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苓儿之所以想做女人,不是因为他适合做女人,更不是因为他真的变得像女人,他只是为了适应自己身体的改变,为自己受创甚深、懊悔无路的心灵寻找一个寄托,寻找一个方法,让自己能够接受自己的残缺,让残缺尽量“合理化”,不为此发疯发狂。这是人的本能反应,并不难理解。
当然,这些我逐渐明晰的事实,我并不打算说与苓儿听。观察揣测爱人的心理,只是为了更好的和他相处,有些话并不应该诉诸于口,心知肚明足矣。
我的苓儿,在这样一个小小的院落里,静静地懒懒地躺在躺椅上,与我牵着手,神情放松地轻声和我说话,却依然无法遮掩他身上睥睨天下的不凡之气。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可他无法在江湖最大势力的领导者、武功天下第一的地位上获得快乐,相反,和我这样一个平凡平淡如温水的人在一起,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做什么事情,都能使他高兴和满足。这,真的是月老牵的红线、天生注定的缘分吧?
这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幸福的命运。
第三十七章 明善的痛苦
明善是吃午饭的时候来的,还好苓儿嘴上说讨厌(估计心理也确实不爽),但还是多做了几道菜,准备了明善的份儿。
收拾整齐的明善,头发束起来扎得一丝不苟,穿着青色绸缎新衣,偏白的皮肤,浓黑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双眼皮大眼睛,鼻梁挺直,唇瓣丰厚性感,唇角上翘,自然带着三分笑意——当真是长身玉立,眉目俊朗,好生光鲜俊美的一个男子。
羡慕死我了!
想当初我和明善的长相属于同一类,不算美丽,清秀耐看而已。据说我圆脸的时候更可爱些,瘦一点会有点贤妻良母的秀丽,“变身”以后,就成了五官漂亮的娃娃脸男人(悲!)。明善眉黑眼大高鼻梁,以女子而言,稍显硬气,但上翘的嘴角却很讨喜,中和了他五官的硬朗,只是他在人前不爱笑,总绷着一张脸,人家难免觉得他有些孤傲不易亲近。其实这家伙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叫一个爱说爱笑,大笑起来整个脸都像在发光,比他不笑的样子耀眼十倍。其实以前我就觉得了,明善虽然说不上女生男相(尤其是和某位阿潇同志对比),但若他的容貌生在男人身上,必定比他目前的姿色强上许多。
现在,事实验证了我的想象。
经过细微的优化调整加变性以后,明善的五官更精致了,可以说俊朗,也可以说俊美,男人味儿很足,却没有很强的男性的侵略感和危险感,英挺的同时,气势内敛显出温文来。让我来形容的话,就是跨一步可以做将军,退一步可以做宰相,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完美啊。
难道这就是当男人当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么?啊,我还有十几年要努力!握拳!
我的要求不高,像明善这个样子就够了!我会觉得在气质上比较配我家老婆……不然“姐弟恋”、“女强男弱”太明显了我也会有一点点、一咪咪自卑的嘛》。《
“弟妹做饭真好吃!”明善一进来就帮着摆碗筷,落座后就大口吃起来,吃完一碗,盛第二碗的时候,终于顾上说话了。
“嘿嘿,羡慕吧!我有个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爱人哦!”我兴奋得吃了半碗就放下筷子了,看苓儿也结束用餐,我一把把他搂进怀里,幸福得朝好友炫耀。
明善笑了笑,三口两口把第二碗饭吃饭,看着我俩,由衷地说:“小白,你这家伙,真的很幸运!看到你这么幸福,我也很高兴!说真的,我太久太久,没有体会过今天这种喜悦的心情了。我们两个,总算都大难不死,看到你幸福,我也……”
他本来是笑着说话的,黑亮亮的眼睛里全是愉悦和祝福,可说着说着,就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毫无预兆地从他眼眶里掉落出来,爽朗的声音也哽咽起来。
呆呆地流了半天泪,明善才反应过来,惨然地扯了扯嘴角,悲声道:“小白……你知道么,我好苦,好苦……”
