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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妹妹不过出去住了些日子,怎么变得这般世俗了,本来吟诗弄墨是件雅事,让妹妹这么一说,又和皇家扯在了一起,一下子俗气起来。真是的,早知道变成这样,还是不搬出去的好。”贾宝玉对于林黛玉将名号和威权赫赫的皇室联系在一起很是不满,觉得一件风雅之事被皇权这俗务而玷污,他将其归咎于林黛玉搬出贾府到外面居住的缘故。
林黛玉垂下头,不为人察的翻了个白眼,对于贾宝玉的话聪明的不予反驳,免得话题转到让她搬回来的问题上,又打起了嘴仗。不过只有他这个被捧在整个贾府最高处,在众人的手心中长大的公子哥,才能不屑金银权势,以为躲在贾府的庇护下,就可以风花雪月,做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除了他这种得天独宠的温室花朵,在座的虽然无论哪一个都是锦衣玉食,身娇肉贵,可是还是无法超凡脱俗。只是不知道他这份天真和逃避的姿态还能维持多久。
林黛玉不接话,把贾宝玉晾在了那里,有些尴尬,薛宝钗插言解围:“不过是个玩意而已,林妹妹和宝兄弟也未免太认真了些。三妹妹成立诗社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你们两个如此较真起了口角的话可就扫兴了。”
探春听见薛宝钗的话微微有些变色,尽管脸上的神情变化稍纵即逝,可是还是被在她对面的林黛玉注意到了,对于薛宝钗的两次解围林黛玉虽然感谢,但是心中还是有点不是滋味。因为自己不过就和贾宝玉分说了几句,就被她上升到“起了口角”的高度,话中还有“因为自己败坏兴致”的含义,若是没有听出来也就算了,可是听出其中的潜台词,在他人眼中好好的劝说之语自然让人觉得不舒服。
对于探春的色变之后,林黛玉低头一细琢磨,就明白个中原因了。想来探春想着成立这个诗社已经筹谋很长时间了,很是费了一番心血,可是薛宝钗话里不过把它当做个取乐消遣的玩意,根本看不上眼,如此一来,怎么不让探春恼怒。
只是探春乃是庶出,虽然在王夫人面前有几分脸面,可是依旧比不得薛宝钗受青睐,况且薛宝钗平素为人端庄大方,人人称赞,又是个客,总不能为了这个,别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就和薛宝钗生气,否则被说成不懂事的就该是她了,因此分析出厉害的探春自然精明的把怒意掩藏好,面上不动声色。
薛宝钗虽然平日里行事周全,可是终究年轻,再加上脑子里的那根弦终日绷着实在是累,今日不过是探春起兴做个诗社,邀她加入。她虽然对此不以为然,可是为了合群,以免特立独行,也就随大流了。因为没有长辈在前,不过是一干姊妹嬉戏,平日里也都笑闹不羁惯了,因此薛宝钗虽然该注意的还注意,可是也稍微松了松绷的过紧的弦,结果造成了说者无心,却没想到听者有意的局面。
李纨看着因为林黛玉称号的事情冷了场,开口打圆场:“林妹妹说的也有道理,我们这样的人家虽然是顺口那么一说,安之不会被他人听见胡思乱想去,所以仔细一点倒也没错,宝玉你就不要在后面搅活了。”
“也是,林妹妹要是不喜欢,那就换一个好了,宝玉的号不也是想了好几个才定下来的,三妹妹不还换了一个。”迎春跟着附和,对于林黛玉不喜欢“潇湘妃子”的称号和皇家联系在一起她倒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只是说到这个“妃子”都用在已婚的女子身上,迎春反倒觉得有道理,用在林黛玉这么一个闺阁女子身上不是很恰当。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林黛玉神色带着几分惆怅的将李白的《送友人》中的千古名句念了出来,眼圈有些发红,叹道:“背井离乡之游子难得还,只能梦回故乡,我就号‘浮云子’好了。”
听见林黛玉话中的萧索,贾宝玉立刻忘记了刚才的不快,赶紧劝道:“妹妹何必如此伤感,虽说姑苏离这里远了些,等回头有暇的时候我跟老祖宗提提,找人送妹妹回去一趟,以解乡愁,顺便给姑父姑母扫墓,大可不必伤心。”
