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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五哥有一个很好的妻子,有两个很优秀的儿子,他的家庭可以说是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今年已经七十岁了,七十岁写自传不算晚但也不算早,他的读书心得与生活阅历一定会写入这本书,令它的内容多姿多彩。五哥一家的生活向来十分俭朴。有一次五嫂与孩子来香港,在我家里住了几天。每当我们陪她逛街,她都掩盖不住内心的兴奋,不住地说:“哎呀,这东西真好看!”但说归说,她总是不出手买。我们都觉得很奇怪,便问她:“你既然觉得那么满意,为什么不买呢?”她说:“不行的,Paul 会骂我们的。”说完,她又自言自语地说,“我只是喜欢而已,并不一定是想拥有它。”他们返回多伦多之后,我看见地上留下一件很旧的皮衣,以为是他们不要了的,便随手将它扔到了垃圾桶。想不到过了两天后,五嫂却从加拿大打电话来对我说:“我儿子是不是把他的一件皮衣落在你家了?”我一听,心想糟了,肯定就是我扔掉的那件!我赶紧说是的是的,你们的确是有这么一件衣服没拿。放下电话,我赶紧去百货公司买了一件新的寄去给她。五嫂收到衣服后又打电话过来说:“哎呀,你弄错了,怎么会是新的呢?他原来那件很旧的呀!”我说:“错了不要紧,就当做是我这个叔叔送给侄子的一件礼物吧。”她才高兴地收下了。当时,他的儿子才十岁左右。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们一家的生活是多么简朴。他的儿子天赋极好,是多伦多全市高考的第一名,后来成为了美国哈佛医学院的学生。

特立独行的六哥

六哥叫王载熙,现在定居在澳大利亚。他是墨尔本大学的文学博士,学的是英国文学。毕业后一直在墨尔本教书。他的英文基础相当好,英文诗写得非常棒,在澳大利亚当地被认为很有名气。他曾出版过一部英文诗集,叫什么名我倒是忘了。

六哥是一个典型的“浪漫诗人”,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却不懂得怎样“打理生活”。他平时穿着打扮总是不修边幅的,满脸胡子邋碴,牙齿又黑又黄。从外表来看,他真是很有“诗人”的味道。因为“不事经济”,加上用起钱来老是没有计划,他的生活常陷于困顿,老是捉襟见肘的。不过就像电影《阿甘正传》中的那位主人公一样,“傻人自有傻福”——20世纪90年代末,这位基本不懂电脑、而且中文水平也不怎么样的人,居然发明了一个专用于中文输入的电脑键盘!这项发明固然很有创意,但是在英文键盘已经高度普及并且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地被应用于中文输入的背景下,要把它推销出去,应该说是很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希望的。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善于经营的二哥的帮助下,他的发明居然被成功售出!购买者是一位也像他那样不怎么懂电脑的香港大老板,出价是三千万美元。六哥的这项发明最终并未能在市场推广开来,但是购买方已付出的一千万美元定金,已够六哥花上好长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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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哥与弟弟

七哥名叫王载和,毕业于美国的夏威夷大学,是一位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他性格有一点独特,不怎么爱理人,也不喜欢别人来打扰他。他本来年龄只比我大五岁,按理说我们在小时候应该是玩得很密切的,但实际情况却非如此。与六哥的“不事经济”相反,七哥是一位相当精明的生意人。他原本在夏威夷工作,父亲辞世之前,把他晚年建立起来的意大利云石代理生意全盘交给了他,这样他就从夏威夷回到了香港。他把云石代理生意接过来之后,不仅保持了原有的局面,还把它发扬光大了。他现在正在香港不声不响却又卓有成效地经营着他的生意。

