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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团员(第1页)

谣言如席卷营地的热风。她来了。她的大军已经出发。她南下直取渊凯,打算烧光这座城市、杀尽里面的人民,而我们要北上抵抗她。

这消息是青蛙从稻草迪克那里打听到的,稻草迪克是从老骨头比尔那里听到的,而老骨头比尔又是从潘托斯人米利欧·密拉克斯那里听来,此人有个表弟是褴衣亲王的侍酒。“他老表在长官的帐篷里听卡戈亲口讲的。”稻草迪克吹嘘,“我们日落前就会出发,到时候你看是不是真的。”

至少这部分基本是真的。不久后,褴衣亲王通过军官和军士层层传令:拔营、备鞍、把东西装上骡子,军团明日破晓前出发。“渊凯杂种们不会放咱进黄砖之城,唯恐咱搞了他们的女子。”生了对斜眼的密尔十字弓手巴奇——这名字的意思是扁豆——预测,“我们会在城下获得给养,甚至会获得一些精力充沛的新马,随后就会被赶过去与龙女王跳舞。到时候你可得跳快些哟,小青蛙,还要记得把主人的剑擦亮点,他很快就要用上它了。”

在多恩领,昆廷·马泰尔是堂堂的亲王殿下,在瓦兰提斯他是商人的仆从,而在奴隶湾的岸边他成了青蛙,担任侍从,侍奉被佣兵们取了个新外号叫“愁肠”的大个子秃顶多恩骑士。风吹团的佣兵们习惯于互起外号,这些外号起得千奇百怪,而且随他们心血来潮而改变。他们叫他“青蛙”,是因为每当“大人物”下令时,他都跑得飞快。

在风吹团里,即便团长也不会泄露真名。现存的自由佣兵团有许多是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那个充斥着鲜血与混战的世纪里诞生的,更多的则是朝令夕改、随时可能解散。风吹团介于两者之间,它有三十年历史,三十年来一直由那位说话轻声细语、眼神哀伤忧郁的潘托斯贵族统领。此人自号褴衣亲王,一头银灰头发,一身银灰盔甲,但他褴褛破烂的披风是由许多种颜色的布料缝成,有蓝色、灰色、紫色、红色、金色、绿色、洋红、朱红和天蓝色,由于多年风吹日晒,布料均已褪色。稻草迪克跟大家讲过褴衣亲王的来历,说他二十三岁那年被潘托斯的总督们推举为统治亲王,而几小时前他们刚砍了上一任亲王的脑袋。褴衣亲王不接受任命,他挂上剑,骑上最好的坐骑,逃到了争议之地,再也没有回归故国。他加入过次子团、铁盾团和慕女团,最后和五个同伴一起组建了风吹团。六个创始人到今天只有他活着。

青蛙不知这些故事里有多少真实成分。从瓦兰提斯签约加入风吹团至今,他都只能在远处遥望褴衣亲王,没有靠近的机会。毕竟多恩人是新手、是招募来挡箭的靶子,在二千人的团队中他们三个属于边缘人物,不受团长待见。“我不要当侍从,”当盖里斯·丁瓦特——在风吹团中他化名“多恩的杰罗德”,以便和“红背杰罗德”、“黑人杰罗德”区分。但大人物偶尔会说漏嘴,他只得给自己加上丁克这名字——提出这个伪装时,昆廷曾强烈抗议。“我在多恩赢得了马刺,我跟你一样是骑士。”

但盖里斯终究是对的:他和阿奇都是昆廷的保镖,而跟在大人物身边昆廷显然会更安全。“阿奇是我们三人中最棒的战士,”丁瓦特指出,“我们必须确保你完成与龙女王结婚的任务。”

不管结婚还是交战,我很快会面对她了。然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消息昆廷听得越多,他就越害怕彼此的见面。渊凯人说她用活人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以保持皮肤光洁柔嫩。扁豆嘲笑这种说法,但强调说银女王的性欲特别强。“她手下有个佣兵团长来自命根子一尺长的家族,”他绘声绘色地说,“然而这么长的命根子还是满足不了她。她跟多斯拉克人混得太久,习惯于被种马骑,觉得男人不够威猛。”聪明的瓦兰提斯剑客“书本”平素终日埋首于古旧易碎的卷轴当中,他觉得龙女王不仅杀人不眨眼、还是个疯子。“她的卡奥为了让她做女王,不惜动手谋杀她哥哥,谁料她为了做卡丽熙又害死了卡奥。她施行血祭,说谎跟呼吸一样自然,翻脸比翻书还快。她撕毁条约、拷打使节……她跟她爹一样是个疯子,这是血脉决定的。”

