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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子航和夏弥下了车,白清逸朝他们招了招手算作道别。奔驰g500混入车流远去,雨中的城市朦朦胧胧,灯火流光溢彩。白清逸叼着烟打着方向盘,目光在马路上的每个角落扫过,然后自嘲地笑笑。
他对这两个小孩子挺有好感的,有的时候看着他俩板着一副大人的表情就觉得挺好玩的。老板说有两个孩子要去探查那条龙的秘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于是白清逸就去尼伯龙根里把这俩人捞出来。这两个都是非常优秀的混血种,特别是那个叫夏弥的女孩子,白清逸能够感受到她身上的那股熟悉的气息。
这种气息他在很多地方感受到过,比如那条只敢缩在老巢里的废物老龙,还有他自己。
他能够感受到那个叫夏弥的一直在隐藏自己的实力,不过他懒得管,他是那种很喜欢随波逐流的人,如今局面已经够乱了,卡塞尔学院、神秘的药物公司,再来两个孩子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白清逸驾驶着轿车驶上高架路,他缓缓将油门踩到底,把城市的灯火远远地甩到身后。前方是郊区,周围的建筑和灯火在一点点的减少,前方的树林中闪出一座灰色的建筑群。白清逸操纵着轿车下了高架桥,驶入了那座低矮的小楼群。
雨势停歇,白清逸把奔驰停在建筑群外侧的停车场,在潮湿的空气里点燃了最后一支万宝路,叼着烟走向那群灰色的矮楼。他仰着头,数着楼上亮着灯的窗口,一共一百五十二扇,每个窗口里都是一个家庭,都有着几张并不相同的面孔,他们或许正在为了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争论不休,也可能其乐融融。总之这里是白清逸的家,是他要守护的地方。
如果卡塞尔学院真的详细调查过这座城市居民构成,或者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他们会惊讶地发现这座城市的混血种非常多,且形成了三个聚落,其中一个就是这里。这个聚落在白清逸来到这座城市之前就存在了,这里的混血种大多是病人,但因为支付不起高昂的价格,又害怕普通人发现他们龙化的样子,就自发地住在这里,这里的居民九成都是血统极不稳定的混血种,曾经也发生过混血种失控的恶性屠杀事件,但这种情况在白清逸来到这里之后就不存在了,他的老板免费为这些居民提供安全的药物,因此居民们很感激他。
所以白清逸从没想过药物安全的问题,首先他就是长期注射这种药物的病人,其次这里的全部居民都长期注射这种药物,压根没有什么不良影响,大家该去上学就去上学,该工作就工作,简直就是普通人。
白清逸也明白夏弥最后的沉默是什么意思,他被人称为“零号病人”,显然人们都知道他也是血统极不稳定的混血种,但问题在于他们是怎么知道。白清逸从来没跟人说过自己的身份,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现在这的,效果强大的超级言灵,诡异的龙骨形态,这些在他记事起就已经存在。他的童年非常平淡,只是这座城市老城区随处可见的普通男孩,高考时努力了一把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那时候的他就已经掌握了剑御和自行开启龙骨能力,当时他并不知道混血种这个族群的存在,还以为自己是天赋异禀,靠着混血种强韧敏捷的体质,他一直都是校运动会的焦点,是包揽各种奖项的风云人物。那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也对他有意思,他认为自己虽然有着超能力强无敌牛逼哄哄,但拯救世界的大事跟他八竿子打不着,再说这个世界太平的很,虽然偶尔在电视上看到某某国家对某某国家的制裁或者什么反恐行动,但那是国家领导人的事,不是他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就能搞定的。拜托,还真以为这是什么美漫《守望者》?我是超能力者我牛逼我就能摆平天下?真是搞笑,他都大三了,已经不是中二病的年纪了,再说,真牛逼哄哄的还是曼哈顿博士,他白清逸就是一个会让铁片飞起来,骨头邦邦硬的一般路人,哪有人家那实力?
此时他就想着跟隔壁班的那个妹子拍拖,然后结婚生子,找一个不错的工作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在不知道多少年后跟儿子吹牛扯淡说老爹我当年其实是超能力者能进校队全靠这副好身板,什么你不信,老爹我就给你表演一下让铁饭勺飞起来!