在香港地产很低迷的那段日子,他在九龙的闹市区购置了一些位置相当不错的铺位,结果香港地产增值之后,他就成了富翁。现在地产成了主业,云石代理生意反倒成了他的副业。

排在七哥之后的便是排行第八的我,在我下面,则是我唯一的弟弟——排行第九的载华。弟弟比我小两岁,所以小时候他和我的关系最为密切。后来他去了加拿大,我们的来往就很少了。他离开香港,一去就是三十多年。他在多伦多大学学法律,毕业后成为了当地很有名气的律师,许多华人有业务都来找他。他结过两次婚。第一段婚姻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现在是律师;第二段婚姻则生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位高尔夫球打得很棒,曾拿过多伦多全市学生公开赛的冠军。有一次,他回香港,一见到我就咧开嘴直笑。他大概在想,我这个在加拿大读了这么多年书的弟弟,怎么就没有你这个没读多少书的哥哥赚的钱多呢?在同一时间里,我也盯着他笑。我在想,当年要不是我被送去坐牢,说不定如今我也是一位比你还要出色的律师呢!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钻地洞。”这句俗话可能会让一些家庭出身平凡的人听来沮丧,我却觉得它有一些道理,遗传基因会对后一代发生作用,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家兄弟姐妹八人的成长史,似乎或多或少地可以佐证上述说法。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园序》有“群季俊秀,皆为惠连”之语,这句话借来形容我们兄弟姐妹,真是恰当不过了。我们家,兄弟姐妹八人,均同一母所出,除了我之外,全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都各有出息,有的甚至是享有很高社会知名度的人物。如果有人问在读书方面你们家兄弟姐妹八人有谁比较“不成器”,我只能说那便是我,说来真惭愧。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钻地洞。”这句俗话可能会让一些家庭出身平凡的人听来沮丧,我却觉得它有一些道理。遗传基因会对后一代发生作用,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

——从天津南徙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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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光(1)

我在襁褓时体重八斤,因此哥哥姐姐们都管我叫“肥仔”。这个昵称一直陪伴着我直至我长大成人,现在连我的侄子们都管我叫“肥叔叔”。其实我现在的体重还算正常,并不怎么胖。

到香港不久,原来被我的哥哥姐姐们认为是“哑巴”的我,便开口说话了。学会一般的说话后,家里便把我送进了一家幼稚园,像所有的儿童那样接受应有的启蒙训练。在幼稚园,我依旧保持了原来的那种探索事物的好奇心。有一天中午,阿姨给每位小朋友都发了一杯牛奶,别的小朋友都喝了,而我没有喝。我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地把它倒进了窗台的花盆上,看着它慢慢渗入泥土中。牛奶渗入泥土的过程,在我的眼里看来相当神奇。

后来我转学去读九龙塘小学,那个时候,正好碰到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加冕,学校发了很多纪念品给我们,这令我们相当开心。虽然我并不知道谁是英国女王,她和香港有什么关系。当时整个香港都张灯结彩,并且还搞了阅兵大典。最令我们兄弟俩开心的,是看香港的阅兵大典。我们很兴奋,挥动着米字旗,跟在经过的马队后面,看那些威风凛凛的骑兵对我们点头微笑。虽然在那个时候,我们家的经济就要出现很大的转变,但我对此浑然不觉。

住在漆咸道南的最初期间,我们家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足的。当时父亲虽然长期没有工作,但是依靠从天津带来的巨额财宝,我们并不像许多南来的移民一般缺衣少食。当时与我们家为邻居住的是电影明星萧芳芳一家,住在我们家楼上的则是粤剧名伶芳艳芬和杨景煌医生一家,都是很有身份的人。记得我上小学之后,还养了一条小狗,每天上学,我都会惦记着它,常常无心听课。放学后,我总是一溜烟地往家里跑,以便早一点带它出去遛达。那时邻居小朋友也有养小狗的,大家的狗碰到一块,就玩耍在一起。我想“小少爷”的生活,就是这种样子的吧。

