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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汉魏以来,冥府“抓错-放回”的故事数不胜数,可以说是幽冥故事中的一大类型。虽然这一类型的要素中总少不了那本生死簿,但故事的要点并不在于证明生死簿的权威,当然也不是为了成就贾文合、杜丽娘之辈的好事。这一类型所以反复演变,被佛教徒不厌其烦地宣讲,乃在于插入了参观地狱的情节。抓错了,理应放回,但阎王爷还兼理着幽冥世界的宣传部长,于是说,总不能白来一趟吧?便让来人把九幽十八狱参观了一遍,而且不知弄了什么鬼,平时一场梦醒都要忘得七零八落,此人死而复生却能写出一篇生动的地狱游记。总之,这一类型的主题是宣传冥狱和果报,为佛门招揽信士。
但以生死簿与命定说为主题的类型也有,那就是冥官持生死簿到战场上给尸首点名的故事。
这也是一个有近千年生命力的幽冥故事母题,最早见于唐人谷神子《博异志》和薛渔思《河东记》,而直到清末仍然为人津津乐道。《博异志》讲的是唐宪宗元和十二年平淮西吴元济时的事。赵昌时为吴元济裨将,与唐将李愬战于青陵城,项后中刀,堕马而死。至夜四更时分,他忽如梦醒,听到有军将点阅兵士姓名的声音,呼至某人,即闻大声应诺。如此大约点了千余人。赵某侧耳听之,可是直到点名完毕,也没有呼自己的名字。不久天就亮了,点名的人早已不见,赵某挣扎起身,环视左右死者,全是夜来闻呼名字者,他这才知道原来是冥官点阅,战死者也是有宿命的。
故事的主题就是“宿命”。但人既已死,冥司只须点鬼魂之名就是了,为什么还要与死尸核对呢。莫非军事化的鬼魂也要集合排队然后开步走?道理是讲不大通的,可是那夜半点名时死尸应答所造成的恐怖气氛,在鬼故事的创作上无疑是成功的。它堪与毛僵、尸变、回煞、讨替等恐怖题材并列,因此在后代就不厌其烦地重复,但也不时添些新的作料。于是而有“指姓名叫呼,尸辄起应”(南宋洪迈《夷坚志补》卷十“王宣宅借兵”条),点到名字,已经成了僵尸的死人要硬挺挺地跳起来喊“到”,然后再咕噔一声直梆梆栽倒。月色惨淡之下,千百僵尸此起彼伏地折腾,这“活死人之夜”的场面让人想起来都毛戴。可是似乎还有再发挥下去的余地,于是到了清初人写的《蜀碧》那里,竟要“每一呼,死者提头起立”了。秀才公举人老爷们屡战于考场,明白验明正身的必要,便认为冥簿中也要有“年貌”一项,似乎死者如不提着“血模糊”的髑髅便容易被当作冒牌货一般。这种纯粹追求惊悚效果的创造,就是最恐怖的“尸变”都无法与它相比了,可是蒲松龄老先生仍能把古战场之夜的恐怖气氛再推上一层。
《聊斋》中有《辽阳军》一则,也是套用点名的程式,只是命不该死的那人头颅已断,冥官便命左右把他的断脰续上,然后送他离开,算是一些新意,却并未做其他的渲染。而《野狗》一则,写清兵镇压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一人逃难经此,僵卧于丛尸中装死。及至清兵离去,已是夜深:
忽见缺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忽然的尸起如林,又忽然的蹶然尽倒,于是深夜中一野死静,等待着最可怕的东西上场。此篇虽然不是“战场点名”的故事,但袭用了那故事的恐怖环境,把清兵杀戮百姓的屠场写得惨烈无比。那么如果是船沉了淹死在江河里的呢?据吴炽昌《客窗闲话·续集》卷四“富贵死生定数”条所记,也照旧要有冥吏来点名的。那自然不会有荒野僵尸的倏忽惊乍,但想象那一具具悬在水中的死鬼飘悠悠地排起队来,就别有一种阴森了吧。
