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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发青年,坐在躺椅上,脱口而说“我叫达洛卫!”萨利对这件事念念不忘,从此老是称呼他“我叫达洛卫!”
那时,彼得总有各式各样的预感。克拉丽莎将会嫁给达洛卫,这一预感使他当下晕头转向,一蹶不振。在她对待达洛卫的态度中有一种——他不知该怎么表达——有一种轻松自如的神情,一种带有母性的温柔的情愫。他俩在谈论政治。在整个晚餐中,彼得试图听出他俩在谈些什么。
他依然记得,后来他在客厅里,站在老帕里小姐的座位边,克拉丽莎像个真正的主妇,潇洒而优雅地走到他身边,要把他介绍给某人——她说话时的神气好像他是素不相识的陌路人。这叫他怒火中烧。不过,即便在那时,他仍然为此钦佩她。他佩服她的勇气、她的社交天才,佩服她能干,做事有始有终。他说她是“十足的主妇”。她听后全身一阵颤抖。他本来就想刺痛她嘛。看到她与达洛卫在一起之后,他一心只想叫她痛苦。于是她离开了他。他则感到,他们全都参与某种反对他的阴谋,在他背后风言风语,讥诮一番。他就这样站在老帕里小姐的座位边上,谈论着野花,仿佛他是泥塑木雕似的。他从没有、从来没有感觉这般痛苦!他甚至忘了应该假装听帕里小姐说话,最后,他总算惊醒过来,看见帕里小姐相当激动、愤怒,那双突出的眼珠凝视不动。他几乎喊出声来:我不能奉陪,因为我已堕入地狱啦!人们开始走出房间,他听见他们说要去拿外套,还说什么湖上很冷,等等。他们打算趁着月光在湖上泛舟——那是萨利的怪念头。他能听到萨利在描绘月亮。大伙儿都出去了。他被撇下了,彻底孤独。
“难道你不想和他们一起去吗?”海伦娜姑妈问。可怜的老太太!她猜中了。他转过身子,只见克拉丽莎又走了进来。她是回来唤他的。他被她的宽厚、她的善良深深感动了。
“来吧,”她说,“他们等着呢。”
他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幸福!不用说一个字,他们就言归于好了。他俩走到湖边,在二十分钟里,他享受了无穷的欢乐。她的音容笑貌、她的衣裙(飘浮在水面上,红白相映)、她的神采、她的冒险精神,都叫他倾倒;她让大伙儿上岸,到小岛上去探险,她惊动了一只母鸡;她欢笑,她歌唱。然而,自始至终他十分清楚,达洛卫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达洛卫;不过,这似乎无关紧要。什么都没关系。他俩——他和克拉丽莎——坐在地上絮絮而谈。他俩毫不费心便能互相了解对方的思绪。可是转眼间,一切都已结束。在他们上船时,他阴郁地自语:“她会嫁给那个人。”他丝毫不怀怨恨之心,但事情是明摆着的:达洛卫会娶克拉丽莎。
达洛卫把他们划了回来。他默默无言,他们看着他蹬上自行车,开始那二十英里穿越树林的旅程,沿着车道摇摇晃晃骑去,挥动着手,消失在他们的视野内。不知怎么他显然本能地、极度地、强烈地感受了这一切:夜晚,爱情,克拉丽莎。达洛卫有资格获得她。
而自己却不近人情。他对克拉丽莎的要求(现在他明白)毫无道理,他要求的是无法办到的事。他还跟她大吵大闹。如果他不那么荒唐,也许她仍会接受他,萨利就这么想。那年整个夏天,萨利都给他写长信:她和克拉丽莎怎样谈论他,她怎么称赞他,克拉丽莎又为何失声痛哭!真是个不平常的夏天——所有那些信件喽、电报喽、争吵喽——他一清早便赶到布尔顿,在四周徘徊,一直等到佣人们起床;早餐时同老帕里相对而坐,可怕之至;海伦娜姑妈又威严又善良;萨利把他带到菜园里谈话;克拉丽莎则卧床不起,说是头痛。
