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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首星期五(译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是天主教的特敬耶稣圣心之日),整个镇子拥挤不堪、满满当当,而且,现在正是盛夏里最热的时候,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我站在阴凉地里,感觉还凑合,但是人们工作了一个早上汗流浃背所散发出来的臭味,简直足以把牛奶发酵成奶酪。空气又湿又热,就连昨晚暴风雨留下来的水洼都是热的,还闪着不明油脂反射出来的虹状条纹。
因为首星期五,人们都关门收摊了,整个市集缩水般地小了一圈,商贩们心不在焉地忙乱着,给了我随心所欲顺手牵羊的好机会。得手之后,我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装满了小玩意儿,还另有一个可以在路上吃的苹果。只是几分钟就搞到了这些东西,成果真不错。我挤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之中,任由人潮推着往前走,两只手上下翻飞,四处蜻蜓点水。我从一个男人的口袋里摸走几张纸币,从一个女人的手腕上顺走一只手镯——都不过是些小玩意儿。所有人都费劲地踯躅而行,没人注意到旁边的小偷。
那些又高又细的柱子支撑着房舍戳在四周,伸出泥地十英尺高——干阑镇正是因此得名(挺古老的吧)。春季里,这片低地是在水线以下的,但现在已是八月,干旱和毒日头蒸发了河水,也烤干了整个镇子。几乎所有人都在期待首星期五,还为此提前下班放学,但我对此毫无兴趣。我宁可去上学,坐在满是小屁孩的教室里发呆。
好吧,这并不是说我真能在学校待多久。十八岁的生日即将来临,随之而来的还有兵役。我既不是谁家的学徒,又没有工作,所以只能被送到战场上,像其他闲人一样。所有的工作都饱和了,这也在所难免,因为所有的男人、女人、小孩,都竭尽所能地想远离那支军队。
我的三个哥哥都在服兵役,他们一满十八岁就被送到了对抗湖境人的战场上。只有谢德能写几个字,并且一有机会就给我写信。另外两个哥哥——布里和特里米,一年多来一直杳无音信。不过,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只要儿子、女儿还能回来,他们的家人就算好几年什么都打听不到,干等在门廊上,那也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他们往往会收到一封信,重磅纸上盖着国王的印鉴,底下简短地写着:感谢你们所做的牺牲——有时还会附赠几颗制服上扯下来的扣子。
布里走的时候我十三岁。他吻了我的脸颊,并且留下一对耳环,由我和小妹妹吉萨共享。那是一对玻璃珠子做的耳环,有着晚霞般的朦胧粉色。那天夜里,我们自己动手穿了耳洞。特里米和谢德走的时候也延续了这个传统,所以现在,我和吉萨各有一只耳朵上戴着三个小小的耳环,提醒着我们,哥哥正在某个地方浴血奋战。我一直不觉得他们非得去当兵不可,可那些穿着闪亮胸甲的军团士兵还是出现了,把哥哥们一个个带走。这个秋天,终于轮到我了。我已经开始存钱——有时也偷一点儿——好在离家的时候也送给吉萨一对耳环。
“别去想。”这是老妈常挂在嘴边的话。不管是对于军队,对于哥哥们,对于一切,她都这么说。真是好建议啊老妈。
沿着这条路往前,就是米尔街和马尔谢路交叉的路口,人越来越多,更多的镇民加入了行进的人流。有一伙儿孩子,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手指头蠢蠢欲动,显然是不太熟练的小贼。他们太小了,动作略显笨拙,很快就被警卫发现了。通常,这些被逮住的孩子会被送到拘留所或是边区监狱,但警卫也想看首星期五角斗,所以只是把他们狠揍一顿就放走了。也算是小恩小惠。
手腕上传来的极其轻微的压感,让我本能地回手反击——竟然有个笨到家的小贼偷到我头上了——我用力紧抓住他,可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不是哪个骨瘦如柴的孩子,而是个嬉皮笑脸的家伙。
奇隆·沃伦。他是一个渔夫的学徒,战争遗孤,大概也是我唯一的真正朋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可没少打架,但现在大家年岁渐长——他已经比我高出一英尺了——动手什么的还是能免则免吧。他自有他的用武之地,比如能够到高架子之类的。
“你出手更快了。”他甩掉我的手,轻声笑着说。
“也许是你太慢了呢。”
他的眼珠滴溜一转,抢走了我手上的苹果。
“我们要等吉萨吗?”他咬了一大口。
“吉萨不来,她还得干活。”
“那我们别傻站着了,不然会错过好戏的。”
“明明是一幕悲情惨剧。”
“不不,梅儿,”他冲我摇了摇手指,啧啧有声地说,“那就是一场有趣的好戏。”
“那是警告,你这装聋作哑的傻瓜!”
