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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台阶上站起来,走进黑漆漆的店里。我熟门熟路,不需要开灯。我对店里的熟悉程度就像你熟悉童年待过的地方一样。皮革和旧纸的气味能立刻给我以安慰。我的指尖划过书脊,就像钢琴家抚摩琴键。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独特的注释:丹尼尔的《地图绘制的历史》有一个不平滑的、亚麻包裹的书脊;莱库宁对“圣彼得堡制图学会”会议的记录有一个破裂的皮封面,那是一个收纳着他亲手绘制的地图的旧文件夹。你可以把我的眼睛蒙起来,把我带到书店三层楼中的任何一处,我只要用指尖触摸书脊,就能告诉你我的位置。
光顾我们李氏古旧书店的客人很少,平均每天都不到五六个。每到学生过来买新一年教材的九月以及他们在考试后又把教材拿回来的五月,店里会有一点忙碌。我的父亲把这些书称为“迁徙书”。其他时间里,我们会连着几天都没有一个顾客。每年夏天都会有游客偏离寻常的路线,出于好奇,顶着阳光踏进我们店里,他们一进来就会停下脚步眨眨眼以适应店里昏暗的环境。如果他们厌倦了吃冰激凌和观赏河上的行船,或许会在店里停留,享受片刻的阴凉和宁静,反之就会马上离开。通常,光顾店里的客人都是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听说我们这家书店的,当他们在剑桥附近时,就会特别绕道过来看一下。他们步入店堂时,脸上写满了期待,而且会为打扰我们频频道歉。他们是很好的人,和书本身一样安静而友善。不过,大部分时间,店里只有我、父亲和书。
我们是如何保持收支平衡的?如果你知道往来于店里的顾客这么少,或许会思考这个问题。但是你瞧,就财务方面而言,这家店只是一个副业。赚钱的是别的生意。我们的生计靠的是每年大约五六次的交易。过程大致是这样的:父亲认识全球所有的大藏书家,还熟悉世界上的优秀藏品,你若有机会在他经常参加的拍卖会或书展上见到他,会注意到经常有轻声说话、穿着低调的人走近他,将他拉到一边低语几句。不过他们的眼神决不是平静的。你知道……他们问他,你是否听说过……某本书的名字会被提到。父亲含糊地回答。这样的回答无助于树立希望。此类事情通常都是不了了之。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他听到些什么……如果他还没有那个人的地址,他会把它记在一本绿色的小笔记本上。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事发生。但是随后——几个月或好多个月之后,谁也不知道——在另一次拍卖会或书展上,父亲见到某个人时,他会非常试探性地询问,是否……于是那本书的名字会再次被提及。事情经常就此告一段落。但是有时候,在谈话之后,或许还会有通信。父亲花很多时间在写信上。用法文、德文、意大利文写信,甚至偶尔用到拉丁文。十有八九,回复都是一封礼貌的、两行长的拒绝信。但是有时候——一年中有五六次——回复将拉开一次旅程的序幕。父亲会从一个地方收进一本书,再把它送去另一个地方。这样的旅程极少超过四十八小时。一年六次。这就是我们维持生活的手段。
书店本身几乎不赚钱。它是一个写信和收信的场所。一个用来消磨时间,等待下一次国际书展开幕的地方。在我们的经纪人看来,书店是我父亲的一个嗜好,父亲的成功让他有资格享有这样的嗜好。可是实际上——对我父亲和我而言;我不敢说每个人都会这样认为——书店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它是一个藏书的地方,所有那些满怀深情写出来、现在却似乎无人想要的书都可以在店里得到安全的庇护。
而且它还是一个读书的地方。
字母A代表奥斯汀(Austen),B代表勃朗蒂(Brnte),C代表查尔斯(Charles),D代表狄更斯(Dickens)。我在店里学会了字母表。我的父亲抱着我沿着书架走,一边教我字母的排列顺序,一边教我拼写。我也是在那里学会写字的:我在检索卡上抄写名字和标题,三十年后那些检索卡依然在档案箱里。书店既是我的家,也是我工作的地方。它是我的学校,比我上过的中、小学都要好,之后它又成了我的私人大学。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父亲从没有把一本书塞到我的手中,也没有禁止我读哪本书。他允许我在店里自由地闲逛,任意做出或合适或不合适的我自己的选择。我读描写历史上的英雄事迹的血腥故事,十九世纪的父母认为它们适合孩子阅读;我读肯定不适合小孩子看的哥特式鬼故事;我读老处女旅行的故事,她们身穿带衬架的裙子在充满危险的陆地上历经艰辛;我读给良家少女看的有关礼仪举止的手册;我读带插图的书,也读没有插图的书;我读英语书、法语书,还读那些用我看不懂的语言写的书,我会在自己猜测出的一些词语的基础上编故事。我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
