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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她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价的人造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已经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样是她的一部分。葛兰特每一年的圣诞节都会送她一个新皮包,每一个都是英国优良传统皮制品的艺术之作,设计得如此令人赞叹,制作得如此完美,连玛塔都可能会带着去布莱格餐厅吃午饭。但他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了。由于汀可太太认为当铺是比监狱更可耻的地方,所以他并不怀疑她拿她的礼物去变换现金。他推测那些手提包安全的放在某个抽屉里,还包在原来的包装纸里。也许她有的时候会把它们带出去示人,也许只是自己带着高兴;也许只是觉得拥有它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品味,就像知道“那些为我的丧礼预存的东西”可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品味一样。下次圣诞节他要打开她的这个破烂手提包,这个终年不离身的包包,美好的手提包,在放钱的那一层里摆些东西。她会一点一点的花掉,当然,花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上,所以最后她会不知道她是怎么花掉的,但也许日常生活中一连串小小的满足,就像散布在衣料上的亮片一样,可要比拥有一堆放在抽屉里的好东西有价值多了。

汀可太太离开的时候,鞋子和束腹咯吱作响,仿佛一首协奏曲。他的思绪回到田纳先生的书上来,并试图找找看田纳先生有没有对哪个人多着墨一点。结果他发现困难重重。

不论是天生的还是职业需要,他就是对人物感兴趣。他的偏见,不论先天或后天,都是针对个人。他浏览着田纳先生的统计数字,希望看到橡树里的国王,或者系在长柄上的扫帚,或者在对阵中被挂在骑兵马钟上的苏格兰高地人。不过至少他知道了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只在告解时喝水”。理查三世时代的英国劳工,看来似乎在这块陆地上受到相当的礼遇。田纳先生引用同时代某人用法文写的一段文字。法国国王不准人们用盐,除非付他自订的垄断价格向他购买。军队什么钱都不付,稍有不满就残酷地对待人民。葡萄园的收成四分之一要给国王,所有的城镇每年都要付一笔钜额年费给国王的军队。农民生活困苦,没有毛衣可穿。他们穿的是粗麻布做的短紧身衣,裤子只到膝上,腿就裸露在外,妇女们则光着脚。除了汤里的咸肉肥油之外,人们没肉可吃。中产阶级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遭人指控,就会受到私刑审问,或许就此一去不回。在英格兰却大不相同,没人可以强占他人房屋。国王不得强征税赋,也不得擅改法律。英格兰人只有在告解的时候才喝水,他们有各种肉品鱼类可吃。他们全身穿著上好的毛织品,生活杂什供应充分。英格兰人除非经过一般法定程序否则不会随便被起诉。

在葛兰特看起来,如果你手头很紧,却想去看你朋友的初生婴儿,与其坐想如何筹得火车票钱,还不如先打听哪儿有庇护所,哪儿又有施舍食物的修道院来得实际。昨晚和他一起入梦的绿色英格兰真是有太多优点了。

他翻阅十五世纪的章节,企图寻找有关人物的文字。也许只是个别的报导兀自鲜活的呈现,像一盏聚光灯一样只照亮舞台上需要强调的部分。但他找到的故事却和大家对理查三世的整体印象格格不入。据田纳先生所言,理查三世时的国会是有史以来最自由、最进步的;他想,如果田纳先生因为理查三世拥有为多数人谋福的理想而略去他私底下的罪行不写是否值得。不过田纳先生提到的理查三世似乎就这么多了。除了对巴斯顿家族难以停止的聊了几世纪的天──之外,书中缺乏对人物及人性的描述。

他让书滑落胸前,用手摸索到另一本书:《瑞比的玫瑰》。

第五章

《瑞比的玫瑰》显然是本虚构的小说,但至少比田纳的英格兰宪法史好拿得多。此外,它还是考据相当严谨的历史小说,换句话说,它看来像用对话写成的历史。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传记而非凭空想象的故事。伊芙莲。培尼──艾利斯,不管她是谁,提供了画像和族谱,而且看起来作者并不想写得像他和萝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诌诌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它的文采比田纳先生的著作还要耀眼,耀眼得多了。

葛兰特相信,如果你无法了解一个人,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就是试图去了解他的母亲。所以在玛塔为他带来超凡入圣、无懈可击的汤玛斯。摩尔对理查的个人评价之前,他很乐于──读西西莉。纳维尔约克公爵夫人的生平。

