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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二(第1页)

致十六岁的林舒:

林舒,你好啊!

还记得十六岁时的三中校园吗?就是那个一到春天樱花就姹紫嫣红开放的学校,就是那个盛夏长得像没有终点的熔炉一般的学校,就是那个冬天同春天一样明媚的学校,那个你离开又回去的学校。16可能你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但不重要,我还记着,一切细节都记得。我就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你,也是在那里喜欢上你,爱上你,最后在那里错过你,失去你。故事的一切都从那里开始。

我常常会想,要是我哪天看书累了,伏在桌上小睡一会,睁眼醒来便回到了沐浴着金色斜阳的平城,回到我的十六岁,回到转过头就能看到你的十六岁。时间从那一天重新开始,我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我,你仍是从前的那个你,那一切应该会不一样的吧。

来三中之前,我在炉乡一所染着大山红土颜色的中学念书。学校离家有十多里地,并不太大,以至于没有一个像样的跑道,更别提操场。略显逼仄的学校里老师并不多,但很友好,也很博学,至少那时的我是这样觉得的。老师们的课都很有趣,列举的例证生动形象,课堂的言语轻松幽默,让人学起来很不费力。我后来能够超常发挥,最终被三中录取,老师们很有功劳。不然或许我已经同那些明明比我聪明很多却早早放弃学业的人一样步入拥紊的社会;亦或是中考落榜后跟随我的木匠父亲捡起铁锤、钝凿和墨斗,从一根根木头身上讨饭吃。

你呢?你生在一个颇为繁华的小镇,父母工作稳定,也都是文化人,从小你就在和睦的家庭氛围中,优良的家教让你从小就洋溢着一股子贤雅的气质,那是一股叫人很难忽视的气质。你在小镇上完小学,上完初中,一直以来,你都是学校里的优秀学生,是别人羡慕的对象,是你令你父母骄傲的宝贝女儿。如果当初不是因为临近中考你突然患上高烧,我想你根本不会来到三中,这个对我而言高攀、但对你而言低就得学校。我想如果一切顺利,你会理所应当地去到一所更好的高中,在那里开启一段于外人而言更好的人生。

当然,如果一切都同预料的那样,我就遇不到你了。但谁也说不准我们会不会在马路上偶然遇见,我会不会同样地为你所惊艳、最终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你。也许会的,因为有的人注定是要遇见的,也注定了命中会有剪不断的牵连。那时候,即使不知道后来结局的我一定会在拥挤的人群中一眼就定格在你身上,像杰克在泰坦尼克号上一眼便为露丝所倾倒,因为你在我眼里是那样与众不同,是那样地熠熠闪烁。有些人注定是要遇到的,不是吗?就算用尽一生的运气换一张与你相遇的船票,依然值得,依然会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还有另一种更可能得情况是,我或许会在人群中抬头匆匆一瞥,但人太多,你我离得太远,即使我踮起脚尖也看不见你,于是我同平常一样抬头后便重新低头赶路,完全不会注意到同样低头赶路的你。哪怕我们走在同一条街道,哪怕我们路过同一家店铺,甚至我们擦肩而过,我们仍是像陌生人一样匆匆一略,各自行途。倘若那样,那便没有之后的故事了。这样的假设让我愈加庆幸命运让我们相遇,愈加感谢莫须有的命中注定,虽然基于已知结果的感激不那么聪明,但我还是感恩每一个将我们命运纠葛连的契机。

毕业几十年,我对三中的记忆其实很模糊了,模糊到记不太清楚校舍的排布,忘记了很多师长和同学,忘记了习题册上的作业答案,但我始终记得那个流淌着和煦的清风、闪烁着金黄的暖阳的下午,那个我第一遇见你的下午。

