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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歌转入我们班的时候,也就是我认识她的时候,我们都是十六岁。她的父亲是个钢琴家,母亲是个雕塑家,而她是个后进生,且后进的程度相当惊人。自从她高一下学期转到我们班,我们班其他的后进生突然之间发现,原来真正的后进是这么回事,就是全方位的后进,不给别人一点机会。据住在她家附近的同学讲,她原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在十四岁之前,也就是初中二年级之前,都没显露出放弃自己的天赋。在十四岁时,她的大脑受到过一次重创,关于重创本身,有几种说法,一种是在皇姑区宁山口一个相对陡峭的下坡,她松开了自行车的车把去扎自己披在肩膀上的头发,撞上了路边的书报亭,在琳琅满目的杂志和报纸中晕了过去。另一种说法是她的妈妈除了是一个享誉亚洲的著名雕塑家以外,还是一个享誉邻里的家庭暴力者,一次用她爸爸放在钢琴上的用以教学的节拍器,狠狠地击打了她的太阳穴,致使她昏迷了好多天,醒来之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还有一种更全面的说法是,她撞上了书报亭之后,她妈妈一气之下又打了她。其实她看起来很正常,据说他的父母领他去北京上海都做过全面的检查,智力测验也做了无数,结果全部指向她的大脑没有一点问题。可奇怪的是,从十四岁开始,无论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她都义无反顾地成了一个后进生。而这些本应该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像她的家庭和她的关系一样,我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个异数。父母都是大型电机厂的工人,一辈子负责在生产线上制造三层楼高的大型电机。我清楚的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也许是七岁,也许是八岁,父亲一次端着一杯三块五毛钱的老龙口口杯对我说:儿子,这里面才是我的家啊。看我没有听懂,便抬手给了我一个嘴巴。而母亲那时正在厨房里,站着吃前一天的剩菜。而这些,包括酗酒最可怕的朋友,谩骂和暴力,都没能阻止我成为一个不算太差的学生。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便基本上掌握了一套对付考试的方法,只有语文这个科目我无法完全掌控,尤其是作文,到了高中的时候,虽然其他科目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精进,作文却还是停留在使用小学时的词汇讲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故事的程度,这也是限制我成为顶尖选手的唯一因素。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我不算聪明,不是那种老师一点就透,然后可以随心所欲地玩耍的学生。我极其用功,到了类似于一种苦修的程度,具备这样的能力不得不为父亲酒后对待我的方式记上一点功劳,即是我从小便被迫养成了对自己残忍的能力。
所以,非常容易理解,当老师宣布,我和安歌即将在五分钟之后成为同桌的时候,我的愤怒失去了控制。我大声说:老师,我不和她一座。老师说:到底你是老师还是我是老师,不服就他妈的趁早给我滚蛋。我们的老师是一个女孩子,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可是一旦激怒了她,使她骂起人来,你就会相信,尽管脏话大多数是男人发明的,可是只有到了女人嘴里才能产生最大的杀伤力。她骂人的技巧之妙,在于她可以一边不停说出脏话,一边用眼睛传递着弦外之音。那天的弦外之音就是:如果你听话,你还是我的好学生,错不了。于是我说:和她一座可以,但是如果有一天她受不了了,可不能怪我。老师说:把嘴闭上,赶紧搬吧。
