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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亮亮是个丢三落四的家伙,年纪轻轻就得了健忘症,想想真是可怜。所以当他打电话给我,说出差必须带的重要文件不知落在房间哪个角落忘带走时,作为他最热心的室友,我不得不帮忙。其实那份文件根本不在他房间,是在厕所,至于为什么在厕所,我还没有想出答案来。我以最快的速度开摩托车给他送到火车站,他急忙忙抓着我的手差点哭出来。作为刚刚毕业一年的职场新人的他,其实还是很努力的。我拍拍他肩膀说,加油,然后看着他匆匆进闸上了火车。事实上他真的很马虎,所以十分钟后他打电话告诉我,我带过来的文件并不是他要的那一份时,已经晚了,他甚至没有当场检查一下就离开了,现在我是爱莫能助,唯有向上帝祈祷他不要被领导骂得太惨以至于被炒鱿鱼。
亮亮是夏天的时候搬进来的。七月是应届生求职的高峰期,上海房屋一度出现空前紧缺,他被中介糊弄找到了我租的这栋房屋。七十年代的老工房,还有老鼠在夜里咯咯磨牙,下水道总是堵塞,角落里蛰伏着我们可能根本抓不住的蟑螂。中介告诉他房子物美价廉,其实狗屁,世纪大道附近没什么物美价廉的房子,整个上海都没有。所谓的两居室,实则是一室一厅改后的住房。房东终于把空余的房间脱手,当天晚上一定是叫了一帮朋友胡吃海喝。
我看着那个可怜虫拖着大行李箱进来的时候,跟他打了个招呼。我比他大五岁,按理说,我们已经不能被称为同龄人了,但至少都还归属在年轻人的范畴。他真算是一个糟糕的年轻人,一个星期之后,他的房间简直无法踏入。吃晚饭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摇摇头,说刚刚工作,根本没钱交女朋友。在他口中,“交女朋友”和“买奢侈品”好像是等同的。我纠正他,女朋友不是商品,不一定非要有钱才能交。抱歉,我是唯爱主义者,我觉得爱比钱重要。亮亮看了我一眼,表示他还小,还不懂什么是爱,只是知道爱的关键在于钱。我想我们之间这五岁的代沟已经重塑了两个人的爱情观,于是我不置可否,继续吃饭。
其实我没有任何看不起他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女朋友,也许房间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乱,仅此而已。
2
而事实上我自己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今年我已经快三十了,但依旧是个单身汉。可我没有像亮亮那样粗糙地生活,我的房间一尘不染,整齐得好像样品房一样,这都归结于我的强迫症——必须让所有事物变得统一而整洁。因为无法依赖他人,所以只能依赖自己。而三十岁的我,基本已经没办法再说交个女朋友这种话了,如果说出口,同事会笑话你,羞耻心油然而生。三十岁的人,周围的人都巴不得你第二天就结婚,因为你已经过了适婚年龄了,然而国家规定的二十二岁我觉得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就像我现在照镜子依旧觉得自己只有二十来岁一样。年龄这个东西在过了某个阶段之后,我认为并不重要了,生日也提不起你什么兴趣。日子照常在继续,直到你头发开始频繁掉落,眼角出现了鱼尾纹,皮肤开始松弛,你才真的担心起来。可这些,我都没有。我一直提醒自己只是二十九岁而已,这也是事实。
有一天亮亮冲进我的房间,把他的电脑给我看,他惊讶地叫道:“天啊,你怎么会出现在征婚网上!”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那张照片,确实是我,名字、性别、年龄、生日、星座、血型、爱好种种都没有错,但这并不是我干的。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元凶就是我妈,除了她,我找不到第二个人会干这样无聊的事情。
“妈,我仔细思考过了,我觉得我还没有到没人要的地步。”
“征婚并不代表你没人要,而是让更多的人来要你。”
“但我最终也只能要一个人。”
“但你也有了很多的选择。”
“选择多了并不是好事。”
“但没选择是更差的事。”
我和我妈的对话在撤掉与不撤掉征婚网站的信息之间徘徊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我说:“我只想找一个我喜欢的人一起生活。”
“我知道,这句话你说过很多年了,即使那个喜欢的人是你朋友的女朋友也没关系。但关键是,你已经过了恋爱的年龄了。”
鼠标在界面上滑动:年龄二十九,配偶学历要求至少本科,本人雅思8分(当然没有要去国外的意思),月薪五位数,老家有两套房,找一个称职的媳妇儿,不要一个不靠谱的恋人。这是我妈对我的全部描述,简直一针见血,表面看起来高大上,实则根本含混不清。难怪她是语文老师,太懂得糊弄人了。
3
我和亮亮喝啤酒,亮亮说,成年人的世界真可怕。
我说,对啊,不过你也会有这么一天。
亮亮闷闷不乐地咬着卤猪尾,望着我说,光哥,你条件这么好,不应该单身啊。
我抿了一口酒,说,对啊,我条件这么好,我也觉得不应该单身啊。然后我呵呵笑起来,接着说,之前也谈过几次恋爱,每一次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认定的那个,会天长地久,会海枯石烂,但是也抵不过意外。不是对方变心了,就是自己变心了。总觉得爱是神圣的,稍微有一些杂质了,就没办法爱下去了。伤过别人的心,也被别人伤过。爱情嘛,就是你插我一刀,我还你一刀,血淋淋地笑话自己是个傻瓜。
亮亮撇着嘴,说,你这种理论真是简单粗暴。
而没多久,亮亮恋爱了。周杰伦早就唱过了,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一点也没错。亮亮有天带着女朋友请我吃了顿澳门豆捞,其实我对这样的食物无感,但是还是去了,主要是替他开心开心,顺道见见这女朋友。那个叫苏苏的小女生是和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同事,性格开朗,也懂得为人处世,点菜时心里特别有数,聊天时也知道迎合别人的话题去讲。这样比起来,亮亮就真的成了小孩子,好几个话题都是我和苏苏在那里穷开心,亮亮却埋头一个劲地吃东西。末了,亮亮回家和我说,还好有光哥在,不然我和她可尴尬了。
尴尬?
