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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第1页)

不管怎么个读法,第三十回总是不会跳过去不读的吧?这一回,从时间上来说,是一个夏日的午前到午后,总的时间流程大约也就三个钟头左右,地点场景呢,虽然有几次转换,但也无非是荣国府大观园那么个空间里头,故事情节是不间断的。我觉得,这回所描写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五幕。

第一幕,时间是午前,众人去贾母那边吃午饭前。故事发展到这一回的时候,虽然有了大观园,但大观园里还没设厨房,住在里面的宝玉和黛、钗等要吃饭的话,还是要出园子去上房。地点呢,是在潇湘馆。

这一幕的故事,紧接上一回。上一回中因为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给贾宝玉提亲,宝玉又从那里得到了一个金麒麟。本来薛宝钗的金锁所带来的“金玉姻缘”的阴影,已经让林黛玉堵心,一金未除,又出一金,于是黛玉就跟宝玉闹别扭,而且这回可闹大发了,应该说是八十回里闹得最凶的一回,最后更惊动了贾母,贾母说他们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急得流眼泪。这一幕里,宝、黛就是在那样一个前提下见面的,是宝玉主动找上门来,想跟黛玉讲和。黛玉那个性格,心里明明活动了,感受到了宝玉对她的一片真情,嘴里却还偏要说些刺激宝玉的话,先说要回家去,宝玉说跟了去,又说要死,宝玉就说你死了,我做和尚——这当然既是表现宝玉情急之下口不择言,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因为按曹雪芹的构思,八十回后宝玉应该是两度出家,而第一回出家,就是因为黛玉之死。这回里还有一些两个人的对话,以及对他们肢体语言的细腻描写,其中就写到,黛玉见宝玉用簇新的纱衫的袖子擦眼泪,就把自己搭在枕上的一方绡帕子,拿起来摔到宝玉怀里。宝玉擦过眼泪,就挨近前些,于是,应该说就出现了八十回书里,一个惊心动魄的镜头——宝玉就伸手拉了黛玉一只手,两个人就各有一句话。那说的话你可能记得,不记得可以去查书,这里我主要是想跟你强调,这是宝玉在八十回书里,主动地跟黛玉亲热所出现的惟一的一次身体接触。而且,从后面的情节可以知道,黛玉对他这次主动的身体接触,嘴里怎么说是另一回事,实际上并没有拒绝,并没有马上甩开宝玉或抽出自己的手来。

有人可能会说,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男女授受不亲,公子小姐讲恋爱,眉目可以传情,肢体怎敢接触,这是一种常规,没什么可分析的。但贵族公子,也如俗话所说,龙生九子,子子有别,做事风格并不完全一样的。比如我在前面已经讲到的贾蓉,他辈分比宝玉小,年龄却比宝玉大,是宁国府里三世单传的贵公子。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曹雪芹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描述他是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轻裘宝带,美服华冠。这位公子恪守男女授受不亲的行为规范吗?在第六十三回写他爷爷去世,他回家奔丧,见了两位姨妈,打情骂俏,甚至滚到尤二姐怀里去,丫头们看不过,提醒他热孝在身,那两位又毕竟是姨娘家,他竟撇下两个姨娘就抱着丫头亲嘴,说我的心肝,你说的是,咱们馋她两个,情形不堪入目。当然,这不是讲恋爱,但就是讲恋爱——如果贾蓉也真能有点像样的爱情的话,估计他也不会斯斯文文,他一定也是会有大幅度的肢体语言的。贾宝玉享有更多的贵公子特权,他如果真想怎么样,也未必不能一试。他跟袭人,早就试过嘛,而且后来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晴雯早在住进大观园前就说过,你们那瞒神弄鬼的,我都知道。这话虽然不是冲着袭人说的,但宝玉听见,只有无言以对的分儿。后来在怡红院,晴雯更干脆对袭人说,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顿时气得袭人满脸紫胀起来,但也无可奈何。

