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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假设吗,福尔摩斯?”
“只有一点,华生:一个来星期以前发生了一件事,它对肖斯科姆家庭生活的影响极深。究竟是什么事呢?我们只能从它的效果来猜测。效果似乎是某种因素的奇怪的混合物,但肯定有助于我们的侦查。只有那种平淡无奇的案子才是没办法的。
“让我们看看已经掌握的情况:弟弟不再去看望亲爱的病弱的姐姐了;他把她宠爱的小狗送人了。送走她的狗,华生!你还看不出问题吗?”
“我只看出弟弟的无情。”
“也许是这样。或者——好吧,这儿还有一种可能。让我们继续看看自争吵以后发生的事儿,如果真有过一场争吵的话。夫人闭门不出,改变了她的生活习惯,除了和女仆乘车出外就不再露面,拒绝在马房停车去看她宠爱的马,而且显然喝啤酒来。都包括进来了吧?”
“还有地穴里的事。”
“那是另外一条思路。这是两回事,我请你不要把它们混为一谈。第一条线索是有关比特丽斯夫人的,是不是有点犯罪的味道?”
“我看不出来。”
“现在让我们看看第二条线索,这是有关罗伯特爵士的。他着魔般地一心只想着赛马的胜利。他落到了放高利贷人的手里,他随时可能破产、使家产遭到拍卖,那么他的赛马就会落到债主手里。他是一个胆大妄为的人,目前又是狗急跳墙。他的收入全靠他姐姐。他姐姐的女仆又是他的忠实奴仆。这几点咱们是有把握的吧?”
“可是那个地穴?”
“啊,是的,还有地穴!华生,让我们假设——这当然是一个诽谤性的推测,是为了辩解的目的提出的一个前提——罗伯特爵士杀害了他的姐姐。”
“老兄,这是不可能的。”
“非常可能,华生。罗伯特爵士是出身高贵,不过鹰群里偶尔也出乌鸦。咱们先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非到发了财,他绝不会离开这个地方,而发这笔财全靠肖斯科姆王子这次的大获全胜。他现在还不得不坚守阵地,所以他就必须把受害者的尸体处理掉,而且还得找一个能够模仿她的替身。既然女仆是他的心腹,这样做并不是不可能的。这具女尸可能运到了很少有人去的地穴,也可能深夜偷偷地在炉里销毁了,留下的证据我们已经看到了。你觉得如何,华生?”
“要是首先肯定那可怕的前提,那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华生,为了弄清事实,我觉得明天咱们可以作一个小试验。至于今天,为了保持咱们的身分,我建议用我们主人自己的酒来招待他一下,跟他大谈一通鳗鱼和鲤鱼,这可能是引他高兴的最好办法。谈话之间我们或许能听到一些有用的本地新闻。”
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发现我们忘记了带钓鳟鱼的诱饵,这倒也免得去钓鱼了。大约十一点钟我们出去散步,他还获准带着小黑狗和我们一道前往。
“就是这儿,〃当我们来到竖着鹰头兽身徽章的高高的公园大门前,福尔摩斯说道,“巴恩斯先生告诉我老夫人在中午的时候要乘车出来兜风,开门时马车会放慢速度的。华生,等车刚进大门没驶起来的时候,请你叫住车夫提个问题。不要管我,我将站在这个冬青树丛后面观察。”
守候的时间并不长。十五分钟以后我们就看见从远处的路上驶来一辆黄色的敞篷四轮马车,由两匹漂亮、矫捷的灰色马驾驶着。福尔摩斯带着狗蹲到树丛后面,我则若无其事地站在路中间挥舞着一根手杖。一个看门人跑出来把大门打开了。
马车放慢了速度,所以我能仔细地观看乘车的人。左边坐着一个面色红润的年轻女人,头发亚麻色,有着一双不知害羞的眼睛。她右边坐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圆背的人,脸和肩上围着一大圈披肩,说明她体弱多病。在马车驶上大道时我庄严地举起了手,车夫勒住了马,于是我就上前打听罗伯特爵士是否在别墅里。
这时福尔摩斯走出来,放开了狗。那狗欢腾地叫了一声,冲向马车,跳到踏板上。但转眼间它那热切的迎接竟变成了狂怒,朝着上面的黑衣裙连吠带咬。
“快走!快走!〃一个粗嗓门的人品命叫着,车夫鞭打着马驶走了,于是剩下我们俩站在大路上。
