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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一气呵成、一鼓作气写成的书像什么,不知道它有什么地方让人喜欢。没有情节,没有中心,没有感情线索。可我知道,我感到,它有一种重要的东西。有一张弓从第一个句子到最后一个句子把全书撑了起来。绳子颤抖着……差点要断?
那些男人,说起自己时,他们说他们受到了“折磨”,那么优雅,那么潇洒,那么浪漫,是他们崇高而优秀的表现。说起我们时,只要我们一出轨,他们就说我们歇斯底里,精神分裂——最好关起来,这样让人放心。
现在关的是我,当我说起路易斯时,他们就说我胡言乱语。可我没有编造。是格特鲁德·斯泰因这样告诉我的:路易斯吹牛说,他从小就身不离刀,想“杀死所有的同性恋者”。这不是一个很干净的人吗?他不能容忍别人打司各特的主意,所以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说得很明白。他已经开始动手了。当他知道格特鲁德跟阿丽丝·托克拉斯睡觉时(他很小气,应邀到弗勒里斯路做客的人早就知道),当他发现她确实是一个女同性恋者的时候,他说了她很多坏话,让人要吐,因为他的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个女人,她曾是他的老师,他的顾问,曾经给他施舍和赞助。但像路易斯那样的男人,身上没有人性。那个家伙会把衬衣一直捋到肚脐眼,要别人好好利用他猩猩般的毛发。别期望他能给你多大的好处。他只是洁身自好?很难说,他一直讨厌我,跟我开战以后,他就通过报刊让人知道了这一点。可以看见他越来越脏,胡子拉碴,衬衣包着狮子般的毛发,领子上都是污垢。这个游击队员壮大了,杂志上到处都是。在战斗中壮大?
“我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我重复说,“我有双非常明亮的眼睛。”当时,这还是个事实。奥康诺尔跪着,脑袋夹在我丈夫的双腿中。房间里非常阴暗,但放映机的光线把那一幕照得很亮。我可以保证,确实是那么回事。
“根本就没有什么放映机,夫人。你丈夫已经向我们发誓。这是很清楚的事,你们根本就没有放映机。”
“当时我们住在酒店里。放映机是从酒店里借来的,银幕挂在房间的一面墙上……他们看着黄色电影,画面上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两个男人并不认识那个女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懂我的意思。”
他们摇着戴眼镜的脑袋,脸色苍白得像他们白色的罩衫:“又是幻觉,泽尔达。不是你的眼睛欺骗了你,而是你的脑子。这就是你的毛病本身:你不应该相信你所看见的东西。”
他们相信司各特。他的话是金子,或干脆就是金钱。我的丈夫拿着支票本。“你的大脑创造了一些其实是幻觉、歪像的形象。你明白‘歪像’这个词的意思吗?”
侮辱和贬低也属于治疗吗?“我会画画,先生们,我当然知道什么叫歪像。”我嘀咕着好像是“蠢猪”之类的话,或者是更糟的话。他们听见了,我也感觉到了,他们狂热地在本子上记了起来,说我的病情又加重了。
“你是在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失控的?你为什么没有把这个问题向你丈夫提出来?你是否证明过你真的看到了什么?”
我默默地看着他们,看着灰白色的墙壁,敌意的墙壁。
“如果你们不相信我,那就去酒店问问吧!当一回侦探!整个酒店里的人都听见我们吵架了。是的,我骂了他们。可是,在那种情况下,哪个女人会不愤怒呢?路易斯把我当做是一个有污点的女人,一个女性求偶狂,一个失败了的女人。‘可怜的失败者!’这句话他说了三遍。他说:‘不如回老家去,回你的亚拉巴马巢穴里面去。让司各特安静一点吧!’于是,我拿起放在钢琴上的一碗潘趣酒[35],使尽全身的力气向他脸上扔去。他及时避开了。可惜!”
