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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提问(第1页)

何:一两个月前,我还听别的朋友谈起,说你最新创作的一部长篇正卡在一个坎儿上,后来几次碰见你,也感觉你心思全放在写小说上。可没想到你后来这么快,就把新小说的第一部给完成,并交付了出版社。那我首先想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打算写这部长篇的?又总共用了多长时间,才完成这部小说?

王:1992年就动笔写过,没写下去,以后心有点涣散,不务正业,就拖了下去。每年想起这事,也写一点,始终没找着合适的形式,感觉也过于纷乱,加在一起大约开过二十多万字的头,都废了,没进行下去。直到1997年,上帝亲自出面干预了,把别的路都给我堵死了,我只好老老实实坐下来写小说。说来我这人也有点儿贱,非要走投无路才认真对待自己,但凡有机会,就要混。当年我走上这条路也是基于这种处境。别人听是矫情,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写小说是一个人的最后手段,什么都没了,这东西还能支持你。我这不是自嘲,而是抬高自己,这种心情写小说总比拿小说当敲门砖那种写作动机要高级一点。我认识的写得不错的作家,大都与现实格格不入,没几个是到处吃得开的人物,我想他们之所以拿起笔,一定也曾面对绝境。这是我的一个迷信,不到万不得已,写不好小说。

现在成书的这本小说写作时间是1997年10月到1998年10月,差不多一年。本来也没想就此结尾,只进行到预想的一半,已经二十多万字,怕太厚,干脆一分为二,余下的另外成书得了。我自己是把这本小说当做要写的这个大长篇的第一章。一章就二十多万字,也是没想到,全写完恐怕也该死了。

何:说起来很偶然也很碰巧,我在出版社见到了你的小说原稿,在得到编辑允许后,我翻看了前几十页内容。虽然只读了那么一点,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但从小说的名字,还有我读后的直觉粗略印象,就是它的朴素和平常。换句话说,我首先感到了行文的疏松和流畅,它让我迫切地很想读下去。

可现在有好多长篇小说买回家之后,让人不能卒读的原因,就是它们即使从文字表面上看,也是非常紧张和压抑的。那么在你创作这部新长篇小说时,是否有某种反刻意、反经典、反时髦的意向?

王:倒没刻意反什么,顾不上。要说刻意,也不过是刻意和自己过去有区别。我最想的是给自己一个变化,若无新东西,我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一个小说有一个小说的路子,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相貌。我找这小说的相貌找了好几年,好容易找到了,没想过多么与众不同,只觉得这是唯一合适的,即便落入时髦什么的,也只得如此。如果你觉得它没那么紧张压抑,那大概和我写作时的心情有关,写小说这一年我是常常处于喜悦当中,有时还自鸣得意,得意自己还没失去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前些年,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废了,像伤了手的弹钢琴的,对自己否定得很厉害。这次算得上瞎子复明。

何:你现在完成的这部小说,是不是你原来在《我是王朔》里说要写的那部《残酷青春》?还是一部和过去所说、过去所写完全无关的新小说?它和你过去的小说,有没有创作上的连续性?

王:是那部到处张扬过要跟《红楼梦》和《飘》一拼的小说。我是把标准定在不能比它们次的水平上。《红楼梦》是经典,《飘》是流行之王,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当然不能把标准定在《废都》和张爱玲那儿。做到做不到是另一回事。取法其上,得乎其中,也很可以了。我还就这么想了,不要脸就不要脸了。但不叫《残酷青春》这名字了。这名字现在看有点顾影自怜,又没逃过荒又没判过死刑,倒霉净是自找的,何残酷之有?可悲可笑再加点可耻,而已。所以还是它,但名字没有,我是说整个全书没名,等最后完了再说,也许有更贴的,没有,那就算了。照这个写法,一百多本也没准儿,谁还关心它整个叫什么呀。

这小说跟我过去那些小说还是有一定关系的,主要在人物线索上。我是写自己的那类作家,俗称不大气,视野局限在个人一己之私的。我也没比谁多活一辈子,再写,还是那筐人。过去,写得太零碎,仅仅是一些侧面,也不免情势所限,忽略了很多,夸张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我的想法是这次把我过去小说中的人物统统集合起来,给他们当然首先是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觉得这很有意思,像又活了一次。重新目睹那些发生过的事,又和老朋友们在一起,真是百感交集。有时我觉得自己像在写遗书。

何:你以前出版的四本《王朔文集》,我全都认真读过,有的还不止看了一遍。像《空中小姐》,即使今天在我看来,也是少见难得的一篇纯情小说。像《过把瘾就死》,其深刻也是今天许多爱情小说所不及的。可后来,到《顽主》,你的写作风格又完全变成了另一种风格。那么在你新创作的一部或是一系列小说之中,是否又将采用新的写作方式或说有什么风格变化?如果有,又将是一些什么新变化?能否先向读者透露一二?

