雷德肖爵士了。
她用双手撑着头,等他说喜欢不喜欢这帽子;她坐在那儿,期待着,向下望着,这时他能感到她的心灵,像一只鸟儿,在枝柯间窜来窜去,总是拣稳当的树枝栖息;她坐在那儿,天然有一种潇洒自如的姿态,这时他能揣摩她的心思;只要他一开口,随便说什么,她立即嫣然一笑,仿佛一只鸟儿,利爪攫紧树枝,安稳地栖息着。
可是,他记得布雷德肖讲过:“一个人生病的时候,即便自己最亲爱的人也没用,只有害处。”布雷德肖还说:他俩必须分开,必须教他如何静养。
“必须”,“必须”,干吗“必须”?!布雷德肖凭什么权力管他?!“布雷德肖有什么权利命令我‘必须……’?!”他质问。
“因为你讲过要自杀嘛,”雷西娅答道(幸亏现在她可以跟他随便说什么)。
哦,他落在他们手掌中了!霍姆斯同布雷德肖抓住他啦!那个蛮鬼把猩红的鼻子伸入每个隐秘的旮旯!它胆敢说“必须”!我的那些稿子呢?我写的东西在哪儿?
她把稿子给他看,所谓他写的东西,其实是她记下来的。她把一叠叠纸一古脑儿撒在沙发上。他俩一起观看:形形色色的构图与图案、侏儒般的男人与女人,挥舞着小棒,算是武器,背上长着羽翼(像翼子吗?);还有先令和六便士钱币,四周描着圆圈,象征太阳和星星;弯弯曲曲的线条,画的是悬崖,一群登山者用粗绳捆住,在攀上去,宛如一串刀叉;海里的精灵,从波浪似的曲线中探出小脸蛋儿,嬉笑着;还有世界地图。他嚷道,全都烧掉!再来看写的东西吧:死人在杜鹃花丛后歌唱;时光老人颂;同莎士比亚谈话;埃文斯、埃文斯、埃文斯——他从冥冥中带来信息;不要砍树;告诉首相。博爱,乃是人世间的真谛。他嚷道,全烧掉!
然而雷西娅把手按在纸上。她认为,有些画与文字很美。她要用丝线扎好(因为没有大信封)。
她说,即便他们把他带走,她将跟他一起去;又说,他们不能硬把他俩拆分。
她把一张张纸叠齐,折起来,扎停当,几乎不用瞅一眼;她挨近他坐着,就在身旁;他觉得,她仿佛鲜花苞放。她是一株花朵盛开的树,从枝桠间露出立法者的面容;她已到达圣殿,无所畏惧,不怕霍姆斯,也不怕布雷德肖;一个奇迹、一次胜利,最后的、最伟大的胜利。他看见她蹒蹒跚跚登上可怕的陡梯,背上驮着霍姆斯与布雷德肖,这两个家伙的体重常在十一英石(83)六磅之上呐!他们把老婆推上法庭,每年赚一万镑,却侈谈什么平稳;他们的判决是不同的(霍姆斯这样说,布雷德肖那样说),但两个都是判官;他们混淆幻景与餐具柜,对什么都看不清,然而统治着,迫害人。而她,战胜了他们!
“好啦!”她喊道。图纸与稿纸都扎好了。任何人都不许碰。她要把它们藏起来。
尔后她说:什么都不能使他俩分离。她坐在他身边,叫他鹰或乌鸦,那种恶鸟,老是恣意糟蹋庄稼,就像他,一模一样。接着又说:任何人都不能使他俩分离。
然后,她站起来,到寝室去整理东西,可是听见楼下有人声,以为也许是霍姆斯大夫来了,便奔下去,不让他上楼。
赛普蒂默斯听得见她在楼梯上同霍姆斯谈话。
“亲爱的夫人,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的,”霍姆斯在说。
“不行。我决不让你见我的丈夫,”她说。
他想象她好比一只小母鸡,扑开翅膀,挡住去路。但霍姆斯硬是要上去。
“亲爱的夫人,请允许我……”霍姆斯道,一下子把她推开(他是条粗壮的汉子)。
霍姆斯在上楼了。霍姆斯将猛地打开门。霍姆斯将说:“害怕了吧,呃?”霍姆斯将攫住他。不!霍姆斯别想、布雷德肖别想抓住他。他摇摇晃晃站起身,简直是踉踉跄跄,心里盘算着,想用菲尔默太太切面包的锃亮光滑的刀子(柄上刻着“面包”字样)。窣,不能糟蹋那把刀。煤气呢?来不及了。霍姆斯上来啦。兴许能找着刀片,可是成天价整理东西的雷西娅把它放好了。唯一的出路是窗子,布卢姆斯伯里住房特有的大窗;唔,打开窗子,跳下去——麻烦,叫人厌烦,像闹剧。他们却认为是悲剧,他和雷西娅才不这样想哩(她始终跟他一条心的)。然而,他要等到最后关头。他不要死。活着多好。阳光多温暖。不过,人呢?对面楼梯上,一个老人走下来,停住,瞪着他。霍姆斯到门口了。他喝一声:“给你瞧吧!”一面拼出浑身劲儿,纵身一跃,栽到菲尔默太太屋内空地的围栏上。
