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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茫茫然乱走,足不沾地。
做鬼还真是好,走路一点不吃力,脑子里一动念,就“走”动起来了,风一般地掠过盖过脚面的雾,雾气在脚下忽聚忽散,我飘摇如仙。此情此景,难道不值得留个影吗?心头免不得一喜,加快了脚步,挥舞起双手,我要在仙境里舞蹈。
这具身体从来没这个随心所欲过,要升就升,要降就降,要跳就跳,要飞就飞。我可以摆个敦煌壁画里飞天的pos,可惜没那么柔软的腰身,马马虎虎来个“反弹琵琶伎乐天”,又没那么丰满的胸部。我抚一抚我孩子般萌芽的乳,扁平的腰身,细瘦的大腿。这具身体一点不美。
这一番折腾,令我微微有些喘,下意识搭一搭脉博,没有。我忘了,我已经没有心跳,当然也就没有了脉博。可我为什么还会喘呢?也许是身体自动配合得好,配合得习惯了,一运动就喘上了?记得我从前因为心脏的原因,爸妈都不让我运动的。
爸妈。
我的记忆慢慢在恢复吗?我想起我的爸妈?每个人都有爸妈,成为鬼之前,鬼曾是人,那鬼也是有爸妈的,而且像我这样年纪轻轻就死了的人,爸妈一定还活着。我没地儿可去,没事儿可干,不如去探访一下他们?我死了,他们一定很伤心吧?都说孩子再大,在父母眼里也是孩子,那孩子成了鬼,他们也不会嫌弃吧?
这个主意一拿定,我就有点惶惶。一来不记得家在哪里,二来生怕牛头马面拿了铁链来锁我回去。我做鬼刚做得有点心得,并且有了鬼生目标,可不想这么快被拘了去,堕入轮回,成为婴儿,啥都不知道,吃喝拉撒都要仗新爸新妈的鼻息。没准儿新爸新妈是未成年少男少女,他们一害怕一糊涂,我就得进孤儿院;又没准儿是对喝饱了洋墨水的大龄青年,样样都照书本上来,哭了也不给抱,说是锻炼肺活量,饿了从冰箱里拿瓶冷牛奶塞进我嘴里,说美国小孩都是这么养大的。
呃,我还是先做一阵子鬼比较靠谱。
到人间去探访一下爸妈,来个鬼界人间N天游。这个N天,且看这趟旅程顺不顺,有没有吓着人,会不会惊动夜叉小鬼儿,还是就是我还能不能习惯人间的生活。不习惯的话,看一眼就走,趁他们睡着了,在他们耳边轻轻说句话,说我很好,一点不苦,身体也好了,不用提心吊胆怕跑步打球游泳,有的人比较适合做鬼。他们要是觉得寂寞,能生就赶紧再生一个,讲不定我在这十三不靠的地方多呆一阵,兴许可以捱到再次做他们的孩子,要是不能生就收养一个,我以前玩过的玩具,睡过的床,写了笔记的课本,收藏的邮票明星贴,以及、V,都可以给她或他。
这么一想,把我感动坏了,恨不得眼泪涟涟,以表孝心,可惜挤了半天眼睛,也没挤出一滴眼泪来。要说做鬼有啥不好,这不能随时随地随着情绪波动来点眼泪增强效果,实在是有点煞风景。
我眨巴眨巴干涩的眼睛,开始寻找下界的路。
忽然想起但丁神游三界来,他老先生是多么的幸运,有初恋情人tri做导游,这个情人还永远都是十六岁,美丽芬芳如夏季意大利的乡村风景,温暖甜蜜,身周是柠檬花的香气,少女“海藻般的长发”上缀着米粒大的橙花。
而我,白袍白袜,踢踏着团团白雾,不知该往何处去。
我一个鬼在雾原中踽踽独行,不知饥渴,不顾劳累,目不交睫,夜不能寐,不知飘荡了多久,终于支持不住,倒了下去。倒在什么东西上,我不知道,要是知道倒下后有什么是可以让我躺着靠着倚着的,我早倒下了。我不是信念坚强,要走完二万五千里的长征,也不是为了理想,满怀痴心饮尽三百六十五里路的孤独,我只是害怕我倦极而眠后,又不知会流落到哪里。
恐惧让我不停地走,我念着当日熟读的一段文字,给自己打气: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餐秘情果,渴饮灌愁水。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甚至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它有此心,故而有幸识得渺渺真人空空大士,可以去人间游历一番,我也有报答父母之心,因何不让我成行?
