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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心极了,把竹杆放下来,从面精上取下蝉,仍进空书包,准备换个地方捕捉下一个。这当儿,分明已经看到这蝉被摘了翅翼,下了晚上的油锅,油锅中飘出阵阵馋人的香味……
猪名书法家的成长史
昨天晚上看巴氏后裔的《我的书法》;羡慕之余;回贴: “小时候,俺也耍过几天毛笔,耍的虎虎生风;与耍粪勺、耍红樱枪很有些仿佛。那时,要是有人问我何为书法?我一腚两眼看天,就算把天看穿了也不会明白。百分之一万地不懂什么狗屁书法,墨也是用烟囱灰作的。”这是真实情况。
小学的时候有大字课,每星期折磨一到两次或者更多。那天又到写大字的时候了,我的笔因上次用过没洗,干了,放在墨水瓶里一时泡不开,就一边泡,一边在瓶底胡乱地戳揉。笔毛是骄怪东西,被三戳两揉就成了一撮乱草,怎么舔都合不到一起。我的字本来横七竖八比较操蛋,现在用乱草一挥,与群鳖狂舞更加有得一拚。班主任是我的表叔,他是老三届毕业生,因*没上成大学,做不成学生便回乡做了老师。他走过来看我的字。自知自己的字太鳖,便自言自语地怪起笔来,想提前把写不好的责任推卸掉。二姨叔并没有批评,微笑着接过我的笔,笔毫在墨瓶口上舔了又舔,立着,悬腕,在我的大字本上补写了一行。怪了,同样一枝笔,到了表叔的手中便小绵羊似的服贴了,写出的字跟字贴一般无二!表叔直起腰,仍然微笑地看着我,什么话都没说,我却羞愧得不得了。
我还有一个姨父,以扎花圈为业养活一家十几口的老小。人奇瘦,花圈架子一般,深凹的腮邦子看起来就象一对从脸两边塞进去的小碗;似乎头朝桌子上一侧就能盛稀饭喝了。姨父不仅扎花圈卖,与死人间接地打交道,而且他太瘦了,又信鬼神,形象﹑工作﹑信仰三位一体,很有些阴森森的联系。一天,我的祖父拿一本东西给我,是手抄的《百家姓》。虽然破四旧,我仍然懵懵懂懂地知道,《百家姓》是古时候传下来的好东西,如果把它装肚里,婚丧嫁娶帮人登记礼薄,遇到冷姓就不会出丑了,这在我当时的视野里,是了不起的学问,所以能得到它我非常高兴。打开时,但见满篇蝇头小楷,象一朵朵盛开的黑色的小梅花,工工整整开在雪白的纸上,她们在我幼小的心中掀起了对于汉字美的最初感应和蒙动。*中,文化荒芜,学业不举,在我们那个小地方,写这么好小字的会是谁呢?“是你姨父,”祖父告诉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好的字,会出自一个花圈匠人的手,我对墨水写出的汉字,对一身阴气的姨父,从此起了敬意。
我的父亲念过几天私熟,也会写毛笔字,当然是很俗气的那种。因为生计,他不大顾我们学习的事情,但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字如其人,走上社会后,字就是人的脸面了。就因为这句话,我开始练字。钢笔字有字贴,好象是楷书,京剧《智取威虎山》的唱词,时间不长就练得有点象座山雕了。写大字却找不到字贴。那时父亲在食品站做会计,站里有报纸,翻看中觉得一种扁形的字好看,这种字一般被用作标题,几乎张张报纸上都有。我把它们剪下来,一条条贴在纸本子里面,作为字贴。练字要纸,但家里经济不宽裕,白纸四分钱一张也不好意思找父亲要钱去买,就从父亲的单位把旧的《红旗》杂志拿回来,每页对叠两次,写四行,正反就是八行。《红旗》资源也很有限,为了节约,一本《红旗》要写三遍。先用很稀的墨水写,稀到差不多就是水了,再用略灰的墨写第二遍,第三遍才用较黑的写。这样,一本《红旗》便做出了三本的贡献,墨也用得少了。