九月的南方,天空终于从湿漉漉的雨季里抽身,久违地放晴露出灿烂的笑容。说来你可能不相信,出发的前一天,我还在自家庄稼地里掰着颗粒饱满的玉米。而第二天,我离开了待了十多年的炉乡,来到了坐落于平城东边的三中。在此之前,我甚至从来没有去过几十里地外的县城。彼时的我,对即将到来的学习生活充满着磅礴的好奇和期待,那是我一生中最年轻的时候,年轻到之后的我再也找不回那种只要静坐在教室椅子上就能从身体源源不断地迸发出来的兴奋和悸动,年轻到年迈的我曾无数次想要重新再活一次那奢侈的光阴。那不是我最辉煌的时光,却是我怀念的时代。即使填满那段岁月的是日复一日的、如同翻来覆去放在火上烧烤的红薯芋头一般外表焦黑的单调和枯燥,但人们还是愿意忽略焦黑丑陋的表皮,品着一层层细心剥开的红薯瓤,一次又一次地回味着它的甜美和丰腴。

你就是在那样一个连时光被镀上一层金色镶边的时间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的,那是我第一次见你。我仍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场面,那时的我全身写满了窘迫,而那时的你浑身沐浴着光辉。报道时,我提着一个白色尿素口袋在校园门口排队,袋子里装着我的被褥和脸盆,它们也是同我一路过来的,一样的灰头土脸。我顺着队列延伸着目光,从人群中一个一个地看向前去,最终眼睛停在学校门口霸气的石狮上。这就是你将来三年要奋斗的战场和营垒了,三年后,你一定要从人群中脱颖而出。我对着心中的自己立誓一般地念道。目光回收时,我便看到了你。

你站在长条的队伍中间,个头不算高,身形细瘦,一只手撑着一把靛青色的伞,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那天你穿着一条水蓝色牛仔长裙,上身搭配了一件米色半袖,让人不由觉得干净。而我的目光一遇到你,便被整个吞噬了进入,无法挪开眼睛。我又注意到你戴着一个很洋气的棱框眼睛,我记得老师曾经说,城里读书的人几乎都会戴一个,能够看得更清楚。而寻着微微低垂的眼眸所指,我方才看清你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本扉页翻来的书。放眼看去,队列里巴不得全是嘈杂地议论暑假去哪里哪里玩的人,而你就安安静静地躲在遮阳伞下看书,以至于很难有人不会注意到气质清新乃至罕然出尘的你。即使那天打扮得令我觉得新奇的人很多,我还是一眼就朝着你的方向看过去,久久不能抽离,仿佛你身上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不由分说地将我的目光定格在你身上,而给其他人挂上了模糊的水洗。只是任我够着脖子眯着眼睛也没有看清你手中书本的名字,只能记起来那本书的封页是亮眼的黄色。

你读得是那样认真,那样入神,以至于好几次你前面的同学走了好大一截你都没能注意,直到身后的同学轻声提醒,你才连声抱歉地慌忙往前挪动,那时宁静得同一池清水一样的你为数不多的慌乱。而待队伍又一次慢慢停滞,你便又翻开刚才情急折角的书页,专心地读起来,直到再一次被人提醒,又像之前一样双手捧书给人连身道歉,优雅又笨拙的样子,叫人不免发笑。当时我就想:真是个特别的姑娘啊。你读书的样子是那样的文静,道歉的模样又是那样的可爱,以至于等我从痴迷的回味中反应过来时,你已经拖着行李,不见了影踪。

我以为你会像我之前或之后见到的一些人一样,只匆匆瞥见一眼,在冗长的人生里相遇刹那就再见不到,可是似乎我命中注定就是要遇见你的,于是在第二天新班级的门口我再次看见了你。

