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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听,是狭隘,对人对己对社会,都没有好处。
“穷人最可恨的是,总是有意无意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有人如是说。很经典。
恶劣的环境,注定了穷人一辈子都在斗争,能够出人头地的,都可以算是硬汉。
然而,穷人心里实在压抑了太多的东西,就像沉默的弹簧,一旦松手,反弹的力量爆发出来,也是相当可怕的。
穷人是值得同情的,但贫穷本身并不值得赞美。穷人固然有很多优点,但也肯定有很多缺点,贫穷所导致的缺乏教化,使得人穷的同时,不仅志穷,还有着更多的智穷和德穷。当然,不是穷人想要如此,贫穷和愚昧、野蛮往往互为因果,穷人也是受害者。
但是受害者并不等于就是弱者,就没有一点潜在的破坏力。自古以来就有为富不仁之说,富人的罪孽确实深重,但如果因此就看不见穷人的恶,那也是片面的,很多时候,后者一样触目惊心。
我们要帮助穷人,但我们需要的不是穷人翻身,而是全社会所有人的整体提高。谁也不要把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穷人和富人永远不可能零距离,但却可以有相对的和谐,可以有整体的上升和富裕。
穷人外表光鲜
穷人最容易把最光鲜的东西堆在表面,让人晃眼之下,得到一个光鲜的印象。然而表皮下面的东西却不容易安顿好,稍不注意就七拱八跷,让光鲜的穷人像一个小丑,滑稽可笑。小丑的外表为什么需要那么鲜艳,不是没有道理的。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穷人也想表里如一,但如果里里外外都是金缕玉衣,穷人也会“羞涩”( 特指囊中羞涩之意 )得架不住的。
聪明到极致的穷人都是表面派,作秀主义的开山鼻祖。他们最常做也最拿手的技艺就是以区区几文小钱包装自己,按“穷人经济学原理”来推算,经济兼实惠方是最上乘的理财术。
他们可以花1000元租一件真的貂皮大衣、狐皮马褂穿5个小时在富人面前摆阔,却舍不得从内衣到内裤,从头发到袜子来一个“内外彻底粉刷装修”。即使咬了牙关,从牙缝里挤出几文票子置了一身叫人眼睛发花的行头,但开口闭口说的仍是TMD( 他妈的 )之类的市井俚语,滔滔不绝谈论的仍然是诸如白菜几毛钱一斤之类的生存小事。从这个概念来说,穷人可能外部粉刷一新,但肚子里未必有货,即使要他们豁出去真正把自己的胃倒一倒,摆在富人面前的则全是吃素的配方与萝卜青菜渣渣!
小丑如果外表不够鲜艳,肯定“泯然众人焉”( 淹没在人海里,一辈子甭想露个脸,冒个尖 )。可小丑又不甘心,于是只好在外表上动手脚。儿歌里唱道:公鸡公鸡真美丽,大红冠子花外衣,要数漂亮我第一!那是因为公鸡没有见过凤凰,要是见了,它肯定会羞得躲在家里搽雪花膏不可。戏曲里有生、旦、净、末、丑,丑是让人快乐的,却排在了尾巴上。可见小丑这个配角,与什么秀才、小姐、英雄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观众把关公项羽岳王记得精熟,如同老朋友老相好,却对其中的小丑印象模糊,道理也在于此。
穷人就像程咬金只有三板斧,如果三斧下去,对方仍活蹦乱跳,笑着挑衅:“来呀,来劈呀,来砍呀,我好害怕哦!”咬金就知道,这回怕是咬到真金,可能要满地找牙或血洒疆场了。穷人心里其实很清楚,在富人堆里自己的这点光鲜不过是班门弄斧,寒碜且可怜,但如果能给富人一点这个穷人还不错的印象,穷人就心满意足开口唱“我举起钢鞭将你打”( 阿Q的成名曲 )了。
其实,穷人之所以表面光鲜,并不是想跟富人比阔斗富,而是想同别的穷人拉开距离。这好比孔乙己,穿长袍并不是想跟丁举人单挑,而是想同咸亨酒馆里的短衣帮穷鬼们划清阶级界线——俺可是知道回字四种写法的读书人啊!然而,在富人看来,他们却颇有蝙蝠先生的尴尬——不禽不兽,没人喜欢,徒增笑耳。
脸上有着特别多脂粉的女人,多半本身的质地欠佳。花哨往往是便宜货的代名词,真正高贵的精品是不屑于混迹其中的。但对很多人来说,买不起高档货,不花哨更拿不出手,花花哨哨,热热闹闹,至少显得不那么寒酸。
