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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死了。”
暮色四合,远方传来未知语言的长歌。
“多么可悲的人生啊,与唯一的亲人决裂,被时代放逐的理想,爱人的离去成为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是在什么时候发现我失去了生的意志呢?她带我穿越了生命中最漫长的风暴,抵达沙漠的心脏。落日点燃了艾尔斯岩,也点燃了即将熄灭的我。金小姐,我该如何报答你呢?——rossela的日记”
rossela是在冬天与金红玫相识的,她也在冬天离开了爱丽丝泉。她送她到火车站,有一班运送煤矿的火车,附带一节承载旅客的车厢。她担心路上危险装扮成男人的样子,她说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扮成男人了。
“给我寄信,”她说,“我也会给你写,字比较丑。”
rossela笑起来,答应她:“好。”
她们的情绪都很平静,就像只是在墨尔本一起喝了下午茶,分头回家的样子。在一声汽笛的长鸣后,火车终于带走了她的朋友,带走了她和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结。
金红玫离开后,日子变得非常漫长。
她不会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再痛苦,沙漠枯燥的生活,漫长的黑夜,都加剧了这种痛苦。那些浓稠的感情在她的内心累积,她必须释放,她必须找一个出口。
然后死去的天赋在她身上复活,她重新提起了画笔。
她看着母亲的画长大,她从不觉得自己有天赋,但这一天,她忽然发现自己的作品开始拥有灵魂。她在每一个凋敝的日子作画,画买酒的原住民,画红土沙漠的落日,画记忆中的两个故乡。有一天她突发奇想,开车前往爱尔斯岩,画下了那座点燃了她灵魂的红色巨石。
那幅画后来被一名旅居各地的画廊老板买走。他也是意大利人,他的口音让她想起故乡,因此rossela还送了她一杯她自己调制的沙漠之心。
她好像渐渐平静下来了,创作让她从生命的痛苦里走了出来。结束了对自己的治疗后,她开始着手另一件事。
她开始整理andrew生前留下的原住民资料,学习原住民的语言,更深入的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诉求。她把这些资料寄给金红玫,她看不懂那些复杂的论文,但帮她把这些资料转交给了报社和学术机构。
1976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土著土地权法,将北领地的部分土地还给了土著。rossela并不知道自己的研究成果是否为这部法律的颁布提供了任何帮助,那年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她已经三十年没有离开过红土沙漠了。
起初是因为交通不方便,后来习惯了沙漠干燥的气候,反倒认为墨尔本太潮湿了。谁能想到她曾在南欧的海边小镇度过了少女时代呢?她变成了金色玫瑰旅舍里最神秘的老板,头上裹着金色的丝巾,就像戴着头纱,无名指上是永不摘下的婚戒。
红土沙漠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没有人像她一样能耐住这里的寂寞,于是新来的人也不知道,金色玫瑰不是戴着金色头纱的她。真正的那朵玫瑰,再也没有来过沙漠了。
她的日记结束在20年前的冬天,停笔的最后一天,她似乎预感到生命即将走向终点。
“亲爱的andrew,我活了比想象中更久远的岁数,真令人悲伤。如果一会儿还有精神,我会给红玫写一封信,可我很疲惫了,或许明天再写吧。这糟透了,当我在生命终点的站台和你重逢,你还是年轻而富有精力,我却成了打盹的老妇人。请准备好话题,andrew,像我们初见时那样侃侃而谈,年迈的rossela仍会为你动心。那么,现在,这个满脑子初恋的老妇人要去睡觉了,我们梦里见,或者,站台见。——rossela的日记”
人的感情真是莫名,听一个不相关的人的故事也会哭。
时间太晚,苗珊和steve应当都睡熟了。木子君不敢出声,忍着喉咙里的哽咽,一点点擦眼泪。宋维蒲放下日记本,伸手用指节刮掉她的眼泪。
他指节骨骼感强,刮起皮肤一下一下,蹭得她人往后躲。躲了两下,两个人都不出声地笑起来。
“你也不用这么强的共情能力。”他说。
“这也是本能啊,”她说,“你不是鼓励我释放本能。”
还会举一反三了。
他摇摇头,把日记本翻到背面,拆出牛皮封面里夹着的许多纸。木子君挪到他身侧,先看到一张墨绿印刷的烟盒。他把烟盒翻过来,正面果然是被磨得只剩很淡颜色的男人画像。
铅笔没有颜色,看不出rossela喜欢的碧蓝眼眸,但轮廓的确精致英俊,像是莎翁笔下玫瑰园里的少年。
烟盒后面是几封信,有中文有意大利语,还有一些她在红土沙漠拍的照片。一叠纸翻到最后,是一枚坠着中国结的书签。室内光线昏暗,木子君不由自主地贴近视线,发现在中国结下方的吊饰处,坠着一白一绿两枚珠子。
她伸出手指将那玫绿珠子转了一下,篆刻在玉面的“两”字,便翻到他们两人面前。
她刚哭过,脑子有点蒙,还是宋维蒲先反应过来,把中国结从书签上拆解下来。茶几上有笔筒,他从里面翻出剪刀,细长的刀刃交错,那枚中国结便坠下去,徒留那枚珠子落入他掌心。
好一个“两”,一中一西,双生的玫瑰,双生的热烈。
“手链给我。”他朝木子君伸出手,她也反应过来似的拽了下手腕的位置——“当啷”一声后,两字归位,尚余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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