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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膀大腰圆的壮硕男人站了起来,“边巴头领,罗姓人是看不起咱?为甚接见客人的时候把我们安排在后面,难道是因为咱送的礼物不够贵重?十二头白牦牛!送给逻些的佛爷都可以得到召见了!”
“洛松巴,坐下!”大厅西向位,一个用厚厚毛皮垫得比较高的软塌上,一个软帽下披散着头发的男人吆喝了一声,看到后者乖乖从命,才坐直了身子解说道:“心急的人,喝不到热汤!灵州这里,我们是客人,就应该遵守主人的规矩!而且……灵州这里的主人……很强大!”
能在这个客舍中围坐的人,不是头领的亲信侍卫,就是心腹谋士,所以作为头领,边巴并不避讳说话的内容。
一个身材瘦消裹着毛皮袍子的男人站了起来,拱拱手说道:“边巴首领说得很对,学生认为罗开先此人安排的会见客人顺序甚为玄妙,如果把我们安排在前,那些小族头人们肯定会认为罗开先重财货轻人才,把我们安排在后就不同了,不但可以用提前召唤来拉拢附近的小部族,还可以用把重事安排在后来安抚我们……嗯,罗开先此人绝非徒具武勇之人,午后边巴首领面见之时,务要重之慎之……”
一个勾鼻深目的明显不是吐蕃人的家伙同样站了出来,“边巴首领,子明先生说得虽有道理,但还是没能抓住根本,想要对付**部1,想要对付厮铎督2,为甚一定要向这灵州求助?高原上的佛爷们,东方宋人的将军曹玮3,远比这灵州强大太多!”
边巴抬手止住了想要反驳的被称作子明先生的汉人,语气坚定的开口说道:“摩菲克,我替子明先生来答你,我部无论在高原藏地,还是在青唐,都是微不足道的小部,你知道的,**部多年来一直在压榨我们,高原上的佛爷就真的是经文里的菩萨吗?东方宋庭更不必说,若非他们想要获得大量马匹,怎会扶持厮铎督继续统领**部?宋庭的士大夫们可不是吃草的牛羊,而是比草原上的野狼还有贪婪的猛兽!”
摩菲克有一副方下巴,据说这样的人都很倔强,他接下来的话语也证明了这一点,“可是……边巴首领,我也曾到过宋境,见过那些连一只羊羔都抓不起来的士大夫,只要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吹到,那样的人怎会是猛兽?”
“贪婪凶狠的不是人的血肉身体,而是人的心肠!”子明先生没有让首领再帮他说话,而是自己开口解说道:“摩菲克,我知你也是有智慧的人,不知你可亲眼见过草原上的狼群?”
“当然见过,我还和狼群搏杀过!”
“嗯,不知摩菲克你可曾见过一种狼群,它们的头狼后背上驮着一只只有狼崽大的小兽!”
“……当然也见过!”摩菲克有些不耐烦了,“子明先生说此何用?休要误了首领大事!”
“不,不,不会误了首领要事的。”子明先生面色从容的说道:“汉人把头狼背上的那只小兽叫做狈,还有一个常用的词汇——狼狈为奸,就是说的那种不起眼的小兽,它身体瘦小,却是能够替代头狼的存在,是狼群真正的头脑!摩菲克你如果见过那种狼群,一定会知道,有了狽的狼群远比单独头狼统帅的狼群更狡猾更凶狠!”
