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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钜没杀哈迪斯,当然哈迪斯也绝不可能轻易被杀死。女娲的信虽然频现担忧,但还是要他们以威慑为主。震慑华夏圈附近的异族就行了,没必要开启天地大战。毕竟西方神过于遥远,又井水不犯河水。如果冒然斩杀主神,恐会引来是非。再为不留后患,再征伐奥林匹斯,再要寸草不留。。。。。。。。即使是四魔祖愿意出力,时间恐怕难以允许。就算有时间,又何必呢?没什么意义。
“很好!墨钜,不愧是征战永恒的英雄!在下佩服,你比那些自命清高的老家伙强多了。由此一战,我认你做兄弟,日后定当赴汤蹈火,鼎力相助。告辞!”自始至终,哈迪斯都没现出身影。除了那几滴鲜血,若隐若现的黑袍虚影,这场战斗就像没发生一样。
高傲的哈迪斯既然说出此话,必定是认同了墨钜。这种人一旦说出兄弟,哪怕萍水相逢,必定是真正一生的义气。所谓杀神,自有杀神的骄傲,有骄傲就有担当。某些时候,比同一阵线的战友还可靠。战场上墨钜、哈迪斯这种人,是最值得信任值得托付的,不是那些自由散漫目中无人的散仙可以比的。
墨钜第二剑魔祖们都看清了,知道墨钜手下留情,不想多惹事端。女娲之所以给他们任务,无非是怕紫薇大帝里外难舍,做出傻事。至于遥远的西方众神,杀他们没什么用。但是,既然见血了,事情就不能简单罢了。诛心狂魔口哨怪响,老鬼已经搭住波塞冬肩膀。
妈的!哈迪斯害我!此时的波塞冬把事情看清楚了。哈迪斯找了个功力最弱的下手,挑起战事就跑。这。。。这不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吗?这不是要害死我吗?他现在恨死哈迪斯了,不过最想的还是怎么脱身。
哈迪斯独来独往惯了,根本不顾及波塞冬。哈迪斯本身也没把他当一个阵线的战友。两个人同时到,只是一个感觉死灵暴增想来看看,一个海族死伤惨重,也想来找找原因。加上天照天御的同时邀请,二人碰巧了。
波塞冬低头看看,天残地缺紫雷捶的雷光,倒映水上。粼粼波光之中,倒映了紫雷捶的狂暴。天罚神器,岂是凡物。“听说宙斯主管雷罚,通天教主送给我的锤子也是雷神战锤。我想试试到底哪个锤子威力更大!”天残地缺拥有隐身的能力,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波塞冬身后。他煞有介事一本正经的问波塞冬。
波塞冬心里暗暗担心,谁都知道天残地缺是个半傻子,愣头青,他可不管你是谁!随时会拿他试锤。糟了,被包围了,跑不了啦!
一手微抬,一手暗暗放于腰间。笑呵呵说:“各位!我只是好奇,来看看热闹。我们以前多少有些交情,何必见面就动刀枪。”
“呵呵。。。。我们魔祖什么时候和一方正位大海神有交情了!”老鬼知道他跑不了啦!说话阴阳怪气,不咸不淡,一手狠捏的他肩膀。波塞冬感觉邪气入侵,满头大汗咬牙承受。
鬼对刀剑、金属、兵器等的气息很敏感,波塞冬的小伎俩,骗不过老鬼。
波塞冬一手暗握短剑,不是想拼命,只是下意识紧张。当年三清一气连心,对战四魔合力,都是互有长短,难有胜负。现在他一个人,对付这么多神魔,早从心里胆怯了。再说都是无冤无仇,甚至都不算一个世界的神,和他们拼命也真没必要。“鬼兄!华夏大神不断征战永恒,扬我人族威风。我等知道你们要走了,怎敢不来送行。这是我随身佩戴的一把黄金短剑,是先天灵宝。请鬼兄收下,异界凶险,关键时候可防身救命。”
第二十六章 《先天灵宝》
“我老鬼只会在战场战死,绝不会玩这种丢人现眼的小伎俩。”
“鬼兄,你误会了,我和北极大帝有交情,我真是来送行的!”
