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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勇的气质。在命运的打击下,她从不低头,卫护着自己的孩子,走过了漫长而艰辛的路程。她一直活到八十三岁,一九四二年去世。老舍从母亲那里秉承了旗人的某些美好的素质:好客、待人热忱,有求必应,豪放、宽厚;摒弃了旗人的某些恶习:怠惰、荒嬉、软弱、无所作为。老舍对于母亲有一种极为深沉的爱。他说:“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注:《我的母亲》,《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受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注:《我的母亲》,《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旗人的家庭并未局限了老舍的视野。老舍家庭的贫困,曾经给了他无数困扰,但也使他广泛地接触了下层人民的生活。他们所居住的小胡同里,同住着许多贫穷的北京市民,糊棚的,卖艺的,当小伙计的,做小买卖的,当巡警的,拉洋车的,卖苦力的,当仆人的,当兵的,三教九流,都占全了。姥姥家的同辈兄弟们,也多是靠劳动过活的苦人,当木匠的,当泥水匠的,当油漆匠的,五行八作,也几乎都有。他尽管是个旗人,然而悲苦的生活遭遇,使他同汉人具有相同的感受。这种感情体验后来熔铸于他的全部作品之中。他属于满族作家,这是不错的;然而,他又是属于中国人民的作家,因为他的作品中表现的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中国劳动人民的痛苦的、抗争的思想情绪。

五四运动给了他一双“新眼睛”

老舍的学历并不复杂。一九○五年(光绪三十一年)他入私塾读“四书”、“五经”,当时他七岁。一九○九年转入西直门大街第二两等小学校,编入三年级,不久,因为这个学校改为第四女子小学,又转入南草厂第十三小学。在第十三小学校,他已经开始显露出文学的才能。他擅长作文和演说,能背诵许多古文和诗词。当时的老师对他的评价是:“庆春文章奇才奇想,时至今日,诸生作文无有出其右者。”(注:高增良:《老舍与纸鸢》,《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1期。)一九一二年小学毕业后,考入祖家街第三中学,后因家庭经济困难,中途退学,一九一三年夏考入北京师范学校,在本科第一部第四班学习。这个学校“既免收学膳费,又供给制服与书籍”,学制虽然五年,老舍还是坚持下来,他聪敏、勤奋,受到校长方还先生和国文教师宗子威先生的器重。这时他在上述两位先生的影响熏陶下开始学作旧诗。一九一八年六月,老舍以优异的成绩在北京师范学校毕业,被派任京师公立第十七高等小学校兼国民学校校长。他的短暂的学生时代结束了,当时他十九岁。

一九一八年下半年,受京师学务局委派,老舍同荣英、刘耀增等小学校长一起短期赴江苏省考察教育;一九二○年九月三十日老舍被京师学务局提升为京师郊外北区劝学员;一九二○到一九二二年间,他还曾先后兼任过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会会员、京师公立北郊通俗教育讲演所所长等职务。

在任职劝学员以后,老舍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他每月可以拿到一百多块钱的薪水,尽管“那时候的中交钞票是一块当作几角用的,而月月的薪水永远不能一次拿到”,但一百多圆的薪水总没教他遇到极大的困难。(注:《小型的复活(自传之一章)》,《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当时的京师分区设立劝学事务所,掌管本区教育事务。老舍任劝学员后,曾经想有所作为,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腐败混乱的教育加以革新,但不久他就失望了。学界的黑暗,使他愤慨。一九二二年九月,他断然辞去待遇优厚的劝学员职务。

从一九○九年入小学读书到一九二二年辞去劝学员职务,这十三年间,是老舍生活的重要阶段。对于这一阶段的生活景况和老舍的思想性格的发展,罗常培曾经有如下的回忆:

三十五年前,北平西直门大街高井胡同口上的第二两等小学堂里有两个个性不同的孩子:一个歪毛儿,生来拘谨,腼腆怯懦,计较表面毁誉,受了欺负就会哭;一个小秃儿,天生洒脱,豪放,有劲,把力量蕴蓄在里面而不轻易表现出来,被老师打断了籐教鞭疼得眼泪在眼睛里乱转也不肯掉下一滴泪珠或讨半句饶。由这点禀赋的差异便分歧了我和老舍一生的途径。

三年小学,半年中学的共同生活,我们的差别越发显著了。自他转入北京师范学校后,他的光芒渐渐放射出来了。宣讲所里常常见他演说,辩论会中十回有九回优胜。再加上文学擅长,各种学科都好,一跃就成了校长方还最得意的弟子,所以十七岁毕业便做了方家胡同市立小学的校长,三年考绩,品等特优,由学务局派赴江浙考察教育,返北平后遂晋升为北郊劝学员,我这时刚在中学毕业,迥隔云泥,对他真是羡慕不置!