所以穷人要作秀。
穷人很容易将脸蛋的不够光鲜归结为粉的质量问题,其实不全是。富人不光是有高质量的粉,而且更重要的是打的方法比穷人高明。他用不着自己动手,就有专业人员帮他搞掂。这些人趣味高雅,训练有素,又不存在当局者迷的弊病,以专业的眼光、职业的心态,来塑造富人的形象,很容易就扬长避短了。
富人于是光鲜。
但光有他自身的光鲜还远远不够,哪怕是美国总统,如果放他一人到孤岛上,他就只不过是一个高级猴子,甚至不如猴子。
富人的派其实是穷人捧出来的。
仔细看看,但凡背上扛着大包的,多半是民工,为一碗饭奔命;肩上背着挎包的,多半是打工仔,匆匆忙忙赶去上班;腋下夹着小包的,不是小老板就是小领导,时刻准备着替人埋单;甩着两手,什么都不拿的,才是真正的大老板,一切自有人安排。
富人出门需要随从,领导下去需要接待,并不是他独自一人不能应付,也不是想占那点小便宜,而是“派”的需要,没有那派头,就不像个领导了,威信何来?面子何在?工作也不好做了!同样,一个大老板,来谈几千万的生意,出门你却发现他打的,怎么看都像个骗子,生意绝对吹了。
所以想想酋长,头上往往插满了羽毛,还是很有道理的。
酋长头上插羽毛可以理解,一般人头上也插,就有点滑稽了。
衣衫上的阶级高低
很多时候,你根本不能从外表上判断谁是穷人谁是富人,比尔?盖茨常常穿便装,城市里的打工仔倒是天天西装革履。
稍有一点阅历的人都明白“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的深层含义,明白这是一个只认衣衫不认人的误会型的时代。
无法想象,五星级宾馆的小门童会让一个穿着比孔乙己还孔乙己的亿万富翁从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钻进宾馆。孔乙己先生的打扮不仅摩登,而且煞费苦心。其穿着长衫喝酒与排出几文大钱的架式,活脱是一副落魄秀才穷酸相。长衫虽又破又脏,但终究标榜了读书人的上流身份,与整日往来于咸鱼鲍市引车卖浆的短衣帮有着衣衫上的阶级高低。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要把银行户头上的三位数变成十位数,要把饿得瘪瘪的钱包喂得肚满肠肥,要把自行车换成奔驰宝马,实非一朝一夕之事。然而,从衣衫上比肩富人或战胜富人却是经济快捷的。因此,天下拜富族摇身一变,变成了学富帮。他们像富人一样大腹便便地走路,气焰嚣张地说话,目中无人地行事。他们甚至比富人更像富人!那忙着打手机的貌似忙碌,那大呼小叫的仿佛很有派头,那皮尔?卡丹或香奈儿的行装,让不知底细的人以为他们有何等产业,何等地有来头。这就像时下流行的明星模仿秀,除了不是明星本人之外,这些模仿天才简直可让天下观众以为他们正是明星们的孪生兄弟或正宗克隆品。
更有甚者,还有一群人专门衣冠楚楚,跟在要人身后混吃喝。请客方以为他是客人方的,客人却以为他是请客方的。于是他们便有模有样,吃得有滋有味。显然,如果换成一名乞丐,可能当场就会被棒打出门。这些吃喝高手,久走夜路没撞到鬼,漂亮的衣衫功莫大焉。
在财富年代,人们习惯按领分人,蓝领下人、白领工人和金领主人。后来又衍生了粉领佳人、灰领穷人之类。这就像古代中国,三公九品,穿什么衣,戴什么帽,套什么靴,那是万万不可乱来的。如果一个男人穿了黄袍,只有两种可能:一种他是皇帝,一种他想当或要当皇帝。赵匡胤被黄袍加身之后,就只能当皇帝了——造周皇帝的反,那还了得——否则便只有等死,等着被诛灭九族。
现代社会的平等性首先就是衣衫的平等性,穿衣的自由正是现代民主自由的题中之意。似乎穿与不穿,穿什么与不穿什么都无关紧要,自然也不会有风化警察来逼迫你“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既然当富人有那么多舒服,过过“阔人瘾”总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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