但故事也不止于制造惊悚而已,宿命的主题也在深化,于是命不该终者不唯不点名,冥官还要点破此人应在若干年后死于何处。南宋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卷上记南宋宁宗时一事:金人南侵,杀戮甚多,积骸如山,数层之下,复加搜索,击以铁锤乃去。有一人未绝,夜见有官府燃灯呵殿而来,按籍呼名,死者辄起,应已复仆。及至其人,亦随起应之。此时便听有人言云:“此人未当死。”于是按籍曰:“二十年后当于辰州伏法。”此人既得免死,尽管他此后特别小心不去辰州,安分守法,但最后还是没有躲过这宿命,在辰州法场挨了冤枉的一刀。
《聊斋志异·野狗》的插图,画得很失败,远不能把活死人之夜的恐怖表现出来。
此后明人陈霆《两山墨谈》卷十二“土木之败”条、董榖《碧里杂存》“婼某”条、钱希言《狯园》卷九“点鬼朱衣神”条,继续抄袭,清人薛福成《庸庵笔记》卷六“死生前定”条所记基本上也是这一套,没有什么新鲜东西。只是到了清人陈彝《伊园谈异》卷二“周大麻子”条,“空间派”才想起介入这一故事套数。
咸丰己未、庚申间,太平军占领大江以南镇江以西地区,江北扬州一带无恙。江南被陷百姓企图偷渡,多为逻骑所杀,江岸横尸如麻。某甲未死,卧于尸中,夜闻呼声自远而至,却是城隍神率冥吏持簿呼尸点名。至某甲,城隍曰:“非也,此明日周大麻子劫内人也。”次日,某甲遇一女子,自言银钱被抢,无以为生,便要寻死。某甲想,反正今天要死在周大麻子之手,留钱何用,便慷慨赠给了女子。果然一会儿就遇到一将挥刀赶来,某甲便直呼“周大麻子”,其人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某甲凑上前说:“我今天命该死于周大麻子之手,请赶快把我杀了吧。”周大麻子诧道:“神经病!你让我杀你,我偏偏不杀。”于是某甲追着让周砍自己脑袋,周大麻子却像见了鬼似的,把抢那女子的银子一丢,策马绝尘而逃了。故事好像有些变化,其实不过是把另一种行善改变宿命的老套子穿插进来,说到底,还是不离“宿命”二字。[1]
冥簿中的宿命,追究起来是很冷酷无情的,它让屠伯的草菅人命俨然成为“替天行道”了。北宋黄休复《茅亭客话》卷六有“艾延祚”一条,就用冥簿点名的故事为镇压成都李顺起义的屠戮做辩护:“乃知圣朝讨叛伐逆,屠戮之数,奉天行诛,固无误矣。”朝廷杀人是恭行天讨,成千上万的百姓被屠戮,绝对无一冤枉。那么外族入侵时对平民百姓的屠戮又算什么呢?南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四谈到南宋建炎初,金兵南侵,朝廷扔下百姓继续南逃,豫章沦陷。有郎官侯懋等三人未及逃离,藏在一座园林的堂屋大梁上。一日见有金兵数十百人继来,共坐于堂,命左右把逻捕到的百姓,不论男女老少,一律用大棒子敲杀,积尸无数,直到天暮死尽始去。到了夜里,冥官又来点名了,其中只有四尸冥吏说“不是”,第二天果然只有此四人活了过来。这当然也是天命如此,与朝廷的腐败无能、只管逃命毫无关系了。饥荒、冱寒、兵燹、瘟疫、洪水、地震,这都是老天爷“收人”。既然是老天爷要收,你不去行吗,皇上想拦住行吗?何况万岁爷是真正的天之子(这时候可不要把领助学金的“天之骄子”也扯进去),帮他老爹一把岂不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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