练字的墨也是自制的。那时,我们生产队有烟叶炕,烟叶炕的大烟囱底部有个清灰的洞,我把清灰洞打开,拿粪勺扒出里面的烟灰,用盆装回来,加水,搅,烟灰便分成溶水与不溶水的两部分。不溶水的浮在上面,用手捞去,剩下的沉底,搅和搅和便成墨了。找几个空酒瓶子装好,每天练字时摇摇,再倒一些到小碗里,当天够用就行了。这自制的墨别的还好,就是味道不够环保,不仅没有所谓的墨香,烟灰在水中沤,越沤越臭,每天练字,瓶子一开便臭气冲天;熏得我要把鼻子捏成三角板了。联想到咸菜不腐的原理,每瓶捏一撮盐进去,搅和一下,盖好,以为这下必万事大吉。数日后打开,加倍臭,这才深刻地意识到制墨和腌咸菜到底是两回事。无奈,面对这场没有销烟的化武袭击;我只好以战士的精神视死如归,好在我这味觉器官田头场边,长期在牛屁股周围陶冶情操,很快也就适应了这新的气象环境。
前面提到,我练的是一种扁状的字;开头并不知道是什么体;练到半年了;才知道叫隶书。有个要好的同学,不知从什么地方搞到了一本正宗隶书字贴。正是从这本正宗字贴中,我知道了正草隶篆这些简单的知识。一两年后,已经不满足一本字贴,我就给在浙江当老师的姑父写信,他从杭州给我寄来了两本新版字贴,好象是《曹全碑》和《张迁碑》。再后来,我在汉中的褒河口念书,常坐在山上朝河中出神,虽然褒斜道早已不见踪影,“滚雪”和“石门颂”也移进了汉中博物馆。但是我还是去看了“滚雪”,看了被誉为隶书*国之瑰宝的“石门颂”。我练大字,实际上也就到此为止了,其“水平”不超过报纸上的那种现代标准隶书,对于书法二字,怕是连浅尝辄止都够不上。但这段经历在我的身体里还是起一点化学反映,就是此后,特喜欢看那些古朴古香的古字,比如甲骨文,大小篆书等,越古拙越喜欢。并不懂,看画一般,视觉上舒服罢了。
欣慰的是,写字于我虽是雕虫小技,后来还是派上了用场,为自己的人生,为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逢到过年,写春联送给亲朋好友,化钱虽少,却达到了显示“才华”和加深感情的双重目的。二是给大队刷标语。那时政治挂帅,刷标语的工作量很大。队干部知道我会写字,就经常把刷标语的任务交给我。计划生育方面的,全民皆兵方面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方面的,旱改水方面的,学十二大方面的,等等,政治上风起云涌,每一阵风括过来,我都要提着石灰桶,用排刷认认真真地污辱一遍村里那些土做的墙壁。我只会写点隶书,并不适宜刷标语,我就买了一本写美术字的书,边学边刷,好在汉字的间架结构是相通的,黑体字宋体字新魏体等一写就会,而且并不无耻地说一句,写得还有点漂亮。到我参军前夕,村里所有的墙壁,已经找不到没被我*过的净土了。我是高中毕业后第二年入伍的,入伍前后,我均是黑板报的主编兼主抄。高中时出黑板报,使我有了不学数理化的合适借口,使我在最应该苦学的时候得以幸福地休闲着。入了四肢发达的军营,出黑板差不多约等于出类拔萃,我这团草包又披上了文化的外衣。可见,会写两个大俗字给我带来了多么大的舒服,回想起来,真应该好好谢谢那些《红旗》,以及那个一直竖在我记忆中雄壮的大烟囱。
杂烩
又剩我和女儿在家了。快近中午,女儿捂着肚子走到我身后,很夸张很痛苦的样子:“爸爸,如果早上只吃两块饼干加小半碗辣汤,肚子就会很饿吗?”
“你以为你是小神仙啊?”我说,坐在电脑前继续敲打键盘。“再坚持一会,我去买菜,家里没菜了。”
“爸爸,不要去买了,你做杂烩吃吧!”
做杂烩是我的绝活,我巴不得女儿说这句话呢。但嘴上却还在卖关子撑劲:“你妈妈知道了会骂我的,说我太懒,瞎凑合不让你吃好。”
“爸爸,你做杂烩就是让我吃好呢,我不与妈妈说就是了,骗你小狗!”