由于幼年境遇的艰苦,情感上受了摧伤,他总拿冷眼把人们分成善恶两堆,嫉恶如仇的愤激,正象替善人可以舍命的热情同样发达。这种相反相成的交错情绪,后来随时在他的作品里流露着。涉世几年的经验,使他格外得到证明,他再不能随波逐流地和魑魅魍魉周旋了,于是毅然决然辞掉一般认为优缺的劝学员,宁愿安贫受窘去过清苦生活。他的处女作——老张的哲学——大部分是取材于这个时候的见闻。(注:《我与老舍》,《老舍写作生涯》。)

罗常培,即罗莘田,满族人,著名语言学家,老舍少年时的好友,年龄小老舍一岁。他们之间从少年时期结下深厚的友谊,以后虽历尽沧桑,而友情越加深笃。一九五九年,老舍在悼念他的文章中写下“与君长别日,悲忆少年时……”即不能运笔,泪水涌上眼睛。(注:《悼念罗常培先生》,《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在老舍的青年生活中,特别应该提及的是“五四”运动对他的深刻影响。据老舍讲,正是他在方家胡同小学校做校长时,“五四”运动发生了。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这一伟大的群众运动,但他从思想上却受到了巨大的震动,并决定了他以后的生活方向。他说:“假若没有‘五四’运动,我很可能终身作这样的一个人:兢兢业业地办小学,恭恭顺顺地侍奉老母,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如是而已。我绝对不会忽然想起去搞文艺。”(注:《“五四”给了我什么》,《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五四”运动给他创造了作家的条件。

首先,“五四”运动给了他“一个新的文学语言”。过去,他学的是封建性的古典文学,散文学桐城派,诗学陆放翁与吴梅村。在新文学运动的激荡下,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过去所学的陈腐的规法,而改用白话写作。这文字的解放,在当时是一件大事,犹如砸断了束缚着双手的锁铐,他是以狂喜的心情迎接文学革命的。他同当时千千万万青年一样,不知道为此花费了多少心血,消耗了多少纸笔。他开始偷偷的用白话写小说,而且字句中间放上新的标点符号,“再有一百吴梅村,也拦不住我去试写新东西!”(注:《老舍选集·自序》,《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他后来这样回忆。他当然也有苦闷。他有许多新奇的感受,觉得“什么地方都是诗”,却又捉摸不到明朗的诗句,迷惘而又伤感。他想象着月色可能是蓝的,石头是有感觉的,却又没有胆子把蓝月与活石写出来。新诗写得不顺手,就在深夜朗读《离骚》。他还没有跨进文学之门,但已经迈出了步子。

其次,“五四”运动给了他“一个新的心灵”,“一双新眼睛”。“五四”运动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精神,冲击着老舍的思想,使他的思想变了。他幼年入私塾,第一天就先给孔圣人的木牌位行三跪九叩的大礼,每天上学下学都要向那牌位作揖。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不敢怀疑的至理。然而现在,他“敢于怀疑孔圣人了”。他开始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老人老事”。“五四”运动使他开阔了眼界,拨开了他的心智。他在小学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国耻。可是直到“五四”,他才知道一些国耻是怎么来的,而且知道了应该反抗谁和反抗什么。他说:“以前,我常常听说‘中国不亡,是无天理’这类的泄气话,而且觉得不足为怪。看到了‘五四’运动,我才懂得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运动使我看见了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明白了一些救亡图存的初步办法。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作礼教的奴隶;反帝国主义使我感到中国人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再作洋奴。这两种认识就是我后来写作的基本思想与情感。”(注:《“五四”给了我什么》。)应该说,他后来不少长篇创作的主题思想,已经从这时就开始酝酿着了。

老舍辞去劝学员的职务之后,于一九二二年九月到天津南开中学担任语文教员,兼任初级二年七组的辅导员。他在教课之余,还参加了师生合组的出版委员会,经常出席研究有关学校刊物出版的会议,并审理稿件。这一年,他应校刊编者之约,写了第一个短篇小说习作《小铃儿》,发表于《南开季刊》第二、三合期上(一九二三年一月),署名舍予。小说的内容是写一个叫小铃儿的小学生,因为参加反帝爱国运动而被学校开除的故事。这篇作品的显著特点是它的爱国主义的主题;他的创作的起步之作即显示出他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明确态度,这是很有意义的。然而,老舍自己并不满意。他说:“除了在学校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愿望。不错,我在南开甲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注:《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一九二三年二月底或三月初,老舍自天津回到北京。在北京,他在顾孟余先生主持的教育会作文书,同时在北京市第一中学兼教两小时国语。这时他每月的收入只五十块钱,抵不上做劝学员时工资的三分之一。然而他艰苦挣扎,谢绝各方的引诱,刻苦自励。生活拮据,他宁可卖掉皮袍,给老母添置寒衣和米面,也绝不随意借债。罗常培晚上到北长街雷神庙的教育会所去看他时,他含泪把自己的苦衷据实以告。罗常培恳挚责问:“你为什么不早说?我还拿得出这几个钱来。何必在三九天自己受冻?”他的回答是:“不!冷风更可吹硬了我的骨头!希望实在支持不下去的时候,你再帮助我!”檐前的铁马被带哨子的北风吹得叮当乱响,两个年轻的朋友相对无言,这就是彼此的支持了。(注:详见《我与老舍》。)