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必须经常路过一个绿草茵茵的街边花园。有一天,我见到几只蝴蝶在翩翩起舞,它们那五彩斑斓的颜色、轻盈美丽的姿态深深地吸引了我——好可爱的蝴蝶呀!我痴痴地盯着它们,欣赏良久,才留恋不舍地离去。可是走了一段路之后,我对那蝴蝶的美丽依然无法忘怀,便又折返原地,从书包中取出书本,屏着呼吸,对着其中的一只拍打了过去。被打中的蝴蝶戛然中止了飞舞,从空中跌跌宕宕地坠了下来。我喜悦地把它拾起,然后小心翼翼地夹进教科书里。上课时,老师发现了我的这个小秘密。她对我“残忍”地把一只小昆虫打死然后把它夹在书中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说我是一个没有教养的“野孩子”。但是我对老师的批评并不服气,我当时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残忍”,我只是“自私”地将我所发现的美丽用独特的方式保存下来罢了。我现在当然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可是在那时并没有谁告诉过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保存”美丽呀!

由于年纪相差很大的缘故,小时候我和前面几位哥哥姐姐关系并不密切。大哥企祥在天津时期就到美国留学去了,我对他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二哥敬羲、四姐德贞、五哥载宝在我很小的时候,也分别到台湾、日本和加拿大读书去了,因此接触机会也不多。和我玩得最多的,当然是只比我小两岁的弟弟载华。我们俩不仅是经常的玩伴,还是做“生意”的拍档。我们小时候,老是想出各种办法来赚钱,以便买玩具与零食。比方说,工业发展展览会举办期间,有传道人士在会场附近派传单,我们看到很多人接过就随地一扔,那传单尚未物尽其用。我们兄弟俩就向主办方说,我们帮你们把地上的传单拾回来,一百张一毛,如何?对方说:行,但要干净的。于是我们便到处去拾,结果一天可以挣好几毛。又比如,当时弹玻璃球是很流行的游戏。小伙伴们把若干个玻璃球放在一个事先画好的圈里,然后在一定的距离内用一颗玻璃球朝圆圈击过去,被击出的玻璃球就属于自己的。我和弟弟故意唱双簧,他把玻璃球输光后,就向我买;别的小朋友看见他这么做,也跟着向我买。结果我每每能赚一点钱。“生意”好的那天,居然赚了一元多。等到别的小朋友走了之后,我们兄弟俩就开心地“分红”。从这些趣事可以看出,我从小就有经营的天分。我和弟弟还常常到街边、海滩和公园等有趣的地方嬉游,例如玩扛着木棍当“枪”的“野战兵团”。

快乐的时光(2)

有一天,弟弟欺负一个外国小男孩,结果小男孩哭哭啼啼地回去,把自己的哥哥叫来,找他算账。那外国少年来了,二话不说,便出手打他。弟弟大声叫我:“哥哥,赶紧一起上呀!”我看见那个外国少年个子比我强壮,便犹豫不前。于是换了一种方式,上前对那外国少年赔不是。那外国少年看了我一眼,就把弟弟放了。弟弟很纳闷地问:“哥哥,你为什么不上呢?”我理直气壮地说:“他把你放开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一定要打呢?”后来回想起此事,如果当年真的开打,感觉可能会更铭心刻骨。当时我只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没有更多地考虑弟弟的感受。

