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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第1页)

秋日降临,寄宿院的中庭铺满了榉树落叶。穿上毛衣,顿时感到新季节的气息。我穿坏了一双皮鞋,新买了双柔姿鞋。

至于那段时间里我们说了怎样的话,我已经记不完整。大概也没说什么正正经经的话。我仍旧避免谈及过去的一切。木月这一姓氏几乎没从我们口中道出过。我们仍像以往那样寡言少语,那时早已习惯两人在饮食店默默对坐了。

直子愿意听敢死队的故事,我经常讲给她讲。一次,敢死队和同班的一个女孩子(当然同是地理学专业的女生)幽会。晚间回来时,一副大为沮丧的样子。那是6月间的事,当时他问我:〃我、我说,渡边君,和、和女孩子,该怎么说话,一般?〃我记不得当时是怎样回答的了。反正他是彻底找错了咨询对象。7月间,不知谁趁他不在时把阿姆斯特丹运河摄影揭掉,换上了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理由也再简单不过:说是想知道他能否一边看着金门大桥一边(被禁止)。我便随口迎合说他干得极为开心,于是又不知谁换成了冰山照。照片每更迭一次,敢死队便显出狼狈得不知所措的神情。

〃到底是谁,干、干这种勾当?〃他说。

〃噢,这个……不过不挺好么?照片都满不错啊。别管他谁干的,还不是求之不得!〃

〃话是那样说,可就是觉得心里怪别扭的。〃

我一讲起敢死队,直子就发笑。由于她很少笑,我便经常讲起。不过说心里话,我真不大忍心把他作为笑料。他出生在一个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是家里不无迂腐的第三个男孩儿。况且,他只是想绘地图……那是他可怜巴巴的人生中的一点可怜巴巴的追求。谁有资格来加以嘲笑呢!

尽管如此,敢死队逸闻还是成了宿舍里必不可少的话题。事到如今,并非我想停战就能偃旗息鼓的了。再说,能见到直子的笑脸,对我来说也是件开心的事。结果,我仍旧向大家继续提供敢死队近况。

直子问我有没有一度喜欢过的女孩儿。我把分手的那个女孩儿的事告诉她。我说,那女孩人不错,又喜欢同她睡觉,现在也不时有些怀念,但不知何故,就是不曾为之倾心。或许我的心包有一层硬壳,能破壳而人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对人一往情深。

〃这以前从没爱过谁?〃直子问。

〃没有。〃我回答。

她便没再问下去。

当秋天过去,冷风吹过街头的时节,她开始不时地依在我的胳膊上。透过粗花呢厚厚的质地,我可以微微感觉出直子的呼吸。她时而挽起我的胳膊,时而把手插进我的大衣口袋里。特别冷的时候,就紧贴着我身旁籁籁发抖,但仅此而已。她的这些动作并无更深的含义。我双手插进大衣兜,一如往常地走动不止。我和直子穿的都是胶底鞋,几乎听不见两人的脚步声,只有踩上路面硕大的法国梧桐落叶的时候,才发出〃嚓擦〃的干燥声响。而一听到这种声响,我便可怜起直子来。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臂,而是某人的臂。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体温,而是某人的体温。而我只能是我,于是我觉得有些愧疚。

随着冬日的延伸,我感到她的眼睛比以前更加透明了。那是一种清澈无比的透明。直子时常目不转睛地注视我的眼睛,那并无什么缘由,而又似乎有所寻觅。每当这时,我便产生无可名状的寂寞、凄苦的心绪。

我开始思索,或许她想向我倾诉什么,却又无法准确地诉诸语言。不,是她无法在诉诸语言之前在心里把握它,惟其如此才无法诉诸语言。她不时地摸一下发卡,或用手帕擦一下嘴角,或不知所以然地凝视我的眼睛。如果可能的话,有时我真想将她紧紧地一把搂在怀里,但又总是怅惘作罢。我生怕万一因此而伤害直子。这样,我们继续在东京街头行走不止,直子在空漠中继续〃苦吟〃不休。

宿舍楼的同伴,每当直子打来电话,或我在周日早上出门时,少不了奚落我一番。说理所当然也属理所当然,大家都确信我有个恋人。这既无法解释,又无须解释,我便听之任之。晚间回来时,总会有人出言不雅,什么用什么体位搞的啦,她的那里什么样啦,内裤是什么颜色啦等不一而足。我便信口敷衍两句。

这么着,我从18岁进人了19岁。太阳出来落去,国旗升起降下。每当周日来临,便去同死去的朋友的恋人幽会。若问自己现在所做何事,将来意欲何为,我都如坠雾中。大学课堂上,读克洛岱尔,读拉辛,读爱森斯坦,但这些书几乎对我没有任何触动。班里边,我没结交一个朋友,宿舍里的交往也是不咸不淡的。宿舍那伙人见我总是一个人看书,便认定我想当作家。其实我并不特别想当作家,什么都不想当。

我几次想把这种心情告诉直子,我隐约觉得她倒可能某种程度地正确理解我的所思所想,但是找不到用来表达的词句。莫名其妙,我想,莫非她的〃苦吟〃病传染了我不成。

一到周末晚间,我就坐在有电话的大厅椅子上,等待直子打来电话。大家差不多都已外出游玩,因此大厅里比平日要多少寂静一些。我一边注视沉默的空间里闪闪浮动的光粒子,一边力图确定心的坐标。我到底在追求什么呢?别人又到底向我追求什么呢?结果找不到像样的答案。我时而向空间漂浮的光粒子伸出手去,但指尖什么也触及不到。

我是经常看书,但并不是博览群书那种类型的读书家,而喜欢反复看同一本自己中意的书。当时我喜欢的作家有:杜鲁门·卡波特、阿珀达依库、菲茨杰拉德、莱蒙特·钱勒德。无论班里还是宿舍院内,我没发现一个人喜欢这类小说。他们读的大多是高桥和已、大江健三郎和三岛由纪夫,或者法国当代作家。这样,说话当然说不到一起,我只能一个人默默阅读。而且读了好几遍,时而合上眼睛,深深地把书的香气吸人肺腑。我只消嗅一下书香,抚摸一下书页,便油然生出一股幸福之感。

对18岁那年的我来说,最欣赏的书是阿珀达依库的《半人马星座》。但在反复阅读的时间里,它逐渐失去最初的光彩,而把至高无上的地位让给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而且《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我真想把其中的妙处告诉别人。但环视四周,竟无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连想读的人都没有!在1968年,阅读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虽然算不得反动之举,也终非值得提倡的行为。

那时候,我身边仅仅有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同他亲热起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年级。我们同住一栋宿舍楼,充其量不过是点头之交。一天,当我坐在食堂朝阳的地方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了不起的盖茨比》时,他挨我身边坐下,问我读什么。我说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趣吗?〃他问。我答已经通读三遍了,越是读的次数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若是通读三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似的说。我们果真成了朋友。这是10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了解得越多,越发觉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同相当多的古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辈较之他真可谓望尘莫及。他宣称: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在阅读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方面浪费时间。人生短暂。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呢?〃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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