我说这个干什么呢?我其实是想强调,曹雪芹写宝玉和黛玉的恋情,他写出了一种圣洁之爱。“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那一回,两个人在同一张床上,你看他们相处的情形,既亲密,又纯洁。当然,读者们都知道,作者有一个神话式的预设,就是他们是两个从天上下凡的生命。但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一旦下凡,除偶尔的梦游,生魂回到天上那样的情况不算外,他们在荣国府里,在大观园,在人间,自己是并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因此,他们的相爱,主要还是因为精神上的共鸣和异性间的一种相互吸引。他们两个的精神共鸣,已经有许多人指出,读者们自己也可以做出判断,我不再在这里细说。我现在是要破除一些误解和理解偏差,比如有人认为二玉之间只有精神共鸣,没有肉体吸引,那样的话,与其说他们是恋人,不如说是战友了。宝玉爱林妹妹,当然是灵肉一起爱。前一讲讲过,贾宝玉是一个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成熟了的男子,不是没有“性趣”,不是性懵懂、性无能,也不是在性取向上拒女求男的同性恋者,他对女性的身体美是有感受有冲动的。例如第二十八回中,他请求薛宝钗把腕上戴的红麝串褪下来给他细看看,宝钗少不得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到,宝玉见宝钗生得肌肤丰泽,看着她那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了宝姐姐身上。这是写宝玉的性心理,写得非常准确。

贾宝玉爱林黛玉,爱到铭心刻骨的地步。“诉肺腑心迷活宝玉”那一回,宝玉说,好妹妹,我的这个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什么心事呢?他说,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我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话!这说明他对林妹妹绝不仅仅是思想上的志同道合,曹雪芹写宝玉爱黛玉是灵肉一起爱,都写到了这个分儿上了,我们要是再不理解,可真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苦心了!当然,宝玉说出这几句电闪雷鸣般的话时,黛玉已经走开了,他是在发呆的情况下,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这个情种已经达到情痴的程度,他都没搞清楚对面站的已经不是黛玉而是袭人了,就把心底里最深处的隐私公布了出来。结果当然把袭人吓得魄消魂散。袭人不由得叫出了什么话来?记得吗?也如电光急火般啊,袭人叫道,神天菩萨,坑死我了!所以,曹雪芹他写宝哥哥爱林妹妹,是全方位的,是有性心理描写的。袭人后来忍不住跟王夫人说那些话,不少论家都说她是告密,有的还特别分析出,她是宝钗的影子,她们都是在思想意识上站在维护封建礼教一边的。这样分析我不反对,但是,我个人的感受是曹雪芹其实是在写人性的复杂。袭人听到了宝玉那本来绝对不想让她听到的话语,感到可惊可畏,十分不安——原来宝玉跟她做爱,其中有拿她当替代品的因素,这真是坑死她了啊!所以袭人的所谓告密,除了思想观念上的原因,恐怕也有另外的、容不得宝玉再那么发展下去的更隐秘的原因。

把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中精神以外的因素发掘到这个地步,我想说明什么呢?我想说的是,纵观八十回大文,宝玉对黛玉的爱,那么深刻,那么浓酽,但是对黛玉,在未正式结为夫妻前,他对她绝无苟合之想,他自我控制,甚至可以说是抑制,连肢体接触,都非常谨慎。这种爱,那么圣洁,那么高尚,令人感动,令人钦佩。宝玉对黛玉的爱,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标,就是娶她为妻,为正妻。他对黛玉、紫鹃引用《西厢记》里的话,“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若共多情小姐共鸳帐,怎舍得你叠被铺床”,把他的态度宣示得非常明白。后来紫鹃还非要“情辞试忙玉”,他除了发一些措辞非常古怪的誓言,还对紫鹃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趸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

在第三十回的第一幕里,曹雪芹再次描写了二玉之间爱得死去活来,出现了宝玉对黛玉的一次主动的肢体接触,而黛玉心里头其实是对之容忍、接受,甚至享受的。这个肢体接触滞留的时间应该是比较久的,因为底下就跳出了一个人物,又是人未到声先到,先听到一声喊,好了!原来是王熙凤来了。她奉贾母之命而来,把两个聚头的冤家带出潇湘馆去,带出大观园,带到贾母那边的上房。她向贾母汇报说,她在潇湘馆看见二玉互相赔不是,倒像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两个都扣了环了!

