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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霆 (37)
霆吻了我的额头:“想什么呢?别胡思乱想了。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儿就行了。好吗?开心点儿。”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现实中,听到霆的话,我点点头,表示同意。霆说:“那家快餐点附近有一个点儿(特指GAY聚会的场所),每次等车,都要从那里路过。有些人挺无聊的,一开始他们看见我,只是言语里挑逗和骚扰我,后来就跟踪我。他们知道我在快餐店上班,就经常往店里来,总是三五成群的。开始店长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挺高兴人气见旺,生意兴隆。后来才发现来来去去总是这些人,而且只要我在,生意就好,我不在,那些人在门口扒着头往里看看,转身就走。就是在店里,他们也总是在话里夹枪带棒的,店长简直没有办法。只要这些人在,就连整个店的消费气氛都变了。但是店长有没有办法说,毕竟人多了在表面上看来是件好事儿。可是我受够了!”
霆很激动,愤愤地说:“我觉得我这人是不是天生就特别龌龊?怎么总是走到哪儿都躲不开这些人?这北京大了,人多了,怎么偏偏就是我倒霉催的?我要真是这么个‘扫帚星’,会不会连累你也跟着倒霉?我真是……唉!所以我今天把工作辞了。我不想再和这些人有任何瓜葛,也不想纠缠到这个圈子的是非窝子里去。更怕伤害到你。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会给你带来霉运,那我宁肯离开你。但是我又没有离开你的勇气……”说到这儿,霆好像一下子又很有感触,强忍着泪水,用被我枕着的胳膊把我的头搂向他的脸,很用力的摩擦着我。我听着,静静的听着,直到霆说完所有的话。我知道,这是霆独特的气质和帅气的面孔,以及做money
boy时留下的特别性感的魅力所致。霆的眼睛好像生来就在讲诉着故事,看到的人都会为之一振。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无法抗拒的个性之美。这些GAY圈里的人本来就很敏感,见到霆之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根本就无足为奇的。只是我多少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
我对霆说:“这本来就没什么,这恰恰说明我的爱人是最优秀的。所有的人见到我的爱人都想据为己有,但是他们谁也得不到,只有我最幸运,能和你相爱、朝夕相处!他们那么多人不眼气吗?他们就是想看看你。谁让你这么漂亮呢?谁让你这么出众呢?他们不能和你有什么就算了,连看看你的权利也不给?只允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是酸的’?未免太残酷了吧?”霆笑了,笑得特别开心,跟孩子似的。我不知道霆的烦恼是真的这么容易化解,还是霆为了让我开心?总之,刚才的一切好像一下就都烟消云散了。我心安理得躺在霆的怀里,撒娇耍赖地说:“你明天可以不上班了,我要出去玩儿,你必须陪我去!我很久都没有休息休息了。反正现在公司没什么事儿,过段儿时间可就真没准儿了,也许要忙了。你必须要陪我……”霆抱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好,陪你,永远陪着你!你可不许烦我!烦我我也不走,和你纠缠到底!”我最喜欢听到霆这样说了,这样说意味着霆也深深的眷恋着我,无时无刻不在眷恋着我……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给公司打了电话。告诉周勇,我今天不去公司了,有什么事情就记录下来,等我回来再处理;急事,就打到我手机号码上。霆也很早就起来了,很认真的洗漱之后,穿了一身他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的极其前卫的衣服。上身是一件类似纱质网眼的T恤,大觉得大街上可能很少有人这样穿衣服,至少在北京是这样。这样太过性感,未免招摇了些。下面则是一条薄料子的牛仔裤。那牛仔裤在左腿膝盖位置上还破了一个大洞,洗得简直发白了。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衣服好在哪里?一点也不美观,又不能表达什么。可霆却夸耀说那是一种世界知名品牌的高档货,这种有破口的样式,是特制的,很有品位,比普通裤子还要贵很多呢。总之我是看不明白,也不想去明白什么。霆在穿衣打扮上,和我的审美确实有很大的分歧。不过这也无所谓,至少我可以不出门,就看到现在街上最流行什么,看到北京街头也难得一见的帅哥酷影,何乐而不为呢?
