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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经脉初修复好,又连接的吸收灵气,身体早就不堪重负,张书鹤一直是被一口气提着,这么松懈下来后,就立刻觉得倦意甚浓,加上身旁似有个火炉,他闭着眼,手上的触感好像是油亮顺滑的毛发,不由的想到黑豹,心下更是一松,下意识的抬手像以往一样亲昵的摸了摸它毛茸茸的头,随后便感觉到一条尾巴卷了过来,像铁绳一般箍着他的腰,将他身体往里移移,接近了一片火热,那力量让他微微皱起了眉,但实在是太困睁不开眼,只是低喃的轻斥了一声,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待两天后醒过来,立即感觉到全身经脉暖洋洋甚是舒服,这显然是体内灵气充沛之象,等起身后张书鹤才发现,一觉醒来身上竟传来了一阵恶臭,竟是如第一次食用玉桃一样,一层污垢随汗液厚厚的覆盖了全身,只是逼出来的杂质不是黑灰色,而是褐红色,这味儿别说是正常人,就是街上的乞丐都要捂着鼻子绕道走。
更别说是一向整洁的张书鹤,当即从石床上起身,此时下午时分,金斩元不知去了哪儿,似乎并不在附近,于是张书鹤也没有犹豫直接取了一台无用的空冰柜,将里注一半以上的水,因为空间一直备有热水,怕不时之需用,所以微微一兑水的温度便适宜了,随即几下脱了衣衫进去洗了个澡,身上直冲了两遍才总算去了味,从头到尾洗了个干净,以前一个人住时洗衣做饭都是常事,没人伺候着,这些本是女人做的事情,男人做起来还更有效率,看着洗澡剩的水,于是就着脏水便将脏衣也洗了洗,用干净水冲净后晒在了石壁的一棵无名树的树枝上,过午的阳光还是很晒的,衣有一会儿就半干了。
张书鹤并不是没有想过趁妖修不在时离开,但是他的那团心头血被金斩元从体内提炼了出来后,一直还留在他体内,虽然没有毁掉,但是也形同于人质被囚禁了,只要他一逃,金斩元就会凭那团心头血找到他,它就像是一个抹不去的记号,无论他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那妖修的追踪。
而金斩元只需捏碎血团,他就会立即身负重伤,行动受阻,他追踪起来就会更加容易,并且与黑豹拼速度,那真是愚蠢的行为,这种无谓的冒险不是张书鹤的选择,一旦被抓回,以那妖修的脾气……怎么想,这都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何况他内伤刚好了一点,既然暂时没有性命危险,倒不如在这妖修身边待一段时间,养好伤再做打算,说不定会有机会讨回那团血液,想到此,张书鹤神情倒是不若之前的烦扰,并开始处理起石床上的枯草,大概是他躺过,沾了污垢,上面怎么闻都觉得有一股异味,于是被他一起收拾收拾扔了出去点了火烧毁。
当金斩元提着几只灰毛肥兔子回到洞里时,眼中看到的就是张书鹤刚洗完澡,并背对着他,正往身上穿着干净的棉质衬衫,隐约间,白暂的颈项,上宽下窄的后背及腰线,都被眼尖的金斩元看得一清二楚,腰侧的肌肉绝对不假,但却含而不露,极具线条美,摸起来想必也弹性十足,皮肤不是普通人的蜜色,却是白得似雪,再配着那头有些半干润黑的黑发,有了强烈的视觉效果,等他穿上上衣后便弯腰在石床上铺着红色的羊毛毯,这红毯还是当初搜刮超市时拿得,几十条大红色,估计是新婚之物,一直放在空间里,此时倒是用得上了。
毕竟这地方荒山野岭的,煞气重,并且久无人气,人突然在这里住着,在风水上来说容易着病,所以用红色挡挡刹,倒也是有好处的,接着又犹豫取了一床棉质薄被,留着晚上可以盖盖腿,秋日白天虽然炎热,晚上很凉,山上风大,洞口都没门,盖盖腿也好。
待整理好一转身,便看到身后站着个人影,饶是张书鹤心理素质好,也不由的吃了一惊,脚下一挪竟是侧移了两步,待看清楚了,才发现是好妖修。
