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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狐狸逸事
作者:月徘徊
内容简介:
一个甘于平淡的狐狸精,身不由己的被卷入了关乎妖怪生存的事件中去。
正文
第一卷
第一章 地地坤卦
我是一只狐狸,属于那种有一点点清高,还喜欢随波逐流来考验自己出淤泥而不染的程度的狐狸。我活了两千五百多年了,论年纪也是相当的老了,不过幸好我有一颗年轻的心……
当然,说起狐狸,给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商纣时代的那个妲己,以一狐之力毁灭了整个王朝,达到了媚惑的最高境界,据历史学家们说还因此开创了封建社会的先河。所以不能不说,她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世间的人们因此而称美丽的女子为狐狸精,其实,正是对一个女子美貌的极端评价,试问,一个普通寻常的女子,其容貌居然到达了吸收日月精华的狐狸的境地……如果我是雌性狐狸,而且天生一副好皮囊,说不定也可以翻云覆雨,摧毁一代霸业,可惜,很不幸,我是一只雄性狐狸,而且,皮囊也不是很优秀,当然,我并没有应此灰心丧气,毕竟,天将降大任于一个人时候,通常不会让他事事顺心的。
聊斋里面也有很多说狐狸的,有好的,有坏的。不过我不大关心野史,赞誉也好,毁谤也好,都不过是身外浮名,应该要看开的。最近比较让人感动的是游戏《轩辕剑外传:天之痕》里面的古月仙,身具高雅神秘气质,实在是我辈学习的典范。不过他修习的应该是儒道,所以不但多事而且还有点罗嗦,为我不喜。我一向认为道家才是我辈修习的必要经典,因此在山中颇过了千年“鼓腹而游”的日子。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以前山上只来猎人,后来则来一些机关,到最后,连我栖身的山林也被夷为平地,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乔迁他乡。当这种情况反复到第九九八十一次的时候,我才相信这个世上很少有我可以鼓腹而游的地方了。所以我决定入世。出世入世,安之于心,所谓心远地自偏,我也就只好“既来之,则安之”了。
一般情况下我会每隔二十年搬一次家,毕竟,要是你发现你的邻居几十年如一日不老不病不死,一定会觉得很恐怖。从最初的西安到武汉,直到现在住的杭州,算起来已经般了四次家了。像我们这种修行的狐狸,一般都会需要吸收天地的灵气来保存自身的灵气,奈何由于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天地正气越来越稀薄,无数小精怪由于修为不够反而被天地散去自身灵气消失于天地之间。剩下我们这些不能得到成仙,不得不在恶劣的环境中苦苦挣扎的妖怪了。
为了维持自身的需要,我偶尔也会吸一点人类的精元。虽然从根本上来说,我很讨厌人类,因为他们身上有很重的骚味,非常让狐狸受不了,但处子的精元对我这种狐狸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掰一下手指,到现在为止总共才吸了十二个人的精元,其中十一个没有死,只不过躺在疗养院而已,另外一个比较惨,才被我吸了一点点精元,就自己跳到河里自尽了,真搞不明白。
坤卦:元亨,……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星期天又到了,日子总是一天一天的过,最近身体又觉得很不对劲,只怕又到了该吸取精元的时候了。得朋,丧朋,应该往哪个方向走呢?还是往东北走吧,得朋……就不能吸人家的精元了。
夜风吹在脸上凉凉的,带来丝丝草木的气息,我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仿佛又回到了以前鼓腹而游的日子。杭州是一个老龄化的城市,晚上十点不到街上就难得看到行人,除非夜游的飘飘荡荡的游魂,再者就是我这种讨厌混在人堆中的怪物了。哈哈。
德胜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难道卦象所说的失朋是指找不到要找的人?真是失策。就算找到了,要找个处子也不容易,这年头,很多人性早熟,年纪轻轻还没结婚就同居,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些妖怪只怕没有活路,唉。人生不得意事十之八九。
“嘎~~”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在我身边停下,一双眸子在昏黄的路灯下闪亮着:“古林月,怎么样?一起兜风吧?”同事陈斌微笑着打招呼,每当这个时候正是他最一天中活跃的时候。
我笑笑,一手撑着车门跃进柔软的皮座上。此人天生命好,父亲是税务局局长,母亲是警察局资料科科长。去年才进我们公司,现在已经升到业务总管,连跑车都是公司送的,若说其中没有内幕,散了我的内丹都不信。幸好此人生性豪侠,重朋友,所以像我这么孤僻的人也会和他做朋友。一个地灵在我头上飞舞,看它稀薄而透明的身体,我知道它将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叹了一口气,一道精气射进它体内,果然,它的可见度高多了,它舞的更加欢悦,有了我的帮忙,它的生命还将可以延续三四个月。对于它的感激的舞蹈,我微微一笑。
“怎么了?”陈斌一手搭在方向盘上,侧过脸绕有兴趣的样子。
“没什么,今天又在哪里狂欢了?”他的身上有很浓的男女交媾的气息,让我很不舒服。
“呵呵,你知道,我很挑的,这次是个大学生,清纯型的那种。嘿嘿……”挑个大头,也没看你减少滥交的次数。而且,断我的生命来源啊。
不过就算他不滥交,我也不会找上他,兔子不吃窝边草,虽然杭州的失踪人口不是很少,但如果你身边失踪了一个人物,只怕就比较麻烦了。而且,好歹我们也算朋友,虽然有一次他拉我去发廊害的我差点失身。我有一点点后悔往东北走了,如果去西南方向是不是可以找到我要的精元?
“现在我们去哪里?”兜风的感觉真爽,我换了个姿势坐的更舒服一点,头上那个地灵已经离开了。
“想不想试试夜游西湖?”
“现在已经两点了,怎么游法?”
“我们都是高雅的人,不如这样,我去偷一条小船,我们划船去。”高雅??就像孔乙己那样“窃书不算偷”?不过幸好我不在乎,是真名士自风流,好像是《红楼梦》里面的台词。
风月无古今,林泉谁宾主。
西湖还是没有变,除了最近的水变得稍微清澈一点了。据说因为引入了钱塘江的水,所以现在的西湖是半活水,因此不想以前那么腥臭。我们俩有一浆没一浆的划水,一弯新月印在湖上,随着我们的浆一起一落,一会儿散开,一会儿聚拢。
陈斌有一搭没一搭的陈述以前各个美女的差别,包括三维,罩杯,可惜我全不感兴趣。心神已经慢慢的飘到了这西湖水中。
白蛇应该走的是和我一样的路线,不过她比较幸运,当初吞了一只乌龟的内丹,平白增了好多年的道行,可惜凡是修行的生物都不能沾上一个“情”字,最后被法海镇在雷锋塔下。不过我去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蛇去塔空,不知道结局如何。那许仙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她爱的人,懦弱而无能,只怕一切都是白蛇在一头热而已。所以,所谓的人蛇联姻也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
“喂,你有没有在听啊?”
“什么?”我回过神来,蛇也好,狐狸也好,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苦苦挣扎而已,上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算是为万物之灵的人也一样。
“我妈说今天早上西湖里飘着一个尸体呢,”陈斌只好又重复了一遍。
“又是谋杀?”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喜欢杀同类。我不鄙视狼,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才吃掉同类,人不一样,明明不是为了吃,也要杀。
“应该是吧,不过很奇怪,浑身上下没什么伤口,人却像干尸一样,”陈斌说着打了个哆嗦,“法医还鉴定出那人在水里泡了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呢。”
像干尸?难道……这里有我的同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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