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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韵诗魂虹作舟(1)
(译序)
我读《虹》,译《虹》,评《虹》,却先要提及艾特玛托夫的《一日长于百年》。因为劳伦斯的一段文字总让我把它跟艾氏的一段文字搅到一起吟诵。尤其是当我在蒙古荒原上盯着那一颗血红的落日,在西伯利亚莽野上吞咽着早春的夜雾时。
艾特玛托夫如诗的“行板”在我心头发散,生出无端的寂寞,催我去用胸腔贴紧那草原:
在这个地方,列车不断地从东向西,从西向东行驶。在这个地方,铁路两侧是辽阔无垠的荒原——
列车驶过这里,从东向西,从西向东……
太寂寥了,不依向俄罗斯大地我就会心悸。
而劳伦斯的这段生生死死、奏着血韵的文字却会激荡起我一腔冷血,冷寂得发狂,忍不住把双臂伸向蒸着雾浪的天空,自以为喊了什么,其实无声。这段是诗非诗的文字与荒原本来并无甚关联,我却鬼使神差地无端联想:
在这里,薄暮是生命的本质,这为色彩所掩映着的黑暗是一切光明与白昼的萌芽。在这里,天正破晓,最后一缕余晖正在西沉。永恒的黑暗中生命萌发白昼,白天黑夜循环不息,重复着平静与永恒隽永的沉寂。
远离时间,永远超越时光!在东西之间,晨暮之间,教堂矗立着,如同一颗沉寂中的种子正处于发芽前的黑暗。这沉寂的教堂,融生死于一体,载着所有生命的喧嚣与变幻,像一颗硕大无朋的种子,会绽放出难以想象的辉煌的生命之花一样。但它却自始至终都在沉寂中轮回。彩虹的衬托下,这装饰着宝物的黑暗教堂,在沉寂中弹奏着乐曲。黑暗中闪烁着光芒,死亡中孕育着生命,就像一颗种子里,叶子紧叠着叶子,沉静笼罩着根须,花儿将所有的秘密都珍藏在自己的花蕊中。它挣脱了死亡,投向生命。它不朽,但它仍会再次拥抱死亡。
在这座教堂里,“过去”和“未来”交织融会……在此,破晓即是夕照,始末融为一体……
没有时间,没有生命,也没有死亡,只有超越时光的完美。地面上无数的冲动腾起来在空中相交,汇成狂喜的拱顶。这就是一切,一切的一切。
—— (第七章)《大教堂》
一部四十万字的小说,成章成章、成段成段的,尽是这样折磨人、非人的残酷文字。
没有什么形式,没有什么逻辑,没有什么叙述观点,没有什么性格塑造。只有生命的轮回,只有直觉的涌动,只有对创造性的生的欲望,只有超越尘世对“未知”与“彼岸”的向往。
血韵的记录,用诗一样的语言。欲望的诗魂冲腾,交织成一道彩虹。
《虹》是用欲望和血韵的诗样文字谱写的布朗温一家三代人的心灵浪漫传奇。
第一代人——一个英国男子和一个波兰寡妇,经过理智和激情、灵与肉的冲突,终于弥合了彼此间的感情鸿沟,找到了各自的爱和欲望的满足。
第二代人——沉迷于*和本能,疯狂而美丽的蜜月之后出现的是心灵的陌生和心理变态,只有过眼烟云般的床笫之欢还能为这对夫妻的生活带来一点儿色彩。
第三代人——经历着更为痛苦的社会动荡与理想破灭的打击,他们试图追求灵与肉的平衡,*的美好与精神的独立并行不悖,其中表现的两性间的依恋与搏斗处处显示了人为实现个体生命价值与自身解放所付出的代价。
《虹》是生命的心灵史诗。这样高品位的艺术作品曾因其大胆而一度成为英国的禁书,惨遭公开销毁,理由是“黄过左拉”。其实这是一场政治*。一经开禁,则全然呈现其艺术杰作之本色。它是一道艺术之虹。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血韵诗魂虹作舟(2)
《圣经》上说,虹是上帝与尘世立约的记号。云岚出虹,说明上苍有心保佑凡尘免遭洪水之灾。① 虹不就是方舟吗?
虹落红尘,劳伦斯如愿了。他就枕着这道心虹,缅怀着过去、憧憬着未来睡去。他是过去的歌者与未来的诗人。虹就是他自己。如果说济慈的名字如愿写在水上,劳伦斯的名字就写在虹上。
《虹》这部巨构令传统词穷。这部貌似“家史传奇”的“发展小说”,其实骨子里毫无因果发展逻辑的表现主义作品倒很有点古希腊戏剧的宗教狂热和仪典的灵气。人物更是性格冲突的悲剧产物而非环境的牺牲品。这就导向本体,导向黑暗的自我,导向潜意识与直觉、经验。《虹》是劳伦斯完成《儿子与情人》后新觉悟的起点,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走向现代主义。他对文坛泰斗挑战般地宣布:“我再也不写那号作品(指《儿子与情人》——译注)了。那是我青年时代的结束。”他走向对灵魂的考索,几易其稿才筑出这部利维斯称之为“戏剧诗”的东西。他试图展示“宇宙间强大、自然、时而是爆破性的生命,破坏传统的形式,为的是还事物以本来面目”。他“试图刺破人物意识的表面,触到下面血的关系,摒弃表面的‘人格’,为的是揭示原型的自我”。② 他宣称:“你别指望在我的小说中寻到人物旧的稳固自我。还有另一个自我,照这个自我行事的人让你无法认得清。”③ 他要“创造一种新的普通的生命,一种根植于我们内心深处的完整的生命。④” 用劳伦斯自己的术语说,这就是“血液意识”的原型。
“把散文变成诗。”表现主义作家艾德希密德① 如是说。劳伦斯这样做了。他因此而“穷尽了英文的词库”。② 他也因着太烈的内耗——心血的过度燃烧而在刚入不惑之年即辞世。据给他看过病的医生说,劳氏的意志是惊人的,以他的病情他本该早死两年。看来他在最后两年成了个活精灵了,那么他最后完成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启示录》该是非人之作了。
其实他在写完《儿子与情人》后就几乎变成了精灵。君不见,《虹》不就是一个俗人在超度时带着十二分的虔诚在谵狂状态下的幻象之作吗? 利维斯说它是史诗,是编年史,是对现代文明的研究。但它绝非在传统意义上享有这些名分。我谓它是心象,是原型的心路,是一把火,是凤凰的*与再生——他的图腾是火中的凤凰。他一直自比耶稣,把自己缚在十字架上为人类代过,普罗米修斯般地任苍鹰叼食自己的心肝,以求人类的复活。
他如是用自己的心血涂出一道浓烈的虹,以践上帝与人类的约。这样的天书怕是曲高和寡了,译成中文是要非来一番自虐不可的——如果译者不跟着他谵狂、呓语,不下趟地狱也怕是不行了。
我敢说我经历这些,像但丁在维吉尔引领下游了地狱,受了洗礼,但自己还极难列入“寡者”之列,并不敢说透悟。无奈,修炼不够。因此笔下的中国语言很难说与劳伦斯的文字熨帖神似。这道汉语的虹或许淡了些;但毕竟还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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