于是,我不再撑劲,踌躇满志地走进厨房。而女儿,则尾巴似的跟在后面。
女儿熟门熟路,抢在我前面打开冰箱,向里扫了一眼便急切地向我报告,冰箱中有两样剩菜,豆粒烧子鸡和韭菜炒千张;又抢在我前面跑到锅台前,黑色大理石的台面上有剩面条半碗,剩米饭一碗。女儿趴上闻闻,一迭声地说“没馊没馊没馊”。
我不紧不慢,洗洗手,把撇锅用水荡一下。以大厨师派头叫女儿把所有的残菜剩饭端将过来,再转手倒进撇锅。端到笼头下加水,直至把小半锅的剩余价值漫了。这时,清水中洁白的饭、俳红的鸡块、碧绿的韭菜一如三色之花,拘谨、生分但美丽地挤在一起。盖上锅盖,点燃煤气,不一会便传来丝丝声,那是三色花暗中交流了。丝丝声越来越响,交流越发热切,不到三分钟便开了锅。左手拎下锅盖,右手持勺一搅,白雾升腾中,三色花幸福地溶为一体。
剩菜不多,估计味淡,准备加点佐料。眼睛刚往油盐酱醋的队列上一瞟,察言观色的女儿便心领神会:“爸爸爸爸,我床头有方便面佐料!”不等我回话,女儿便飞奔而去又飞奔而来。老练地将佐料袋咬去一角,抖啊抖地就倒进了锅中。再持勺一搅和,那奇妙的杂烩,便做成了。
一人一碗苦干起来。女儿一边吃,一边呵着烫,一边不住地夸“好吃好吃”。女儿吃什么都细嚼慢咽,但吃我做的杂烩时总保持不了个小淑女的形象,狼吞虎咽仿佛小野人。
“死丫头,你不能慢点吃吗,谁与你抢了不曾?!”我说她。
“爸爸,”她腾出嘴,“怪你呢!”她再腾出嘴,“为防止下一代撑出意外,你不该把杂烩做这般可口!”
手艺被女儿认同到这种程度,我当然心花怒放。我没有办法不十分得意,总想立起身来,一边端碗刨饭,一边舞动乐不可支的屁股。肚里的笑确是按不住了,一阵一阵要往外冒,我不得不一口口咽下杂烩,把冲击喉头的笑拦截回去。由于吃的太快,吃出了一头汗不说,还时常把嘴烫歪了,歪嘴半张着,倒吸凉气以使口中的美食尽快冷却。
信不信由你,这就是杂烩,这就是我做的杂烩!它不是饭,但有饭香;它不是菜,但比菜味浓冽;它不是汤,但顶饿又解渴。杂烩集饭、菜、汤之特长,在色香味上,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了食客的感观,说他开辟了美食文化的新境界,我以为并不为过。
杂烩做法简单,不费脑子,不费功夫,是经济实惠的家庭快餐。主妇们没有不为吃发愁的,因为总要变着花样才有味口。先是想不到吃什么。终于想到五天没吃鱼该吃鱼了,又拿不定是红烧、白烧、清蒸还是做汤?终于定下来红烧了,又苦于众口难调:加粉丝烧吧,老的爱吃小的不爱吃;加白菜豆腐烧吧,小的爱吃老的不爱吃;单烧吧,老少均不爱吃,自己爱吃,真正是烦死人了!主妇额头上的皱纹,十根中总有九根半是愁吃愁的吧?主妇们要想走出这吃的苦海,我想也就做杂烩这华山一条路了。把家里的剩饭菜拿来,不分清红皂白往锅里一倒,加水浇开,这种事完全是傻瓜式的,只需化费比白痴略多一丁点的智力便足够了。杂烩配料丰富,口味的适应面宽,保管全家皆大欢喜。不用买菜、理菜、洗菜、切菜、配菜,省钱、省时、省事。这对于我,至少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抠脚丫,以享受那妙不可言的解痒;这对于主妇,至少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对镜自赏,以便把自己越看越美并陶醉得难以自制。
饭菜吃到今天,吃什么、怎样吃大体上已成定式。人的舌头也是有喜样厌旧劣根性的,吃来吃去就那么几样,吃多了难免麻木,倒了味口。所以,虽然东西多的吃不了,吃的难度却增加了:主妇们、饭店的老板们为做不出新味道发愁,众生们为下咽发愁。如果杂烩,将那残汤剩饭一锅煮了,由于残汤剩饭的组合品种不一,就是品种一样了比例也不会一致,这就形成了千变万化的味道。味道各各不同,食杂烩总有新鲜感刺激,喜新厌旧的口腔便能保持恒久的喜悦。咀嚼的过程,不再是嚼蜡的过程,而是舌头引领两列整齐的白牙,排演《小天鹅舞》的过程,轻快而优美。