我还记得起那响亮的破裂声,我的牙齿和骨头都感到了震动。色拉碗打烂了,声音刺耳极了,既好听又可怕,好像是钢琴本身爆炸了。司各特想向我扑过来,他踩在了像雹子一样铺满地毯的碎玻璃上,脚流血了,在地上留下了两道鲜红的印痕。有一刻让人十分诧异,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房间当中,站在与路易斯和我等距离的地方,惊讶地张着嘴,不知如何是好。路易斯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硬充好汉,咧着嘴看着这场面。我颤抖着,没有说话。放映机在寂静中嗡嗡地响着,影片中的窃窃私语是我听见过的最淫秽的语言,司各特曾和我四目对视,两人都在想谁去关了它。后来还是他踮着被刮破的脚尖,平衡着双臂,走到房间的那头把放映机关了,房间里的空气缓和了一点。我感到自己的双腿发抖了,地面陷了,然后出现了巨大的黑洞。
*
1940年
我跪了下来。
从此,下跪的就是我了。
我等着别人来找我:我独自一人无法站起来。
他们来了,穿着白色的保护服,又大又软,是粗布做的长衣,使他们看起来很无辜,像虚无一样无辜。
一束头发出现在我眼前,扫过我的眼睛,撕破了我的眼帘。我的头发的颜色为什么这么快就变深了?随着年龄的增大,人们都以为头发会变白而不是变黑。剪掉这束头发,剃光头。要么就不要再提它。把这几句话写下来:“一束长长的黑发斜斜地剪了下来,那天,她独自一人凝望着疲惫无力的大海,男人们在散步的小道上抽烟,女人们消失在折叠式躺椅上,孩子们在沙滩上奔跑。”
我懂得怎么组句。你们可别忘了,我有个当作家的丈夫。但我是自己学会写作的,没有他的帮助啊,他可没有一点功劳。
我懂得比他早。早在他在第一个本子上的第一页写下第一笔之前,我就懂得如何写作了。
写作,我懂。我给他所有的杰作提供了养分,不是作为女神缪斯,而是作为素材,就像一个被迫的黑奴,她那个当作家的主人好像认为,婚约意味着丈夫可以剽窃妻子的东西。穿白大褂的精神科医生们有一种理论:我之所以恨司各特,是因为他把我当作了他所有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他把我当做了素材,偷走了我的生命。不是这么回事。因为这一生命是属于我们俩的,那些素材应该由我们俩分享。事实上,是他用了我写的文字,抄袭了我的日记和我的书信,在我独自写的文章和小说上署上了他的名字;事实上,是他偷走了我的艺术,并相信我毫无才能。你们要我怎么想?灵与肉被陷害、滥用和剥夺,这就是我的生活状态,这不叫活着。
医生们喜欢司各特,他们肯定会来帮司各特的,替他拔掉脚上的刺——我说什么?拔掉插在他心中的长矛,这个长矛就是他疯了的太太。司各特和他由医生组成的法庭说,写作对我有害。跳舞对我的身体不利,而写作对我的精神健康很危险。所以,画画可以。我可以画画。以自我为中心,接受丈夫的统治,这是允许的,安全的。那将皆大欢喜。可谁告诉他们我不会画淫秽的东西,画充满着性与血的暴烈场面?他们应该受到这种攻击。
然而,我没有画那些东西,我在画纽约,画巴黎,画我所知道的最为繁忙的城市。我画圣经故事中的场面,画大量的道德说教寓言。在我们的亚拉巴马,这些东西卖得比乡村风景好得多。
从此,我负责给帕蒂和我自己赚钱。菲茨的书现在一点都卖不动了,除了在法国,法国人现在还喜欢他,但他所得甚少,仅够喂鸟。家庭的主人,现在是我。我觉得自己能够胜任。我重新学会了走路,一天走好几个小时。走路的时候,我的精神解脱了,我的思想飞翔了——那可不是乱飞。我恢复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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