安歌在上课的时候有三大爱好。看小说,听音乐和演哑剧。最后一项是前两者的衍生品。脸上的表情随着手上的书页和耳机的旋律起着变化,微笑,严峻,感动,沉重,虽然她把这些表情所能连带发出的声响降到了最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可是光是她沉默的在我身边表演各种表情就够受的了。到了第三天,我终于忍不住和她说了话:哎,你哭什么?她抬头看我,脸上还有泪珠,说:我哭了吗?我说:自己摸摸,哭了都不知道,看什么呢?物理老师在讲台上正讲着双缝干涉的原理,我一边想听光的波动性质,一边想知道身边这位哭个什么劲,这种矛盾反映在脸上,就是一种混合着好奇心的怒气冲冲。她说:一本小说。我放弃了光的波动性质,说:那都是假的,你也信?她说:这书的作者说过,对了,是引用别人的话,强劲的想象产生现实。我说:胡说,想象怎么可能变成现实。她说:我觉得这里面涉及到,很难讲,可能涉及到对想象和现实的定义。不过也可能你说得对。我说:作者还胡说了什么?她用手抹了一把脸,瞄了一眼老师,把书放在膝盖上,小声念道: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荡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屋檐滴水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水水滴的逐渐遗忘。应该是在这时候,在我安全而又平静地进入睡眠时,仿佛呈现出一条幽静的道路,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嘶哑的声音在当初寂静无比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的我颤动不已。安歌的声音轻柔平稳,就像是湖面上的风,吹拂在黑夜里飘荡的孩子的发际。我十分确定就是那个时刻,小说这种东西以其自身的样子出现在我面前,不是如同语文课本上那些,以等待解释的姿态出现,而是以单纯的等待阅读的样子出现了。可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问了一句: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的我颤动不已,这是个病句不?她说:我觉得不是。是现在的我看见了童年的我。我极想同她就此展开争论,之所以我闭上了嘴,一个是因为物理老师已经注意到我们,我用余光接收到了他眼神里暗含警告的波动性质,一个是因为我的小说知识太过匮乏,一旦纠缠起来怕是讨不到便宜。我只是说了一句:修改病句是一道两分题,然后就面向黑板继续听课了。
她从不主动和我讲话,我将此理解成,对我在所有人面前拒绝和她同桌的报复,而且这种报复进行得十分彻底,因为她不像其他的同桌那样经常有求于我,让我讲题或者在平时的测验中,把卷纸向旁边靠一靠。她毫无这方面的需求,而且我对此的回应,即拒绝认错和拒绝主动和她讲话,似乎正合了她的意。她可以更彻底地沉浸在自己那三个爱好里面。所以当我忍不住在那天和她讲了话之后,我的自尊心在一瞬之间被好奇心打败了,并且随即认识到一个十六岁男孩的自尊心是多么虚无的东西。她的哑剧表演成了我除了卷纸上的题目之外最想要解答的谜语。在她一个又一个平静的答案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并且开阔了我的视野之后,我主动向她承认了我的错误。我在一个下午的自习时间说:你应该有一支2B铅笔。她说:我不用。然后闭上眼睛继续听她的CD,SONYCD机放在桌堂里,白色的耳机线隐藏在头发之中。我从书包里拿出一支新的2B铅笔削起来,等到我几乎把笔尖削成了凶器的形状,她也没有发现我正在卑微地为她削着铅笔。我只好推了推她的胳膊,把铅笔放在她面前说:给你。她看了看铅笔说:谢谢你。我说:不用谢,不费什么劲,但是考试用得着,别的铅笔涂的答题卡机器不识别。她说:我可以用它画画吗?我说:它是你的铅笔你说了算。她说:那好。然后又要闭上眼睛。我赶紧说:上星期我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我是和老师怄气来着。她说:上星期你说什么啦?我说:我说我不想和你一座,其实无所谓,就是为了煞煞她的威风,谁让她老用粉笔扔我们。