“华生,已经证实了,〃福尔摩斯一边往兴奋的狗脖子上套链子一边说。〃狗认为她是女主人,却发现是个陌生人。狗是不会弄错的。”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我叫道。
“对极了!咱们又多了一张牌,华生,但还是得认真地打。”
我的伙伴那天似乎没有什么别的计划了,于是我们真的在河沟里用带来的鱼具钓起鱼来,结果是给我们的晚餐添了一道鳟鱼。饭后福尔摩斯才又显得精力充沛起来。我们再一次象早晨那样来到通向公园大门的路上。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人正在等着我们。他就是我们在伦敦的那个老相识,驯马师约翰·马森先生。
“晚上好,先生们,〃他说,“我接到了你的便条,福尔摩斯先生。罗伯特爵士现在还没有回来。不过我听说他今晚要回来。”
“这个地穴离寓所有多远?〃福尔摩斯问。
“足足四分之一英里。”
“那我们可以不去管罗伯特。”
“我可不能同去,福尔摩斯先生。他一到家就会把我叫去问肖斯科姆王子的最近情况。”
“懂了!那么说我们只好独立工作啦,马森先生。你可以把我们带到地穴后再走。”
天色漆黑,没有月光,马森一直领着我们穿过牧场,后来有一块黑黝黝的影子呈现在我们面前,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古老的教堂。我们从旧日门廊的缺口走了进去,我们的向导跌跌撞撞地在一堆碎石中寻路走到教堂的一角,那儿有一条陡斜的楼梯通到地穴里。他擦着火柴照亮了这阴森可怖的地方——古旧的粗凿石墙的残垣,一叠叠的棺材散发着霉味,这些棺材有些是铅制的,有些是石制的,靠着一边墙高高叠放,直达拱门和隐在上方阴影中的屋顶。福尔摩斯点着了灯笼,一缕颤动的黄光照亮了这阴森的地方。棺材上的铜牌反射着灯光,大多数的牌子都是用这个古老家族的鹰头狮身的徽章装饰的,它甚至在死亡门前仍保持着尊严。
“你说过这儿有些骨头,马森先生。你能带我们去看看再走吗?”
“就在这个角落里。〃驯马师走过去,然而我们的灯光照过去时,他却惊呆了。〃没有了,〃他说。
“我料到了,〃福尔摩斯说,轻声笑着。“我想就是现在也还可以在炉子里找到骨灰和未烧尽的骨头。”
“我不懂,为什么竟有人要烧千年前死人的尸骨呢?〃约翰·马森问道。
“我们到这儿来就是要找答案的,〃福尔摩斯说。〃这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我们就不耽搁你了。我想天亮以前我们会找到答案的。”
约翰·马森离开后,福尔摩斯就开始仔细地查看墓碑,从中央的一个看来是属于撒克逊时代的开始,接着是一长串诺尔曼时代雨果们和奥多们的墓碑,直到我们看见了十八世纪威廉·丹尼斯和费勒的墓碑。一个多小时后,福尔摩斯来到了拱顶进口边上的一具铅制棺材前。我听到他满意的叫声,从他迅速而准确的动作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找到了目标。他热切地用放大镜查看那又厚又重的棺盖的边缘。随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开箱子用的撬棍,将它塞进棺盖缝里,把看起来仅由两个夹子固定着的整个棺盖撬了起来。棺盖被撬开时发出刺耳的响声,就在它还没完全撬开、仅露出里面的一部分东西时,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打断了我们。
有人在上面的教堂里走着。这是一个来意明确、对自己行走的地方很熟悉的人的坚定、急促的脚步声。一束灯光从楼梯上射了下来,随即持灯人就在哥特式的拱门里出现了。他是一个身材高大、举止狂暴的可怕人物。他手里提着个大号马灯,灯光衬托出他那胡须浓密的脸和一对狂怒的眼睛,他的眼光扫着地穴里的每个角落,最后恶狠狠地盯住我的同伴和我。
“你们是什么人?〃他大声吼着,〃到我的地产上来干什么?〃见福尔摩斯不做声,他又向前走了两步,并举起一根随身携带的沉重的手杖。〃听见没有?〃他大叫道,“你们是谁?到这儿来干什么?〃他挥舞着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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