林黛玉拿起手帕拭去眼角的泪水,强笑着说:“可是谢谢二哥哥费心了。”只当贾宝玉那么一说,根本没有当真,回姑苏可不是上下嘴唇一碰那么容易的事情。指望着贾府人送她回姑苏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只怕等得头发白了都不一定成行,有那个功夫还不如自己回去呢。何况林黛玉口中的故乡指的并不是姑苏,而是她来的那个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只能在做梦的时候依稀还能记得几分样子。
迎春和惜春本性懒于诗词,再加上薛林面前更是不想露丑,所以众人按照李纨的意思请他俩作副社长,一位出题限韵,一位誊录监场。李纨的才学也一般,因此向众人要求,她们三人作诗与否不可拘定场场都要作,若遇见容易些的题目韵脚,可随便作一首,其他人则是要限定的。迎春和惜春欣然同意李纨的意见,众人不好相强,只得答应。
“既然起了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又有了号,那么还按照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称呼不如不有了,还是按照字号称呼的是,二姐姐和四妹妹虽然不大作诗,到底是诗社一员,还是要起个号才是。”探春不想让迎春和惜春觉得因为不擅于作诗而态度有所偏颇,不能公平视之,赶紧提议。
迎春和惜春听探春的话甚是熨帖,不过对于诗社她们虽然不至于像薛宝钗那般看不上眼,但是也没什么兴趣,因此说道:“我们又不大会作诗,白起个号做什么?”虽然说是看见容易的,可随便作一首,她们并没有这个意愿,也就不想起个号。
“虽是如此,终究还是有个号才成体统,不然其他人都以号称之,单二姐姐和四妹妹特殊,说不过去。”探春不依,一定要给她们取号。
薛宝钗面上虽然不显,心中却有些不耐烦了,本来她不过是不想显得标新立异,随分从时,才加入诗社的。现今在名号上就纠缠了好长时间,迎春和惜春又不会怎么会作诗,何苦这么费事,因此从旁插言:“即这么着,二姐姐住的是紫菱洲,就叫她‘菱洲’,四丫头在藕香榭,就叫她‘藕榭’不就完了。”
听见薛宝钗给迎春和惜春取得号,探春眼中闪过一抹怒色。林黛玉看着还一无所觉的薛宝钗心中暗自轻叹,就算不耐烦,敷衍塞责也没有这般糊弄人的,不尊重人的。平日里行事不是最周全的一个,怎么偏偏这会这么疏忽大意?难道因为迎春好性,惜春不是这边的,在贾家都是说不上话的那个,所以就可以轻忽至此?
迎春和惜春二人因为懒于诗词,把这个没当成正事,所以才不与计较,可是那边还有个探春呢,这般行事岂不扫了探春的面子,难道真的因为其庶出,王夫人站在她的背后就不把探春放在眼中了?好像不符合薛宝钗一项的为人习惯,林黛玉暗自揣测着,探春因为出身问题,对此最为敏感,自尊心极强,生怕别人看低了她,不明白薛宝钗怎么会做出让探春认为她轻忽自己的事情来,真是想不明白。
或许这人不能一味的软下去,也不能一直的硬着,就是要时软时硬才好。贾府欺软怕硬的人居多,薛宝钗一个姑娘家自然不能过于硬气了,可是还是要找几个软柿子捏,借此证明自己的不好欺负才是,免得被人欺上门。
因是探春呢起的意,择日不如撞日,当即她就做了一回东道主,起了一社。众人以一支梦甜香燃尽为时间限制,以白海棠为题限韵写诗。完稿,大家一一看过,都说若论风流别致,以林黛玉为上,若论含蓄浑厚,要以薛宝钗夺魁。最终李纨认定薛宝钗为第一,贾宝玉偏心林黛玉提出异议被压了下去。对此林黛玉不以为意,她清楚这两首诗根本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只是以李纨的寡居身份,自然要更欣赏薛宝钗的诗作一些,虽说评论的时候尽量要做到公正,但是丝毫不带感□彩的话是不可能的。
评论完毕,众人又商量好以海棠社为诗社之名,因为会的多了没趣,本来打算一月之中会个两三次,因林黛玉不住在贾府,车来车往不是很方便,最终定下每月十六于李纨处开社,拟定日期,风雨无阻。除十六这日外,其间有高兴的,情愿加一社的,或情愿到她那里去,或附就了来,只管另择日子补开,那怕一个月每天都开社,只要大家有这个兴致就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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