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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醒当然醒了,第二天她就去上班了,结果黎队手上绑着纱布要常英赔医药费,常英当时就傻了,她压根不记得头天咬过谁。黎队就跟她说,要么赔医药费,要么就上刑警队上班去,说常英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料,他看上我妹妹了,你说这事……”

“哎哟,这可是个好事,”樊疏桐学起了寇海的语气,“看上你妹妹了?那你不仅有个当警察的妹妹,还有个当警察的妹夫啊,发财了你!哈哈哈……”

“你没听明白,黎队是看上我妹妹的蛮劲,舍得命去跟犯罪分子死磕,你想哪儿去了?不过我老觉得这丫头受刺激了,那天跟抢包的小毛贼打完架回家,一身的血,把我妈都吓坏了,她抱着我妈就哭,哭了几个小时,哭不出来了就呕,我的娘呃,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见她那么哭过……”寇海说着用探究的目光扫荡樊疏桐,“我说,你没搞我妹妹吧,要不她怎么受那么大的刺激?”

“我没搞她。”樊疏桐一本正经,咧嘴笑,“我可不想当你妹夫。”

“可我想做你小舅子啊,要不我这辈子怎么在你面前出得了头?”

“谁叫你没姐姐呢,你要是像细毛那样上面有两个姐姐,轮番来孝敬你,你还需要出什么头啊,都成太爷了。”

“是啊,我怎么就没细毛那么好的命呢?”寇海猛蹬了一下茶几。

细毛的确“命好”,上面有两个漂亮的姐姐大毛和二毛,说起细毛的这两个姐姐,那是军区出了名的金花,从小就漂亮。大毛前年嫁到北京,丈夫出身名门,哈佛大学博士生,之前为某驻外使馆的外交大使,刚刚调回北京,大毛走哪儿都是大使夫人的派头,每次回聿市还有市里的领导作陪,比细毛他爹朴远琨的待遇还高;至于二毛那也不差,虽然现在还待字闺中,但追她的人一大票,其中据说就有喀秋莎的新老板何夕年。何先生是本地出了名的华侨,攻势最为凶猛,不仅攻二毛,还攻二毛身边的亲友,细毛作为未来的小舅子自然是何夕年主攻的对象之一,这小子身上穿的戴的,无一不是准姐夫何夕年进贡的,车子都换了三辆,让同样有个姊妹却境遇截然不同的寇海恨得牙根直痒。每次细毛一身名牌在大院招摇过市,不仅寇海,包括黑皮都恨不得扒了他一身皮,踹他两脚心里才舒服。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寇海在樊疏桐办公室抱怨自己命苦,樊疏桐还故意挖苦他:“你就是生了副苦命相,别说我不做你妹夫,就是做了你妹夫,我也不会孝敬你。”

“那我来孝敬你吧,只要你肯当我妹夫,我怎么孝敬你都行。”寇海说着就拉樊疏桐起身,“走,走,现在我就孝敬你,今儿中午我请客!”

“拉倒吧,中午我要回家吃饭。”

“晚上回去吃一样的嘛。”

“不行,就中午,朝夕高考结束了,老爷子说要给她庆功。”

“你爸对朝夕还真上心。”

“是啊,就是对我不上心。”

朝夕高考结束的第二天,连波带朝夕到郊外散心。连波驾着老旧的北京吉普一路飞驰,兴致非常高。那天他穿了件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整个人显得神清气爽,他好像偏爱白色,经常不是白衬衣就是白裤子,他跟朝夕说过,白色代表纯洁。

所以朝夕很少穿白色,因为她没资格穿。

第九章 畜生的儿子当然是畜生(3)

自从那天谈过,连波虽然没有再问及朝夕读完大学还回不回来,但看得出来,他在争取每分每秒待在朝夕的身边,只觉时间不够,怕眨眼工夫她就不见了,这种绝望的悲怆朝夕未必理解。她毕竟还太小了啊,才十八岁,人生的画卷才刚刚展开,她只看得到孤独守候在山坡的独木,如何看得到独木后面的森林和繁花啊?