但是奇隆已经迈开他的大长腿往前走,我也只好小跑着赶上去。他走起路来左摇右晃,活像在地上画龙,还美其名曰“抗晕船步法”,其实他压根儿没出过海。我想他就是在老板的渔船上,甚至是在河里待得太久,才养成这样的习惯。
我们俩的父亲都被送上了战场。我爸虽然身负重伤,少了一条腿、一个肺,最后好歹回了家,奇隆的父亲却是被装在鞋盒子里送回来的。打那以后,奇隆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了,丢下儿子自生自灭。那时候奇隆食不果腹,盘桓在饿死的边缘,竟还能没事找事地跟我打架。我也就送一些吃的给他,这样就不用和瘦麻秆儿对打了。十年过去了,他还好,至少是个学徒,不用面对兵役。
我们来到了山脚下,这儿简直人山人海,大家推推搡搡地挤来挤去。观看首星期五角斗是法定强制的,除非你也像我妹妹一样,是个“精英劳工”。为丝绸刺绣确实够“精英”,银血族就是喜欢丝绸不是吗?即便那些警卫,也会被我妹妹经手的几片绸子收买的。哦,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踏着石阶往山顶爬的时候,暗影重重地压了下来,逡巡在四周。奇隆有两次要赶上它们了,但因为我还落在后面,便停下来等我。他低头冲我一笑,暗淡的褐色的头发拂过绿色的眼睛。
“有时我会忘了你的腿还是小孩的腿。”
“总比某人的小孩智商强多了。”我一边不吃亏地反击一边往上走,还顺便在奇隆脸上轻拍了一巴掌。他在我身后大笑起来。
“你今天比往日还要怨声载道。”
“我只是讨厌这些。”
“我知道。”他的低语里闪过片刻庄重。
没多久我们就到达了角斗场,烈日当空,灼灼炙烤。这座角斗场建于十年前,是干阑镇首屈一指的建筑,其宏大壮观令其他亭台楼榭望尘莫及。那耸立冲天的拱形钢筋,几千英尺高的混凝土墙体,足以使一个小镇少女屏住呼吸。
到处都是警卫,黑色与银色相间的制服在人群里特别显眼。这可是首星期五,他们没工夫干站着。他们配备着步枪和手枪,不过这毫无必要,因为按照规矩,警卫都是银血族,而银血族根本不会把我们这些红血族放在眼里。众所周知,这儿没有什么平等。就算你一无所知,也能只看一眼就把我们区分开来:银血族能站直——就这么一个外表上的特点足矣。至于红血族,我们的背是驼的,腰是弯的,为日夜劳作所累,为渺茫无期的希望所累,为命中注定的绝望所累。
角斗场是露天的,里面和外面一样热。奇隆一如既往地机灵,把我拉到了阴凉下面。我们是没有座位的,只有一些长凳,而那些银血族却坐在上层的包厢里,享受着舒适清凉。他们的包厢里有饮料、零食,盛夏里也有冰块,还有加了衬垫的椅子、电灯,和其他我永远无法靠近的享受。他们却看也不看,只管抱怨着“糟透了的环境”。如果有机会,我会叫他们体验一下什么叫“糟透了的环境”——所有红血族人就只有几条硬邦邦的长凳,几张尖声啸叫、亮得刺眼的显示屏,闹哄哄得让人站都不想站一下。
“跟你赌一天的工钱,今天也一定会出现个铁腕人。”奇隆说着把苹果核扔向角斗场。
“不赌。”我回敬道。很多红血族人都会把他们的积蓄押在这场竞技上,指望着多少赢点儿以熬过下一星期。但我不会,奇隆也不会——割开赌徒的钱袋可比真的下注赢钱要容易得多。“你不能那么浪费钱。”
“只要押对了就不叫浪费。铁腕人经常痛扁对手的嘛。”
在所有的对战中,铁腕人出现的概率至少占一半,他们的战斗力超强,比绝大多数银血族人都更适合角斗。他们看上去乐在其中,用超常的猛力把对手当作布娃娃般地扔来扔去。
“那另一方呢?”我猜测着银血族可能派出的阵容:电智人、疾行者、水泉人、万生人、石皮人——看起来都值得一吐。
“不知道哎,希望出现点儿炫酷的,那才有看头。”
对于这场首星期五的盛事,我和奇隆的态度不同。两个角斗士互相厮杀、置对方于死地,我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但奇隆很喜欢。“让他们自相毁灭吧,”他说,“那不是我们的族人。”
他不懂这场对决的意义。这不是无心的取乐,不是给繁重劳役中的红血族的中场休息,而是蓄意为之、冷酷无情的——示威。他们是在展示力量和权力——只有银血族才能参与角斗,只有银血族才能在角斗中幸存,你们不是银血族的对手,你们配不上,我们高你们一等,我们是神。每个在角斗场上登台的超人,身上都刻着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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