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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我当时就经常用力地想着这两个字。我有时会认为东子甚至对于我会造成的伤害都那么*裸地表现在外面。多么单纯又多么不单纯的男人呀!就和我俩*时一样,这个男人从来就不会*裸地表现出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他会像孩子偷吃零食那样地索求我的感觉,我心灵、肉体的感觉,好像不那样,他就进入不了我一样。
现在我死了,所有的这一切都已毫无意义。作为一个鬼,尽管我也会悲伤,也会因美好的回忆而欢乐,但那都是无形且缺乏质感的。人们在他们编造的故事、书、影像里夸张地表现什么鬼哭狼嚎之类的状态,其实在另外一个时空里的我们,对人类构不成任何威胁,更别说去伤害他们。回过头来看以前的种种,却仍没摆脱做人时的情感纠葛,对此我是无话可说的。
借用一句话:是人就要假装什么也不清楚,也不要试图弄清楚,否则你将失去,这就是生活。天真无邪是白色,中间人物是灰色,坏蛋是黑色,还有一些奔跑着的红色——唯独没有我的色彩,没有我和东子共同拥有的色彩。
而这一切在我死去变成一个鬼魂后,发生了改变。你由一个主角,站在舞台中央的,突然变成旁观者。而且你还不清楚自己观看的将是一出什么样的戏!刚开始的时候,我总是会忘掉自己的身份,老是想挤进他和周围的人之间,隔断他们,和我活着的时候一样,独自占有他。
在面对芮儿时也如此,对他和芮儿,我有着两种完全不同,又似乎相同的感觉。我现在有时间和机会回忆这两种不同又相似的感觉,东子的抚摸和芮儿的抚摸。同样是在肌肤上的游走,你无法说出有什么不一样,甚至大多数情况里它们激起的感受都是一样的;但的确不同,不一样。我看着他俩一天天走近,一天天来往频繁,我突然开始理解朱小燕的感受和心理。问题是我的难受是双重的。
变成了鬼,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个贪婪的人。爱,只要爱——一个人如是说。然而我们都不会去在乎,爱是需要付出,需要巨大的付出的。我看到过我居住的小区里一位丧偶的女人,她一共养了六只京巴狗,其中有四只是两只老狗生的。有一天,其中的一只在小区里被一辆车撞死了,那个女人的悲痛你根本无法想象!她居然抱住那只被撞死的小狗一天一夜不松手,泪流满面神情恍惚。什么人也劝不好,直到她的女儿强行从她怀里抢走了那只死狗,让医护人员给她注射了镇静剂。有些感情是可以假装的,唯独这不能。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四章 去他的“我爱你”(4)
我活着的时候依附于我的肉躯,死了还是需要有所依附。那么我对东子也就是一种依附,相互的依附。我之所以会陷入痛苦和彷徨,也正是因为这种难以割舍的依附,现在阴阳两重天了,我知道他的存在,看得到他的一举一动,而他看不到,感觉不到我的存在。这就是隔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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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斯诺墓旁的石凳上。石凳是青色的石头。而写了斯诺短小生平的墓碑是白色的,给人洁净的感觉。从小,我都是害怕经过坟地的,更别说还在一座坟的旁边坐下来。但此时我不仅不害怕,而且内心还十分宁静。好像那只是一个不太熟识的人,善意地对望了一眼,然后各自做着各自的事。
我开始看格非的一篇小文章,叫做《似曾相识的精灵》。
文章说的是关于一首歌留给他的场景和那不再重回的心理气氛。在寻找、在追忆,还在等待。然后他突然转向了博尔赫斯。说双目失明的老博尔赫斯在一个咖啡馆里接受采访。记者让他谈一谈在漫长而短暂的一生中所感受到的生活意义。他不假思索地答道:“没有什么意义。”此时,咖啡馆里正在播放着一首他所熟悉的乐曲。是巴赫,还是莫扎特?诗人在出神。“不,”终于,博尔赫斯认真地修改了他刚才的回答,“只要音乐还在继续,生活还是有意义的。”
斯诺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人。尽管那洁白的碑石上写着他的生卒年月。但那不足以达成对一个陌生人的了解。虽然这个名字也曾听过。看过。虽然也模模糊糊,道听途说地知道点有关他的事情。但了解一个人需要的东西更多、更具体,要有性格特征和血肉。我在想,我面前的这片普通的土里,埋着的是一个热爱这里的人的身体化成的灰吗?还是安歇着一个仍在跃动的灵魂呢?那未名湖中的水波有没有经他轻盈地掬起过而永恒地不平静?一个人活在哪里,如何活法,有时真是值得思考和认真对待的,而人对于死后埋在那片土地的挑选又是为了什么呢?死,本身就是对生的彻底否定,意味着无法重回的消失。那么,消失在哪里难道真的很重要么?
那句“叶落归根”的话,不知令多少海外游子回到他们的出生地,哪怕他呆在出生地的时间及其短促。但人们只愿意把“生”在身上发生的地方叫做根,并且日积月累地聚成那么一种寻根的情结。既然生时拼命挣开故土去异乡做着实现一切的游子,那么垂暮或死后又何必去归入那也许不是你的树下之根呢?
当然。用这种说法来解释这个斯诺是行不通的。我反而有些理解并赞赏他万里迢迢来到这一片土才为安了。他的死犹如他的生之追求,在他曾经鲜活的思想深处,他不在乎他在哪一株树下呱呱落地。
曾经我看过一部电影叫做《生死闲话》,说的是一些身患绝症的人,他们在用自己有限脆弱的生命去热爱生活,多种可能的悲喜都在集中爆发。把“生死”以“闲话”的轻慢方式来演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意念我说不太清。但我喜欢这样的语句。“生死”可以“闲话”,那里面最动人的那个女子每天给病友们跳舞,不在乎会累得吐血。而且也不忘记魅力。追求并相信爱情。最后他安眠在爱人的怀抱。在驾车出游的旅途中,她结束了自己的人生旅途。
想来“生”和“死”对于我们是最无法抗拒的两个自然力。“生”不是我们所要追求而得来,“死”亦不是我们可以控制。它们只行走在自己的规则之上,我们无从理解它,更无法改变。我们只有承受。既然这样,我们何必无谓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生”“死”描上那么多斑斓的颜色来迷惑自己呢?好像生死皆是可以由我们的人力任意涂抹的。这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还极尽荒唐。我们何必不放松心态,闲闲地平静地与生死面对,不必夸大生,也不必渺小死。生死本是一个人的两极,在“生”开始,在“死”结束。只要平静接受已是足够。
第四章 去他的“我爱你”(5)
或者说,大千世界是一篇没有结束句的长文章,每个人只是一个小注脚,对于滔滔不绝的文章,小注脚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
就如柏拉图解释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之所以从容就义:死后或毫无知觉,如无梦之夜一样痛快;或迁居彼界,得以和后来志士仁人相处,不必为思想而杀人者打交道,实为无限幸福。
他的结束语是:“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读着自己想读的文字,想着自己所想的问题,是我每日闲杂时必做的功课,在这些功课中,东子有时候变得无限伟大,有时候变得让我咬牙切齿地恨,我会站在化妆镜前,对着镜中那个没有任何活力的我骂着,去他妈的,我爱你。去他妈的,东子,去他妈的,男人。去他妈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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