她说:你不愿意和我一座也没什么错。你成绩那么好。我感觉到害臊的厉害,好像光着屁股被人看见,那人还说,你光屁股有什么不对,屁股长得这样圆。我说: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真的,真的不是不愿意和你一座,你也知道,班里的风气就是这个样儿。她说:知道啦,你真的真的不是不愿意坐在我旁边。我说:还有,我从来没替同桌削过铅笔。她说:真的?我说:千真万确,我自己的铅笔都是我妈给削的。她把桌面上的那支铅笔放在了文具盒里,说:那我会照顾好它的。我说:那能不能以后,有什么话就说,别搞冷战。她说:什么是冷战?我说:就是像小屁孩儿似的,憋着不说话,谁先说话算谁输。她说:我没有啊。我说:那你干嘛老不说话?她说:我只是没那么多话想说。你要听听音乐吗?说完摘下了左边的耳机。我说:什么音乐?她说:莫扎特的《安魂曲》。我说:好,莫扎特,安魂曲。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两个耳朵都插着耳机,SONYCD机放在我的桌堂里。窗外一片漆黑,夜晚来临,安歌已经不见了。
安歌虽然从不听课,但是很少旷课,也很少迟到,即使在感冒发烧的情况下,也都安静地从早上七点坐到晚上六点,似乎按时上下学对于她,是一种必须要完成的仪式。在高二开学不久的一天,她没有来。原因是她在家里切水果的时候,不小心割伤了右手的食指,伤口之深,就算后来痊愈了之后留下的伤疤也看上去像是摘掉戒指留下的浅色地带。恰巧那天,安歌的妈妈来到了学校,为学校正门的一尊雕塑揭幕,雕塑的内容是一位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女老师正在弯腰为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男孩子插上翅膀。事实上我第一眼看去,以为是什么人在给那孩子的后背动一个手术。安歌的妈妈是我见过最年轻最有风度的妈妈,身材高挑,穿着灰色的风衣,脖子上围着红色格子的围巾,两只大手垂在身侧,整个人本身就像一尊雕塑一般。第二天安歌右手裹着纱布,按时来到了我身旁的座位坐下。我吓了一跳,说:手怎么了这是?她说:切水果溜号了,切在手指上。我说:你可真是溜号的专家啊,昨天的事儿?她说:嗯,昨天早上。我说:你知道吧,昨天你妈妈来了,我们都看傻了,校长好像比她老了三十岁。她说:知道,我妈妈喜欢打扮。我说:不是不是,是那个气质。她说:嗯,我妈妈是有气质的。我看今天不太适于聊天,就住了嘴开始写练习册,写了几页化学判断对错题,我突然说:你是左撇子?她说:不是。我说:你切水果用哪只手?她说:我忘了。我说:你是故意弄伤自己的,对吧。她把耳机插在了耳朵里,我伸手把耳机扯下来,说:你干嘛要弄伤自己?她说:我忘了。我把耳机放回她的耳朵,她的耳廓冰凉,我撒开手之后说:随便你。
新一轮的“看谁先说话”游戏开始了。虽然父亲酗酒这件事,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自我伤害,虽然当时我只有十六岁,可我认为我完全具备了了解他的能力,他曾经有着清澈的头脑,深厚的家学和茁壮成长的求知欲,他会做能飞到云端的大风筝,会用毛笔写漂亮的蝇头小楷,若不是爷爷加入了国民党,在东北失守,华北失守,南京失守之后,把妻儿抛下,从青岛上船独自逃到台湾,他本可以得到机会成为他那个年代最优秀的一撮人,可是一切都因为爷爷的问题而灰飞烟灭了。他成了他本不应该成为的工人,娶了他本不应该娶的馒头铺家的女儿,生下了一个他本不应该生下,和他性格完全相反的儿子。终于他义无反顾成为了一个酗酒者,和之前所有际遇一样,都不是他的责任。所以他选择继续成为一个酗酒者,放弃所有清醒的时光和所有责任。这种自我伤害,更准确地说,是一种自我怜悯和自我陶醉。之所以会想到这些,因为我发现安歌是一个和他完全不同的自我伤害者。安歌为什么要伤害自己,在“看谁先说话”的游戏进行中的时候,我反复思索,甚至导致了罕见的上课溜号,终于我认为我找到了答案,就是她除了伤害自己,无法表达,她对于她无法抗拒的事实的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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