霆在脖子上戴了一种象是铁链子一样的所谓“项链”,腕子上也是那种皮革和金属质地的很宽的腕饰。鞋子是那种类似运动鞋的“百事流行鞋”,还在鼻子上架了一副那种磨砂透明框架的宝石绿色眼镜,还小心翼翼的把自己好久没戴的两只小白金耳环拿出来,戴在左耳上。霆很会打扮自己,总使他自己在人群中特别显眼,靓丽无比。至少在以前我和他一起上街的时候,总会引起大部分人的注视和侧目。女孩们的爱慕,男孩们的妒忌,中年人的欣赏,老年人会心的微笑。也许是霆的面孔太漂亮了,身材太好了,所以才穿什么都好看?也许是霆的身世和经历让他具备了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难以读懂和接近,才产生了距离的美感?霆喷过赭哩的微长碎发,梳理得特别让人心动,是那种有点凌乱却又不乏自然的感觉。擦过防晒露的皮肤,显出很健康的颜色。配上他那“嘎嘎”的微笑,真是“情感杀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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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身后看着镜子里欣赏自己的霆,真有些发愁。一则我不知道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太不和谐,让人觉得诧异;二则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街上所有人对我们的瞩目和窥视?毕竟霆太突出、太惹眼了。我正在为难的时候,霆头也没回地说:“只要别穿衬衣领带就行了,稍微休闲一点。你和我不一样,你的魅力不在外表,在于你的内在涵养和气质。”我无奈的摇摇头,心里嘀咕着:“真是默契!我想什么,好像你全都知道?怪不得我们会彼此欣赏,这就是理解,这就是缘分,这就是俗话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吧?绝对是命中注定了我们的一切。”我随便穿了一身类似运动套装的休闲服,霆在旁边指手画脚的帮我参谋着小饰品。但我还是坚持了自己较为保守的风格,戴了极细的“满天星光”式的白金项链,和霆送给我的没有任何花饰的戒指。霆看我戴上了那枚戒指,脸上顿时没有了笑容,盯着我看了半天,才点点头,倔犟地咬着嘴唇,说了声:“谢谢,谢谢你一直这样珍惜我……”
我故意笑呵呵的撒娇般的搂住霆的脖子,踮着脚尖在霆的额头上吻了吻:“是我该谢谢你,给了我今生最灿烂的爱情经历。即使在你离开的那段日子,还有象征我们爱的理想的信物,带着你的体温和消息,陪我度过漫长的等待,陪我等得春暖花开,陪我把你等回来,永远留在我的身边……”霆心里对我怀着歉疚,可又对我的调侃忍俊不止。只好抱住我的头晃了晃,象是疼爱,又象是哄孩子般的来了几句:“你看你,大脑袋!怪不得这么聪明。不过小心早早就把头发掉光了,没听人家说吗?‘聪明的脑袋不长毛’。”我半真半假的问:“我哪儿聪明了?”霆呵呵的笑着,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都快成诗人了,这么出口成章了,还问我你聪明在哪儿了?你这不是埋汰人吗?”我也禁不住笑了。
那天,我听从了霆的安排,没有开车。和霆乘公交车、坐地铁去逛王府井。霆从来没去过北京的GAY点,所以要我带他去看。我们就坐地铁到崇文门,然后从东单公园穿过去,再向北到王府井去。东单公园,就是北京很有名的GAY点了。这里有很长的历史,而且历经了很多代人及不同时期的变迁,却一直经久不衰。我也是在读大学的时候听朋友们说起过这里。也曾经来看过,也就是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的男孩子们,聊聊天,开开玩笑,没觉得有什么特殊之处。最多就是这里的男孩子们相对来说比较时尚,更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大部分看上去都挺阳光的感觉。霆既然没有来过,我就带霆来看看吧。
我有快一年没有坐过公交车和地铁了。我和霆在公交车上果然成为周围人侧目的焦点。霆不但不收敛,反而一手抓住车顶上的扶栏,一手搂着我的肩膀。嘻嘻哈哈,有说有笑。甚至公然和我擦耳贴面,十分亲热。面对周围人的侧目,霆不但坦然,甚至有些兴奋。我不知道霆这种表现是来源于他性格里本来的不羁和叛逆,还是因为对我爱得太深,才激发出这种要与周围的一切抗争的心态?证明自己对我的重视,和勇敢面对外界的一切,保护自己爱人的能力及决心?