与我和弟弟载华玩得较多的哥哥是六哥载熙与七哥载和。他们都比我和弟弟大好几岁,因此是不怎么喜欢我们两个“跟屁虫”一天到晚跟在他们后头的,之所以有时还肯带我们出去玩,是因为在游玩时可以任意使唤我们。而我们并不在乎被使唤,只要能和他们呆在一起,我们便高兴。我们玩得最多的游戏是放风筝。当时在油麻地和尖沙咀一带,有多个“风筝党”,每每到放学或周末,他们便成群结队地到公园的草坪上,或是在大厦的天台上,放飞风筝。当时的风筝,最火的一种叫“大马拉”。我们也加入了“风筝党”的行列。当时我和弟弟的年龄都很小,不懂得放,只晓得与哥哥们混在一起,充当“助放”的角色。通常,我们在天台的一边高举着风筝,等待站在远处的哥哥下口令,听到哥哥喊“一、二、三”,便立刻松手,哥哥则牵着风筝线一收一放的,风筝便迎着风,在我们的雀跃声中升了起来。当时放风筝,要用一种经过特别药水加固的鱼丝。这种鱼丝很贵,两港元才能买一百码。我的两位哥哥买不起,便起了贪念,发明了一种叫作“飞铊”的玩意儿,利用它,可以把别人在飞的风筝线缠住沉下来,然后把线绞断。他俩常常出此损招,把别人的风筝绞下来,然后据为己有。有一次,我的哥哥们把人家的风筝线绞断了,对方正好在不远的楼顶上,见破坏者是我们,就冲过来与我们理论。哥哥们舍不得把已弄到手的风筝丟掉,便把风筝的线头系在天台的竹竿上。他们过来后质问我们:“你们为什么绞我们的线?”见我的两位哥哥都不吱声,他们便走过来质问我和弟弟。我们两人吓得脸都青了,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两位哥哥见状,便过来调解,故意质问我们:“是呀,你们俩为什么要绞人家的风筝?”我们百辞莫辨,都急哭了。两位哥哥便对来者说:“好了,我们替他们向你们道歉吧!”对方瞪了我们一眼,悻悻地走了。我们都觉得很委屈,因为肇事者是哥哥,可我们却当了他们的替罪羊。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活动是钓鱼。从事这项活动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我十岁左右的时候,到离家不远的海边钓。那时九龙还没有大规模填海,尖东一带就是海了。第二个阶段是在我十四五岁的时候,那是与我二哥、六哥还有弟弟一起到赤柱去,租上一条小船,到近海钓。那时海里的鱼虾很多,不需使用太复杂的钓鱼工具,只要在钓勾上挂上鱼饵,并在鱼丝上系上一块铅条,扔到海里面,就会有鱼上钩。租船出海的经历在我的印象中特别深刻,因为这种钓法常常可以钓到大鱼。

在记忆中,我的童年是过得蛮开心的。虽然家境贫穷,穿的是旧衣破裤,吃的是粗茶淡饭,除了母亲之外,没有谁来关心、照顾我们,但能时常去海边捉鱼摸虾,到野外游山玩水,就让人觉得很愉快。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和弟弟一起去游泳,两个水性都不怎么样的小孩子,居然没有被水淹死,这说来也是奇迹了。现在的报纸不是经常报道说哪里哪里又有小孩溺亡了吗?不过我们那时被养得很贱,就算真的被水淹死了,也不可能有人来找我们,不等到尸体发臭浮起,不会有人注意。后来九龙开始了大范围填海,泥土倒进海里,最初是软的,好像沼泽地一般。人若踩上去,一不小心就很容易被软泥吞没,遭受没顶之灾。可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们当时却整天在这些新填出的“陆地”上玩耍,跳来跳去,乐此不疲。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之概。好在我们运气还好,没被那些软泥吞噬,活了下来。

有一次,我和一位小伙伴在一起玩跃,看谁能从更高的地方往下跳。我不敢第一个跳,就把机会让给了对方。只见他“嗖——”地一下从高坡往低地跳了下去。着地后蹲在地上一动不动,我以为他出了事,正想下去看个究竟,他却突然站起来向我招手说:“你跳呀!我已经下来了。”我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自己也放心了,便学着他的样子,闭着眼睛狠命往下跳。在着地的一霎间,我的双腿、屁股全麻痹了,痛得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泪水直往外冒。原来从高空摔下来的感觉,是这么难受的!

总之,我在自己的少年时代,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并没有谁会来管我。有的小伙伴的家境比我好,但我并不羡慕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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