昨天离得太远,我其实并没有看清楚你的样貌,乃至于第二天一早在楼道里晃悠地见到你时,没能一下认出来。彼时你斜着身子依在楼道左侧的教室外,一手将一本书捧在手里,一手翻阅书页。我随意往左一瞥,你就映入眼帘了,但我第一时间竟径直滑过了你,约莫几秒钟之后才感觉一种后知后觉的熟悉。再回头时,只是觉得那人身形同你很像,给人的感觉也很文静,直到我看见你手里捧着的那本黄色封面的书,我才确定那人是你。于是我的眼睛就再没有离开过,星星点点的晨辉透过层楼的缝隙打在你身前,打在你浅浅漩起的梨涡上,打在你宁静澄澈的眼眸上,映得你如油墨花卷里走出来的精灵。那光仿佛是上天特意为你洒下的圆晕,让你看上去那么出尘,那么神圣,乃至于一颦一笑都有摄人心魄的魅力。我大抵是从那一刻喜欢上了你。这绝非轻浮的妄言,也绝非油滑的撒谎,哪怕我只见过你区区的两面,而你还不知远处的我的存在。有的人相处许久才能勉强印在眼睛里记住,有的人却只见寥寥数面无语无言就刻在心底,与我而言,你是后者。

我要怎样向你描述你给我的感觉呢?心动?我想不是,因为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心动的意义。欣赏?有一点点。惊艳?有一点点。好奇?似乎也有一点点。吸引?贴切些许,但不完全契合。爱慕?想来为时尚早。

“不准确,不准确!”一时想不出合适的形容的我变得燥怒起来,继而霸占心头的是一种卑微的羞耻,我说不清它们何时气势汹汹地袭来,但无疑我的心绪在此前的几个眨眼之间已经剧烈地跌宕碰撞过了。我贫瘠的词汇已经无法完整地表达我的情绪了,那是任何精妙的语言都无法详尽的奇妙心情,以前是,现在还是。这方面,即使过了很多年,我依旧没有十足的长进,但这并不妨碍我被你独特的气质深深吸引,乃至于沉溺。我第一次发现一个人认真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可以那么恬静优雅,可以那么深邃迷人。

细花瓷质地板反射着头顶萤白色的光,晕染得整个楼道像被黏稠的牛奶填满一样,走廊尽头放进来初晨的黎黄色阳光,两相重叠淹没交错,彻底将走廊铺垫成了一幕重彩的油墨背影,那时候的你就仿佛从画里走出来的人一样。我站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微笑地看着这幅光影,竟无比安宁,仿佛被轻绸包裹全身,我第一次感觉心底涌现出一股不一样的悸动,像一汩水流窜遍全身,时而宁静舒怡,时而热烈滚烫。我便是那时候对你心动的,或许从第一次见你,我的心就开始被你牵引,而第二次见你,仅仅相隔一个夜晚,再见你时我的心便不由自主地被你俘获,沉溺在一种不可言说的幸福之中,许多年后我终于找到一个词语来形容当时的感觉——驯服。没错,就是驯服,在此之前我的心为自己、家人、朋友而跳动,但在心底的某一处,它一直在孤寂地漂流,但那一刻,它仿佛找到了另一种跳动的理由,它的每一次跳动都比之前更澎湃,更汹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因为你让它找到了停靠的理由,你就是理由。从此,这颗孤寂的心为你跳动,为你停留,为你所驯服。

我知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可能会觉得疯狂,但事实就是我在第二次见到你便已经喜欢上你了,我一生最大的幸运也从此开始。我斜着身子倚在离你不远的墙边,静静地,静静地,看着你。像贾宝玉痴痴看着他的黛玉,像小王子安静地凝视着他的玫瑰,像傩送羞赧地瞅着小翠,像所有痴男怨女厮守着爱情的模样,痴傻又专注,率真又执着。那样子我一直记了很多年,一直记到现在。

而在你被铃声催促着走进教室,沉醉于你静美的我也只得悻悻地回到座位,像一只失去了水中的月亮猴子。但片刻之后,粘稠的甜蜜又再一次紧紧地包裹住我,我脑海中一次次倒放着你的倩影,心脏一次次不禁地剧烈跳动。你明明刚从我视线中离去,但下一刹便出现在我心头。