我不是狂妄自大要自比绛珠仙草,只是目前我这个状态确实有那么几分相似。
一觉睡醒,我睁开眼睛,雾似淡了一些,光线似明亮了一些。不过有可能是出自我的希望,也许是稍稍习惯了,也许是我已超凡脱俗,变得耳聪目明了。
我隐约听到些声响,就像当初在雾中走向学校,身周五步远外有熟悉的人影,叫一声那人的名字,那人会答应,然后两个人手拉手穿越迷雾,到了学校,坐进教室,看衣服上的潮湿在暖气下化成水雾蒸腾在空中。
我试着轻唤一声:“喂,还有谁在这里?”
雾里一个人影翩然出现,垂首看着我,带着超然物外的神情。我抬头看着他,欢喜得说不出话来。
因为他是一个熟人。熟到人人都认识,谁都可以叫得出他的名字,他是全民偶像,正散发出帝王般的光芒,享受着总统级的奢华,却在最华美的年纪,在寓所离奇死亡。
媒体上关于他的死因猜测层出不穷,有自杀说,他杀说,饮酒说,嗑药说,饮酒加嗑药说,中情局说,国安局说,间谍说,情杀说,仇杀说,凶杀说,欠高利贷说,欠高利贷加情杀说。各种排列组合都有,纸媒因他的死,销量涨了不少,网络因他的死,点击率也一路飙升。
他的日记被发现了,后来证实是有人伪造;他的遗书被发现了,后来证实是假托。在他死后的九个月里,至少有六名妇女说怀了他的遗腹子,这个就不太好证明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的父母在打官司争他的遗产,因为他们早就离婚了,又各自组建了家庭,各自有三五七个孩子。他的合伙人和经纪人也在打官司,因为财产的归属权不明。他的前几任女友和现任女友还是在打官司,因为他太大方,好像对每个女友都许诺过要送她们一座豪宅,却没有兑现,现在她们找上来了。他的死,至少搅乱了一百个人的平静生活。
为什么我对他的事记得这么清楚,却不记得我是谁?我从一团欢喜中跌落,想起我的处境,百哀齐至。唉,天皇巨星也只能让我的欢喜停留在我的脸上三分钟。
也许是我脸上显出的哀伤让他动容,他过来谦卑地问我:“这位小姐,你认识我?”
我惊得呆了。
他不知道他是谁,正如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以为来一个鬼可以帮到我,谁知这个迷路的巨星鬼跟我一样是个糊涂鬼。
我该怎么回答他?我想了想,想起所有的明星都不希望在开幕式、首映式、红地毯、演播室、T台、秀场,等公众场合被ns认出,并且我是一个自律的有修养的城市人,见多识广,不想被他这样的天皇巨星看低,认为我是一个肤浅的追星族,就小心翼翼地答:“不,我不认识你。”
他脸上露出强烈的失望,喃喃地说:“我看你那么高兴,以为是我的熟人。”
“呃……”我难为情地咽一下,“我是因为重又看见了人,我已经走了好久,久得我不记得有多久,所以才……那个,有点兴奋。”
他像是非常理解,点头说:“我知道,我刚来时也经历过这么一段摸索期,好在都过去了。”然后他用深思的眼光盯着我,问:“那么,你是谁?”
我被他问住了,伤心欲绝,眼眶里又流不出泪水来湿润苦涩的眼球,就快要石化了,我勉强转动一下眼珠,说:“我也不知道。”
他同情地颔首,说:“我明白,我明白。你我境遇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没想到他居然出口成章,我以为像他这样的人都是绣花枕头,说什么做什么都是经纪人和助理打点好了的。我深为我过去的偏见汗颜,好在我既没有出汗,也不会脸红。
然后我想起一件事来,这件事太重要,我非问不可,就算他说我八卦也没关系,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好奇心人人都有,鬼鬼也有。好奇害死猫,好奇让人类发展。我问的是:“你是怎么死的?”
他俊美的脸上又露出哲学家的神思,在我身边坐下来,以手拄额,摆出完美的思想者pos,思考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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