“胆小鬼!”霍姆斯大夫猛地打开门嚷道。雷西娅奔到窗口,她一看就明白了。霍姆斯大夫同菲尔默太太撞了一下。菲尔默太太挥舞着围裙,叫雷西娅回到寝室去,遮住眼睛。只听得楼梯上一阵阵脚步声,人们在跑上跑下。一会儿,霍姆斯大夫进来了,脸色异常苍白,浑身战抖,手里擎着一只杯子。他说:你必须勇敢,不要怕,先喝点儿吧(什么东西?甜滋滋的);你的丈夫摔得不像样了,可怕得很,不会恢复知觉了;你决不能去看,应当尽量让你少受痛苦,你还要经受审讯的考验哩,可怜的女人,年纪轻轻的;谁料得到呢?!他一时冲动嘛,怪不得任何人(霍姆斯对菲尔默太太说)。至于那人究竟为何要干这见鬼的事,霍姆斯大夫简直莫名其妙。
雷西娅喝下那甜滋滋的液汁时,恍惚觉得自己开了落地窗,走进一座花园。什么所在呀?大钟在敲响:一下、两下、三下;跟那一片嘈杂声、窃窃声相比,钟声多明智呵,就像赛普蒂默斯。她昏昏欲睡了。然而钟声不断敲响:四下、五下、六下;菲尔默太太挥舞着围裙,(他们不会把尸体抬到这儿来吧?)那形象宛如花园内什么景物,也许像一面旗。当年,她跟姑母待在威尼斯的时候,有一回曾看见一面旗,徐徐升起,在桅杆上飘扬。那是向战争中阵亡的将士致敬,而赛普蒂默斯曾经打过仗呢。她的忆念,大都是幸福的。
她戴上帽子,穿过小麦田——究竟是什么地方呢?——登上丘陵,靠近海滨了,看得见船、海鸥、蝴蝶。他俩趺坐在巉岩之巅。在伦敦,他俩也这样坐着,梦幻似地,从卧室门缝里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喁喁细语声,干麦田里的窸窣声;她依稀感到海洋的抚摸,似乎把他俩裹在半圆形壳中,当她在那里安息之时,波浪在耳畔絮语,仿佛落红点点,洒在坟上。
“他死了,”她说,一面朝那监视她的可怜的老婆子莞尔一笑,那老妇人一双纯朴的浅蓝眼睛盯住了房门。(他们不会把他抬到这里来吧?)菲尔默太太轻蔑地“呔”了一声;窣,不,窣,才不呢!他们这就把他抬走啦!应当告诉她一下吧?夫妻应该待在一块儿嘛,菲尔默太太是这样想的。不过眼下,他们必须听医生的话。
“让她睡吧,”霍姆斯大夫按着她的脉说。她瞥见窗上映现他那粗壮的身影,阴森森的。噢,这便是霍姆斯大夫。
彼得·沃尔什认为,这是文明的一大胜利。当他听见救护车凄厉的铃声时,就自忖:文明的一大胜利。那救护车麻利地、飞也似地驶向医院,它迅疾地、富于人道地搭救了一个可怜虫:什么人被打昏了头,或者病倒了,或许几分钟前被车撞倒了,就在这样的十字路口,自己也可能碰上这种车祸哩。这便是文明。从东方归来后,他印象最深的是,伦敦的高效率、严密的组织、互助的社会精神。每一辆运货车或机动车都自动闪开,给救护车让路。兴许这样想有点病态,不过,人们对那载着可怜虫的救护车表示如此尊敬,总是令人感动的——那些急匆匆回家去的忙人,看见救护车疾驰而过时,立即会想起妻子,又会想到,自己也很可能在那车里呐,躺在担架上,身旁有医生与护士……嗐,一想起医生喽、尸体喽,思路就会变得病态、感伤;同时,这种幻觉又会令人感到一些兴奋的乐趣,一种过分的激动,从而提醒人们,不要再想这类事情了——对艺术极有害,对友谊极有害。不错。当下,救护车拐了弯,驶过托顿汉考特路,凄厉的铃声不断回响,隔条街都能听见,甚至再远些也听得见;此时,彼得·沃尔什又回过头想:这正是孤独的好处,一个人独处时可以随心所欲。要哭便哭,只要没人瞧见。然而,正是这种多愁善感,使他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他不会拣恰当的时机哭,或笑嘛。眼下,他伫立邮筒边,兀自寻思:我生来就有这脾性,此刻就要淌眼泪呢。为什么?天晓得。敢情是由于什么美感,或因为整天劳累过度;从访问克拉丽莎开始,天气那么热,又那么紧张,五花八门的印象接二连三,真叫他精疲力竭;那些缭乱的印象犹如水珠,一滴一滴,流入心田底层,凝固了,深邃,黑幽幽的,谁都永远摸不透。大概由于这一点,就是生活的奥秘,彻底的不可侵犯的奥秘,他觉得生活恰如一座陌生的花园,迷魂阵似的,令人惊奇;真的,有些时刻简直叫人诧异得喘不过气来;此刻,他站在不列颠博物馆对面的邮筒旁,便是这样的时刻,刹那间万物浑然一体;救护车,生与死。好像他的灵魂被汹涌的情感冲击着,升华到高楼之顶,而他的躯体空空如也,宛如白茫茫一片荒滩,惟有零零星星的贝壳。他之所以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正由于这脾性——多愁善感。