或许是年迈的缘故,我最近时常遗忘很多事情,提笔落笔很多字很多词常常想不起,简单的算数也常出错,有时明明忽闪地记得要去参加一场读书会,可到时间点却忘得一干二净,记不起来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于是只能无助地在屋里踱步,希冀于能想起来,结果往往悲哀地发现努力徒劳无功。我感知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快速衰老得厉害,精力在无法阻止地流逝,记忆力更是飞速地下降,但这不是最要命的。记住太多事情没什么好处,尤其是那些叫人烦心的悲伤的困惑的事情,忘掉才好,人至老年,只要记住那些快乐的事就好了。好在现在还不至于忘记自己的住址,所以出门遛狗还能找得到回家的路,也亏得如此,还能自如地串门,还记得旗子怎么下,纸牌怎么打。我甚至想感谢身体里无可医治的病,因为它让我在死亡之前不必经历那么多不舍的遗忘。那些记忆,是我用一生积累而成的珠子,若是被时间不由分说地强抢了去,我这一生最后的回味便毫无意义了。我要那多余但虚无的时间就没有意义了。记不住过去的人,比早一点死去的人更可怜。

但这并不是很要命的,真正要命的是睡眠和吃饭的问题。记得年轻时候,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立刻将公文包丢在一边,鞋都不脱就直直躺到床上,一觉睡到第二天天大亮。而纵使如此,第二天上班时仍是感觉疲倦得厉害,仿佛怎么也睡不够。可是现在,明明有大把大把无所事事的时间,明明没有人催促我起床上班,也不必踩着准点下班开溜,我却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睡不好觉。久而久之,我甚至开始害怕睡眠。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蜷缩地躺在床上,明明呼吸得那么用力,明明枕头被子那么暖和那么舒服,明明已经一天没有了睡眠,但总也难以入眠,脑子里心里空落落的。明明努力闭上了眼睛,但眼前漆黑一片,头脑却一片清明。越努力想要睡着,越清醒,越清醒,越较劲地想要入睡。最后,要么痛苦地坐起身对着空荡荡的黑暗发呆,要么在搅扰不清地挣扎中挨到凌晨,等待一轮升起的太阳,亦或者毋宁说是等待一个不必睡眠的理由。于是我开始恐惧睡眠,以至于开始害怕天黑。

吃饭也是一样地糟糕透顶。兴许是从小长在一片热爱红辣的土地的缘故,我从小便是喜欢又麻又辣的口味,凡是就口之食物,必然要重油重辣重麻重香,吃起来才酣畅,回味起来才过瘾。而后虽因顾虑身体健康稍微轻减的偏好,但较之多数人,尤其是各个医生所推崇的口味,仍是很浓重。那嗜辣嗜麻的偏好仿佛早已深深地融进我的血液之中,叫人无法割舍。但自医院回来后,那些沾染麻辣辛香味道的食物便一点也沾不得了,哪怕是馋嘴试着吃一丁点儿,没一会儿就浑身难受,像有蛇蚁啃食着肚肠。我的身体已经没有办法再消化那些美妙的滋味了,那些曾经带给我味蕾无限美好滋味的东西,现在变成了带给我痛苦的小鬼。现在的我,只能天天煨点清粥素食就口,舌头淡得像整日泡在白水中,同我现在的生活一样索然无味。

我似乎正在渐渐失去对这副身体的控制,而我却无法阻止它的发生,这种无力感在挤压着我对生活的期待,使我备受煎熬。

好在我剩下的感官还不算退化得太坏。年轻时候近视的我以为我会像其他的老年人一样慢慢看不清楚东西,听不见声音,只能整日地枯坐在一张椅子上等人服侍。但不知怎么地,我的眼睛竟比年轻时候看得更远了,虽然看书上的小字依然要靠眼镜的帮助,但以前眯着眼睛也看不清的远处却毫不费力地可以看见,站在我住的楼里,我甚至能看到楼下踢球的孩子衣服上的卡通图案。听力也还行,至少还能听见别人叫我的名字,也能听清收音机里的人念的文稿。现在的我,早已不如年轻时一样阔绰,早已不能随意地挥霍仅剩的感官,故而我即使睡不着,也常常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好让神经休息一会儿。如果连身上最后健康的感官也失去了,我便是活着,想来也不会快乐。是啊,一个曾经拥有过喧闹和光彩的人,怎么能忍受得了躲在漆黑和安静之后无垠无边的冰冷和寂寞呢?我听广播说,世界上有一种蛇,生下来的那一天就又聋又瞎,看不见也听不见,一生都生活在冰冷潮湿的地底下。我不知道它是如何生存下来的,但可以想象,那样的生存肯定很艰难,甚至于有些苟延残喘。还好,我最后的时光还能看见,还能听见。