血脉决定的。维斯特洛人尽皆知,伊里斯二世是名副其实的疯王,他流放了两任首相、烧死了另一个。如果丹妮莉丝跟她父亲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我还得娶她么?道朗亲王根本没同他讨论过这个话题。

不管怎样,青蛙很庆幸能将阿斯塔波抛在身后。他目睹的红砖之城,乃是世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渊凯人已把碎裂的城门重新堵上,让一幕幕惨剧在城内自行上演,但之前骑过红砖街道时的所见所闻,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终生被噩梦萦绕。尸体堵塞河流,披着烂袍子的女祭司被钉死在广场的木桩上,大群大群闪着油光的绿苍蝇密密麻麻覆盖了她的尸身。垂死的人在街上盲目地徘徊,沿途留下一摊摊血迹。孩童为争夺一锅没煮熟的小狗杀红了眼。阿斯塔波最后的自由王尖叫着被人脱光衣服,扔进竞技场让二十几条饿狗扑食。火,城里到处是火,直到现在只消闭上眼睛,他还能看见那冲天火势;火舌从比他毕生所见的任何城堡都更高大的金子砖塔中钻出来,一束束油腻的烟雾跟着盘旋升腾,犹如猖狂的黑色巨蛇。

每当吹起南风,即便已离城三里扎营,他们还是能闻到浓烈的烟味。在摇摇欲坠的红砖城墙背后,阿斯塔波的大火虽得到了控制,但并未彻底熄灭。灰烬在微风中懒洋洋地飘散,犹如又大又脏的雪花。走吧,赶紧走吧。

大人物持相同意见。“该上路了,”青蛙找到他时,他又在跟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玩骰子,而且又是输家。佣兵们都爱跟愁肠赌,他下注跟打架一样一往无前,胜算却比之差得太多。“取盔甲来,青蛙,你把锁子甲上的血迹擦干净没?”

“擦干净了,爵士。”愁肠的锁甲又旧又沉,修来补去,历经岁月侵蚀。他的头盔、护喉、护胫、护手和东拼西凑的板甲也是这般陈旧。青蛙的装备稍好一些,盖里斯爵士的行头则比愁肠这套还破烂——这些装备就是武器师傅口中最典型的“佣兵装”。昆廷搞不清之前有多少人穿过这些盔甲,又有多少人穿着它们死去。在瓦兰提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优良盔甲,一同抛弃的还有随身携带的黄金和各自的真名。来自世家豪门的富裕骑士不可能渡过狭海来作佣兵——除非是犯了重罪遭到流放。“我宁可当穷光蛋也不要扮罪犯。”盖里斯要他做选择时,昆廷如此宣布。

撤营花去风吹团近一小时时间。“现在出发。”褴衣亲王骑在高大的灰色战马上,用字正腔圆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朗声下令——高等瓦雷利亚语勉强可算是风吹团的通用语言。那战马的两条后腿边拖着无数布条,都是亲王格杀敌人后从敌人的罩袍上割的,想来亲王的披风也是这样缝成的吧!亲王已年过六旬,显得很苍老,但他在高高的马鞍上坐得又高又直,洪亮的嗓音更足以传遍战场的每个角落。“阿斯塔波不过是开胃菜,”他叫道,“弥林才是盛宴。”佣兵们歇斯底里地呐喊叫好,他们的长枪上瑟瑟飞舞着淡蓝色丝绸三角旗,而在最高点飞扬的是风吹团的标志——蓝白相间的燕尾旗。

三个多恩人跟着同伴们一起喝彩,保持沉默势必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但当风吹团沿海岸大道、紧跟在血胡子的猫之团后面开拔北上后,青蛙来到多恩的杰罗德身边。“得赶快行动,”他用维斯特洛通用语说。团里没几个维斯特洛人,而且此刻都不在左近,“得赶快找机会逃。”

“别在这儿讨论,”盖里斯装出在跟他开玩笑的样子,“晚上扎营后再谈。”

走古吉斯卡利海岸大道的话,从阿斯塔波到渊凯约有一百里格,从渊凯到弥林又有五十里格。佣兵团有马,急行军六天就能到渊凯,按通常行军速度也只需八天;老吉斯派的几个军团由于是步行,要多花一半的时间;至于渊凯的奴兵……“有那样的将军当头儿,他们真该庆幸没被直接带进海里。”扁豆评论。

渊凯人里的将军可不少,其中一位名叫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老英雄被委任为大元帅。不过风吹团的团员们都没见过此人的真面目,他总待在一架由四十个奴隶担着的大轿子里。

