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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骑在黑云背上,这匹大力士马只能算是将将成年,因为饮食的充足——每顿都有十多斤的苜蓿还有豆子和鸡蛋,如今黑色的皮毛表面像缎子一样丝滑,虬结的肌肉看起来分外的强壮。如今它的肩高已经达到了老罗的肩膀上部,也就是说至少有一米八的肩高,比较起它的同类,就好像它的主人老罗与同类对比一样差异非常大。
程守如骑着他的红玉——那匹阿哈尔捷金马,隔着七八米远就驻足停下,“罗将军,人员已经全部出城了,总数一百五十二辆浮空车,四百六十七辆四轮马车,一百二十四辆两轮马车,全部出发了。”
“好了,人都走远了,这边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正式了,为什么你距离的那么远?”老罗对程守如的姿态感觉有些奇怪。他身边的努拉尔曼同样骑在马上,一边翻开手里的记录,一边校对数字,他的身后马背上是长得已经像小豹子一样的花彪,这个小家伙并不愿意跟着孩子们,老罗一时还顾不上它,还好努拉尔曼照顾它还是没问题的。
“红玉害怕你的这个黑家伙,而且它太高了,靠近了之后,我感觉自己没骑马,好像骑的是一头驴子。”眼见所有人都已经出城,程守如总算松了一口气,也有闲心开玩笑了。
“好了,黑云也不过骨架大些,论起速度还不如你的红玉呢。”老罗有些好笑的应付了一句,转头看了努拉尔曼一眼,“看来人数没什么差误,也就不必细索了。咱们去城内最后巡查一边?”
“好,这就看一遍,然后马上走!”程守如的眼睛望着眼前的小城,多年在这里守候,平素总觉得天地太小,一旦要离开,总还是有些不舍。
马蹄踩在石板上的踢踏声清脆悦耳,城内几乎看不到人影,左右的回声交映,显得特别空旷,“对了,老程,那个秦郎中怎么回事儿?好像有些不情愿离开?”
“秦郎中啊,他原本不是工匠营的人,是跟随一个游商沦落在外,被咱们救回来的,据说原本是荆州人,据说是在东土南部,人生得矮小,你看他矮矮瘦瘦的就知道了。说起来还很好笑,郎中本是官名,如今倒成了医者的称号了。”说起轻松的话题,程守如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同样很快,马上就好了很多,“至于他心事重重的,或许是故乡有不愿意面对的人和事吧。”
“难怪……”老罗喜欢读军史,却并不清楚历史上的民俗变迁,总记得郎中好像是明清时期的称呼,后世北方称呼医生总是叫大夫的,当然也有游方郎中、赤脚郎中之类的称呼。那位秦郎中显然是来自东土的南方,只是不知道原本在家乡遇到了什么事情才远走西域,倒也算是经历坎坷,没有被外族卖作奴隶死在路上已经是天大的运气了。
两个人闲聊着,身后跟着两队巡查的士兵,到处走走看看。联合工坊的旧址已经完全被拆毁,连同当初老罗去看过的几个工坊也被完全毁掉——虽说这个小城整体被卖给了其他的部族,但是工坊内的设施是不会保留的,工匠们对自己的行业秘密总是看守的非常紧的,完全不用老罗来提醒。
唯有城内犹太人的旅馆门前还有些人来人往,这些多是前日送货到这里的行商,穿着兜帽长袍腰带上别着弯刀的亚美尼亚人,短打扮半赤膊的满脸胡须的伙计,还有刚刚起床从窗口探头出来的波斯舞娘,从旅馆马厩牵着马准备出门的阿拉伯人,唐人们的迁走似乎并没有影响这片地方的节奏……
唐人营这个小城被分卖给了几个大商人,或许未来他们会组成一个商会承担城市的运作,也许会面临多方的苛责,不过,那就不是老罗所要关心的事情了。
路过李家老宅的时候,老罗不算是恰巧的遇上了陶-克拉尔哲季公国的宫卿巴哈米尔,两个人其实彼此都心知肚明,彼此算是敌友难分的关系,“宫卿阁下,没想到你这么早就过来了。”
“巴托尔将军,宫卿也是生意人,”巴哈米尔的话说的很实在,他穿着罗马贵族风格的服饰,只是有些痴肥的身材看着怎么都不像罗马人,要知道罗马人从很早就学习古希腊以身材健壮为美的。他的一张笑脸更是无论如何令人想不到,就在两三个月前两个人还差点火拼个你死我活,“将军阁下远行估计会很辛苦,我有匠人擅长酿酒,送上一些给将军路上解乏吧。”