之前还在挑衅的摩菲克哑口无言,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有些惨无人色。
几个人的言论让围坐的吐蕃侍卫们听得津津有味,就像他们听那些光头僧侣讲述佛经故事一样。
木屋大厅沉入了低声讨论的气氛中。
“嘭嘭!”几声轻轻地敲门声传了来,然后一个在所有吐蕃人听起来很怪异却又很洪亮的声音紧跟着传进了大厅,“边巴客人,罗开先将主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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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也称**蕃部,主要为吐蕃人组成,唐亡之后至北宋初年在河西凉州(今甘肃武威)一带,大统领为潘罗支(诈降射死了李继迁的人)。
2厮铎督,潘罗支的弟弟,在其兄死后被公推继承统治**部。
3曹玮,(973…1030)宋初名将曹彬四子,将门出身,沉勇有谋,是宋真宗时期攻略河西的主战派将门代表。
第九十二节 见访客(二)
在所有的贺客当中,罗开先认为值得他重点关注的目标只有三组。
其中一组就是来自凉州山区的吐蕃人,不是他对这时代的吐蕃人有什么好感,也不是因为以名叫边巴的吐蕃人首领送来了十二头白色牦牛,而是罗开先很好奇时下吐蕃高原乃至青唐一带的势力分布与生存状况——后世的史书中并没有关于这部分的详细记载。
另一组不用说是避不开的宋人,那位名叫曾易行的转运使在前夜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副笑眯眯的白面书生模样,但因为时间仓促说的几句话,却让他感觉那不是个鲁莽简单的人物,暂时不想开罪赵宋的罗开先只能把面谈的时间押后。
被安排在最后的却是奥尔基提到的所谓于阗人,藏头露尾的让他一时摸不清头脑,没有敌意是肯定的,但罗开先隐约感觉得到一旦与他们接洽,很可能会触及到一些出乎预料的麻烦。
与一众小部族头人见面的空余,罗开先都在闷头思索如何应对三家访客。好在琐碎的事情做多了总会提高熟练度,或许是因为多了对灵州营地的了解,小部族头人再不复之前的杂乱与无畏,与他见面时候更是表现得像后世的村长见市长,说大气不敢喘是夸张,但不敢耽搁他的时间却是事实。
所以,及至巳时初,罗开先总算可以派人召唤吐蕃来客。
……
边巴往见罗开先的时候,带了谋士子明先生做随从兼通译,罗开先这边也额外从老杜讷那里召唤了一个熟悉高原语言的人做通译,两方才算解决了语言交流的问题。
有了通译在场,互相问候了一番,分宾主落座,罗开先就直入正题:“边巴头人,本将很是诧异,贵部与某素无往来,不知边巴头人从何处得知某大婚消息,又送重礼于某,所为者何?”
无论每一个贺客怀着什么样的心思,罗开先都不想因此浪费自己的时间,所以有话说话才是基本,兜圈子之类可不是他的风格。
这种做法对于熟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初次见面的人来说,谈不上客气或者说大家风范,反而带着军人的血性与咄咄逼人的压迫感,无论哪个时代哪个族群,这样的话语都与礼貌毫不相干。
吐蕃人头领边巴却没有任何不适感,不恼不怒不惧不躁,同样直接的回道:“罗将军,我部现居于南方距此三百里外之喀罗川,用水名做族名叫喀罗。两月之前,有族内兄弟自轮台城归返,足足整月,每逢饮宴之际,总要诉说将军大名,传诵将军一路东来之壮举。”
听对坐的汉人谋士把大段话语翻译完,罗开先皱了皱眉头,率部东归的消息会传播开,他早有预料,但是有人会根据道听途说的消息就找上门来,实在有些出乎他的预料,他这才有兴趣认真打量坐在对前的吐蕃人。
在罗开先眼里,对坐的名叫边巴的家伙差不多有四十左右岁,脸上带着明显的高原红,身体骨架粗大,脸颊上还有几道陈旧的细小疤痕,手臂没有被服饰遮掩的地方也有许多磨砺和伤愈的痕迹,注意到这些,罗某人给吐蕃汉子打了个战士的记号。
边巴的衣着并不奢华,并没有像很多草原贵族一样在衣服上装饰金线银线,除了耳朵上带着一只粗大的银白色耳环,再没有任何饰物。对比贵族们的豪奢,他身上的羊皮袍子真的可以称得上简陋,与普通战士相比唯一不同的就是洗涮得还算干净整洁,那双战士的手也没有如同这个时代许多人那样指甲缝里面都是黑泥,同样,这边巴的头发胡须也能看得出是经过修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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