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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有容乃大。北京是唯一没有让我有外地人的落魄感的城市。它早已经成了移民城市。
我不是北京人,一恍惚,却已经独自生活在北京N个年头了。
说一句大实话,N年了,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白手起家”,什么叫做“不容易”。乡音未改,却在鬓间已有丝丝白发。每次南方老家的老父老母打电话来,末了一句,总是说,闺女,要混不下去了,就回家来吧。你的房间原封不动,还是老样子,给你留着呢。
我总是脆脆地笑,然后,就有点感伤。家乡日出和日落时,金灿灿的天空,还有知了嘹亮,绿意葱茏的午后,都是我梦里梦外不停回放的慢镜头。但是,我无数次地要离开,却终究没有能下决心卷铺盖回家。不只是爱面子,强撑着。在我旅居北京的第N个年头,我细细地审读了一下自己。我想,我爱北京天安门,我有N个生活在北京的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因为北京大。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面积大。而且,是文化意义上的很有包容的那种大,所谓有容乃大。北京是唯一没有让我有外地人的落魄感的城市。它早已经成了移民城市。我跟不少新来乍到的朋友说,如果有一天你觉得在北京混不下去了,你可以离开。但是,你不要说北京不好,不是北京人民不欢迎你,而是你自己不够努力。
这就说到了我在北京的第二个生存理由。北京的工作机会多。我不是爱跳槽的人。天性文静,甚至比较保守。但我却已经换了三四次工作,差不多不到三年,我就得挪窝。有时候是老板看我不顺眼了,更多时候是我看老板不顺眼了。然后数数钱包里的人民币还够我买米吃几个月的,我就很勇敢地炒了老板的鱿鱼。而且,凭着我的实力,我总是在旅行一至三个月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有招聘的通知书在我的信箱里。也可能跟我是半个文化人有关。北京盛产的,是丰饶的文化。各种层面的媒体、出版机构,大大小小与文化搭界的公司,眼花缭乱,却总也不缺少我的一口饭。
理由之三,是朋友多。出门靠朋友。刚到北京的时候,两眼一抹黑,一手衣箱,一手书箱。四年读书几年工作下来,五湖四海的朋友,黑皮肤白皮肤的朋友,好朋友坏朋友,都有了。只要你有足够的真知灼见,英文也足够好,就行。因为北京的大,你喜欢见的好朋友,你自然可以经常见。可是,你不想见的坏朋友,你就可以不见。还不用绕道走。嘿嘿,这真好。
理由之四,美味多。刚到北京时,站在街边就能尝到香喷喷臭烘烘的京味小吃,什么豆汁,驴打滚,炒肝什么的。现在稍稍混出一点人样了,觉得街边吃食不很卫生,就餐环境也不够风雅。于是,差不多每个周末都有几个好吃好喝的朋友约着上哪儿吃饭去。几乎不用发愁就想了好去处。中餐馆还是西餐馆,川菜还是潮州菜,都有很地道的经典菜系供我们选择,又几乎每天都有新开业的餐馆在等着你。不过特别贵的地方,比如王府饭店,比如马克西姆法式餐厅,一直没有能去。就想什么时候逮着一个大头,撮他一顿,可惜,眼拙,一直就没有逮着。
理由之五,书店多,酒吧多,书店和酒吧靠在一起的书吧更多。三味书屋、三联书店、万圣书苑等等,楼下买书,楼上就有阳光小屋,一把藤椅,一壶菊花茶,慢悠悠,约了朋友聊天,或者独自翻书,都很放松。能买到最新出版的好书,也能淘到出版很多年的旧书。如果你有足够的眼光,还有很多孤本善本的古书能淘到呢。
话就说到了生活在北京的最最充分和最最牛气的理由:话剧多,还有北京的潘家园和古玩城,是没有一个城市敢比拟的。话剧我会另外写文章表达我的钟情。这里先只说说淘旧货。大眼睛的人能在那里淘到唐宋南北朝的真货。眼睛小的人就只好以假当真地抱着赝品回家了。明明知道自己上当了,心里也乐。因为就是想着去凑凑热闹玩玩,碰碰运气的。说不定什么时候运转,买回家的一幅字条,却是某某大师的真迹,多好。想想就先乐开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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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京郊
我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我要在这里寻找生命的新感觉。
郊区的房子拿到门钥匙之后,我没有敢耽误一分钟,兴冲冲奔了过去。但是,新房子只是水泥天地,周边也是人稀草荒的冷寂。虽然一如意料之中,但回到城里租住的房子,心里是慌慌没有着落的。怎么就觉得这位于西三环香格里拉附近的,租住的房子才更像我的家呢。是因为住了5年,这破屋的每一个裂缝,都亲切如我自己的掌纹吗?