这一幕,写宝、黛之恋,突出写了宝玉对黛玉的爱是灵肉俱爱,却又圣洁高尚,比后来对理妆的平儿、换裙的香菱的那种体贴,更高一个甚至几个层次,突出写了他的这个人格特征。若认为宝玉对黛玉的感情是怜惜多于爱情,是与书中大量的描写不符的。认为林黛玉够不上《红楼梦》的第一号女主角,也是不能服人的。脂砚斋,被认为是史湘云的原型,她有条批语怎么写的呢?她说,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者。脂砚斋的这个话,我完全膺服。

接下来的第二幕,时间跟上一幕紧接着,地点是在贾母的屋里。这个时间应该一起吃饭,但曹雪芹省略了吃饭的过程,直接写了宝、黛、钗的又一次心理冲突,内容就是回目前一句所概括的,大家都熟悉,我不必再复述那些情节。我只是要提醒大家,注意这里所出现的那个小丫头靛儿,有的版本又写成靓儿,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曹雪芹的原笔是靛儿,是谐“垫背”的那个“垫”的音。这个丫头在前八十回里只出现一次,但我估计八十回后她是要再出现的。就像小红怀疑黛玉偷听了她的机密,会疑忌黛玉,并会因此派生出一点情节一样,这个靛儿不过是问了句扇子的事,宝钗就对她那样声色俱厉,她哪知道宝钗是借她问扇的这个机会,用话敲打二玉呢?她人微身贱,当时也只好忍气吞声,但以后她的情况有了变化,再遇到宝钗,她会怎么说怎么做呢?大家可以揣想。我认为,曹雪芹他特别善于写人性的复杂,命运的诡谲,他并不是从概念出发来写人物的,他笔下的宝钗给我们的总体印象是温柔蕴藉,但偶尔也会金刚怒目,甚至伤及靛儿那样的无辜。

这一幕里,因为环境的转换,宝玉也只好尽快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适应那样的人际应对。有人认为贾宝玉既爱黛玉也爱宝钗,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说他作为绛洞花王,一个护花的王子,对所有的青春女性都有一种爱意,那么,宝钗是最华贵的牡丹花,他焉有不爱之理?他爱得只会更多。书里多次写到他对宝钗的美貌、风度、博学、诗才的激赏,甚至在上面我所引的那个例子中,他对她的身体也产生过“摸一摸该多惬意”的想法。但是,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爱情,他娶妻,娶正妻,还是要娶林黛玉。哪怕有所谓“金玉姻缘”的说法,娶宝钗困难少甚至无困难,而娶黛玉困难大甚至有难以逾越的困难,他也坚决要娶黛玉,笃信“木石姻缘”。为什么?就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男女情爱角度来说,他对黛玉灵肉俱爱,连缺点也爱,连病态也爱,虽然他对宝钗那丰满的美臂有一种欲望,但那既然是宝钗的,他就从心理上放弃。对林妹妹的身体,他也绝不轻亵,必须是在婚后,在林妹妹心甘情愿并且觉得舒服的情况下,他才会去享受那热望中的东西。这种情怀,在那个时代,在他那种身份的贵族公子里,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就是在今天,他的这种爱情观和婚姻观,也是可取的。

