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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评论家认为福克纳擅长写长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并不很出色。他在长篇小说方面的成就确实非同一般,光是一本《喧哗与骚动》就可以使他名垂史册,何况他还有其他堪称经典的诸如《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好几部长篇小说。至于短篇小说,福克纳本人对这种体裁评价很高,认为它在艺术高度上仅次于诗歌,因为作家写“长篇小说时可以马虎,但在写短篇小说时就不可以……它要求几近绝对的精确”,“几乎每一个字都必须完全正确恰当”225。但他对自己的短篇小说却常有微词。他在一九三二年给编辑要求预支稿费的信中说,要是他得不到这笔钱,他就只好“放下长篇小说去再一次卖淫写短篇小说了”226。确实,为了生计,福克纳常常写些短篇小说给一些通俗杂志来换取比较高的稿费。为了故事能被录用,他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但对长篇小说,他是绝对不让编辑随便改动一个字的。他似乎把自己写短篇小说看成是为了赚钱,曾经做过图表来对比长篇及短篇小说的稿费收入。他甚至说:“如果我得写垃圾,我不在乎谁来买,只要他们能给我最好的价格。”227这种自我贬抑的结果使评论家不去看重他的短篇故事。尽管几十年来总有人撰文赞美福克纳的短篇故事,但这类文章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比不上对他的长篇小说的评论。
然而,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有所改变。一九七九年,福克纳家乡的密西西比大学每年一度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首次以他的短篇小说为中心主题,并于次年出版了论文集。一九八一年瑞典福克纳专家汉斯·谢率先发表专著《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生涯》,一九八五年,他又出专著《威廉·福克纳:作为短篇小说作者的小说家》。同年,美国学者詹姆斯·卡洛瑟斯出版了专著《福克纳的短篇小说》。从此,福克纳的短篇故事成为学者们的新的研究对象,评论日渐增多,质量有所提高,有关的研讨会也经常举行。现在评论家一致认为福克纳反对的是为了赚钱而写的、带商业气息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短篇小说,他是一个出色的讲故事的大师,因此他在短篇小说方面的成就也不可低估。福克纳早在一九一九年,在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一九二六年)以前,就开始写短篇小说。但他究竟写了多少短篇故事始终没有定论。这一方面是因为福克纳有的长篇最初的意图不过是个短篇故事。例如,他原先打算写一个叫《黄昏》的短篇故事,讲一个勇敢的小女孩爬到大树上去探视死亡,但在写作过程中他发现短篇小说的形式不能表达故事素材的内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先从一个兄弟的角度来叙述故事,但这还不够。这就是第一部分。我换一个兄弟来叙述,还是不够。那是第二部分。我又试了第三个兄弟的角度,因为凯蒂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美丽太动人,不能降低她,让她来讲述,从别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是更加激动人心。然而那也失败了。于是我亲自出马——第四部分——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可我还是失败了。”228这就是一个短篇发展成为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的过程。另一部长篇《押沙龙,押沙龙!》也是同样情况,起源也是一个短篇,叫《伊万吉琳》。这篇小说并不十分出色,但由此产生的长篇《押沙龙,押沙龙!》却成为公认的杰作。另一方面,福克纳又常常把长篇小说的某一部分作为短篇在杂志上发表,如《路喀斯·布香》是以《坟墓的闯入者》的第一、二章为基础的。《花斑马》经过修改,成为斯诺普斯三部曲的第一部《村子》的一部分。有些短篇如《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最初是要写成长篇,但始终未有发展。另一个无法确定的原因是人们很难界定究竟什么是福克纳的短篇?一九四六年他在马尔科姆·考莱的提议下为《喧哗与骚动》写的《附录》算不算短篇小说?他晚年写的《密西西比》《南方坟地》是散文还是短篇小说?当然,还有一个大问题:由一个个故事组成的《没有被征服的》和《去吧,摩西》中的故事算章节还是算短篇小说?