对啊,其实我们经常聊不到一块去,话题总是南辕北辙,我说我的游戏,她说她的八卦,最后只是牵着小手走一段我们不怎么走的路,看看夜景就各自回家。还有一次,我请她吃饭,我只是在饭前讲同事告诉我的一个烂俗笑话,结果她一点没笑,她点的菜大部分是我爱吃的,但是她却一点没动筷子。我们俩,好像总不是那么回事儿。
那你为什么要追她呢?
整个公司年轻人本来就不多,好看的女生更是少了,大家都催促我谈恋爱。正巧苏苏也单身,我又转正了,所以经济压力小了很多,就试试谈谈看了。
那你喜欢她吗?
什么叫喜欢?看着开心不就叫喜欢吗?看着她我挺开心的。
所以什么是喜欢,当亮亮提出来时,我自己也没办法明确地定义。曾经我以为的喜欢是占有,是被你喜欢了的人就只能属于你一个,她不能和其他男生太亲近,也不能不在乎你的感受,不能像朋友一样相处,而是要更亲密,且只能与你一个人。再后来,我以为喜欢是有个人可以在背后默默支持你,你去图书馆她也去;你去听讲座她也去,你说你有宏图大志,她会花大把时间帮你打听相关的细节;你说你想要放下一切去旅行,第二天她就帮你准备好了行囊。而现在,我倒觉得喜欢变得简单起来,尊重你所爱好的,保留她所拥有的,那就够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喜欢”这两个字的含义越来越有了不同的看法。几次恋爱下来之后跟跑过几场马拉松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没累死以外,基本已经精疲力尽。好像投入的东西太多,根本已经要不回来,爱得太用力,死得也很惨。
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单身汉同事不是在相亲,就是在相亲的途中,好像全世界都在期待他找到一个女人。而他们总是在喝醉酒后和我说,阿光,要是你一直带着“要找一个我爱的人”的思想,你这辈子可能要孤独大半生了。
夜里苏苏会打电话过来,亮亮会有的没的说两句,然后进卫生间洗澡,玩会儿电脑,睡觉。
从他身上,我好像能看到自己刚入职不久的状态。那时候也有一个女生和自己交往,周末会去看电影,陪她买衣服,然后吃饭,有时候去游乐场。但大部分时间两个人只是窝在家里看恐怖片,夏天吃西瓜,冬天吃薯片,沙发被我蹭得快脱漆了。接着的那个女朋友,没有那么喜欢宅,于是我们见面的地方往往是在公园,有时候参加她喜欢的文艺活动,作者签名售书什么的,总是刷豆瓣,然后过着极其丰富的人生。再然后,遇到一个很喜欢拍照的女生,她记录了我们在一起一百多天的生活。很多时候想想,这些女孩子,或多或少都很像,甚至有时候我有点混淆她们和我经历的事情。
我想我们还是爱过对方的,比喜欢要深一些,但是终归不算真正的爱。不然事后想来,也不过云淡风轻,根本谈不上恨,偶尔过节还会发发信息调侃一下。那么我们的分开,也是命中注定的结果。
4
有一天苏苏来找亮亮,那天亮亮并不在家,于是我让她进来坐着等会儿。苏苏很有礼貌地点头,然后走到亮亮的床边坐下,我在厨房烧水,听见她叫我。她说手机没电了,想充电,但是没看见插头。我弯下腰去帮她找,她就在背后笑起来。这个时候显得有些尴尬,或者说原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有些尴尬。我帮她插好后起身,她说,你其实是个有趣的人。我呵呵一阵笑,是吗?苏苏点头道,是的,比张亮有趣,他实在……太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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