在我生命倒数计时的日子里,我时常恍惚地感觉到死亡的临近,起初有种天然的畏惧,但自从释怀之后,便不再害怕,甚至有些期待它的到来。我开始设想自己离世后的葬礼,开始猜测下葬之日出席的客人,甚至无趣到开始想象你听到我离世消息时的模样,猜你会不会感到悲伤。每当我想到这些问题时,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你的脸庞,浮现出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的模样,回忆起对你的第一次心动。每每想到你,我就会觉得我多了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哪怕只是多活几天也好。

此刻,对你的想念正甜蜜将我包围,但疲惫和困顿同样爬满我的全身。如你所见,我的思绪已经开始混乱,以至于写下的文字也开始醉酒,我不想让你看到破碎得不堪一读的东西,给你的情书应当是完美的,如你一样的完美。所以,今天就到这儿吧,明天我会继续讲述我和你的故事,而今晚我将带着对你的爱入眠,以期尽早迎来下一个思念你的清早。希望今晚,我能好梦,但愿如此。

致我第一次爱过的林舒:

昨晚我竟睡得出奇得好,我想这必然是因为你,只有带着对你的爱入睡,苍老的时光才愿意施舍给我一点珍贵而奢侈的睡眠。但令人遗憾的是,我没有梦见你。明明我睡觉之前所有的心思都在你身上,但我还是没有办法向睡梦讨得一个见到你的机会。可能是健忘的记忆遗忘了日间的所思,想来我还是太老了,像锈蚀的机器,再不负当年的敏捷,只哀哀地留下咕叽吱喳的呻吟,这让我不胜恼怒。

于是我今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给盼食的小狗喂食,而是骂咧咧地将愠怒发泄到弗洛依德蹩蹙的学说上。他很无辜,他的学说也很无辜,我知道,但我还是这么做了,或许我只是想要用这拙劣的表演证明我对你的想念吧。想念一个人却无法得见的煎熬,太过于痛苦了,以至于常常让人做出一些令人费解的举动,并自顾地为之感动得眼含热泪。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还是没有想好如何称呼你。语言的力量明明这么强大,可以包罗世间一切具体的抽象的直接的隐晦的事物和感情,但此刻却又显得那么无力,无力到找一个贴切的称呼都无法做到。或许不是语言本身的缺陷,而是我所学太过于贫乏,乃至于绞尽脑汁也无法从我有限的词学中找到一个恰当的、可以完美地冠予你的形容,这让我深感挫败。但善良的林舒,我希望你能理解。毕竟,给你写信的这个男人除了自觉比别人更爱你,其他方面本就平庸至极、可以说一无是处。甚至在许多时候,连爱你都显得那么笨拙,那么愚钝。就请包容他吧,谁会介意一个将死之人梳浅的才学呢。可即便如此,我还是要固执地给你写信,因为我预感到我们此生再难相见,所以我一定要趁着自己还记得你,还能提笔写字时,将一个男人珍藏了一生的秘密告诉你。

