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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16(第1页)

可是,看着还是要走一整天才能到。我们可以找个火车站搭火车去,但我想,手上就剩这点钱,还是拿来买吃的吧。有一段路,一个男孩一直跟着我们,他背着个大背篓,里面装满了洋葱。他带我们到马车装货的地方,城里那些市场的马车都来这里装蔬菜。我们错过了马车最多的时间,但最后还是搭上了一辆顺风车。那人的马走得很慢,他装了一车红花菜豆去汉默史密斯。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自己的儿子——查尔斯就是有那种讨人喜欢的脸——我让他们一起坐前面,我自己和豆子一起坐在后面。我坐在那儿,脸靠着箱子,眼睛望着前路。路上下起伏,有时能看见伦敦,看起来又稍微近了一点。我也打打瞌睡,但总想望着前面的路。路渐渐宽了起来,路两边的树篱也逐渐被木条栅栏和墙取代。我眼看着树叶变成了砖,草地变成了煤渣和尘土,沟渠变成了路边石。当马车来到一幢房子旁边,墙上贴了有两英寸厚的,卷角在风中飘动的海报,我撕下一角,上面画着只握着手枪的手,我指头上全是灰尘,我就知道,我到家了。

我们是从汉默史密斯走路回来的。伦敦的那块地方我不熟,但我找路还是很灵的——就像在乡下遇到岔路口我知道选哪条路一样。查尔斯在我身边走着,眨着眼睛,有时拉拉我的衣袖,最后我干脆牵着他的手过马路,然后他就不放手了。我在一个商店橱窗玻璃上看见了我们的样子——我戴着草帽,他穿着粗呢大衣——我们就像闯进血腥森林的两个小白痴。

然后我们到了威斯敏斯特,终于正眼看到了泰晤士河。我必须停一下。

“等等,查尔斯。”我用手按住胸口,背过脸去。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激动。当最激烈的情绪过去之后,我开始考虑下一步。

“我们现在不能过河。”我一边走一边说。我想的是走过去我们会碰到谁?要是碰到绅士怎么办?或者他也在四处走,想碰到我们?我觉得他不会亲自对我动手,但一万五千镑可是笔大钱,我知道他完全有可能找些混混来干这事。我之前没考虑到这一层,到了伦敦才想到的。我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环顾四周,查尔斯也看见了。

“你怎么了,小姐?”

“没事,”我回答说,“就是,我还是怕这儿有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在这儿转弯。”

我带他转进一条黑暗狭窄的小巷,但后来我想,要是在这种小黑巷子被逮了更不好。于是我又转出来——当时我们在查令十字街附近——到了河岸街。走了一会儿我们来到街尾,那儿有一两个路边铺,卖二手衣服。我到第一个铺子给查尔斯买了条羊毛围巾,给自己买了一张面纱,卖衣服的男人还跟我打趣。

“为啥不买帽子哪?”他说,“你这漂亮脸蛋,遮起来多可惜。”

我伸出手等他找钱,“得了吧,”我说,“老娘的屁股也漂亮。”

查尔斯吓得哆嗦了一下,我才不在乎。我罩上面纱,感觉好些了。这面纱和我的帽子还有浅色的印花裙子放在一起很难看,但是,我想人们可以把我当成脸上有疤或者有什么病症的姑娘。我叫查尔斯把围巾拉起来遮住嘴,把帽檐也往下压。他嘟囔说天太热,我说:

“要是我还没带你找到里弗斯先生就被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抓走了,你还会觉得天热吗,嗯?”

他看着前面,看着路德门山附近的车流。那是下午六点,交通最堵的时候。

“可是你到底什么时候带我去找他啊?”他说,“他的住处还有多远?”

“不远了。但是,我们得小心。我得好好想想,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最后我们进了圣保罗大教堂。我们走进去,我在条凳上坐下,查尔斯四处走动,看那些塑像。我想,“只要到了兰特街,我就得救了。”但是,我心烦的是不知绅士编了个什么故事安在我头上,在波镇到处传。要是易布斯大叔的侄儿们现在都恨我了怎么办?要是在见到萨克斯比大娘之前,我碰到约翰·弗鲁姆怎么办?他要恨我都不需要人家说什么。而且,就算我戴了面纱他也认得出我。我一定要小心。我要仔细研究房子的结构——在行动之前一定要搞清地形。要小心谨慎是很难的,但我想到了我妈妈,她就是不够小心,你看,结果出了什么事。

我发抖,虽然是七月,圣保罗教堂里还是很冷。随着下午变成傍晚,窗玻璃的颜色渐渐暗下来。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现在该是被叫醒,下楼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们会有黄油面包,一大杯茶……查尔斯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听到他叹息。他的帽子拿在手里,浅色的金发反着光。他的嘴唇红润。身穿白袍的男孩们在四周用铜枝点起蜡烛,我看着他心想,他要是也穿上件白袍,跟他们多相衬啊。

然后我看看他的大衣,大衣是不错的,就是粘了很多灰尘。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查尔斯?”我问。

我们还有一个半便士。我带他去了瓦令街的一间当铺,把他的大衣押了,换了两先令。

他哭着把钱递给我。

“噢,我可怎么去见里弗斯先生啊?他肯定不喜欢没有外套的男孩儿!”

