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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第1页)

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寮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像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智恢复了,对自己犯下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了,一旦沉湎醉乡,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根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了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里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幢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就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去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落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塌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隔墙,厚倒不大厚,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跟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地在察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哉怪也”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去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上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才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又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来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地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像。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开价。

我继续捋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伛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地,这些情绪竟变为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像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已经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却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股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虽然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是——索性让我明说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我上面提到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地,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件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丧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地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睁眼总看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幢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幢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就当场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臂,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又决定在地窖里挖个墓穴埋了。一会儿我又打算把尸首投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做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去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就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锹,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辨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地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地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要把这畜生干掉。要是我当时碰到这猫,包管它就活不了。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地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像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地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也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地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可以叫他们更加放心地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阶梯,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地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幢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作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哟,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多。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地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臂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了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陈良廷译

2.有毒的花园

〔美国〕纳撒尼尔·霍桑

我们不记得曾见到过德·勒奥贝平先生作品的任何译本——这倒用不着奇怪,因为就连他的很多同胞和外国文学研究者都不知道他的大名。作为一个作家,他似乎处于这样一个倒霉的位置,即介于超验主义者(他们以这种或那种名称,在世界所有当代文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和以笔谋生的那一大帮人(他们诉诸大众的理智和同情)之间。对于后者来说,他的作品在其发展形式上如果不是过于精制优雅,那也总归是太缥缈、太朦胧、太虚幻,不适合他们的口味;但是对于前者来说,却又太大众化了,不能满足精神的或是抽象的要求。他必然会发现自己没有读者,除了偶尔有某个人或某个孤独的小圈子以外。公正地说,他的作品并非完全缺乏想象力和独创性;如果不是由于他对于窝言的酷爱,使得情节和人物笼罩着迷离惝恍的气氛,而且从构思中去掉了人情的温暖,这些作品本来是可能给他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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