所以,房子装好了之后,我没有马上搬过去。拖拖拉拉又延宕了四个月之久,才在一个所谓的良辰吉日勉强地把自己的大小家私运了过去。却是赶上了下雨。工人把我的东西呼啦啦堆到房间里,帮忙的朋友很奇怪地看着我坐在一堆杂物上满脸的沮丧。都笑我得了好处还卖乖,有新房子住,还那么不开心。等到朋友们纷纷告别我而去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办法控制地哭了出来。完全是被抛弃的感觉,很荒唐的,为什么呢?
搬家的第二天,天还是阴的。我在社区里晃荡了好久,试图熟悉我以后生活需要的每一个细节。超市,银行,邮局,医院,饭馆等等,这是一个大的社区,麻雀不小,五脏当然也是很全的。只是没有人气地寂寥。我知道,自己要咬牙度过一个心理调试期。我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我要在这里寻找生命的新感觉。就像我多少年以前,刚刚到北京的时候,一切都是未知的,一切都是挑战的。而现在,我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了,需要的只是时间感受而已。我安慰自己,但是,当天晚上仍是翻来覆去地睡不踏实。窗户外,楼道里,每过一次微风,我都警醒过来。
如今,已经三年过去了。楼下的小树苗已经长大,天天迎风摇曳它们修长婀娜的身姿。春天有桃花,夏天开月季,秋天是牵牛,冬天也有绿绿的松树。我搬家第二天遇上的芳邻,是一个大肚子的孕妇。我见证了她的孩子的出生、成长的每一步。那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不到三岁的她,贼精灵。从第一眼看见我,便会未语先笑,如阳光灿烂的花骨朵儿,是我心头的最爱。她妈妈也笑,说这孩子怎么就跟你不见生。每天下楼,我都默想,如果今天能遇上小美女,我就会一天心情阳光,并且诸事顺利。她有个可爱的名字,叫豆豆。
院子里还有很多的男孩女孩,一窝一窝地也都在茁壮成长,像我们居住的社区一样,每天欣欣向荣,日新月异。公园里,开裆裤的小孩,昨天还在婴儿车里吸奶嘴,没过几天就见他们满地撒野了。晃得我眼花,我却知道谁谁是几号楼的。他们的爸爸妈妈,或者是爷爷奶奶,也都眼熟,小径上相遇了也都有友善的微笑送给对方。有两对双胞胎,一对是龙凤胎,男孩爱笑,女孩却是爱哭。还有一对双凤胎,一个爱闹,一个爱睡。任何时候见了她,她都在甜梦里深睡。
院子里的宠物和孩子一样多。我不敢说认识每一家的狗狗,猫猫。但我相信,所有的狗狗猫猫都知道我是它们的芳邻。因为,每一次相遇,它们都不对我凶,都友善地摇摇尾巴。有一次我从外面回家,手里拎了饭盒。老吕家的苏格兰牧羊犬老远就冲着我奔了过来,一口把我的饭盒叼了过去,撒腿就跑到好远。老吕生气,要去追。我劝住了,笑得弯腰。老吕说,你饭盒里一定是京酱肉丝,或者北京烤鸭,因为这两样菜是它的最爱,所以,它才露出豺狼本色,如此没有礼貌,呵呵。可是,我却觉得是狗狗跟我不见外。从此有了京酱肉丝,或者北京烤鸭的剩菜,总是想着那条帅气英俊的苏格兰牧羊犬。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贝克汉姆,爱称是,小贝。
昨天,我出差从桂林回家。出租车到了院子里,我刚刚搬下行李,那条叫做小贝的苏格兰牧羊犬就欢快地迎上来,绕着我走了两圈,然后毫不掩饰它对我归来的喜悦,热烈地舔我的脚,我心头一热,说,哦,我到家了。
京城的米,贵不贵(1)
京城的大米,也许不会比其他城市的更贵,但京城的生活,做人的成本却有可能比任何城市都高。
京城米贵,居大不易。这是唐代一位大诗人自我调侃的话。他所在的京城,是当时的长安。我在这里,是借他的聪明话来调侃我自己。京城的大米,也许不会比其他城市的更贵,但京城的生活,做人的成本却有可能比任何城市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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