我说过两天我们就把他的外套弄回来。我给他买了一些虾,黄油面包,还有一杯茶。

“伦敦的虾,”我说,“可好吃了,是不是?”

他不理我。我们接着走时,他落在我身后一步远,手抱着胸,眼睛望着地面。他的眼睛红了,因为哭泣,也因为伦敦的沙尘。

我们在黑衣修士桥过了河。从那儿开始,我更加小心翼翼了。我们远离那些小街小巷,一直挑宽敞明亮的大路来走。黄昏的半明半暗——这是一种不真实的光线,干偷鸡摸狗的勾当这种光线最合适,比全黑还好——也给了我们掩护。我们每走一步,就离家近了一步。我开始看见一些熟悉的物件,甚至一些熟悉的人,心头再次涌起激动,我真怕这情绪让我失去勇气。然后,我们到了沙石巷,南华克桥路,我转入了兰特街的西头,向里面张望。我的血一下子冲上头顶,心跳到喉咙里,我怕自己要晕倒了。我抓紧了我们背靠的砖墙,低下了头,直到心跳稍缓。然后我开口说话,声音粗哑。我说:

“查尔斯,你看见那黑色的门吗,上面有一扇窗子那个?那就是我家的门。里面住的那位女士,我把她当妈妈一样。我真的太想现在就冲进去了,但是我不能。不安全。”

“不安全?”他说。他害怕地看了看周围。我想,这街道——在我看来是那么可亲的,甚至可以立马伏下地亲吻的——在他看来可能很下等呢。

“不安全,”我再说了一遍,“现在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还在追我们。”

但我看看这街,看着易布斯大叔的店门,看着门上的窗子,那就是我和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啊,我真是太想走近些去看看了。我拉过查尔斯,把他推到我前面,我们走了几步,站在墙边,有两个凸出的窗户投下了阴影,我们就躲在阴影里。几个小孩经过,他们笑我的面纱。我认识这些小孩的妈妈,大家都是邻居。我又开始担心被看见被认出来了。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傻,还千辛万苦跑回这条街。然后我想,“我干吗不跑到门口去,把萨克斯比大娘叫出来?”说不定我真的就要这么干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已经转了个身,假装在整理帽子,正在我下决心的时候,查尔斯用手捂着嘴,叫了出来,“噢!”

刚才笑我面纱的小孩们已经沿兰特街跑下去很远了,他们分开,让一个人从中间走过。那人是绅士。他戴着那顶旧宽边软帽,脖子上系了一条红布,头发和胡子都很长了。我们看着他悠闲地走过来,好像还吹着口哨。然后,他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停下了。他把手伸进大衣口袋,掏出钥匙。他在台阶上踢了踢脚——先右后左——磕掉鞋上的泥。他把钥匙插进锁里,散漫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进了屋。他完全是一副优哉游哉、驾轻就熟的派头,做完了这一系列动作。

我看着他,不禁全身发抖。但我的感受却有些奇怪,“魔鬼!”我说。我说这话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杀了他,一枪毙了他,冲过去甩他一个大耳光。但是,他的出现也让我害怕——比我想象的还害怕——就像自己还在克里斯蒂医生那里,随时会被抓、被推撞、被绑起来浸冷水那么怕。我的呼吸也变了,变得短促不齐。查尔斯应该没察觉到。他想的是自己的衬衫——“噢!”他说,“噢!噢!”他看着自己的指甲,还有衣袖上的泥巴印子。

我抓住他的胳膊,我想跑——顺着来路跑回去,我心里一万个想跑。我几乎就跑了。“来,快走。”我说,然后又看了一眼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想着也许萨克斯比大娘就在门后,想着绅士神态自若地在她身边。该死的杂种,害得我连自己的家都怕!“我才不会被他赶走!”我说,“我们留下,但我们藏起来,来,来这边。”我把查尔斯抓得更紧,开始推他走,倒不是离开兰特街,而是更往里走。街两边有很多房子是出租房间的,我们到了一家门口,“有床位吗?”我问门口那个姑娘。“有半个。”她说。半个肯定不够,于是我们去下一家,再下一家,两家都客满。最后,我们到了易布斯大叔铺子正对面的那栋房子,门阶上坐着个抱孩子的女人。我不认识她,这就对了。

“有房间吗?”我飞快地问。

“可能有吧。”她回答,想看清我面纱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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