她不会知道,他身后的整片森林都是为她而存在,他为她张开比天空还宽广的怀抱,可是她却执意要离去。他知道他留不住她,就像哥哥樊疏桐说的,她和这个家有着太深的隔阂,父母双亡的悲剧,她决不可能放得下,就像他始终对父亲的悲惨离世放不下一样。她是一只羽翼渐丰的鸟,终究是要远走高飞的,茫茫人海,她要飞去哪里啊,难道这里就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吗?

连波仔细观察着朝夕的反应,在靠近目的地的时候。

朝夕显然已经被由远而近的景象牵住了视线,哦,那是什么,湖,好大的湖!一片连着一片,湖面倒映着天空宝石一样的蓝,阵阵清风带着一股花的芬芳,让她的身心顿时舒展开来。不,不止这些,还有湖岸绿得让人不想眨眼的芦苇,连绵起伏着,一阵阵绿色草浪带着故乡的清香扑向她,芦苇!

连波缓缓停下车。

朝夕迷迷瞪瞪地张着眼睛,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完全不能动了,傻了,呆了,灵魂出窍了。连波下了车,打开车门牵她下来。

风,像浸满花香的透明羽翼,轻轻裹住了她。她就像一个迷路多年的孩子,突然跌入故乡的怀抱,那里有母亲少女时的眷恋,有父亲如月光般皎洁的笑脸,有她生命中曾经痛恨又割舍不下的忧伤和惆怅。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带她回镇上,总要牵她到河边坐上好一会儿,那时她还小,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总是望着翻飞的芦苇发呆。现在她知道了,母亲是在回忆,回忆少女时躲在苇丛里偷窥心上人时的激动和羞涩,母亲那时大概也就她现在这个年纪,清丽得仿佛一朵沾满晨露的野*。

那个时候她最喜欢在苇丛中和小伙伴捉迷藏,要么就是在河边看小蝌蚪找妈妈,或者抓泥巴捏小人儿玩,她从小会捏泥人。每每到日落时分,漫天彩霞染红苇丛时,母亲才会牵着她的手回家。母亲一定深爱那个男人,即便她后来嫁作人妇,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她内心深处一定有个地方是给那个人留的,否则那个人去世时,她不会崩溃到发疯,那是朝夕的父亲啊,可怜的父亲,可怜的母亲……

“朝夕,喜欢这里吗?”连波看着她问。

朝夕不说话,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苇丛,因为还是夏天,芦花还没有开,但翻飞的草浪足以唤醒她心底对故乡最深切的眷恋。哪怕她是狼狈地被舅舅当做包袱送走的,她心里有恨,恨镇上所有唾骂过母亲的人,可那里到底有她的根啊!

当她欲继续往前走时,连波拉住了她:“不能再向前了,听说有沼泽地,很危险。”

她转身面向他,睁着一双不无痛楚的美丽眼睛,若有所思闪闪烁烁地望着他:“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连波一脸的惘然,孩子一样可怜无助地看着朝夕,目光和她纠结在一起:“朝夕,”他很少这么吞吞吐吐,“你该知道的。”

朝夕摇头:“没有用的,我不会因为有这么一片芦苇而让自己在这里生根,这只是一片芦苇而已,改变不了什么,连哥哥,你也该知道的。”

第九章 畜生的儿子当然是畜生(4)

像一盆火被水骤然浇灭,连波眼中的热情瞬间冷却,又像被人突然捅了一刀,骤然的疼痛让连波有些反应不过来:“朝夕,我没想过要改变什么,我自认没有这个能力,我只是希望你……将来回忆起从前的时候……”

“我不想回忆从前!一丁点的回忆都不想有!”她决然地打断他,眼中滚过黑压压的乌云,脸上的表情整个地错乱了,“没有什么好回忆的,你也忘了吧,我们都有各自的人生道路要走,不是吗?”

“朝夕,我没想要怎样,真的。我带你来这里其实是想告诉你,这世上很多美好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理想不仅仅是存在于想象中,你说这里,是不是跟你梦想中的家园很相似呢?我打听了下,附近就可以买到地,我正在努力存钱,我想买一块这里的地,我会盖好房子,种上紫藤萝等你回来。朝夕,即便我将来无法守候在你身边,但只要你每年能抽空来这里看看,哪怕只是停留一个小时,让我看看你,跟你说说话,你为*也好为人母也好,只要让我知道就可以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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