金斩元此时就在他身后,眼睛里不知闪着什么光,竟是直勾勾看着他,让张书鹤从心底生出股寒意来,但那神情不似仇恨状,也没什么敌意,看得他有些莫名其妙。
以前未解除禁术时,黑豹虽然踪迹隐匿,但是仍然能第一时间清楚它所在位置,但是现在却半分感应也没有,既使就站在身后,也丝毫不知,这让他不由在心底拉起了警钟,实在是太危险。
在张书鹤念头转了片刻时,金斩元目光终于从他身上移到了刚铺完的床上,显然是对床的颜色满意至极,扔下兔子便朝石床走了几步坐了上去,味道估计沾了张书鹤沐浴后的气息,清清爽爽的,看罢,便开始上上下下开始打量起张书鹤,眼神有多肆无忌惮就多肆无忌惮。
“铺的草脏了,我刚才整理了下。”张书鹤见状犹豫的退了一步,直到站在安全距离线上才谨慎的开口解释道。
“你的伤可都好了?”金斩元眼底莫名的露出火热的盯着他看。
“好了一些……”张书鹤略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见他眸子幽深的盯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张书鹤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本来身体好的差不多了,想了想还是没有将话说的太死,而是道:“再修养一段时间应该就没事了。”
金斩元听罢“嗯”了一声,目光闪了闪,大概看出张书鹤的防备,突然指指地上刚死不久的野兔:“我饿了,收拾收拾吃饭吧。”
本来张书鹤空间有食物,但这妖修目前看来明显是想吃现杀的兔子,犹豫了下还是决定以后少说话,免得多说多错,于是二话不说,伸手提了兔子便走到洞外。
金斩元就坐在石床上盯着洞外张书鹤忙碌的身影,当看到他弯下腰那外形挺翘的臀部,及臀部上极为劲瘦的细腰,再配上刚才看到的情景,顿时腿间更加涨的难受,好在他□穿着是迷彩裤,否则刚才当着张书鹤的面就露了陷。
金斩元目光开始更为放肆的盯着张书鹤,一会看向他试汤的唇,一会又移到那双修长有力的腿上,不知道缠上来会是什么滋味,说不出是不是被越来越浓郁的肉香味给馋的,他竟是有些口干舌燥的舔舔嘴角,看着远处的人儿不知在想什么,眼底闪着莫测的光茫。
杀兔炖肉对张书鹤而言,不过是顺手而来的事,剖皮都不沾半点血,几下就搞定了,再将肉切成小块,现在这黑豹不是以前的野兽了,进食肯定不会大口撕咬,也肯定更讲究口味,于是又从空间取了几根羊排肉,也剁成小块,并拿出备用气罐和炖锅,将两种肉合在一起爆炒,这野生兔就是比家养的肉质鲜美,味儿也是香多了,再在肉上撒些辣子油,肉块起锅后,颜色看起来红郁郁油孜孜,还鼓着油泡,一看就让人备儿有食欲。
金斩元在黑豹时就最爱他的炖肉,此时更是觉得无可挑剔,两盆肉几乎全进了他的胃,张书鹤只吃了几块意思了下,这还是在金斩元半强迫的眼神下,否则他平日一般是能不沾肉就不沾肉的,因为动物血肉中所含杂质远比其它的食物多,吃的越多身体杂质也会积多,这是他多年用灵气冲刷身体杂质得到的经验之一,所以近两年他已经是滴肉不沾了,只是饿时食些粗粮杂果,有时只喝两口果酒唯持下正常代谢。
不过与人不同,妖兽的强悍体质这些杂质并不算什么,它们天生就可以将肉和杂质一起炼化,根本没有排杂质一说。
待他吃饱喝足,天色已渐晚,金斩元提了两只野兔便去了另一边山洞,除了给老虎喂食,那洞里还有两人,他不去享受几声惨叫声,那可是浑身不舒服的。
张书鹤收了外面晾晒的衣服,活动了几下手脚,便坐在石床一边开始修炼,当耳边听到凄厉的惨叫声后,眉头顿时皱了一下,对金斩元的手段当真有了几丝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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