他看了一眼族谱并且想着,爱德华和理查这两兄弟,不但是最具平民生活经验的国王,而且还是英国血统最纯正的国王。他看着他们的血缘并惊讶于,从纳维尔、费兹兰、派西、霍兰、马汀莫、克里弗德,和奥迪利以及布兰塔吉聂特的伊利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这也是令伊利莎白女王自豪的);如果把威尔许的那一支也视为英国人的话。与在诺曼底人征服英国到农夫乔治之间,所有只有一半英国血统的杰出君王──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半葡萄牙相比较,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土生土长的优良品质也不遑多让。

他还注意到,他们母亲那边的皇家血缘也不逊于父亲那边。西西莉。纳维尔的祖父是高特的约翰,兰开斯特王朝的第一人,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她先生的两个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五个孩子中的三个对这两个约克兄弟的诞生有所贡献。

“作为一个纳维尔家人,”培尼艾利斯小姐说,“总具有某种份量,因为他们是大地主。纳维尔家人几乎都生得漂漂亮亮,因为他们是个长得好看的家族。纳维尔家人都相当独特,因为他们善于表现他们的性格和气质。同时拥有这三种纳维尔的天赋,并发挥到极致的,就是西西莉。纳维尔了。早在北方被迫在白玫瑰和红玫瑰军之间选边站之前,西西莉。纳维尔就是北方唯一的玫瑰。”

培尼艾利斯小姐的论点是,西西莉和理查。布兰塔吉聂特─约克公爵之间的婚姻是有爱情的。葛兰特以几近轻蔑的怀疑看待这样的说法,直到他注意到这段婚姻的产物。在十五世纪的时候,每年生一个孩子并不代表什么,只能说他们生产力旺盛。而西西莉为她英俊潇洒的先生生了这么多孩子只能表示他们的确住在一起,却不见得能表示这就是爱。但在当时妻子的角色应该是温顺地待在家里掌管家计,西西莉。纳维尔却总是陪着她丈夫旅行,这似乎足以证明他们在一起是快乐的。他们旅行的范围和频繁的程度可以从她孩子们的出生地看出来。她的第一个孩子安,生在弗德林黑,他们在北汉普顿郡的老家中。在婴儿时期就夭折的亨利,出生在海特菲德。爱德华生在鲁恩,公爵真正执行公务的地方。爱德蒙和伊利莎白也生在鲁恩。玛格丽特生在弗德林黑。年轻时就死去的约翰生在威尔斯的尼斯。乔治生在都柏林(这会不会是,葛兰特想,好得无话可说的乔治会有近似爱尔兰人的拗脾气?),理查则生在弗德林黑。

西西莉。纳维尔并没枯坐在北汉普顿郡的家中,等待她的男主人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来看她,反倒陪着他周游各地。这倒满符合培尼─艾利斯小姐的理论。即使再挑剔也会认为这是个非常成功的婚姻。

这也许说明了当爱德华的两个小弟弟住在巴斯顿家的公寓时,为什么他会天天去看他们。约克家族是很团结的,即使早在苦难发生之前。

出人意料的,在他翻看的过程中迸出了几页特别的东西,那是一封信。一封出自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孩,爱德华和爱德蒙给他们父亲的信。男孩们在劳德洛城堡受教育,在复活节当周的那个星期六,趁着有人要返乡,他们托他带回了对他们讨厌的老师的严厉批评,并请求他们的父亲听听信差带日来的故事。威廉。史密斯,他带回来了他们所受压迫的所有细节。这封求救信写得相当合于礼数,不过结尾的补白却对整个形式稍有破坏,他们写着谢谢他寄衣服来,但是他忘了寄他们的祈祷书。