饭菜下肚,没有不搅和在一起的。吞食前菜是菜饭是饭的讲究那么多,我想全是厨师为了显能捣的鬼。他们与许多精英分子一样得了不治之症,便是努力使简单问题复杂化、高深莫测化,达到吓唬众生、抬高自己的目的。我以为实在有点无聊。如果我们的肠胃设着包厢,十碗八碟的下了喉头便分道扬镳对号入座,比如红烧肉进3号包厢,龙虾进2号包厢,时蔬进6号包厢,等等,如果是这样该另当别论,可惜我没听说谁的腹腔构造如此新潮。我只是发现杂烩不做作,不娇情,不玄虚,拿掉了餐饮作业中的所有多余动作,完全合乎优化设计的理论和以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是还了饭菜管饱之本真了;食前和成一团是一步到位,实现饭菜形态在嗓子眼内外的无缝对接了。
看准目标,少走弯路,最好不走弯路,这,不正是我们在饭桌上下所应该追求的目标么?
驴歌嘹亮
那年的7日4日后半夜,万籁俱静。在那个遥远的土屋中,我以一声嘹亮的啼哭宣告自己的诞生,并且;拉开一生辉煌的歌唱生涯的序幕。提起这事,母亲至今仍仍充满自豪。母亲说她怎么也想不通,我为什么懂事得那么早,一落地就主动吊嗓子练歌,躺在摇篮里昼夜不歇?!真是玉琢成器,功到自成,坚守摇篮不出三年,我便能一嗓子从早喊过中午了。
*时做红小兵,语录歌是不能不唱的。是贫下中农的后代,胸腔中装着感激毛主席共产党的火山,不唱出来明摆着要憋出人命!况且,我五音不全困难之极,正宜于做劳苦大众的代言人。我一手捂着忠心,一手向马恩列思毛的画像敬礼。与此同时,以美声艺术家的执着和严谨,以民歌艺术家的朴实和嘹亮,一丝不苟,唱“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唱“*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啊就是好”,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不知是祸是福,这一唱加倍唱出了我鬼哭狼嚎的兴趣爱好,终身以扯亮破嗓子为乐事。
一天,我正勒紧裤带,站在窗前引亢高歌:
“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
地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
窗外是没有篱笆的菜地,平时只有几只鸡聚精会神找虫子吃。这时,却来了一头驴,接着又来了一头,他们掉了魂一般,在我的窗前焦燥不安地转悠,并不断地朝我张望,在我的歌声进入高潮的时候更是举头蹙额一片狐疑。开头我没在意,因为乡亲们有散放生口的爱好。后来又来了两三头,而且十分明显都是公驴,因为他们下腹部都有黑黑的劣根下垂。看到他们劣根爆涨,我才恍然大悟,感情这帮畜生是冲着我歌声来的,他们把我的歌声听成母驴*了!真是他妈名副其实的蠢驴,就算耳朵长在屁股上似乎也不该如此的!不过,这倒是一次成功的动物试验,验证了热恋中的情驴智商极低的理论。
当兵期间,晚饭后吊嗓子是我的必修课。那天我正在屋后很雄壮地“打靶归来”。自我感觉十分良好,便越发把声音放开,以确保方圆十里内的首长战友无不听得真真切切。正唱到兴头上,一战友冷不丁从身后把我拉转,把一柄闪着寒光的军用匕首严肃地捧给我。我倒吸一口凉气,惊吓得差点哭下声来:“你你你,你干什么你!”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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