对于霆的表现,我既感到幸福,又感到担忧。霆的表现是告诉我,这世界上只有我对他最重要,其他的东西根本就都可以忽略不计,我当然会感动和幸福。可我却是怕了,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主宰着我们的命运。虽然我从来不信什么,但是我却太害怕会再次失去霆了。在我最深层的意识中,仍然知道同性之间的爱实在是不符合所谓的“天之常道”。我害怕霆的过分表露和招摇会触怒冥冥之中的某种力量,从而导致新的悲剧产生。我甚至感觉自己的思想一下子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没有光亮的黑洞之中。我正在被突如其来的各种胡思乱想的魇魅折磨着,却毫无预见和防备的机会。我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霆会不爱我了吗?会离开我?还是我们之中谁会发生什么不幸?我简直无法再想下去。
霆看出来我对他的话题有些心不在焉,恍恍惚惚的。就要吻我的额头,以唤醒我。可我还没从噩梦般的思想扭曲中徘徊出来,被霆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坏了。唯恐他这样的动作会招致恶灵的报复,把他从我身边夺走。我下意识地把霆推开了,推得很坚决、很彻底。霆愣住了,看得出他既委屈又尴尬。甚至有一种恐惧,一种深不可测的恐惧。看见霆的眼神,我什么都不想了,我顾不得很多了,我不能让霆受任何委屈了,这是我对爱人的责任,也是对霆母亲的承诺。我终于不顾一切,把嘴凑到霆的耳朵边上,轻轻地说:“霆,我爱你。”霆松了口气,但是仍然很谨慎的看了看我……
后来我们在东直门换乘地铁,在往来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勇敢而幸福的拉起手,肩并肩走在一起。在地铁列车上,我和霆干脆抱在一起,但是却不再有很亲密的举动。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侧目而视。
记得有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很文静的小姑娘,正好站在我和霆的旁边。她梳着一个很高的“马尾”,化了极淡的小彩妆的脸,五官特别精致匀称,一件浅褐色的纯棉休闲衫,和一条好像真丝质地的黑色小短裙,光着脚踩着一双很流行的“水晶拖”,脖子上还挂着一枚小巧精致的手机。手里好像是一些书,特别书卷气。
地铁开得很快,车厢里的灯光也很亮,噪声不小。但是我和霆的话题还是被那小女孩儿听到了。我们总是谈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很显然是同居在一起的。这让那小女孩儿很惊奇。开始她用看到外星人似的眼光打量着我和霆。但她也许找不到“变态”的迹象,反而看到霆的迷人和我的沉稳,她不再是那种观察怪物的眼神了。
但她还是很好奇,不时偷偷用眼睛的余光扫过来扫过去。霆有时会给我掸掸衣摺上的灰尘,我会为霆理一理散乱的头发。这些在我和霆很平常的动作,对那小女孩都是很强烈的刺激。看着她紧张尴尬的样子,我和霆都笑了。到崇文门了,我和霆下车的时候,那个小女孩儿还在一直看着我们。