大元帅手下的将领大家倒是见过,渊凯贵族就跟蟑螂一样繁多。他们中一半的人不是叫格哈兹旦,就是叫格拉兹旦、马兹达罕或格拉扎克——要把这些相似的吉斯卡利名一一区分开实在太难为佣兵们,所以在团里他们也都一一有了外号。

最出名的是黄鲸鱼。这个超级大胖子,总是穿带金流苏的黄丝托卡长袍,他胖得没人帮助就站不起来,甚至控制不住排泄,所以身上永远有股尿骚味,无论抹多浓的香水都无法掩盖。传说他是渊凯首富,爱好收罗各种畸形怪胎,他的怪胎奴隶包括一位生了山羊蹄子山羊腿的男孩、一位长胡子的女子、一位从玛塔里斯搞来的双头怪及一位夜里为他暖床的双性人。“那家伙可神奇咧,既有那话儿又有那洞哟,”稻草迪克说得眉飞色舞,“前些年黄鲸鱼还养了个巨人,观赏巨人干奴隶女孩是他的余兴节目。现在巨人死了,听说他愿意付一大袋金子买个新的。”

第二出名的是女将军。她骑坐在一匹红鬓毛的白骏马上,指挥着一百名魁梧的奴兵。这些奴兵都很年轻,是女将军亲自培育和训练出来的。他们身材精瘦、肌肉强健,除了裹腰布、黄披风和刻有春宫图的青铜长盾之外别无长物。他们的主人年纪不满十六岁,却得意洋洋地自命为渊凯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小鸽子其实比通常意义上的侏儒要高一些,青天白日下大家都可以把他跟后者区分开。可惜他偏要像巨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路,迈开肥胖的短腿,挺起圆滚滚的胸脯,雪上加霜的是,他麾下的士兵是风吹团的佣兵们见过最高的人,连其中的矮子都有七尺高,高的接近八尺。个中原因是这帮人本已长脸长腿,装饰华丽的盔甲上还绑了高跷,好让他们站得更高。他们身穿粉色珐琅鳞甲,头戴细盔,盔上饰有尖锐的铁制鸟嘴和随风摇摆的粉色羽冠。他们的后臀上各挂了一把长曲剑,手上各握着一柄与他们等高的长矛,长矛两端都有树叶形状的利刃。

“小鸽子配种繁殖出这窝大鸽子。”稻草迪克告诉大家,“他从世界各地收购高个奴隶,并让他们交配,生出的高个子后代编入这支‘苍鹭军’。他的理想是有朝一日能省掉高跷。”

“不如放刑台上把人拉长得了。”大人物没好气地建议。

盖里斯·丁瓦特笑道:“好可怕哟,粉甲粉毛的高跷战士,有比这更可怕的吗?他们来追我的话,我怕是会笑得尿裤子。”

“都说苍鹭是有王家风范的动物。”老骨头比尔说。

“单腿站立吃青蛙就叫王家风范?”

“苍鹭的胆子可小了。”大人物语带不屑地插嘴,“有回我跟丁克和克莱图斯去打猎,在浅滩里发现一群苍鹭在饱餐蝌蚪、小鱼之类的。啊,看着是挺威风,可一见猎鹰掠过,它们吓得好像碰上了龙,纷纷仓皇逃命,动静之大,搞得我的马把我掀了下来。克莱图斯搭箭射下来一只,尝起来像鸭子,但油脂太少不好吃。”

不过小鸽子和他的苍鹭军比起被佣兵团称为叮当大人的傻瓜三兄弟来,又成了小巫见大巫。渊凯的奴兵上次对阵龙女王的无垢者时溃不成军,于是叮当大人们煞费苦心想出应对之策:把奴兵十人一组用铁链栓起来,手腕连手腕,脚踝连脚踝。“这帮可怜虫要不一起跑,要不一个也跑不掉,”“稻草”迪克呵呵笑着描述,“即便一起跑,也跑不了多快。”

“这帮浑人走得也慢,”扁豆抱怨,“十里格外就能听见铁链声。”

这只是一长串滑稽的渊凯将领的代表,除之还有摇屁股大将、烂醉征服者、兽舍掌管、布丁脸、兔子、战车手和香水英雄等人。有的只带了二十个兵,有的却带了两百甚至两千人,都是他们自己装备训练的奴兵。这些人个个家财万贯、狂妄无比,统统自封为将军,除了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谁也不服。他们瞧不起佣兵,自己却为行军路上谁先谁后的问题吵个不停。

这会儿风吹团才行军三里,渊凯军就被抛开二里半。“一群惹人厌的尿黄傻瓜,”扁豆咒道,“他们甚至想不明白暴鸦团和次子团为啥会倒向龙女王。”

“依他们的脑子,当然觉得就是钱啦,”书本说,“否则干吗付我们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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