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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朱庇特住处隔壁的房间里找到了野马。她金色的头发乱成一团,外衣耷拉下来变成了棕灰色,已经看不出白了,比我的还肮脏。她身上有烟雾和饥饿的气味。整间屋子被她砸得一塌糊涂,一盘食物反扣在地上,她的一把匕首深深插进了门里。棕种和粉种用人很怕她,也怕我,从我眼前逃得无影无踪。他们是我的远房亲属,举动在我眼中却异常陌生,好像一群虫蚁,没有感情。我感到一阵痛楚。洞察力是种坏东西。奥古斯都看着伊欧被杀时用的就是这种眼神。看蚂蚁的眼神。不。他管她叫“红种母狗”。在他眼里,她只是一只狗。
“食物里掺了什么?”我向一个粉种用人问道。
那个美貌男孩嗫嚅了几声,眼睛望着地板。
“像个男人一样说话。”我厉声说。
“镇静剂,大人。”他不敢看我。我没有责怪他。我是个黄金种,个头比他高一英尺,体格强壮无数倍,看上去已经发了狂。在他眼里,我一定邪恶极了。我让他离开。“躲起来。我对我的士兵说过,不要拿劣等色种的人寻开心,但他们不总是照我说的做。”
房间里有张大床,羽毛床垫上铺着丝绸床单,床柱是象牙、乌木和黄金做的。而野马却睡在角落的地板上。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睡觉的时候都得东躲西藏。躺在这么一张舒服的床上,就算服用了镇静剂,野马心里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们的。她还试过砸窗户。我很高兴她放弃了,因为这里非常高。
我在她身旁坐了下来。一根发丝随着她的鼻息舞动着。她发烧的时候,我不知多少次看着她熟睡的样子,我发烧时她也这么照看过我。但现在她已经不发烧了。我不冷,腹腔里的疼痛也消失了,卡西乌斯留下的伤口已经愈合,冬天也已到尾声。外面,最早的花已经在绽放了。我从山坡上摘来了一朵,藏在外衣口袋里。我想把它送给野马,想让她醒来的时候,唇边开着一朵鲜血之花。但当我把花取出来的时候,一把比任何金属匕首都可怕的利刃戳进了我的心脏。伊欧。失去她的伤痛永远不会消失。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任它消失,也不知道这份罪恶感是否是我应得的。我亲吻了一下血花,把它又放了回去。不是现在。时间还没到。
我轻轻唤醒了野马。
不等睁开眼,她就露出了一个微笑,好像知道我在她身边。我叫着她的名字,撩开她脸上的头发。她睁开眼睛,金色旋涡般的虹膜和旁边我那双坚硬肮脏、指甲开裂的手形成了奇怪的对比。她用鼻尖蹭了蹭我的手,费劲地坐起来,打了个呵欠。她四下看了一眼,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我差点大笑起来。
“哦,我要把我做的这个梦讲给你听听。我梦见了龙,它们是紫色的,美极了,还喜欢唱歌。”她用手指敲敲我的盔甲,盔甲响了起来,“想抢我的风头,你还早得很。蠢货。”
“但我抢到了。”
她呻吟了一声:“我变成落难公主了,对吧?去他的。我最讨厌那样的姑娘。”
我把情况告诉了她。胡狼逃了;他的军队围困了马尔斯,他本人和莱拉丝躲在深山里。我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他。
“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带着我们的军队把那杂种挖出来。”
“就这么办,”她得意地一笑,抬起一侧的眉毛,“但你信任我吗?说不定我也想当这么一支古怪大军的学级长呢。”
“我可以信任你。”
“你怎么知道?”她又说了一遍。
我吻了她。我不能把血花交给她。血花是我的心,它属于火星,是这片红色土地孕育出的独一无二的东西之一;它还属于伊欧。但是,当野马被他们抓走时……我可以为了她顽皮的笑容做任何事情。也许有一天我会有两颗心,可以分送给两个人。
她尝起来和她闻起来一样。烟雾和饥饿。我们没有分开,我的手指缠绕着她的头发,她的手指抚摸着我的下颚、脖子,掠过我的后脑。旁边就是床,也有时间。我感觉到某种饥渴,这和我第一次亲吻伊欧时不大一样。但我想起了达戈,伽马家族的地狱掘进者吸烟的样子。他深吸了一大口,烟卷旺旺地烧了起来,但没几秒就熄灭了。这就是你,他说过。
我知道我行事鲁莽,但这种鲁莽是有意识地锤炼过的。激情,悔恨,罪恶感,悲伤,渴望,愤怒,我的身体充满了许多感情。时不时地,它们会控制我,但不是现在,不是在这儿。激情和悲伤把我送上了绞刑架,而罪恶感让我被敌人刺杀,堕落泥淖,愤怒则差点让我在第一次见到奥古斯都的时候杀死他。但现在我走到了这里,我对学院的历史一无所知,但我明白,凭借着愤怒和诡计,激情和狂热,我夺取了前人从来不曾得到的东西。而我不会用同样的方式占有野马。和战争不同,爱情的战场另有所在。
我压制住渴望,离开了野马。不需要说一个字,她就明白了我的想法;而这也印证了我是对的。她又突然吻了我一下,这个吻绵长一些。我们站起来,离开了房间。走到门前的时候,我们还握着手。然后我转身对她说:
“把胡狼的旗帜给我带回来。”
“遵命,收割者阁下。”她顽皮地鞠了个躬,冲我挤挤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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