最后一次争吵,发生在一个大热天的下午三点。他认为,那回可怕的争吵是他生平最重要的事情(这可能是夸大其辞——但如今回顾确实如此)。起因是小事一桩——萨利在午餐时谈到达洛卫,戏谑地称他“我叫达洛卫”;克拉丽莎听后骤然生气了,涨红了脸,以她特有的神情尖利地说:“这个无聊的笑话,我们听够了。”就这么一句话,可是对他来说,仿佛她说的是:“我只不过把你们当作娱乐的对象,我跟理查德·达洛卫才是知己哩。”他便是这样领会她的话的。好几个夜晚他都失眠。他对自己说:“这件事,无论如何总得解决。”于是他让萨利带给克拉丽莎一封短信,约她三点钟在喷水池旁相会。他在信尾草草写上:“发生了某种大事。”
喷水池坐落在一个小灌木丛的中央,离宅邸很远,四周绿树婆娑。她来了,比约定的时间还早。他们隔着喷水池相对而立,一泓细流汩汩地从水池的喷口(已断裂)注出。那些情景多么深地铭刻在脑海中呵!譬如,他始终记得那葱绿的青苔。
她毫不动弹。“把真情告诉我,告诉我,”他反复地说。他觉得前额快要炸开了。她看上去萎缩、僵硬。她一动也不动。“把真情告诉我,”他重复说。忽然,那老头布赖科普夫拿着《泰晤士报》探头进来,瞅了他俩一眼,惊奇得目瞪口呆,转身便走了。两人都伫立不动。“把真情告诉我,”他又说一遍。他感到自己在碾磨什么死硬的东西,她毫不屈服,像生铁,像燧石,浑身坚不可摧。他说了又说,泪水湿透了面颊,时光仿佛过去了几小时。最后,她说:“不行,不行,这是最后一次会面。”她的话像一记耳光,猛地刮在他脸上。她转身离开他,走了。
“克拉丽莎!”他喊道,“克拉丽莎!”可她再也没回来,一切都完了。那晚他离开了布尔顿,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太可怕了,他呐喊着,可怕,可怕极了!
然而,骄阳依然炎热。人们依然会忘却往事。生活依然会一天天打发日子。他伸了个懒腰,开始注意到周围——从他童年起到现在,摄政公园没什么变化,仅仅多了些松鼠——但是,生活总该有些补偿吧,他想。小伊利斯·米切尔一直在拣小卵石,打算添入她和兄弟的收藏品中,把卵石都放在保育室的壁炉台上。眼下,她陡然抓了一把小卵石,猛地放在保姆的膝盖上,飞快地跑开,却又一下子撞在一个女人的大腿上,彼得·沃尔什放声大笑。
另一方面,卢克丽西娅·沃伦·史密斯在自言自语:这不公平,为什么我该受苦呢?她沿着大路蹀躞,扪心自问。不,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她说,当下她已离开赛普蒂默斯身旁。他不再是赛普蒂默斯了,不然,怎么会坐在那边椅子上,说些生硬、残忍、恶毒的话,要不是喃喃自语,就是跟死人交谈;这当儿,那孩子撞在她身上,摔倒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一下却给她分忧了。她扶起孩子,拍了拍小家伙的外衣,吻她,安抚她。
回想起来,她自己没什么过错,她爱过赛普蒂默斯,她得到过幸福,她有过一个美满的家,她的姊妹仍然住在老家做帽子。为什么她该受苦呢?
孩子径直跑回保姆那儿,雷西娅看见保姆责备她,又安慰她。保姆放下织物,抱起了她;同时,看上去很和善的那个男子把自己的表给她,让她打开,逗她乐儿——可是,雷西娅想,为什么我就该无依无靠呢?为什么不让我留在米兰?为什么我要忍受折磨?为什么?
泪水使眼前的大路、保姆、穿灰衣服的男子以及童车,都微微晃动。她命中注定要受这个邪恶的虐待狂的摆布。这是为什么?她好比一只小鸟,栖身在一片薄薄的树叶之下;当树叶飘拂时,鸟儿对着阳光 眼,一根树枝的毕剥声也会使她惊吓。她举目无亲,被冷漠世界中的参天大树和团团乌云包围,毫无庇荫,备受折磨;然而,究竟为什么她该受苦呢?为什么?