对此,评论家都有各自的看法。但他们大体上承认福克纳一生写了一百多个短篇小说,他对短篇小说的创作态度基本上是严谨的。即便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幸运着落》,虽然内容比较琐碎,但已显示他讲故事的才能,而且也包含他以后常写的如飞行、异化、少年成长等主题与意象。在他长篇小说写作最旺盛的时期,即从一九二八年开始撰写《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一直到一九四二年出版《去吧,摩西》这段时间,他在短篇小说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时期发表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烧马棚》《夕阳》《干旱的九月》等短篇杰作可以跟他的长篇杰作相媲美。即使在晚年,他也没有完全放弃短篇小说的创作。他对侦探小说发生兴趣,以侦探小说的格局写了《明天》《让马》等故事。甚至在他去世以后,评论家还在不断发掘他的短篇小说,最近的有一九九五年的《莱巴嫩的玫瑰花》、一九九九年的《路喀斯·布香》。从国外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研究和发掘来看,我们现在翻译出版他的短篇小说集可以说是跟上了国际潮流,是个很及时的措施。
有意思的是,我国在介绍福克纳时往往先翻译他的短篇小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现代杂志》发表他的短篇《伊莱》、五十年代《译文杂志》登载他的《胜利》和《拖死狗》,七十年代末对福克纳的介绍则是从《外国文艺》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开始的。对于我们外国读者,从短篇小说入手来了解福克纳确实是一条捷径。这主要是因为福克纳的短篇比他的长篇容易理解。前面说过,他为了故事能被录用,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使它们更能被读者所接受。因此福克纳在短篇小说里很少使用错综复杂的多视角、意识流等试验手法,语言方面也少用晦涩的难词偏字,句子也不那么冗长累赘。他在短篇中更多采用写实手法和民间故事的技巧,因而情节鲜明,戏剧性强,生活气息比较浓厚。
不过,这不等于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没有特色。相反,他的短篇充分显示他的故事大师的才能。以我们这本集子为例,所收的故事可以说篇篇都独具一格。从题材来说,它们涉及南方旧时代的衰亡、新旧南方的对比、社会公正、种族关系、战争、少年成长、爱情、荣誉观念及道德抉择等问题,其广泛性远远超出他同时代的海明威、费茨杰拉德等许多作家。《烧马棚》深刻表现一个孩子要在家庭观念、血缘关系和仁义、公道、正派等处世之规的冲突中做出正确的道德抉择是何等艰难。不仅如此,小说还同时预示这孩子虽然背叛了父亲却永远摆脱不了父亲对他的影响;《干旱的九月》不仅揭露了南方种族主义者对黑人的歧视与残忍,还展示了一个年华已逝好景不再的女人的悲哀,以及传统观念对人的影响和人际关系,等等;《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描述了一个旧时代的没落,但与此同时,对新时代、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提出了有力的批判;但如果我们从女性主义角度来分析这两个故事和《夕阳》,甚至《干旱的九月》,我们还可以发现福克纳对女性的同情,他的超前意识使他在半个世纪以前就尖锐地批评社会及旧思想、旧习俗对妇女的禁锢与压制。此外,《明天》所刻画的对一个孩子的爱,虽不惊心动魄却感人肺腑,这个故事还曾被改编拍成电影,可见其魅力不同一般。即使是那些过去不太为评论家看好的故事,如《荣誉》《瞧!》《两个士兵》等,今天来看也还有出色之处。《荣誉》虽然谈的是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但如同《调换位置》联系在一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福克纳在他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所强调的作家应该赞扬的勇敢、同情、忍耐等“亘古真情”。《瞧!》表面上是一个滑稽可笑、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其中印第安人的智慧不能不让我们肃然起敬。尤其是,如果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向华盛顿进军的大规模示威活动,我们便不能不钦佩,福克纳在三十多年前就预见到总有一天美国的种族矛盾会大爆发,少数民族会起来反抗。有人曾认为在日本人轰炸珍珠港以后写的《两个士兵》是应景之作,感情色彩太浓,等等,这些看法失之公允。这个故事让我们了解福克纳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有强烈的爱国心。他特地把《两个士兵》和它的姊妹篇《永垂不朽》收在一九五〇年出版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里,说明他并不只缅怀往昔时光,并不只表现旧南方败落,而是关心时代政治,注意社会问题。
在手法方面,《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一个短篇就分五个小节,从爱米丽小姐的去世开始,转了一圈,在最后一节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相接,天衣无缝。在五个小节中,时序来回颠倒,故事悬念迭出,福克纳正是通过这种非传统的叙述手法来迫使读者注意故事的有关时间的主题。他没有用意识流的手法向我们展示爱米丽的内心活动,只是通过一系列不按时序排列的事件来表现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女人的悲剧。这些事件的先后顺序是许多评论家的研究课题。我们未必能完全弄明白,但我们可以从中领略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等长篇中运用得更得心应手的时序颠倒的手法。在《夕阳》里,福克纳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讲故事,用两个不懂人事的孩子的无聊争吵来反衬黑人南希的恐惧、痛苦与无奈,这种手法恐怕不是一般作家所能想到的。福克纳没有对康普生太太做任何描写,而是利用她跟康普生先生的对话来揭露她的冷漠与自私。这种用对话说明人物性格的做法可以跟海明威相媲美。《干旱的九月》五个小节中,第一、第三、第五围绕种族主义分子麦克莱顿,第二、第四两节以米妮小姐为中心。两条线索交替进行,连语言都有差异,麦克莱顿部分几乎完全以对话为主,句子短,节奏快,充分体现带种族偏见的人的浮躁情绪,另外两节句子比较长,节奏也比较慢,更多展现的是米妮小姐的心理活动。故事中反复出现的“尘土”两字及其意象,给人一种世界犹如荒原,人类走向灭亡,末日就要降临的印象,把小说的主题衬托得十分鲜明。《花斑马》又是另一种风格。第一人称的“我”用讲故事的口吻娓娓道来,用反讽、夸张和轻描淡写、低调处理等民间故事的手法把一个不讲道德、没有人情味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的丑恶面目揭露得淋漓尽致。
凡此种种都说明福克纳在短篇小说的技巧方面也是匠心独具,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因此完全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这是我们翻译这本集子的出发点,希望我们的读者能通过阅读对这位大师有所了解,并产生进一步了解他的长篇小说的愿望。
陶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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