“也好,那就多谢宫卿阁下。”令身边的人收下用精致皮囊装着的几十袋酒,看着对方有些虚伪又有些热忱的表情,老罗很明白对方不可能有下毒之类的愚蠢举动,先不说两人代表的两方没什么大矛盾,如今更算是技术共享的交易伙伴,未来如果突厥人西侵,是敌是友真的很难说。“时间急迫,我可没有准备告别礼物回赠给宫卿阁下,东方实际上并不远,未来如果有需要的可以派人到东方去寻我,相信对于宫卿阁下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非常好,你们东方人的丝绸是非常难得的货物,说不定明年我会派遣商队去与你交易。”巴哈米尔对老罗收下礼物感觉非常高兴,这样强大的家伙绝不会被路上的突厥人难住,看来自己将来在东方可以有一个交易伙伴了,说一个盟友还尚早,但是对付突厥人无论做什么样的准备都不会有错。
面对巴哈米尔的话语,老罗自然无不认可,回到东方,虽然不知道绥德那片土地是什么样子,但是自己总不会沉寂于众人,等到站稳脚跟,自然要保持与这方土地甚至更远的拜占庭帝国之间的联系,他可不是宋王朝那种只知道看着眼前的腐儒。
届时是在自己熟悉的土地,最关键的是有了充足的人力补充,就可以安心静下来发展了,当然一切的前提是顺利回到那片心中惦记已久的热土。
这个话语眼下说出来还是为时尚早,告别巴哈米尔,老罗拉着程守如在城中兜了一圈,看街巷没有了往昔的热闹,颇有感慨,倒是发现有裴卫两家的杂役在倚门张望。自从当日联合工坊有人纵火,老罗倒是很久没有关注这片地方了,“老程,这裴卫两家如今怎样了?”
“他们?哼,还能怎样!那日纵火的贼子肯定与他们脱不开干系,如果不是李家老祖顾念旧情要求网开一面,早就提拿了卫家白脸那厮,说不准就能翻出好多陈年旧案!”程守如话语透着很多不耐,他这个守城的将军原本还兼管治安,自然知道很多隐秘的事情。
“算了,到如今这样,也算是分道扬镳,无所谓谁怎样了。”老罗对过去的事情毫不关心,也没那个心思打抱不平,如果对方就这样偃旗息鼓也是不错的结果,当然如果对方暗地里还想计划什么,比如勾连突厥人在路上袭击——这简直是必然的,他将会让对方了解自己的拳头有多么坚硬。
“也是,不过据说他们两家的下人走失了不少,最近几天兄弟们都在忙,倒是没怎么关注他们宅子里面的动静,希望他们不是有什么不好的做法。”程守如是个外表粗豪实际却有内秀的人,当然想得也更多一些。
“不用在意这些了,到了路上,谁的刀子砍过来,怎么砍回去就好。”老罗随手挥了挥,用手拍了拍黑云的壮硕脖颈,脚下轻磕马腹,“走了,所有的手尾都交割清楚了,咱们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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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终于写完外高加索这一段了。
第一节 车辚辚
做人难,是因为人心比盘丝洞中的迷乱丝线还要复杂;行路难,则是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没有路
站在距离德黑兰还有三十罗马里的一处矮坡上,看着不远处正在安营扎寨的忙碌着的数万人,老罗有些苦闷的出神的想着,重新问自己一句眼前这一切辛苦值得吗?。思来想去,他发现自己自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本来就无所谓值不值,得与失就从没有平衡的时候。
只是当初在东非的时候既然选择了回故乡,这路上的一切事情就应该有所预料。按照自己的性格,实在很难对这些唐人视而不见,而且今后在这个时代的“故乡”怎么生存也是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
所以,没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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