寰宇大厦,顶层。
护士缓缓拉上房门,推着推车在狭长的走廊里走过。寰宇大厦是这座城市的几个纳税大户之一,老板为人坦荡洒脱且够义气,江湖人称胡老大,胡老大的公司是搞it的,早年it这行不怎么景气,因为那时候全国上下有电脑的家庭还没几个,在这个市场背景下干这行,属实是不走寻常路。每年过年家里亲戚聚餐,问起小胡是干啥的,老妈总是不屑的说:“玩电脑的!”
还有接触日本动漫文化的同龄人在家宴上说胡老大是“neet”,搞得胡老大一直抬不起头。时代证明胡老大是正确的,他在这个行业的前瞻性让他赶上互联网兴起的潮流,狠狠地赚了一大笔钱。那些先前嘲讽他的亲戚在此时都来拜访,赔笑着说小胡啊我是你二舅的三叔的婶婶的表哥的远房亲戚,给个面子让我这孩子也去你那体验体验生活学习学习呗,胡老大笑着说行啊行啊但是我不给工资哦,亲戚就急眼了说那你要这么多钱干嘛资本家是要吊路灯的,胡老大没有理会,反手把这栋大厦买下来,让自己的公司搬进去,多余的空房也不租赁,就空着。
言外之意是:“我就算买栋空楼放在那也不会给你们一丁点好处。”
在欣赏完亲戚们红色绿色变换的跟路中间信号灯似的臭脸后,胡老大还是把大厦的楼层租了出去。不过他只出租了部分楼层,以他公司为分界线的十八层往上还是空着的……这是他对外宣称的说法。实际上在他刚刚买下这栋大厦之后,十八层往上早就租给了一个来自美国的一个叫卡塞尔学院的组织。
胡老大是个混血种,大学毕业后就跟着国内一个古老的混血种家族周家混。创业的启动资金是他向周家娲主花了不知道多少口舌和唾沫换来的,在买下这栋大厦后他按照周家的意思把部分楼层租给了卡塞尔学院,并在卡塞尔学院执行部担任了一个职位——地区分部长。
有的时候胡老大去分部转圈都觉得背后发凉,在他眼里这群来自美国的家伙真的是一群神经病,他到现在都搞不明白哪个房间是干嘛的,有时候他一开门发现一堆壮汉抽着雪茄在那里磨刀,有的时候走错房间走到他们的武器库。
虽然他是这群亡命之徒的老大,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个畏手畏脚的缩头王八,他的言灵并不怎么出色,也没学过啥格斗技巧,跟这群神经病说话真的没啥底气。
不过好在这群神经病真的把他当做老大哥,记得第一回和这群神经病见面的时候,他本着地头蛇,啊不,是新官上任的豪气,在隔壁丽晶酒店摆了几桌欢迎宴。这群壮汉各个身穿西装衣冠楚楚一副上等人的模样赴宴,他们举手投足间的优雅让胡老大这个红旗下长大的it男自惭形秽,但很快这些自卑就变成了惊恐,因为有一个壮汉跟他握手的时候衬衫的袖口没有扣紧,握着握着一柄雪亮的短刀滑了出来,差点没把胡老大吓得心肌梗死。
几轮推杯换盏之后,他才知道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又一轮推杯换盏后他才明白这群人是彻头彻尾的神经病,有人解释说他们其实都是执行部专员满世界跑着处理危机的外包人员,随身带点武器很合理。还有人当场脱裤子炫耀他那把睡觉都带在身上的潜水刀,此时那把刀就插在他那艳红的裤衩上。
胡老大黑着脸问:“大哥你带武器就带武器,为啥要插裤衩上,话说你裤衩为啥那么红,难道你们美国人也喜欢颜色鲜艳的内裤?”
这位来自美国的大兄弟抽着雪茄豪气一笑,说:“今年我本命年,所以穿红裤衩,算是入乡随俗,往常都穿海绵宝宝图案的!”
胡老大回想完自己这魔幻的几年,出了电梯间,来到了顶层。顶层是执行部的医疗中心,很多没法去外面医院救治的伤者就在这里接受治疗。
他在空荡荡的走廊走着,夜里这里静悄悄的,一想到这里每一扇门后都曾住过那种残肢断臂,出血量吓死人的伤者,他就觉得有点后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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