我只见到你两次就深深喜欢上了你,这不是虚假的、夸张的逢迎之词,绝对不是!那是一种魔力,一种从你身上散发的魔力,宛如一道光辉,照亮了我心脏从未被发觉的地方。从此,我的心只为你而跳动,血液只为你而奔涌,生命只为你而前行。如果真的有月老的存在,我想他一定是将我的心紧紧地牵在你的手里,我能透过那红绳感受你的悲喜,因而得以与你一同分享喜悦、一同分担痛苦。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仍然如痴如醉地读书,而我在不远处被你吸引,为你着迷。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感觉到美好,纯粹的、不可言说的美好。你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后很久,我才从静谧的美好中回味过来,嘴角擒着笑意走进属于我的白墙教室。

我对你的好奇从未停止。你叫什么名字?你来自哪里?你的家庭?你的喜欢?你的厌恶?你的过去……你的一切我都想要了解。我开始在脑海中复现你的模样,一点点地、笨拙地临摹我简单捏造的画面,即使只是短暂的一瞬,但对于我来说,那画面已经深深烙印在脑海深处了。我画出你纤细而饱满的身形,画出你墨染般的长发,画出你盈着灵动的眼睛,画出你碧藕般的手腕,画出你柔荑一样的手指……所有形容美丽的词描摹你都不为过,但即使是最技艺绝伦的画师也无法完美地画出你的样子。你在我眼里值得所有的美好,但所有的美好却不足以定义你,与我而言,你就是美好本身。

喜欢是不需要理智的,只有冷冰冰的作画才需要。只要我以诚挚的爱意想念你,你便会出现在我记忆里,成为别人永远无法比拟的光亮。但我仍会因为没有拼凑出你被晨光拉长的曼妙的背影而心生落寞,仍会因为给版画上的你放上一双纯粹的执着的同时又饱含深情的眼眸而沾沾自喜。没人能懂我那时的欢喜,就如没人能懂我对你的喜欢。那是不需要人明白便很幸福的感受,那是我一生最为快乐的感受。我便是在这种幸福之中度过我的第一堂课的,而至于老师究竟苦口婆心地讲了些什么,终于是一个字没有听进去。抱歉之余,我只觉浑身都浸满了爱的蜜汁。

之后的几天,我每天都等在走廊上,只希望能够见到你,可是似乎是我每天去得太晚的缘故,上课铃前的几分钟里,我从未在拥挤着跑入教室的人群里发现你的身影。我没有放弃,每次下课都站在楼道里观察来来往往的人,希望从中一眼看到令我着迷的你。可是上天似乎不想让我如愿,我仔细观察了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唯独没有发现你的踪迹。你可以想象,当时的我有多落寞,我甚至有时会觉得你是上天赐给我的一个美梦,梦醒了,一切就不复存在了,你也不存在了。我甚至怀疑自己得了什么怪病,像妄想症、精神病之类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病了,毕竟之前从未有人教过我,毕竟那是我一生之中唯一有过的怦然心动。我想起小学课本上碧螺姑娘的故事,觉得你就是上天给我的恩赐,想着想着便快乐起来,但一想到久久不见的你,我继而伤感起来。但我终究相信,我只是运气不好,只要我一直等待,总会等到你的再次出现的。让我产生“你或许不存在”之类荒诞无比的想法的罪魁祸首一定就是我那喜欢拖堂的数学老师。对的,一定是,就是他每次讲课都喜欢拎着一本教科书讲啊讲啊,在黑板上写下一大串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推理演算,即使是下课铃声响起,他仍是自顾自地讲着说着写着,一点不顾学生们厌烦的心情,一点不顾我想要见你的思念和期待。你一定是在那个老师拖堂的时候悄悄经过我的窗前的吧,一定是的,因为我能感受到你的气息曾经出现过。彼时的我虽然已经十六岁,已经是个成熟的大小伙子模样,嘴边也冒出了青的胡茬,知识水平也勉强符合人们对青年的期待,但是对自己情绪的控制还仍像是一个幼稚的孩子。你甚至会觉得这种孩子气一般的心志可笑至极,但请你理解,那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笨拙难免,幼稚难免,就好像我当初第一次来到世界一样。没有谁是生来就成熟的,生命是这样,爱情也是这样。理智也好,年纪也好,在心动的一瞬间便不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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