王:风格?这个词经常叫我困惑。老实说我不太想这事,这是非人力所能左右的,我倒想要约翰勒卡雷那种冷淡的英国风格,可是学不来。说到变化,我知道的是口语少了,书面语多了。这也不由我,活泼的口语大都出于少年之口,我不年轻了,强做少年状也可怜。中年了,还是稳重一点,描情状物准确一点,可能有点啰唆,有点伤感,青春一去不复返了嘛。我以为这情调是适合回忆一类故事的。我的同龄人应该都正经点儿了吧。身体再结实,也该看到自己生活的尽头了吧。前些天我往电脑里录资料,看到一些过去的报纸,上面有一些我当年的言论,看时觉得特别好玩,真是一些狂话,根本不考虑后果和对别人的刺激,难怪当时惹得有些人那么生气,我现在看也觉得这小子太不是东西了。那时年轻,确有几分拿人不当人,你别让我逮着开牙机会,逮着就没好话,见四十岁以上的就灭。现在自己也四十了,说不了那些气盛的话了,开始学一些老谋深算,锐气是不复当年了,谁要还想看我的小说解气,浇心中块垒什么的,肯定要失望。

你们自己往上冲吧。

何:有记者访问你时,请你对自己的小说作一个基本评价,你说自己的小说写作,起码在当今中国作家里也是独一份,那你自认为自己的小说最大的独特之处又在哪里?

王:你是说过去吧?那还不明显吗?用活的语言写作,中国多吗?这不是狂话,是得天独厚。外省南方优秀作家无数,可是只能用书面语写作,他们那儿的方言和文字距离太远,大都找不到相对应的方块字。咱们要是拼音文字,恐怕这块大陆上的文学也不是如今这副模样,你讲话:紧张压抑。当然这事关国家一统江山大业,我有时觉得中国几千年大局不堕,实在有拜这方块字之赐。像欧洲,想说什么话都按音拼得出来,再出几个作家,都各行其是了。

独一份的关键就在这儿,我是用第一语言写作,别的作家都是第二语言。当然我也不是说满北京就我一人是作家。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被老舍框住了。北京话写作我以为开山祖是曹雪芹,二世传人老舍。老舍影响很大,距今又为时不远,很多北京作家学他,当那是正宗北京话。其实活在北京的人都知道那是老北京话,现如今只有胡同里的老人才讲。由老舍那儿可以看到一种语言从口传到成文到规范——从活到死的全过程。水大漫不过山,跟着老舍跑的,能出息到哪儿去?

二、人在北京也不说不懂北京话,两耳不闻窗外事,要不就觉得北京话土,不够雅驯,说话写文章也多用书面语,就愿意下这个工夫。这是一类。

三、被我抢在先了。到现在我还常在北京的酒吧里遇到愤怒青年,有意写作,跟我是同一副笔墨,遭编辑退稿,认为全国有一个这样腔调的也就够了。

另外,还有那组“顽主”群像,一般时评称为“痞子”的,我叫他“社会主义新人”。这两手是我的最大独特之处。

何:在中外作家之中,有没有哪位作家或什么作品,对你最初的小说创作,构成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有,是哪位作家或作品?

王:最初的?中国是曹雪芹和鲁迅,外国是雷马克和海明威。曹雪芹和雷马克是真正打动我心的,鲁迅和海明威是我觉得可以借鉴的,就是说前者使我不再轻视自己的生活,后者使我有了写作态度和书写形式。这是当初啊,后来大批中外作家不断影响我,这要开名单也很长。中国的,先是几个姓王的,王蒙王小波王安忆王山。王蒙的华丽文风,那种叠床架屋,一语多句,后边的不断倾覆前边的,最后造成多棱效果对我有直接影响,不瞒你说,我模仿来着,很过瘾,因为有时确实觉得一言难以穷尽,有时又觉得下什么断语也是偏狭。后三王是作品和我的某些生活经验重合,阅读时有亲和力,对他们我区别不开喜欢和影响的关系。王安忆对我有一个写作上的启发,是她《纪实与虚构》中的人称角度,很奇特,当她用“孩子”这指谓讲故事时,有一种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同时存在的效果。再一个是上海的孙甘露。他的书面语是一个极致,可说是一句句都是晶体,匪夷所思,是上帝握着一个人的手写才有的那份神奇。我认为孙甘露是把中国文字发扬光大的第一人。他使我对书面语重新抱有尊敬,或可说敬畏。还有刘震云,他的幽默确实当得起“幽默感”三个字,有他在,我时常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分寸。还有林白、陈染,她们让我发现原来我们还有那么大一块,深不可测的内心世界值得开发。跟你说,这意义差不多等于我又重新发现了一个自我。这个底不能再露了,再说下去好像我压根没自己想过什么似的,都是学先进。下面这些外国作家都是我喜欢的,只说名,为什么不讲了。英国的约翰·勒卡雷;美国的约瑟·海勒;法国的帕特里克·莫迪亚诺、佛朗索瓦·萨冈;日本的三岛由纪夫。还有一些外国作家,咱们这儿喜欢人家的人太多,都给念叨俗了,我就别说了,好像跟着鹦鹉学舌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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