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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嘻嘻哈哈,经常一起泡在校门外的书店里。我们躲在校园最隐秘的角落里分享心事,却又吞吞吐吐。
第一次看到古龙的照片,三公里外都能听见我们心碎的声音,照片就印在他的传记封面上:他的样子跟我们想象的所有侠客没有任何一点相像之处,反而很像一个屠夫。我们这才知道他因为纵酒而早逝,一生“热爱朋友,酷嗜醇酒,迷恋美女,渴望快乐”。他的人生仿佛是他笔下江湖的更真实版本:潇洒和纵情底下,是孤独、混乱、挥霍、酗酒、情殇、私生子……而且:“古龙的朋友,大多和他交得比较远,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要过的生活,不可能以相同于古龙的方式来进行。”
我们觉得这本传记写得很差。为什么会交得比较远?为什么不可能像古龙那样?朋友不就是应该那样吗?
我们一致觉得有位师兄很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他穿裤子,只卷一边的裤腿。浪荡不羁,经常拿一把扇子,给自己取外号“八绝书生”。问是哪八绝,答:“坑蒙拐骗,吃喝嫖赌。”少年意气,写古诗,追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
他跟校花站在走廊上讲话的时候,嫉妒的男生们从上面往下扔香蕉皮。他的朋友就在上一层楼的走廊上给他们打一把伞挡住。
我们经常谈论他,他渐渐成为一个固定的话题直到我们其中有一个终于跟他谈起了恋爱。然后高中毕业,我们各奔东西,没有像古龙小说里那样,即使远隔天涯也心意相通。我们只是,各自进入了现实中的江湖。
在大学那些最寂寞最失望最伤心的日子里,我闷在宿舍里一本一本重新读古龙。他最朴素的一本小说是《欢乐英雄》。“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快乐的!”主角们穷得吃不上饭,却皆有人性之美:每个人都慷慨、温暖、友爱、侠义、贫穷而快乐。那曾经是我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没有传奇,没有绝顶高手,没有美酒佳人,没有一掷千金……然而再读时却发现它几乎是古龙能够想象出来的,最快乐也最无法实现的人生。
最终,一切青春年少都成了非常模糊的回忆。我也早已很多年不再读古龙了。在北京的时候我跟那位多年不见的师兄喝了一场酒。他头发已经白了一些,前一晚刚刚大醉过,看上去依然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一样,以“浮一大白”为人生乐事。谈起高中的校花,她早已在人海中销声匿迹;他问起我那些朋友,也早已不再联系;而那个跟他谈过恋爱的女生,已经跟他最好的朋友结了婚。就像是李寻欢的故事,却不是悲剧。
最黑暗的年份里,他一个人待在北京的出租屋里五天没有出门,翻来覆去几十遍看一部烂电视剧,不知人生的方向在哪里。他过了很多年浪子的生活,然后失去一切,又忽然大红大紫。
喝酒的时候,我不知为何屡次想起那个已经快忘记了的表姐,听说她被网上认识的男人骗了一大笔钱。亲戚们谈论她的语气显得很遗憾:她已经那么大了,却还那么天真地要去相信一个从没有见过面的男人。我想到她被困在那个小城,那里大概很难满足读古龙的女人。古龙的世界总是广阔到了极端的程度:大漠、海洋、水底、天边……而现实中的远方却总是太像一个骗局。如果你走得足够远,大概也还是会发现,那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最终,曾经迷恋古龙小说的我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在盲目地追求着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东西,甚至不自觉地,在追求着某种狂欢式的失败。喜欢读金庸的孩子大概会建造人生的意义,心中有家国,而我们只会消解。仔细想想,古龙小说里面的人物,没有人获得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几乎都是边缘的;他们的道德意识,没有一个是标准的;他们都很聪明,却都倾向于做最愚蠢的事情;他们的情感强烈得让人脸红。
在他们眼里,生命终究只是一场虚空。
就像古龙小说里所有那些酒鬼一样,我们越喝眼睛越亮。此时我们的年龄已经是认识时候的两倍,各自经历的故事不必一一倾诉。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却像水渍一样遗留在碗底。我们都是读古龙长大的人,我们正迎着虚空而上。
路人铜狮张
文 姬霄 作家 @姬霄
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最少的人。
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多能蒙混过关。
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封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
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咋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我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吧。
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多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浮在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
他扎着发髻,留胡须,透着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
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
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
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 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
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
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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