二十年代初,老舍同北京缸瓦市基督教福音堂有过较多的联系。他同进步的、爱国的宝广林(乐山)是挚友,宝广林主事过缸瓦市基督教福音堂。老舍曾在缸瓦市堂附设的英文补习夜校学习英语,并帮助教会做些社会工作。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北京基督教青年会证道团主办的刊物《生命》月刊第三卷第四期上刊出老舍翻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基督教的大同主义》,原作者就是宝广林。宝广林用英文写作,他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宣扬一种基于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督教大同主义。他认为,应该“扑杀蓄婢之制,以提高妇女地位,置婴孩于家庭中心,而尊崇独妻之制。以牺牲之精神,使社会安堵。”(注:详见曾广灿:《老舍早期译文:〈基督教的大同主义〉》,《文史哲》1981年第4期。)这种主张,自然带有唯心主义的、空幻的色彩,但对于出身贫寒、渴望自由平等的老舍,却是救世的福音。老舍的思想当时还没有达到先进思想家的高度,他还不善于分辨理论上的真伪,是很自然的。应该说,他还处在探索中。一方面,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强烈要求,另一方面对于如何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又处在朦胧状态中。在这种情形下,他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就难免受到包括博爱主义在内的各种思潮的影响。在博爱主义的影响下,他于一九二二年加入基督教,受洗礼,也是一件自然的事。应该看到,对于早年受到的这种博爱主义的影响,到了三十年代初他是有所认识的,在后来的创作中,他并且借否定具有博爱主义思想的人物,否定了这种思想,这就是《黑白李》。一个取得卓越成就的作家的思想历程往往是比较复杂的,老舍也是如此。

因为他认识宝广林,由宝广林介绍认识了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这才得以到燕京大学旁听英语。他的勤奋好学,引起艾温士的注意,认为他是北京教育界的后起之秀,愿意介绍他去英国教书。做为一个年轻的爱国者,尽管他个人生活充满坎坷,但他一刻也没忘记国家大事。“五四”运动的爱国自救的思想激动着他,忧国忧民的感情满溢心中,他希望能有机会考察各国的情形,借以探求救国的道路。他之接受艾温士的建议,毅然去国远行,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到英国伦敦东方学院去教书,能有较稳定的收入,可以借此赡养老母,也是一个原因。

一九二四年夏,他登上海轮,远走异国。

老舍在北京,整整生活了二十六个年头。北京之于老舍,犹如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风俗,它的传统,它的丰富的熙熙攘攘的平民的生活,深深地理在老舍的心底。后来的创作证明,他一生中最成功的作品,都是以北京为背景的。然而在这时,那还是一个未曾开采的矿山,一棵参天大树的还未破土而出的幼芽。

第二章  异国生涯(一九二四——一九二九)

在东方学院执教

一九二四年夏,老舍远涉重洋,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华语教员。

离别母亲,老舍深感歉仄,他因不能奉侍老母于膝下而心存忧伤;所可安慰的是,他初到伦敦,就遇到好友许地山,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乡愁,使他免去了独处异国的冷寂和孤独。他同许地山早在一九二一年即已相识。当时,老舍是师范毕业生,而许地山已经燕京大学毕业留校教书,被认为是富有学问的青年,老舍觉得很难同他比肩为友。然而,许地山性格随和,“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注:老舍:《哭许地山》,1941年8月17日《大公报》。)他们一起到饭铺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很有趣。老舍佩服他的学识,喜欢他的为人。一九二四年秋老舍到伦敦时,许地山已先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比较宗教学的,因为学校未开学,先在伦敦住几天。他们于异国重逢,倍感亲切,许地山就同老舍暂时住在一块。

东方学院是伦敦大学下属各学院之一,主要任务是教授远东近东和非洲的一切语言文字,重要的语种都成立独立的学系,比如中国语、阿拉伯语等。在各独立的学系中,比如中国语文系,大都有一位教授和两位讲师。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国人,两位讲师中总有一位英国人,另一位是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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