到东单公园的时候,快十点半了,公园里的人特别多。大部分是围绕着假山和花坛活动的老年人。同仁医院就在附近,所以公园里还有很多穿着蓝白条子的病号服散步的住院病人。我指着不远处围成一大圈的人群告诉霆,那就是在这里很有名气的“小红帽”在活动。“小红帽”其实是说一位将近六十岁的老阿姨。她总是不论冬夏,常年坚持在这里唱歌跳舞,表演小品。吸引了很多固定的观众和过往的人群驻足观看。她不光是演唱“革命歌曲”、“爱国主义歌曲”、“革命样板戏”,跳很多象同意义和题材的舞蹈。而且还会自己编各种小调,把利国利民的新政策法规、不断涌现的好人好事,以及政府提倡的新风尚,要求贯彻和学习的各种规范、公约都唱出来。听说她以前从未从事过文艺工作,但却特别热爱文艺。现在退休了,表演欲望特别强,就只好来这里发挥了。不过她有个很奇怪的特点,就是每天都会换一身不同的衣裙和鞋子,却从来都没有换过头上那顶红色呢绒的贝雷帽。所以她也就因此而被大家戏称为小红帽。
很多圈里的朋友,不论年纪大小,地位高下,见到“小红帽”总是倍感亲切。毕竟“同性恋”这个圈子里的大部分人,因为我们自己的爱情得不到承认,必须要压抑和隐藏自己最原始的爱情需要,这毕竟是人类天性中的一部分。所以大部分人生活得很孤苦、郁闷。虽然脸上和别人一样在笑,而实际上我们在承受了其他人所承受的喜、怒、哀、乐之后,还承受了更多的压抑和痛苦。这是大部分圈内的朋友更渴望被人关爱,更感觉孤独和无法准确认知自己。甚至有很多人在心里很厌恶和憎恨自己。所以造成了我们的心理普遍灰暗和寂寞。
在面对这位热心开朗的“小红帽”时,大家的心都放松了,所以不管是什么人,都会围绕在“小红帽”的周围,共同体验着那种“敞开心扉”、“彼此不设防”的轻松和快乐。我和霆远远的看着“小红帽”唱着歌剧《白毛女》里的一段,而且边唱边跳,虽然她的歌喉并不动听,甚至是有点五音不全,或者是唱的时间长了,有些嘶哑,但却特别认真。她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在感动着。这些人里有老有小,有的是来聚会聊天的同性恋,有的是来散步的病人,有的是来消闲的老人跟孩子。大家都带着笑容看着“小红帽”的表演,一曲完了,掌声四起。“小红帽”甚至很认真的谢幕,引起大家一阵哄笑。霆看着“小红帽”累得气喘吁吁,端着一大杯茶水大口大口的喝着,不由得又感佩,又好笑。
我和霆绕着假山往南走,就是一片很好的乔木绿化带。其间的荫凉下点缀着很多长椅。阳光透过交叠繁复的枝叶,被切割成一条条、一缕缕的。因为空气中尘埃折射的缘故,阳光就变成了可视的道道霓虹。这里的乔木都很高,阳光这样斑驳摇弋着,产生了特别高远幽深的空间感。与此相邻的街道上就是穿流的车道,熙攘的人群。可这不大的小花园竟然带给人一种恍然世外的自然感受,对于身处喧嚣、身心疲惫的人们,实在是一种美的享受。聚集在这里活动的人们,大部分就是有同性性倾向的人们了。他们大凡都是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的聊天。走在其间,不时能听到一两句声音比较高的笑骂。除此之外,除非你走过去加入他们的谈话,否则你是听不到任何话题的。这里的男孩子们确实都很漂亮,也很前卫。很多东北和河南的人。他们操着还不熟练的京腔,时不时带出一两句原汁原味的家乡话来。这里的气氛悠闲自在,从那些男孩子诡秘的眼神能看出来他们是在说一些不愿意被所有人都听到的话。在这里,你看不出和其他的街心公园有什么不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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