她蹙眉,她跺脚。她必须回到赛普蒂默斯身边,因为去看威廉·布雷德肖爵士的时间快到了。她必须回去告诉他,回到他坐的地方去。他趺坐在树下绿椅子上,自言自语,或与那死人埃文斯讲话。她只在一家商店里匆匆见过埃文斯一面。看来他像个温和文静的人,是赛普蒂默斯的知心朋友,在大战中牺牲了。不过,这类事情人人都会遇到。每个人都有朋友在大战中阵亡。每个人在结婚时都得做一些牺牲。她舍弃了自己的家,来到这讨厌的城市里。赛普蒂默斯老是想一些恐怖的事。要是她愿意尝试,她也能这么想的。他变得越来越古怪了,说什么人们在卧室的墙后窃窃私语。菲尔默太太认为这不正常。他的眼前还会呈现幻景——他在一棵蕨草中看见一个老太婆的头。其实,要是他愿意,他也能快活的。有一回,他俩坐在公共汽车上层,到汉普顿宫廷花园(44)去,他就很高兴。草地上盛开小小的红花和黄花,他说他俩像飘浮的明灯,他有说有笑,信口编造故事。忽然,他说:“现在咱们来自杀吧。”那一刻,他俩正站在河边,他凝望河水,眼睛里那种神色,她以前也曾见过。当火车与公共汽车经过时,他眼中就会闪现这样的神色——似乎有什么东西使他着迷,她感到他似乎已不再在她身旁,于是抓住了他的手臂。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却完全恢复了平静——非常通情达理。他会和她争论自杀的事,向她解释人是多么邪恶,还说什么他看得出街上行人边走边捏造谎话。他说他洞悉人们的思想,他对什么都了如指掌,还说,他参透宇宙的意蕴哩。
然而,他们回家后,他几乎寸步难行。他躺在沙发上,要她握紧他的手,让他不致倒下,倒下,他狂呼,别让我掉入火海!他看见墙上露出一张张脸,对着他嗤笑,又用可怖而恶心的名字呼唤他,纱窗周围伸出一只只手,对着他指指点点。实际上,他们身边杳无人影。他却高声嚷嚷,一忽儿回答什么人,一忽儿争辩,哭呀笑的,激动万分,还要她一一记录,尽是些胡言乱语:死亡啰,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啰。她实在受不了,她要回家去。
眼下,她离他很近,看得出他攥紧双手,凝望高空,喃喃自语。然而,霍姆斯大夫却说他什么病也没有。那么,究竟出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走开?当她在他身边坐下时,他为什么大吃一惊,对她颦眉,赶紧走开呢?还要捏着她的手,拿过来,恐惧地盯着,为什么?
是否因为她把结婚戒指脱下了呢?“我的手瘦多了,”她说,“我把戒指放在皮包里了,”她告诉他。
他放松了她的手。他俩的婚姻完蛋了,他痛苦地思量,但又感到宽慰。绳子已割断,他跨上了马,他自由了,正如命里注定的那样,他,赛普蒂默斯,人类的上帝,应当得到自由;他孤苦伶仃(因为他的妻子扔掉了结婚戒指,离开了他),他,赛普蒂默斯,孑然一身,在芸芸众生之中,首先被神明召唤,去谛听真理,领悟正道,经过文明社会的全部辛勤劳动——希腊人、罗马人、莎士比亚、达尔文,当今则是他本人——终于要完全传给……“传给谁呢?”他大声问道。“传给首相,”他头上的低语声回答他。绝密信息必须透露给内阁:第一,树木有生命;第二,世上没有罪恶;第三,爱和博爱;他在喘气,颤抖,喃喃自语,痛楚地吐露这些深奥的真谛,它们是如此深刻,如此玄妙,必须用九牛二虎之力才能阐明,但是值得,因为它们永远改变了世界。
没有罪恶,唯有爱,他反复说道;他的手在摸索,寻找铅笔和卡片。这时,一只訇狗过来嗅他的裤子,他惊跳起来,恐惧万分:那条狗正在变成人!他不能注视这种怪事!眼看狗变人,太可怕啦,令人惊骇。顿时,那条狗跑开了。