尽责的作者培尼─艾利斯小姐还为这封信加了批注(看起来是写在棉纸上的手稿),他现在翻得慢多了,希望找到更多东西。警察对事实的证据最为饥渴。

他找不到什么东西,不过却看到一出家庭伦理大戏,让他好好读了一阵子。

公爵夫人走到门外,沐浴在伦敦十二月稀薄却刺眼的晨光中,站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离去:她的丈夫,她的哥哥,和她的儿子。德克和他的外甥们把马牵到庭院里,在铺满鹅卵石的地面上有着三三两两的鸽子和嘈杂的麻雀。她看着她的丈夫,一如以往的踏实稳重、慎思熟虑,想着他唯一流露真性情的时候,就是当他要骑马去弗德林黑看新来的公羊而非准备出征。赛利斯伯利,她的哥哥,有着纳维尔家人的典型性情;善于察言观色并总是忙于讨好每一个人。她看着他俩并且在心里对他们微笑着。但深深抓住她的心的却是爱德蒙。爱德蒙今年十七岁,非常纤瘦,非常生嫩,非常容易受伤害。初次出征为他带来的骄傲和兴奋使他满脸通红。她想跟她丈夫说:“照  顾爱德蒙。”但却不能这么做。她丈夫不会懂她的意思,而爱德蒙如果心生怀疑,将会怒不可遏。如果只比他大一岁的爱德华现在就可以统领自己的军队驻守在成尔斯边界,那么,他,爱德蒙,年纪就应该大到足以出去亲眼见识一下战争。

她看一眼跟在她后面出来的三个较年幼的孩子;玛格丽特和乔治,这两个是漂亮极了,在他们后面的──他总是落在后面是她们家的丑小鸭,理查。他深色的眉毛和棕色的头发使他看来像个外人。年方十四善良邋遢的玛格丽特,看着这一切不禁湿了眼眶。乔治既羡且妒,因为他才十一岁,与战事尚且无缘。瘦弱的小理查看不出一丝兴奋,不过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心里正咚咚的打着小鼓呢。

三匹战马奔出庭院,蹄声达达,身上的配备叮咚作响,加入了等在路旁的仆人们的行列。孩子们叫着,舞着,挥手目送他们出了庄园的大门。

而西西莉,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男人,这么多她的家人同时出去打仗。回到家之后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她虽然百般不愿意却不禁要这么想,他们之中谁再也不会回来?

然而她没想到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回来。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在那一年结束之前,她丈夫表情严肃的人头,上面戴着用来侮辱他的纸皇冠,被高挂在隶属约克的米柯城门上,她哥哥和她儿子的头则被挂在另外两个门上。

那也许是虚构的,但却让人对理查更了解些。金发家庭中的棕发人,那个看来“像个外人”的“丑小鸭”。

他暂且不看西西莉。纳维尔的部分,开始在书中搜寻她的儿子理查。但培尼─艾利斯小姐看来对理查不大有兴趣。他只是家中的小尾巴,生来就是为了在家讨母亲欢心,而爱德华则是在外出尽锋头。爱德华和他的纳维尔家表兄渥威克,赛利斯伯利的儿子,一起嬴得脱顿之役,当时,兰开斯特的凶残依然令人记忆犹新,他父亲的头还钉在米柯城门上,他的表现证明了他是个有容人之量的人。在脱顿有四分之一的人都这么说。他在威斯特米尼斯特艾比被立为英格兰王(两个流亡在乌特勒克的小男孩也被分别尊封为克雷伦斯和格洛斯特公爵)。在弗德林黑的教堂,他以隆重的仪式安葬了他的父亲和他的哥哥爱德蒙(不过护卫悲伤的送葬队伍,在七月从约克夏走了整整五天,光荣抵达北汉普顿郡的却是当时十三岁的理查;近六年之后,他站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他们策马离去。)

直到爱德华已经当国王当了好一阵子之后,培尼─利斯小姐才让理查回到故事里来。他当时与他的纳维尔家表兄弟们在约克夏的米德汉受教育。

当理查骑马远离了温斯利灿烂的日光和疾风回到城堡的荫影下时,感到有一股奇怪的气氛。门口的警卫兴奋地大声讲话,却在他出现的时候尴尬地嘎然而止。不仅这样,原本在这个时候应该人来人往的广场,也显得宁静异常。就要到晚餐时间了,不论是习惯还是饥饿,都会使米德汉的居民从各式各样的工作上返家,就像他也是因为这样,才在这个时候结束闲逛,回家吃晚餐。这样静悄悄的,被遗弃了的感觉实在很不寻常。他牵着他的马走进马厩,但没有人在那儿等着接过马。就在他卸下马鞍的时候,他注意到隔壁饲栏有一匹困乏的棕马。这匹马并不属于米德汉,它是如此之累以致于连吃都懒得吃,只是将头沮丧且累坏了似的垂在双膝之间。

理查将他的马擦拭了一遍,在它身上盖一块毯子,再拿一些干草和新鲜的水喂它之后才离开。他心里疑惑地想着那匹累坏了的马和这神秘的宁静。当他停在大门口的时候隐约听到大厅里传来的声音,就在他考虑要不要在上楼回房前先去那儿看看是怎么回事时,楼梯上方传来了:“嘘……”叫他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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