有一回,克拉丽莎跟他在某处乘公共汽车,坐在上层;那时,她很容易激动,至少表面上如此,一忽儿沮丧,一忽儿兴致勃勃,活跃得很,是个挺有意思的伴侣;她会从公共汽车上层望下去,认出一些古怪的小巧的景物、名称或熟人;当时,他俩常在伦敦四处逛荡,猎奇探胜,有时,从卡利多尼安商场带回几大袋珍贵的东西;那时,克拉丽莎有一种理论——他们有成堆的理论,正如一般青年那样,老是理论不离口。他俩的理论是要阐述那失望之感——不了解人,也不被人了解。人们怎能相互了解呢?你同某人每天见面,然后分离半年,甚至几年。他俩都认为,这是令人失望的,人与人之间多隔膜呵!然而,当她乘公共汽车,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却说,她感到自己与万物为一,不是在“这里、这里、这里”(她拍拍座位的靠背),而是到处存在。车子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她手舞足蹈。她这人就是这般模样。所以,要了解她,或任何人,必须找出和她性情相投的人,以至合她心意的地方。她有一种奇异的本能,会和她从未交谈过的人息息相通——街头一个女人,站柜台的一个男子,甚至树木,或谷仓。她终于形成一个先验论(84)式的观念;正因为她怕死,这一观念安慰了她,让她相信,或自称相信,她所谓的幽灵(即一般人所说的肉体),同无形之魂相比,是昙花一现的,而后者充塞于天地之间,因此可能永存,经过某种轮回,依附于此人或那人身上,甚至死后常在某处出没。也许……也许……
当他回顾两人之间漫长的友情时(将近三十年了),感到她的理论还真有些道理。他俩真正的相会是短暂的,断断续续,常常是痛苦的,因为他有时到外地去了,有时遭到干扰(比如今天早晨,他刚要开口同克拉丽莎叙谈,伊丽莎白闯进来了,像一匹小马,俊美而缄默),尽管如此,这些约会对他的生活起了难以估量的影响。有一种神秘的色彩。仿佛有人给你一粒谷物的种子,棱角尖锐,叫你拿着挺不舒服——那些幽会正是如此,时常使他痛苦不堪;可是,跟她分手期间,蛰伏了好多年后,在完全不相干的地方,种子萌芽了,苞放了,清香四溢,你不由地触摸、品味、环顾,尽量感受和理解。就这样,有时她忽然会到船上来跟他相会,或在喜马拉雅山间,都是受了最古怪的启示而冲动的(比如有一次,由于萨利·赛顿,那慷慨而热情的傻姑娘,看见蓝色的绣球花便想到他,克拉丽莎立即来找他了)。她对他的影响,比他认识的任何人都大。而且总是出其不意,没约好就来了,却又一副淑女模样,爱挑剔,冷若冰霜;也有罗曼蒂克的时刻,令人醉心,使人想起明丽的田野,或英国特有的收获季节。他多半在乡间而不是在伦敦与她幽会;在布尔顿,一幕又一幕的情景呵……
他回到旅馆,穿过大厅;里面摆满了浅红色椅子和沙发,点缀着花木,叶瓣尖细,看上去枯萎了。他掏出房门钥匙。年轻的侍女递给他几封信。他上楼去……以前,他多半在布尔顿同她相会,常在残夏时节;当时,他和熟人们一样,在布尔顿待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起先,她跟他站在山顶,双手掐着头发,斗篷迎风飘舞,指点着,对他嚷道:她看见赛汶河在山下流呐。有时,他俩到林中去,她用水锅烧水——手可不灵巧呢;炊烟袅袅,在他们脸上缭绕,她那嫣红的面孔在烟雾中隐现;向一所茅屋中的老农妇要水喝,老人家还到门口看他俩走咧。他们总是步行,别人大都驾车出游。她对乘车厌倦了,并且讨厌一切动物,除了那只狗。两人沿路漫游,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忽然她岔开去,辨明方向,然后引领他回头走,穿过田野;一路上他俩争论不休,讨论诗,议论人,还谈论政治(那时她是个激进分子);谈得对四周景物视而不见,除非她止步的时候,这才对一片景色或一株树赞叹不已,还叫他一起观赏呢;尔后再向前走,穿过布满茬儿的田野,她带头,忽而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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