苍天神圣而慈悲,无限地宽宏。它赦免了他,宽恕了他的软弱。但是科学(因为人必须首先讲究科学)又是怎么解释的?为何他能透视身体内部,预见未来狗会变人呢?大概是热浪冲昏头脑而引起的吧,亿万年的进化已使脑子变得敏感。用科学来剖析,应该说肉体溶化了,超逸红尘了。他的身体经受百般磨练,最后只留下神经纤维,仿佛薄纱铺在岩石上。
他背靠椅子,精疲力竭而获得支撑。他靠在椅子上,憩息,等待,而后又竭力地、痛楚地给人类讲解。他依稀躺在高耸入云之巅,在世界的屋脊上。大地在他脚下颤动。红花从他体内茁生,花朵的硬叶在他头边瑟瑟作响。这儿的岩石旁开始响起铿锵的乐曲,那是街上的汽车喇叭声,他咕哝着;但是在这里,乐声从一块岩石传到另一块岩石,宛如大炮轰鸣,音波向四处扩散,又在震荡中凝聚,形成平滑的音柱,冉冉上升(声音竟能为肉眼所见,这可是个新发现),成为一首赞歌,此刻它与牧童的笛声(其实是个老人在酒店门口吹小管乐的声音,他咕哝道)融合在一起;当牧童静静地伫立时,乐声便从芦笛内涌出;尔后,当他攀上更高的峰顶时,笛子发出了哀婉之声,如泣如诉,同时,车辆在他脚下行驶。赛普蒂默斯觉得,那孩子的哀歌交织在车马声中。须臾,他退隐至雪山中,身边盛开蔷薇花——那是在他卧室墙上的大朵红蔷薇,他提醒自己。音乐消逝了,他揣想,一定是老人得了钱,又上另一家酒店去了。
然而,他自己仍待在嵯峨的岩石上,仿佛一个遇难的水手趺坐在礁石上。他寻思:我把身子探出船外,掉入水里。我沉入海底。我曾经死去,如今又复活了,哎,让我安息吧,他祈求着。(他又喃喃自语:这太可怕了,太可怕啦!)恍惚在苏醒之前,鸟语嘤嘤,车声辚辚,汇合成一片奇异的和谐;繁音徐徐增长,使梦乡之人似乎感到被引至生命的岸边,赛普蒂默斯觉得,自己也被生活所吸引,骄阳更加灼热,喊声愈发响亮,一桩大事行将爆发了。
他只要睁开眼睛就好了,但眼皮上压得沉甸甸的,那是一种恐怖。他眯缝双眼,奋力挣扎,举目凝望,只见眼前的摄政公园。阳光闪烁,修长的光带抚弄着他的双脚。树木在婆娑起舞。大地恍惚在说:我们欢迎,我们接受,我们创造。大地恍惚在说:美。仿佛为了(科学地)证实美的存在,无论他往哪里看,无论他看的是房屋、栏杆,还是跨越栅栏的羚羊,美立即在那里呈现。他瞅着一片树叶在风中颤抖,只觉得心花怒放。天空中,燕子翩然掠过,飞翔,旋转,尽情地飞进飞出,萦回缭绕,却又像被松紧带所牵引,总是那么富于节奏;蝇儿飞上飞下;嘲弄似的太阳时而照射这片树叶,时而照亮那片树叶,心平气和地给绿叶蒙上一层柔美的金色;不时传来和谐的乐声(兴许是汽车喇叭声),洒在草茎上,发出神奇的丁冬声——这一切宁静而合理,均由平凡的事物所孕育;现在,这一切就是真理,现在,美就是真理。到处都洋溢着美。
“时间到了,”雷西娅道。
“时间”这个词撕开了外壳,把它的财富泻在他身心中;从他唇边不由地吐出字字珠玑,坚贞、洁白、永不磨灭,仿佛贝壳,又似刨花,纷纷飘洒,组成一首时间的颂歌,一首不朽的时光颂。他放声歌唱。埃文斯在树背后应声而唱:死者在撒塞里(45),在兰花丛中。他们始终在那里期待,直到大战终止。此刻,死者,埃文斯本人,显灵了……
“看在上帝面上,别过来!”赛普蒂默斯嚷道,因为他不能正视死者。
可是树枝分开了,一个穿灰衣服的人竟在向他俩走来。那是埃文斯!不过他身上没有污泥,没有伤痕,他没有变样。
我必须向全世界宣布,赛普蒂默斯举起了手(当穿灰衣服的死者向他走近时),大声呐喊,恰如一个巨人,多年来独自在沙漠里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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