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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五月(第1页)

深秋,我终于为丈夫选定了一块墓地。陵园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满山黄栌,四周是苍松和翠柏。绛紫和墨绿色把气氛点染得凝重而清远。同去的朋友都认为这地方不错,我说:“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树下。那应该是一棵国槐,朴素而安详,低垂着树冠,春天开着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会种上一棵国槐,把他安葬在树下,浇水、剪枝,一年年地看着它长得高大粗壮起来,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如今已成为死者的奢华。那么,就把遗憾再一次留给自己吧。我在心里说:“郿英,对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遗憾才算了结呢?活着,就一定会有明天有下次,有弥补的机会和方式,死了,给活着的人留下的只有遗憾—切肤的遗憾。

然而,我必须跨越生与死、男人与女人、过去与现在的界限,重新翻阅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不管那会使我怎样地痛苦和心酸,除了面对,我别无选择—这是一个男人能够留给一个女人的全部财富,这是一个父亲能够留给一个儿子的真正遗产。

和周郿英第一次见面是在北岛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他在西单墙看到第一期《今天》,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还四处游说约来了许多他的朋友。那天,除了北岛,我谁也不认识,印象最深的是程玉和老周。我和程玉同在半步桥的北京看守所坐过牢,虽不是同案,但也算是难友,自然有一种同命相怜的缘分。老周使我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胡子,两腮光光的,唯独下巴底下留着的胡子。开始我以为那是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人太瘦,不好刮。有一次住院,护士们因此给他起外号叫“老山羊”。

以后,我们经常在七十六号《今天》编辑部见面,他几乎每天下了班都去。他话少,使人感到深不可测。

那时大家都穷,没有钱下饭馆。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我骑车去七十六号,路过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馆,饭馆的灯光昏暗,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儿把粮票凑到眼前,用大拇指一张一张捻着数。我觉得眼熟,捏了闸仔细看,原来是“老木头”,正用大家一两二两凑起来的粮票买烧饼。“老木头”是赵振开的外号,北岛是赵振开的笔名。老周去了常常买些切面,当时挂面是每斤二毛六,切面是每斤一毛五,省下一毛一再加一分钱,可以买三个一两一个的芝麻烧饼,或买两个二两一个的大火烧。这笔账振开、芒克都不会算,但老周天生是个好当家,只要有葱花、香菜、香油,他做的热汤面总会让大家吃得笑逐颜开。男人们经常一起喝酒,经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与北岛、芒克、黄锐、黑大春这伙人相比并不逊色,但他从不喝醉。和许多号称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从来没有醉过,总是像个老大哥扮演收拾残局的角色,然后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或是坐在马路边上听酒后真言酒后胡语,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到七十六号去印刷装订我们的杂志,条件虽然艰苦,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家都觉得很神圣。傍晚,我们再转移到赵南家去聚会。来人不管是否相互认识,都可以在那里朗读自己创作的小说、诗歌、剧本,有时候也读名著。在那里,我读到了叶甫图申科、帕斯的诗,知道了法国女作家玛格莉特·杜拉的名字,并因她的短篇小说《琴声如诉》而对她崇拜备至。

那个星期天的午后,阳光淡淡的,懒懒的,被七十六号凌乱、破败的院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细长的腿由于内八字脚而略微有点儿弯曲,脚下是一双旧得没有一点儿光泽的皮鞋,茶色裤子的裤角磨出了毛边,下巴的胡子长长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

当时他在和谁说话,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但我记得他的姿势和表情。两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这是他的常态。在他死后这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忆我们相识以来共同度过的日子,有许多细枝末节都淡忘了,唯有他的形象、姿势、动作、表情会从记忆中凸现出来,挥之不去。有时候不经意时,他会突然向我走来—推着那辆叮当乱响的破车,慢悠悠地向我走来;挎着那个破旧的黄书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来;穿着那件草绿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气味,那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每当这时,我会反省以往把“绝望”这个词使用得太轻率……

就是那个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愿意,他一定会爱上我,我一定能让他爱上我!

这个念头使我得意,更使我吃惊,因为当时我正另有所爱,他也正被大家说服着,成全另外一个女孩儿的恋情,更何况大家私下里还在议论关于他曾经因为恋爱而自杀过的传奇故事。几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恋爱,又过了几年我们才结婚生子,经历了爱的幸福和与之俱来的恐惧,经历了生的期待和与此相伴的死的绝望,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间他那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样子对一个女孩儿的触动。

一个人的吸引力是很微妙的。一次,我和画家栗宪庭从外地出差返京,他去火车站接我,握手寒暄之后很快便分手了。后来我和栗宪庭成了朋友,他对我说:“你的男朋友真棒,是个了不起的男人。”我当时吃惊地说:“你们只有一面之交啊。”以后十几年,他们几乎没有交往,听说他去世,栗宪庭说:“老周可是个好人,葬礼我一定得参加。”我想,这只是一种印象,一个艺术家夸大了的直觉。但是,一个男人,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必有原因,肯定不是衣着,不是相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分量,他的独特,肯定别有原因。

一年多以后,《今天》被迫停刊,但我们的交往更加频繁。那时我重病在家,又刚刚经历了一次感情挫折,他常去看我,帮我挂号陪我看病。有一段时间我住在清华大学,怕我孤单,下班以后他赶到西郊再坐末班车回城。一次,他打来电话让我别买饭,他来了才知道,那天是腊八。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给我送来了腊八粥和包子,赶二十里路用饭盒带粥,这样的事恐怕只有他才做得出来。

他住在单位,家虽然离得很近,为了自在宁肯住在库房,晚上把一块木板搭在写字台上就是他的床。库房原是一座大庙,阴冷而潮湿,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他津津乐道地给我讲过一只每晚必到、把两只前爪搭在门槛上陪他看书、听音乐的黄鼠狼,并开玩笑地说:“它能和我交流,早晚会成精变仙。”

他的单位在市中心,朋友们路过时坐一会儿便不想再走,于是办公室成了客厅,下班以后常有规模不等的聚会。不管是谁来,都是面条一碗,一碗面条,有时外加六分钱一个的大火烧。即使喝酒,也只有二锅头、花生米,拌白菜心、水萝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复明、王捷、万之、田晓青是那时候的常客。他们有时候海阔天空,国事家事天下事无所不谈;有时候话又很少,可贵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总之彼此都觉得很满足。田晓青这样描述当年的感受:“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隔多长时间,只要见到他,喝一杯酒聊几句就觉得心里踏实,觉得世界没变。”苇岸在一篇写黑大春的散文中称他为“诗人的摇篮”。我不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夸大了的赞誉之词,虽然出于好意,却不符合事实。但我相信一个充满了幻想与躁动的十八岁男孩儿的心灵,在那种娓娓的彻夜交谈中,会变得平和而安静。

这种神交成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与男人之间既了解并珍爱各自的优点,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点的友谊,成为他生活的支点、人生的事业,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终结。我想,很多朋友怀念他,是因为想起他便想起那个年代,想起那个年代自己的幼稚与单纯、真诚与梦想。现在我们上哪里去寻找当年的圆明园、丁家滩、十渡,又怎样才能促成当年那种背着瓶啤酒,带着干面包,在野外玩童年时的游戏的郊游呢?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著。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清楚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唯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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