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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今天一大早,金莎就依约前来,但是处于醉酒状态的林平不能给她开门,无奈,她只好到唐人总部拿了备份钥匙才进的套房。

“哦,是这样啊,我想起来了,你要的曲子我防在书桌的抽屉里了!”林平左手拂额,又手一指一旁的一个书桌。

“知道了,师兄,我刚才看你还在嘴酒,所以热了点牛奶,解酒很有效的,我爸爸喝醉的时候都是喝牛奶的!”金莎说道。

“多谢!”醉了一个晚上,心中莫名的惆怅也消失无影,心情也畅快不少,难怪那么多人都爱喝酒消愁,至于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的说法,林平也没有这个感觉的,可能是因为还没有愁到骨子里吧!

“不用,应该是我说谢谢才是,你帮我写歌!”金莎说道。

“谢什么,我是你师兄哎!你待会拿去看看,我觉得还蛮适合你的!”林平说道,可不是,以前的金莎就是靠着这首林俊杰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一炮而红,成为当年的新人王。

而林平所做的不过是提前几年把这首歌‘写’出来罢了,只能说对不起林俊杰了,现在的林俊杰已经是林平和金莎的师兄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林俊杰和海碟唱片签约的时间很早,只不过后来因为要服兵役所以才出道的比林平和金莎晚,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比他们俩还要早,是师兄是没错的!

第三十四章 不怕不怕

“好,我出去把牛奶拿进来!”金莎甜甜一笑转身出去拿牛奶,过了一会,金莎拿了一瓶牛奶递给林平,林平接过牛奶,瓶底还有水珠,显然是刚刚在锅里用温水温着的,这都显示了女孩很用心也很细心。?

林平忍着头晕把牛奶喝下去,将空瓶子放到一边的小台子上,这时候金莎已经拿到曲谱,轻轻哼了起来,虽然现在林平的脑子有点乱,但是确实还听的出来金莎唱的非常不错,难怪海碟老板一眼就看中了她。貌似人家是因为长相才被看中的,和声音没有啥关系!

看完了金莎抬头问道:“这是一首合唱的歌曲,到时候师兄你会和我一起合唱吗?”神色中隐隐有些期待。

林平点点头,答道:“对啊!”心中却在说,对不住了,jj,没办法,人家jj是创作型的,他则是抄作型的。

这首肯定是要他来唱的,先不说这首歌名义上是他写的歌曲,就说在公司的角度也是肯定要让他唱的,也是为了带动金莎的知名度和人气,想当初林平刚刚出道的时候也有师兄阿杜来站台捧场,没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变成了他作为前辈来为新人捧场站台。?

事实上一个公司是不可能在刚推出新人没多久就推出另外一个新人,先不说那样会占用多少公司的资源,再说那样观众也会有审美疲劳总是需要一段来适应的吧!

但是林平却是一个例外,虽然是一个新人,但是从一出道开始人气就不能以常理,直接越过了许多艺人用几年甚至十年多的时间来积累的人气,而且不像很多同样是一炮而红的艺人,他会如流星一般陨落的可能性很小,他有着近十年时间的见识作为他走红的坚实基础,这可以保证他不会变成流星。

在前世的时候没有林平,担任带人任务的是jj,那时候金莎签海碟没这么早是200年的时候才签约的,那时候jj已经成名,经常出席各种节目的时候都带着金莎,结果金莎是出名了,但是却是给人以和jj捆绑的印象,感觉像是jj的附带品,一直到2010年神话的热播,金莎才摆脱林俊杰的阴影,给人以独立的印象,提到她也不用再提到jj。所有章节尽在xs

而现在则是由林平来带金莎,林平本身是不希望形成像前世jj和金莎那样的捆绑式的组合,林平本身是无所谓的,但是这对金莎的影响很大,林平有自信,自己将来肯定要比前世的jj还要更红,更强势,那金莎如果和他绑到一起,那将来要摆脱影响肯定更不容易。

喝了牛奶,过了一会,林平就觉得头疼脑涨的情况要减轻很多,到底是女生要细心的多了,要是只有林平自己,估计会继续睡,睡到头不疼为止,而且他也不知道原来喝牛奶可以解酒!