先天灵宝,就是当年人类战败后,皇族逃到地球时带来的宝物。逃命时带的宝贝,自然个个价值连城。后天宝物,是星域空间的土特产,没有永恒空间的天地灵气滋养,再好也始终无法比拟先天宝物。波塞冬被人看破,怕误会,忙拿出短剑。老鬼看了看短剑,知道是少有的宝物,交给诛心狂魔防身。
这把短剑没有锋芒,剑体整个是黄金打造,满刻符文,古朴大气。剑鞘上镶嵌海神珠,柔和的水灵气息,把宝剑包裹的没有一丝杀气散出。
这剑给诛心狂魔正好合适。狂魔狂妄,容易招惹事端,本身却没什么撒手锏。把人气的心浮气躁,容易控制不假。可碰到一些亡命嗜血的主,就算你把它心神控制了,拿刀杀他的时候,只要让他闻到刺鼻血腥,或感觉到寒冷刀锋,那就会马上警醒。所以他控制住人的心神后,会控制人自杀,绝不会自己动手。
但凡是见过血的武器,就有杀气。神都有领域,尤其是人神的感知。只要让剑出鞘,或凶器靠近,便能激发身体的本能防御。诛心只控制对手,却不杀死对手。就是怕杀气外露,激发人的本能防御。万一间接惊醒对手,那样他再想控制就难了。
谁感到杀机不马上警醒,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所以杀气本来就能醒神。而且,被杀气血腥味惊醒的傀儡,战力会猛然增加。那时,诛心狂魔只有逃命和被杀。这种处境会相当危险,他一般不敢冒险,所以也没攻击力。
强行攻击人或妖兽的灵智过于耗费法力。诛心狂魔主要用灵气和心理来诱惑对手心神,可杀气天生克制诱惑。当你非常清楚接受了某种好处就会肯定被杀时,拿什么诱惑你都没用,毕竟什么东西都没自己命值钱。
如果诛心狂魔的灵气中掺杂了血腥杀气,那么他还怎么诱惑?见过拿胡萝卜诱惑的,没见过拿大棒诱惑人的。所以诛心狂魔不能使用攻击武器。如果他使用血淋淋的武器,会破了自己法力。放弃了天赋神技攻心术,而拿起刀剑战斗。那他的战斗力会很低,大战时几乎可以对他忽略不计。
当年四魔祖带徒弟们和三清燃灯及众弟子大决战时。诛心的徒弟血魔最强大,杀死神佛无数。其实不是血魔强大,只是他师傅需要个武器,一个收割者而已。
这把剑水灵之气完美的掩饰了杀气,水灵还可增幅香草灵气,正好合适诛心狂魔。
人类就是富裕啊!尤其是管大海的。诛心狂魔见了此剑,感觉做飞剑突然一击很不错,心中难舍。但是盗亦有道,魔祖不是来抢劫的,也不是随意就受人施舍的。所以他随手又扔给波塞冬;“这。。。这东西还行吧!就是不知道好不好用,你杀俩人给我看看吧!如果好用,我交你这个朋友。”
杀俩人试试?我波塞冬是神,而且是正神,不是魔鬼,这不可以吧!
不过狂魔的言外之意是,我不试试他短剑的锋芒,他就不认为我是朋友。不认为我是朋友,那就是敌人了。他们本是恶魔,是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难道是要投名状?想到这里,波塞冬深吸一口气。谁让这些魔崽子反复无常,说翻脸就翻脸呀!天照、天御做鬼别怨我啊!我也是没办法!想到这里,波塞冬暗暗下了狠心。
短剑没有任何征兆,刺进了天御心脏。没有杀气的剑,靠近天御身体时,不会激发他本能的被动防御。瞪着双眼的天御,不相信自己就这么不明不白死了。甚至,此时他根本不相信透心的短剑,是刺到了自己心脏。
当天御身体开始颤抖,口吐鲜血的时候,天照才惊醒。心中哀叹,自知今天难逃死劫。
不过求生本能还是让他心存侥幸,决定逃跑。波塞冬既然杀了兄弟二人中的一个了,怎么会遗留后患。海神三叉戟金光一闪,猛然刺进天照后背。
天照犯错误了。战场上,可以逃命撤退,但绝对不能把后背交给敌人。战场上,鸣金撤退很正常。那种撤退都是一手持刀,一手持盾,直视敌人,双腿慢慢倒退。或以枪指敌,缓慢倒退,直到安全距离才快速撤离。这样,敌人也不会再拼命追杀了。毕竟,战斗已经赢了,可以领军功了。再去砍杀万一遭到反扑,丢了性命,反而不值。
而丢盔弃甲,疯狂逃命的军队,往往会遭到更疯狂追杀,反而葬命的多。那样逃跑,自然没有攻击力了。都是征战在外远离家门,难料明日生死。为了自己和家人,白捡的军功,谁不想要?追快点,多杀几个,凭军功得点奖赏多实惠。所以古代小说常讲,碰到丢盔弃甲的军队,另一方的士兵会狠命追杀,将军都压制不住。
所以逃命也有学问,像哈迪斯那样,体面撤退并不丢人。像紫微大帝那样摆开阵势,打不过后如果只顾自己逃命,也没问题。天照他的子民那时还处于半蛮荒状态,哪懂对战和兵法。结果掉头就跑,不光丢人,还会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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