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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醒(第2页)

“只是很久没来了,来看看你休养生息的如何,是不是依旧不打算出山。”

“出山”自然是双重含义,一重是疗养院在山上,另一重是疗养院名字叫青山。前几年我就和他的主治医生谈过,知道他其实早已好了,完全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区别只在于需要继续服药,以及定期复诊。但他却不愿出院,从市区的医院转来这里,一住又是多年。

“暂时还无此打算。”一醒说。“这里挺好的,我住的十分习惯。”

我耸耸肩。以这里昂贵的费用来说,配套的服务与设施当属分内。住这儿疗养的,原本多数是退休老干部,官阶比较高的那种,后来许多人慕名而来,非富即贵。虽叫疗养院,毋宁说更像度假村。我时常想,如若支付不起这里的费用,一醒是不是就没法躲藏在这里,只能回归、面对现实生活?

但我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对别人的生活与选择指手画脚。倘若没有离婚,也许还有点资格,但现在……

于是我说,“你比上次见面清瘦了许多。”

“我已经停药很久了。那些药令人反应迟钝,而且发胖。”

想起第一次在精神病院住院区见到的那些人,一个个神情呆滞举止僵硬,行尸走肉的既视感。一醒那时在他们中间,穿着不合身的竖条病号服,非常惊恐,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嘉嘉,赶快把我弄出去,我不能在这里。”他却忘了,是我眼看着他进来……

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失去神智了,在马路上疾走狂奔,高声叫嚷着谵妄的语言。我和他的家人在后面追赶,追到却无法约束制止,只得叫了救护车,眼睁睁看他被强行制伏带走。打车赶往医院,医生却不允许探视,说已经注射镇静剂安静下来,入睡了。

疹断结果是双相情感障碍。

那时起我开始了解精神疾病,才知精神异常与每个人距离如此之近,比死神还近。在巫士唐望的传统或系统中,死神是我们永恒的伴侣,它永远在我们的左边,一臂之遥。然而相比死亡的潜猎,我觉得更可怕的是人心。坚硬的、狠毒的人心。脆弱的、太过柔软的人心。

认识一醒时我28岁,时值年底,在长安城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交往着一个已经谈婚论嫁的男友,人生规划也摆在了台面上:来年6月结婚,最好早点怀孕,这样趁双方父母身体都好,还能帮我们带孩子。

那时我早已不爱要和我共同生活的这个男人,不过四五年光阴,他从一个阳光帅气高大健壮的大男孩,变成一个虚荣、爱钱、装模作样、臃肿发胖的油腻男人。尽管在许多人眼中我们依然是金童玉女郎才女貌,我却对他充满鄙视,厌憎他不学无术却喜欢不懂装懂,既妈宝又大男人主义,我工作一天回家还要洗衣做饭伺候他,而他觉得天经地义。

但28岁的我已经累了。不是头遭谈恋爱,也不是见过的男人少,实在是男人大抵如此,他还不算最糟的。最起码按照他一贯行事作风与待人标准,对我已算很好。

就在我决定对生活缴械、逆来顺受的时候,一醒挟万丈光芒闪耀登场。

我在广告公司做客户经理,彼时摄影还只是业余爱好,一醒是我的客户,他从深城远来,全面负责公司事务。初见他便很惊艳,白衬衫,灰色背带裤,梳到脑后的头发,五官如同混血。及至得知竟是总经理,不禁大为讶异了。这样一个人,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年轻有为,玉树临风……所有美好的词汇几乎全能用他身上。

起初并无杂念,及至他一而再示意、不断工作外邀约、明确示好,终于唤醒我对他客户身份外存在的认知。并意识到,原来理想中的男人竟然存在,且就在眼前。一次驾车邀我去邻省谈事的归途,夜色朦胧,长路望不到尽头,几听啤酒之后,他腾出一只握方向盘的手握住了我的。我有一种明知在劫难逃反而释然的淡定。既然抗拒不了,那便天堂地狱随它便,豁了出去。

一醒是已婚的,这间公司便是当初与妻子共同创办,只是两人不睦,长期分居。而他此番前来,是临危受命,来帮妻子力挽狂澜。当然免不了俗套:他一定是对我说自己婚姻不幸,打算离婚的;我也一定会傻傻相信并痴痴等待。

我的心已经跑了,但仍然没有勇气和男友说,并自欺欺人地认为只要身体没出轨便不算出轨。后来我想,除了卑劣的懦弱,可能我更胆怯离开男友又得不到一醒两头空的结果,所以宁可一直抱着罪恶感存活。

一醒跟我承诺一个1月22的日子,说那天前他便离婚。但当然落空了。

一醒黯然离开长安,回了深城,他甩不掉婚姻,连刚刚被他辛苦纳入正轨的公司也丢了。

我已无法和男友共处一个屋檐,相比对他的诸多不满,更多是对我自己的鄙夷憎恨。无法想象背叛、偷情、第三者的戏码会在我身上上演,诗书礼仪道德廉耻全部沦丧。那年3月,我执意离开了,无论男友如何挽留。我想的很清楚:一醒离婚与否是他的事,我必须要对得住自己以及男友。错已经错了,不能再错。也只有我是单身和自由的,才能够去追求想要的,哪怕——成为千夫所指的第三者。

地狱之门早已为我洞开,我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飞往天堂?就像已知每个人的结局是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去活?我那时所有的意志只有一个:我要和苏一醒在一起。

飞去深城近一年后,我失望而返。这个男人纵然好,纵然我们爱好、情趣、生活百般契合,但给他的时间已足够长足够久,再不舍,我也宣告放弃,不能够堕落自己永远做情人下去。如果我们没在一起时他都离不了婚,那么现在朝夕相处,他更没有理由为离婚努力。我回到故地长安,一切从头来过,与人合开广告公司,重新开始生活,一醒的电话、简讯一概不接不复。

数月后,他寻来,随身带着一支高尔夫球杆……他一身憔悴,告知我已离婚是自由身。我们结了婚,我结束公司和他来了深城……

一年后,我拖着箱子,烈日下步行两三公里,永久离开了那幢许多女人向往、而我视作孤岛的别墅——我和一醒的家,亲身验证了和王子从此快乐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童话——只是童话。

长安不宜居。不想回去接受人们的质询,也毫无斗志心力重新创业,打工又放不下身段,便留在了人地两生的深城,深深地下潜,沉坠,懈怠于一间影楼做摄影助理,没人认得我,没人知道我的曾经,用了两年多沉沦,直到某天醒来重新发现天空有了颜色。

童话中,王子的变身通常只发生在故事的前半部分和一开始,王子被巫术变为野兽、青蛙或者天鹅,然后故事的后半部分魔咒解除。而我的故事里,王子是在故事的后半部分变的身。

父母离异原生家庭分崩离析,强势的母亲与前妻,一醒绅士做派的另一面是宁可吃亏也顾惜脸面不愿与人撕扯,但看在别人眼里却是软弱可欺,于是一再被侵占、损害……先有前妻霸占他的财产与共创的产业,后有母亲以帮他防备前妻为名侵吞他剩余的资产。当年他来长安找我结婚,是带着心身两处巨创:和母亲为资产争执时愤而自残落下的身体创伤,以及母亲的冷酷与无动于衷造成的心理创伤。

我们的婚姻是不被祝福的,他的母亲,那位看起来慈祥和蔼实则心狠手辣的老太太,大约认为我是贪图他们家的钱财,但既然一醒手里已没有大宗的资产,便睁眼闭眼了。

当我以为苦尽甘来,幸福生活刚刚开始,谁知是正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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