这是他第二次喝醉,以前他虽然有喝过一些酒,但是都是浅尝即止,不会让自己喝醉,第一次喝醉就造就了他的穿越,第二次让他头疼成这样,更坚定了他要离酒远点,绝对不能喝醉的原则。所有章节尽在xs

看到林平一副很是头疼的样子,金莎扑哧一声笑出来:“你看,知道疼了吧,以后少喝点酒!”

林平狠狠的点点头说道:“你说的太对了!”

林平的话反而让金莎一愣,她没想到林平竟然会赞同她的话,想想她妈妈平时说她爸爸的时候,她爸爸总是找各种理由来狡辩,哪里有林平这么好的态度。

“对了,金莎,你专集准备到什么程度了?”林平问道。

一说起专集,金莎整个人也精神了很多,说道:“现在还在收歌,已经有《空气》,《刹那间》,《好害怕》三首了,再加上师兄你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就有四首了!”虽然历史改变了不少,但是该是金莎的还是她的。

林平一想,的确,一般的歌手是要有收歌的阶段的,不可能说像林平这样自己就完成包办的,所以林平在签约后不久就进入了录制阶段,而金莎也签约了有一段时间,专集却还在准备阶段,一般的歌手就算是创作型的也很难像林平这样完全的自产自销,毕竟一个歌手是要考虑到所谓的灵感的问题,就算能写出十首也不能一次全用上,凡事都要留着一条后路。

不过听到金莎说她有一首歌叫《好害怕》,林平就想起前世有一首很出名的歌曲叫《不怕不怕》正好和《好害怕》相反,林平想想是不是干脆把这首也写出来给金莎,金莎本来就是走可爱甜美路线的,这首歌确实很适合她的,歌词也很讨巧,非常适合她这个年纪这个外型的女生来唱。

林平一想,反正都改变那么多了,多改变一点也无所谓了,说做那就做,林平站起来来到书桌边,抽出一张空白的乐谱,拿出铅笔开始谱写曲子,写曲子不是一越而就的事情哪怕只是在‘抄作’也不是可以很顺利就写下来的事情,林平必须不断回想原曲子,然后再一段一段的哼唱下来,最后才是把它写到曲谱上。

金莎在旁边听着听着眼神就亮起来了,虽然她现在还不是专业的歌手,但是她的眼光还是有的,什么是好歌她还是能够分辨的,这首绝对是好歌,而且还是绝对非常适合自己唱的那种。

金莎看向林平的眼神带上了淡淡的迷离,这个师兄实在是太厉害了,对于别人来说非常困难的写歌,对他来说就如同吃饭一样的简单,很容易的就写出一首非常适合自己的歌曲,所谓的才子大概就是这样吧!

林平填完最后一个音符,满意的拿起来看了看,转头看向金莎,却发现金莎的眼神有些迷离,笑道:“金莎,想什么呢!”

金莎被林平一叫,顿时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小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拿起桌面上《被风吹过的夏天》的曲谱逃也似的跑出林平的卧室,只留下一句:“师兄,我还有事,先走了!”

“喂……”林平摇头失笑,本来还想说这首歌你拿走,现在看来只有另找时间给她了!

明天本人会在家,两更!

第三十五章 传说中的绯闻

看着金莎离去,林平摇摇头,又一头栽到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不仅仅是因为喝酒的饿关系,本身也有好几天没有好好的休息,正好反正都没有通告,不好好休息一下,身体要崩溃的。xs)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平才迷迷糊糊的醒来,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是晚上十点,这时候本来应该是睡觉的时候,偏偏林平却精神的很,不过林平已经习惯了这样倒了时差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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