我一愣之下,蓦然想起昨日清晨,院门口那个蜷缩着的狼狈绝望的身影,心中一疼,上前拥住明善,拍拍他的背,轻声道:“明善,小白在这里……有什么话,都可以向我倾诉,你的朋友,在你身边……”
明善的背弓着,高大的身体以一种可怜的姿态窝在我怀里,他抓着我的衣衫,痛哭失声。
苓儿看了我们一会儿,收拾了碗筷,准备出一块干巾子递给我,将手搭到我肩上,无声地给我力量。
我确实深受震撼。从未见过,更从未想过,明善会有如此痛苦的一天。
一顿嚎啕之后,明善抽泣着,向我们讲述了他的经历,以及他长达二十年的苦恋。
“当年我一醒来,人就在城郊的一个树林子里,身上什么都没有,光着身子躺在泥土地上,还发着高烧。好在,脑袋还清醒,又是夏天,一时也没有生命危险。我在附近一座废旧的破庙里呆了几天,力气渐渐恢复了,并且比以前更有力量的感觉。前两天没劲儿,好在林子里有条小溪,肚子饿了水管饱。后来身体灵敏了,就抓鱼来吃,那时候哪会烤鱼呢?好容易生出了火,鱼也烤的半生不熟的,饿极了将就着也就吃了。为了遮羞,我把破庙里的旧桌布洗干净在腰下一围,感觉自己真像个野人。”自嘲地笑了一声,明善接着说:“这么过了几天,我觉得身体状态不错,想要走出林子看看,结果下了大雨,庙里来了许多人躲雨……通过这些人,我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那是个小戏班子,日子不好过,班主准备来西安投奔自己的师兄,给自己手底下的人挣个活路。本来他们没打算理我的,可是我想怎么也得搭上当地人跟着进城,就去求他们,他们自身难保,谁会顾及一个陌生的小乞丐?最后,是小念心软,帮我求班主,说最多带着我一起进城……”
小念。明善念这个名字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就不一样了,似怨似喜,表情却是极为柔和。
明善用哭得沙哑的声音诉说着。
黎念,小戏班的台柱,唱青衣的少年,时年十七岁,沉默,善良,忧郁,温柔。他们带了明善进城,黎念还拿了一套旧衣给明善,然后分道扬镳。明善初来乍到,对世道不熟悉,没有任何生存技能,再聪明的人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改善自己的处境,只能和小乞丐们争地盘抢食吃。虽然体能远胜众人,却没有在社会底层的生活经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着实受了几次伤。不久,在他又一次被群殴得动弹不得时,正巧倒在黎念他们住的小院外面——位置就在我们现在住的这条巷子里。黎念救了明善,说服大班主让明善留下来打杂,大班主看明善力气大,又不用给工钱,赏口饭吃就行,觉得不亏,就专让明善干粗活重活。明善需要时间和相对安定的环境适应这里,戏班总算是个去处。
“其实那时候,班主肯卖小念面子,是因为小念唱得好,红得快,初来西安就有两家大户捧他。大明朝的戏子,很苦很苦,要起早贪黑的练嗓子,要干活,要给班主和红角儿卑躬屈膝,受他们的气,吃用却很差。不红的没活路,十几岁上要还唱不好,大多会被班主廉价卖到南馆去。有天分、肯用功又有运气才能红,红了之后呢?收入大部分都进了班主的钱袋,除了唱戏,还得应酬捧他们的贵人……这时代男风盛行,家养娈童,捧戏子然后玩儿戏子,去南馆,都是时兴的长脸面的事情,那些有点闲钱无聊的男人们,还喜欢互相攀比这类事情。小念他,在原来的班子里就是台柱,就得常常出去应酬,受了很多苦……身上早落了暗伤,那时候都十七岁了,唱戏当然很好,可有些事儿却不该做、也不能做了。可有什么办法呢?班主不会心疼他,地主乡绅更不会,他们觉得不介意小念年纪大,就是给他脸面,他就得接着……过了一年,小念身子实在受不了,我们决定逃跑,却被一个平时小念很护着的唱花旦的小子知道了,他告发了我们。那时候……班主没有动小念,只是让小念看着,狠狠地打了我一顿,打得我就剩下一口气,我厥过去前,见着小念生生吐出口血来……打那以后,小念身子就不大好了,可他不顾自个儿身子,绝了心,拼了命的唱戏,越来越红,任那些混蛋们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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