在学校里,我对自己在书店读到的东西保密。我从旧语法书中学到的一些古代法语被我运用到自己的文章里,可我的老师却认为它们是拼写错误,不过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消灭它们。有时候,一堂历史课会碰巧涉及我通过在店里随意阅读所积累起的一点深奥知识。查理曼大帝?我会想。什么,我的查理曼大帝?我在店里读到的?在这些时候,我会陷入沉默,原本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世界瞬间碰撞在一起,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看书的时候,我会帮我父亲打下手。九岁时,我被允许用棕色的纸把书包起来,并在上面写上离我们比较远的顾客的地址。十岁时,我被准许独自步行将这些包裹送去邮局。十一岁时,我接过了母亲在店里的惟一工作:清洁任务。“旧书”常携有尘垢、细菌和多种有害物,母亲过去常包着头巾,身穿家居服,手持鸡毛掸子挑剔地走在一排排的书架间,她总是紧闭双唇,尽量不呼吸。时不时地,当鸡毛掸子扬起一团虚幻的灰尘时,她便会退后咳嗽。那些装着“危害身体健康”的旧书的板条箱子,总是碰巧被摆在她的身后,于是它们会不可避免地钩坏她的丝袜。我主动要求承担打扫任务。这是一项母亲乐于摆脱的工作;从那以后,她就无须再出门去书店了。
我十二岁时,父亲派我去寻找遗失的书。如果档案显示书在库,而它们却没有在书架的正确位置上,我们视为“遗失”。它们或许是被偷走了,但更有可能是被心不在焉的阅览者放在错误的地方了。店里一共有七个房间,每个房间从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满了数千册书。
“你做事的时候,检查一下字母的排列顺序。”父亲说。
这是一项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我想知道现在他把该任务委派给我,态度是否完全认真。不过说实话,这个问题几乎无关紧要,因为我是认真地从事这项工作的。
我把整个夏天的上午都花在父亲派给我的任务上,到九月份学校开学,所有遗失的书都被找到了,每一册被放错的书都归原位。不仅如此,而且回首过去时,还有一件事情显得尤为重要——那就是,我的手指触摸到了店里的每一本书,尽管只是短暂的接触。
等到我十几岁时,我已经帮父亲做了许多工作,以至于我们在那些安静的下午几乎无事可做。一旦我们完成了上午的工作,把新到的书摆上架子,写完信,一旦我们在河边吃完三明治,喂完鸭子,就会回到店里看书。我对书的选择逐渐变得不那么随意了。我越来越经常地在二楼逛来逛去。那里摆着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传记、自传、回忆录、日记和信笺。
父亲注意到了我的阅读兴趣。他从书展和拍卖会回来时,总会带几本他认为我或许会感兴趣的书回家。都是些旧旧的小书,多数时候是手稿,用缎带或细绳系起来的泛黄的书页,有时候是手工装订的。那些书记录的都是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我不是简单地看它们,而是贪婪地读它们。虽然我对食物的胃口变小了,对书的渴望却始终如一。我就此开始从事自己的职业。
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传记作家。事实上,我几乎根本不是传记作家。主要是为了自娱,我写了若干篇短小的论文,论文的研究对象均为文学史上无关紧要的人物。我的兴趣始终在于为落败者写传记,这些人在世时默默无闻,去世后便陷入了无人知晓的深渊。我喜欢打开已经在档案架上尘封了一百年或更久的日记,发掘出被埋没其中的人生。与别的事相比,复活已经绝版了好几十年的回忆录中的人物,差不多是最让我高兴的事情。
有时,我的研究对象恰好足够重要到能引起当地某个学术出版商的兴趣,于是我就发表了一些属于我自己的作品。它们不是书。不是像书那么庄重的出版物。其实只是几篇文章,装订在纸质封面内的薄薄几页纸。我的一篇文章——《兄弟诗人》,探讨了茹尔·朗蒂埃和埃德蒙·朗蒂埃兄弟以及他们合著的日记——吸引了一个历史学编辑的注意,被收入一本有关十九世纪文学和家族的精装版论文集。一定是那篇论文博取了维达·温特的关注,但是它出现在那本论文集里相当容易令人误解。书中满是学者和专业作家的作品,我的文章位列其中,就好像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传记作家,但其实只是一个浅薄的涉猎者,一个有才能的业余爱好者。
研究人生——已经死去的人的生活——只是我的爱好。我真正的工作场所是书店。我的工作不是卖书——我父亲负责卖书——我的工作是照料书。我常常取下一册书,读一两页。毕竟,说起来,阅读也算一种照料。那些书单从出版年份而言,还没有古老到值钱,也没有重要到会被收藏家搜寻,然而,即使它们往往从里到外都很无趣,我还是珍爱它们。无论内容多平庸,总有一些东西会触动我。因为某个如今已离世的人曾认为那些词语很重要,需要被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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