但第二幕所写的,不再是二玉的爱情,而是宝玉的人生困境。他希望在爱黛玉的前提下,也跟宝钗保持一种亲密的闺友闺情关系。但宝钗那冰雪般的身体里,其实也有努力压抑的青春火焰,那是吞进多少冷香丸也扑不灭的,看到二玉公开地因情而闹,又因情而和,她心里能好受吗?宝玉一句把她喻为杨贵妃的失言,她竟那般支撑不住,甚至说出“我倒象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这样古怪的话来。这句话,有人认为是骂宝玉不中用,不能在仕途经济上发达,其实,其中另有重大原因,我将在下面的讲座里加以揭秘,这里且按下不表。

这一幕里的宝玉是悲苦的。他生活在一个温柔富贵乡里,除了赵姨娘、贾环,几乎人人都对他好,捧凤凰似的,但即使如此,他和黛玉的爱情不仅仍然具有非法性、危险性,而且,他不能只是跟黛玉讲恋爱,他还要应付各方面的人际,不能让家长发现他那越轨的心思,也不能让宝钗对他看得太透因而心里头太难过。他希望有一种人际间的平衡,希望家长们能容忍甚至接受他和黛玉的爱情,并顺势导出一个遂心如意的婚姻,又希望自己能继续和其他姐妹,特别是宝钗和湘云,保持最亲密的闺友闺情关系。用今天的话语来说,就是希望“双赢”,他高兴,大家都高兴。这种情怀,也是宝玉人格组成里的重要因素,但生活、人性,都终于不能给予他这样一种平衡。而这一幕所表现的,就是他在失衡后产生出的大苦闷。

于是就有了第三幕。稍微写了点过场,和前面对荣国府的空间布局的描写吻合,可见是有庭院原型,并且很可能在提笔前画出了平面图的,所以写得一丝不乱。第三幕应该是在第一幕结束两小时左右之后,紧接第二幕,场景最后定格在王夫人的上房。

一个苦闷的、暂时陷于抑郁状态的男子,他解除苦闷摆脱抑郁的方法,就是不怎么高明的情感发泄。当然,解决这个问题有上策,比如去读优美的诗歌,听优美的音乐,或者去思考形而上的哲学问题。但往往在急切里,在混沌中,人就会不由自主地采取了中下策,那就是放任自己形而下的情感宣泄,不是以高尚的东西而是以粗鄙的东西来慰藉自己,麻醉自己。曹雪芹就这样来写贾宝玉,他没有把贾宝玉的人格内涵一味地拔高,他生动地写出,贾宝玉的情愫里,也有形而下的东西。其实早在前面的一些章回里,他已经写出了宝玉的“下流痴病”,他爱红,爱吃丫头嘴上的胭脂——这其实是一种含蓄的说法,谁是傻子?当然知道那其实是在干吗。在今天看来,这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起码是不雅的。

第二十四回里,鸳鸯奉贾母之命来怡红院传话,说贾赦病了,宝玉应该去看望、问候,并且要他代表贾母去表示关切。这时趁袭人进里面去收拾出门的衣服,宝玉就把脸凑在鸳鸯脖颈上,闻那香油气,还不住用手摩挲,觉得鸳鸯皮肤的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爽性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吧,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了鸳鸯身上。你想想这是什么样的情景儿?按现在的说法,这就是对鸳鸯进行性骚扰,而且鸳鸯还不是父母辈的丫头,是祖母的丫头,你说宝玉像不像话?

曹雪芹刻画宝玉的形象,不是树立一个榜样,让读者去学习。后人有的肯定宝玉,说他反封建,但反封建有这么反的吗?他的这种行为,搁在什么时代什么制度下,都不可取。曹雪芹他就是要写出一个活人,他使我们相信,那个时候那个空间里,就有那样一个生命存在,他挟带着其人性中的全部复杂因素,就那样地度过了他的人生。他笔下的贾宝玉,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认识价值,让我们见识到真实的人性。他在第二回已经通过贾雨村告诉了我们,宝玉属于那种秉正邪二气的人,他的人格因素里,有圣洁的形而上,也有粗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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